张承志
(长春师范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32)
随着19世纪末“东学西渐”的不断深入,域外文学的强势涌入不仅丰富了中国文学的体量与样式,而且在宣扬民主与科学启蒙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其中以清末民初的公案小说与侦探小说而言,与其说都是涉及“犯罪故事”,不如说是两种小说在破案过程的推理、思辨等方面经历了两个迥异且又互补的演变轨迹。面对西方侦探小说的大量翻译引进,刘半农并没有照单全收,而是兼顾公案小说与侦探小说的合理性质素之后,并在激情与理性的努力下著译了自己文学场域上的侦探小说,同时也建构了多类侦探形象的初始面目。
晚清公案小说是肇始于当时社会的混乱、官场的腐败和世纪末的情绪而产生的一种文化产品,该类型的小说几乎都是暴露和批判整个封建统治阶级的腐败与社会的黑暗。与此同时,随着西方文化潮涌般的强势入侵,而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西方侦探小说也被大量的输入,这就给本土的晚清公案小说注入了科学性与神奇性的“新质”,从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侦探小说。学者汤哲生认为:“对中国侦探小说影响最大的是中国公案小说。可以这么说,中国的侦探小说的源流实际上是两个,一是随着时代而渐变的中国公案小说,这是量变;一是外来的侦探小说提供的创作模式,这是质变。这两种源流的合流造就了具有民族特色的中国的侦探小说。”[1](P743)由此可见,中国的现代侦探小说是在兼具了“公案”(量变)和“侦探”(质变)的双重质素的基础上融合而成的。
鉴于公案小说与侦探小说的通俗性、科学性、悬念性以及趣味性,刘半农曾饶有兴趣的把侦探这一行业称为“不可捉摸之奇怪事业”。为此他先后著译了2部公案小说和8部侦探小说,其中最能展现出其“公案小说”特点的是“捕快老王”系列。“捕快老王”是一个拥有着官府身份背景的捕快,但他与那些只靠怀疑猜测,不问证据,甚至为了破案而使疑犯屈打成招的旧式官府捕快截然不同。他在办案时特别注重证据的收集和现场的勘验,而不是想当然地拍脑袋断案。小说中介绍“捕快老王”自“幼即以缉捕名,县官遇巨案,莫不老王是赖。……老王不知书,而思索力绝强,其脑筋之细,虽质学家亦自叹不如。”[2]可见,虽然“捕快老王”本身没有多少文化,但他天生具有敏锐洞察力和综合性思辨能力,再加上日久积累的丰富常识,使他在案件上的宏观把握能力极强,以至于不论如何纷乱复杂的案件在他的面前都会变得柳暗花明,俨然现代版的侦探福尔摩斯。例如小说《匕首》(《中华小说界》1915年第1卷3期)中的“捕快老王”在去往“玉镇”的船上发现一个可疑男子,该男子用门闩担着重物。常人一般用扁担担物,而他的这种担物方式显然不合常理,而且该男子的言谈行色非常可疑。在经过“捕快老王”的紧逼讯问之后,这个窃贼李得胜终于交代了自己行窃的过程。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窃贼李得胜还是一名在逃的杀人犯。起初他的作案动机是为了盗窃钱财后远走高飞,当把财宝弄到手后又有了私吞的想法,于是残忍地杀害了既是自己同谋与情人的丫鬟玉桂,后来又嫁祸给佣人阿升。在大堂之上,杀人犯李得胜心存侥幸,矢口狡辩否认,想借此蒙混过关,然而沉稳而睿智的“捕快老王”很快就找到了关键的杀人证据(杀害丫鬟玉桂的匕首),以及能证明杀人犯李得胜真实身份的两个关键人证,至此杀人犯李得胜面对关键的物证与人证再也无法狡辩抵赖,终于认罪伏法。回顾“捕快老王”在该案件中的探案表现可谓是观察力、思辨力、主动性都有上佳表现。其中在查看丫鬟玉桂的尸体时,他发现该女腰间有一致命刀伤,深可三寸,且刀既入肉,又用力旋转,残忍度令人发指,而且尸体面部有多处抓痕,全身又有青肿的拳打之伤和用脚踢过的伤痕多处,尸体旁边的草坪均折断倒地,这一切说明了双方当时是有过一场殊死的搏斗等等。此外,“捕快老王”为了破案,三次往返于“玉镇”之间,他在搜索关键证据的困难面前那种奋勇向前、永不言败的科学精神是令人钦佩的。由此可见,虽然“捕快老王”带有官方身份背景,但是他已经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官家捕快,尽管他还是那个传统意义上匡扶正义、查案锄奸的英雄,但是他已经是融合了现代智力因素与科学实证,且能对“设谜”与“解谜”进行综合思辩和逻辑推理的现代侦探了。小说《淡娥》(《中华小说界》1915年第2卷11期)的案情更加扑朔迷离,女主人公淡娥突然失踪,不久恶报传来,淡娥已经溺水而亡。然而案件的关键问题是淡娥究竟是死于他人之手还是自杀而亡,一时无法定论。接手该案件的“捕快老王”并没有毫无根据地怀疑事发时周边的他人,而是先详细地询问了淡娥平时的特点爱好和生活轨迹,进而围绕这些线索抽丝剥茧找出了案件真凶。在勘验犯罪现场时,“捕快老王”对犯罪分子留下的各种蛛丝马迹格外关注,尤其是“足迹”等痕迹学方面见解颇深,他不仅能运用逻辑推理的方式来还原案发现场的种种场景,而且还能在案件结局的处理上保持着人道主义的“侠义立场”,其中既论法又论情的结局安排完全符合大众读者的阅读激情与审美需求。最终“捕快老王”在千头万绪、疑窦丛生的悬念中,找出了案件的始末缘由,原来是两个年轻人爱恋不得的悲剧。纵观该小说的前后,“公案小说”的痕迹仍较为明显,“捕快老王”不仅同样是官家的捕快,而且还是一名具有侠骨柔情、同情百姓、厌恶司法与官场黑暗的捕快——“特我国法界,黑幕千重,彼如虎如狼之官吏,强食弱肉,其敲诈之手段,有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使此案而经官,则许翁非至破产不已。沈媪丧女之痛,亦无所取偿,而许生亦仍不免于死,此岂我辈本意耶。”[3]可以看出,“捕快老王”对中国晚清官场生态之恶劣、司法体系之腐败是有着深刻认识的——那些晚清末期的中国官吏,名曰官吏,实为鱼肉百姓的虎狼。应该说这部“侦探小说本身所呈现的科学态度、惩恶扬善、自由平等、针砭社会、崇尚法律等社会理想和人生理想的愿景在刘半农的这篇小说里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出来。”[4]抑或说,“捕快老王”是“读者心目中的伟大英雄,在其身上呈现出超人的品性。……侦探小说中的侦探既是读者心理需求的产物和象征,也是对英雄缺失年代的一种偶像崇拜。”[5](P6)所以,刘半农创作的《淡娥》一方面是为了适应本土观众的欣赏口味而不得不披上传统因素的外衣,另一方面则体现了传统“公案小说”向现代侦探小说的转变与生机,并预示着官府捕快与现代侦探开始交接班了。
自从19世纪美国作家埃德加· 爱伦·坡的侦探小说《莫格街血案》诞生以来,侦探小说就引起了人们广泛的注意与喜爱,其迷人之处贵在一个“谜”字。侦探小说复杂曲折的情节和出人意料的结果是往往吸引读者的重要手段之一,它能够使读者产生好奇、恐怖、困惑,甚至鄙夷和愤怒的情绪。尽管侦探小说的情节与结果固然重要,但是在小说里侦破案件的睿智侦探显得更为关键。在刘半农所翻译的侦探小说中,虽然官方警察与私人侦探在小说里双双出现,但是“私人侦探”不仅侦破能力超群,而且更加的睿智和机警,且具有多种专业知识与归纳推理的能力。相比之下,官方警察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一般只是起到辅助铺垫作用,甚至成为破案过程中的多余人。这样一经对比,无不衬托出私人侦探破案的神奇能力。例如,《日光杀人案》(《小说海》1916年2卷12期)中侦探贝克就告诉人们一个事实:事件表面看起来好像是越是复杂,而其实越是简单。小说中庄园的主人在自己书房内突然胸部中弹而亡,案件扑朔迷离,毫无头绪。侄子亨利对伯父的不幸死亡表现的非常伤心,无论是在警察面前,还是在家人面前他总是泪眼婆娑,以至办案的警长都为他的这种孝心所感动,相反另一个侄子约翰却显得异常平淡,这种平淡之状显然不合乎人情常理。于是约翰成为警长的重点怀疑对象,但是警长苦于一时证据不足,也无法给他定罪。不久私人侦探贝克被约翰邀请而来,在对各种情况做了详细地分析之后,侦探贝克发现了3条线索,一是约翰与伯父仇人的女儿处于热恋中,但是伯父极力反对这门婚事;二是侄子亨利沉迷于赌博,曾以伯父的名义欠下外债;三是老人对二人管教过于严格,且时常提出其遗产由谁继承的敏感问题。侦探贝克充分地利用了他的睿智和逻辑分析的推理才干,以及对社会各个阶层人物性格把握的能力,并通过运用十分严密的推理手法,将前面两条线索排除了。案件的真相原来是侄子亨利也非常痛恨伯父对他的非打即骂,为了能早日继承遗产,他利用所学的物理学知识,即阳光经过凸透镜可以使物体燃烧的原理,引燃了伯父猎枪的发动机关,致使其伯父当场毙命。通过刘半农的生动译述,让读者看到了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贪功好胜的官方警察的破案能力实在一般,既没有深入的调查分析,也没有逻辑推断的能力,甚至在一些关键的地方显得非常多余。令人更为气愤是,那些官方警察仅凭表面的感觉和臆断就认为可以破案的聪明行为显得极其荒唐可笑,以至于清白无辜的约翰差点成为官方警察破案的牺牲品,如果没有侦探贝克在关键时刻的出手相救,这极有可能成为一件指鹿为马的“冤案”。难怪刘半农在《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跋中说:“从事侦探者,既不能如法学家之死认刻板文书,更不能如算学家之专据公式,则唯有以脑力为先锋,以经验为后盾,神而明之,贯而彻之,始能奏阙肤功。”[6](P191)可见,作为一名侦探在办案过程中绝不能因循守旧,更不可循规蹈矩,而是要开动脑筋,借助过往的经验,保持坚定的信念,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才能查明案件的真相。所以刘半农认为私人侦探必须要具备搜查线索的能力:“一案既出,侦探其事者,第一步工夫是一个‘索’字,……何谓“索”?即案发之后,无论其表面呈若何之现象,里面有若何之假设,事前有若何之表示,事后有若何之行动,无论巨细,无论隐显,均当搜索靡遗一一储之脑海,以为进行之资。”[6](P192)不得不说,刘半农这种强烈的搜查线索意识,恰是一名观察敏锐、思路敏捷的侦探的必备素质。再有,出于对侦探小说启发民智、宣扬法制、传播科学民主观念的认可,再加上“中国最早译入的侦探小说,就是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7](P110)的不争事实以及后来广泛的影响力,刘半农参与了1916年上海中华书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翻译工作,其中第二册的《佛国宝》(又名《四签名》)即为刘半农所译。该故事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女主人公玛丽·摩斯坦的父亲失踪十年之久,令人费解的是她几乎在每年同一天都能收到一个匿名小纸盒,里面是一颗光泽耀眼的珍珠,这样的怪事已经持续了六年。经过明察暗访,侦探福尔摩斯断定玛丽·摩斯坦的父亲已经不在人世,而其父却是当年“四签名”的见证者之一,为此招来了杀身之祸。侦探福尔摩斯最终破获了这起围绕印度大阿拉格宝物的失踪而后复仇的案件。在这部小说中,侦探福尔摩斯彰侠气、明正义、惩顽恶的机警勇敢与理性睿智是读者有目共睹的,相比之下,警长阿瑟尔尼·琼斯显得思维简单、行动迟钝。他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案发现场所有的人全部拘捕,而且还自作聪明地寻找各种线索,结果找来的唯一线索与该案件却是风马牛不相及,着实令人气愤又好笑。而作者以警长阿瑟尔尼·琼斯的愚笨之举实际上是想告诉读者:真理常常隐藏在人们的逆向思维中,福尔摩斯就是那个能掌握逆向思维的睿智侦探。《髯侠复仇记》(《小说大观》1916年第8集)是一部描写美国神秘黑社会组织“金钩党”覆灭的故事。银行家戈登·达武的三个女接连失踪或被暗杀,第四个女儿珊蘭又突然失踪。面对这种失踪情况,当地警方也无计可施。戈登·达武不得不请求私人侦探亨德接手该案。与此同时,另一位主人公髯侠的妻子也突然失踪,种种迹象表明多人的失踪都与一个名为“金钩党”的黑社会组织有关,为了找到妻子,侦探亨德与髯侠开始联手合作,最终捣毁了“金钩党”的魔窟,髯侠报了杀妻之仇,珊蘭得以解救。在小说中,侦探亨德与髯侠的强强联手为破获“金钩党”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首先,他们二人都具备巧妙的化妆技术和英勇无畏的牺牲精神;其次,面对“金钩党”制造的多起神秘恐怖事件,侦探亨德与髯侠还具有“心理侦破”的能力。他们看到“金钩党”成员中还有一些不乏心存向善之人,侦探亨德与髯侠利用正义情感之剑拯救了这些人的荒废心灵;最后,侦探亨德与髯侠之所以能取得胜利并不是他们的先知先觉,而在于他们精细的观察和准确的判断。当然侦探亨德超常人的智力、忍耐力及推理能力着实让人折服,而且他精辟的心理分析更让读者称道。毋庸置疑,像亨德这样的侦探既是正义的化身,又是正义的保障;他不是那种高不可攀的圣贤,而是使大众放心的凡人;他的精神生活世界似乎与大众有一定的距离,但是他的思想又与大众贴的很近。而故事中每前进一步都得依靠侦探亨德启发的官方侦探,处处体现的是无用与无知,常为小利而大喜,令人讨厌至极。所以,在小说中同愚蠢自负的官方警察相比较而言,睿智谦逊的私人侦探必将受到大众读者的喜爱与赞扬。
“五四时期的文学翻译真正做到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8](P40)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的确,在刘半农所翻译的侦探小说里,我们看到了西方侦探小说中一类“特殊的侦探”,即业余型侦探。他们的身份既不是官方警察,也不是私人侦探,多为受人之托,或是作为案件的当事者,或是纯粹的被好奇心驱使,诸如当事者的哥哥、朋友、医生等等。但是这些业余侦探俨然案件中明察秋毫、除恶扶良的大侦探,他们在波云诡谲的案件中寻找并分析着风云不断的情节线索,使读者的好奇心、好胜心收到了极大的激发和启迪。例如,《一身六表之疑案》(《小说大观》1915年第4集)是一部由哥哥讲述弟弟爱德华遇害的故事。亡命之徒麻雀为人狡诈,以赌博之术控制了爱德华,就这样爱德华与麻雀多次联手设赌局欺诈他人钱财,潜逃之后被当局通缉。后来作为当事人的哥哥为了年老多病的母亲不远千里来寻找爱德华,经过他不断日夜的跟踪调查终于找到了弟弟和麻雀。在哥哥的劝说下爱德华有所醒悟并想离开麻雀,麻雀怕事情败露就拿出手枪准备杀害其哥哥以灭口,爱德华为了救其哥哥不幸中弹身亡,于是就有了小说开头火车上六块表的故事。这部小说从案情上来说并不复杂,作为言说人与当事人的哥哥为了寻找和挽救弟弟充当了侦探的角色,这是一位责任心极强、具有韧性和锲而不舍精神的业余侦探,往往能切中事件的要害。他审时度势的分析能力与判断能力是一般人所不及的,沉稳与干练的个性为读者称赞。《X与O》(《小说大观》1916年第5集),英国当代小说家威廉勒苟著。故事开头做了一个类似于中国传统小说的楔子,讲述作为医生的我(维勒医生)与外国间谍斗志斗勇的故事。主人亨利朋斯死于自己的度假之地,身边留有一张令人费解的纸张,上面写着多处的字母X与O。经过详细的调查之后,原来这些X与O代表着英国海军的石油之地和航线。这也正是老伯爵的爱妻为了私利而至国家民族利益于不顾,与德国间谍亨利朋斯合谋盗取的海军机密地图。为了维护至高无上的国族利益,小说中的我被强烈的好奇心驱使。在一系列的调查、取证之后,巧妙地设计了“信纸”,进而除掉了德国间谍亨利朋斯,老伯爵的爱妻也得到了她应有的下场。这篇小说一方面是告诉读者过于迷恋不义之财必然带来的厄运,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具有正义感的医生的我,艺高胆大,颇具侠气,能够在复杂的线索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能够在意想不到之处发现重大线索;论辩时逻辑紧密,行动反应上迅速敏捷。与其结构相似还有一篇翻译侦探小说《铜塔》(《小说大观》1916年第6集),同样是英国当代小说家威廉勒苟著。主人公我(维勒医生)经过严密调查得知,伯爵波尔丹为了独霸遗产,利用古籍中杀人方法弑父杀兄,并且还杀害了老伯爵的秘书乔司夫妇,为了掩人耳目他收养了乔司的女儿玛蘭德。不久在道义和良心的谴责下,伯爵波尔丹患上了心理疾病,而主人公我先后几次都无法查出波尔丹真正的病因,最后在波尔丹死而复活的哥哥法朗赛的指正下才得以解开谜题。这篇小说的特点在于作者并没有赋予主人公我(维勒医生)有什么高超的侦探能力和神勇,甚至不是以智取胜,抑或说“整个犯罪叙事以‘客观’的死亡事件开始,以关于‘死亡’的真理推理”[9](P186)是该侦探小说相对薄弱的地方。但是小说中主人公我(维勒医生)所具备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对案件细节的捕捉,一方面可以启发人们的理智和冷静的观察能力;另一方面又可以增长人们的科学知识与社会经验。正如侦探小说家程小青所言:“非职业或职业的侦探的智慧、勇敢和百折不挠的斗争精神,遵循严格的逻辑轨道,……一步步拨开翳障,走向正鹄,终于找出答案,解决问题。……对于读者,特别是求知欲较强的青年读者,有着潜移默化的积极作用。”[10]
再有,“在东西方文化碰撞与交汇中演进的中国小说,既不可能完全固守传统,又不可能被西方小说所同化,而是在诸多个平行四边形的合力作用下蹒跚前进。”[11](P356)所以一些民初小说家在“多个平行四边形的合力作用下”,运用逆向思维塑造了一个与神探福尔摩斯截然相反的侦探形象——“囧探型福尔摩斯”。新文学闯将刘半农就创作了令人捧腹的“囧探型福尔摩斯”形象,这里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初到中国有些水土不服,以至于处处碰壁,俨然脱去了神探的光环而成为一个既是“失败的侦探”,又是一个“滑稽可笑的侦探”。《福尔摩斯大失败》(《中华小说界》1915年第2卷2期至1916年第3卷5期)共5案。第一案《先生修矣!》写福尔摩斯在英国无所事事,于是来到上海重操旧业。恰巧一位客人前来讨教,该人愿意出500元请福尔摩斯猜测他的身世、职业、性质、境遇等等。这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凭借已有的经验快速地观察了一下眼前的这位客人,发现该人外貌气质不凡,进而从容自信的把这位客人的职业、姓名先后说出,然后又根据客人所带的戒指、白巾以及身体状况一一做了详细解答,并得出结论:该人是报馆人员或是一名外语教师。此时客人再也无法听下去了,马上回复他说:“福尔摩斯先生,休矣休矣!君言之滔滔,实未能猜得半字也。实告君,吾乃一马夫耳。”[12]原来这位客人是一个马夫,他换上了体面的衣服,手里拿着两周前的报纸,并且指甲上染上姨太太们的胭脂色以及佩戴戒指等等,这一切都是故意的,为的是捉弄这位大侦探福尔摩斯。此刻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听到这些后简直难堪至极,俨然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囧探”。第二案《赤条条之大侦探》是又一次捉弄这位大侦探的故事。福尔摩斯接到了一个求助电话,据电话中人所讲他在四马路的沐春园浴池里丢失了一包贵重物品,内有钻石和珠宝价值十万,并且告诉福尔摩斯如能破案愿以二万作为酬谢。福尔摩斯快速赶到沐春园浴池,他发现浴池中人人都可疑,脱衣后在浴池中寻找线索,过了一会后发现报案人不见了,自己的随身衣服和物品也不见了,方知道又一次上了当,后来不得不求助浴池伙计帮他赎回自己的衣服才得以解脱难堪窘境。可以说,大侦探福尔摩斯这次遭遇完全是被金钱迷住了双眼所致,要不是他急功近利想得到二万赏金怎能落得如此狼狈的下场,读后让人忍俊不禁。在第三案《到底不如归去》中,大侦探福尔摩斯接到了自称为同胞的来信,信上说今晚8点将会有乱党大举起事,地点在老爷庙旁边。该地点不仅是乱党的联络地点,而且窖里藏有炸弹,如能抓住这些乱党将会得到高官厚爵、妻财子禄。鉴于前两次的失败,大侦探福尔摩斯这次深刻的考虑了一下,最后决定还是前去破案。到了老爷庙旁,见有人吹暗号,楼上即下绳索提上去,他也随即效仿,但是被提到了半空中后忽然停止。接下来他的两腿被绑在两边的柱子上,两手也被分开绑定,在空中形成了一个大大的“人”字形,这时大侦探福尔摩斯才明白又上当了。从这一案中,我们仍可以看到大侦探福尔摩斯尽管绞尽脑汁的想得到其中的秘密,但是他的推测完全是借用西方人的逻辑方式来套用中国的社会情况,这种风马牛不相及的生搬套用怎能不失败。《第四案》里抱独身主义的福尔摩斯竟然在中国成家了,随之而来的是他深陷桃色的诈骗案中。生性嫉妒的福太太怀疑自己丈夫与女打字员有染,于是就找机会辞退了该打字员。某天接待了一位神秘的客人,客人拿出了福尔摩斯与女打字员的亲吻照片,没办法福尔摩斯只能答应了来客的“条件”。第二天该客人又来了,这回拿出的照片是男秘书和他妻子幽会的照片,无奈之下福尔摩斯也答应了对方的聘任合同。待客人走后,福尔摩斯再次拿出照片观看,令人惊奇的是照片上已经变成了他与自己的太太。令人不得不捧腹大笑的是,两张照片的戏法竟然把大侦探福尔摩斯骗的团团转,最后大侦探福尔摩斯才恍然大悟该客人与女打字员是一伙的。不长教训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在《第五案》中,为了五十万的酬金,先后被骗去了羊和马,而后又被其所救之人骗去搬运重量不轻的财宝。此刻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完全成为了对方捉弄的对象,窘态百出,着实滑稽可笑。纵观刘半农创作的这五案,他把大侦探福尔摩斯作为一种逗乐的手段插入到了小说之中,层层设制障碍、谜团,又层层地揭开谜团,最后让读者恍然大悟,啼笑皆非。再有,来到中国后的福尔摩斯自认为还是先前那个非常成功的侦探,办案自然应无往不胜,所以先前的那种仔细观察、全面搜集线索、反复的逻辑推理的科学态度已全然消失,代之的是既不认真思考,也不认真分析,更不会通过逻辑推断后去伪存真,而多是为了金钱一意孤行,草率行事,结果是每个案件几乎都是被别人牵着鼻子走,进而落入他人设下的圈套而狼狈不堪,这样的大侦探被称为“囧探”的确实无可厚非。
总体而言,刘半农所著译的侦探小说的侦探形象可谓是形象各异,从“官府捕快”到现代私人侦探,再到后来的囧探型侦探。其中不乏侠肝义胆、匡扶正义的可敬可爱之人,亦不乏故作聪明、滑稽荒唐可笑之辈。这些侦探或是敢于启发昏懵,针砭时政,或是具有惩恶扬善的侠义责任感,即便是囧探福尔摩斯的内心灵魂深处也有着匡扶正义,利国利民的大义情怀。所以,刘半农所塑造的这些“奇”而合理、“囧”而不谬的侦探形象,无论是在张扬时代精神,还是迎合读者审美趣味方面都有着创造性、突破性的努力,抑或说他从另一个角度——审美的、哲学的、科学的、文化的角度,对“侦探”作出了个性而深邃的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