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华,赵晶莹
(华中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引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是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1]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的变化,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美好生活终究是人民的美好生活,要求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力量,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的全部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在当前时代背景下,国内学者围绕美好生活的历史文化渊源、基本内涵、基本特征、制约条件和实现路径等方面展开多角度分析,取得了较为系统和丰富的研究成果。掌握关于美好生活研究的前沿动态,解读相关成果的最新进展,找出研究的重难点和不足,有利于为后续深入探究提供借鉴。
美好生活理念不仅有着丰富的理论基础和悠久的历史背景,也体现了世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向往。目前,学者们主要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西方思想观点和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三个方面探究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历史文化渊源。
沈湘平、刘志洪认为,“美好”一词体现了古代人民对于幸福生活的向往,各主要思想流派都围绕着美好生活及其实现展开思考,比如儒家的《诗经》《礼记》,道家推崇的“小国寡民”状态等[2]。赵建波、解超认为儒家的“大同世界”是对美好生活的描述,道家的“小国寡民”思想是追求兼爱、非攻的和谐平等生活,佛家追求的美好生活是到达没有罪恶与悲痛的极乐世界[3]。欧阳康、熊翔宇认为儒家倡导的“仁者爱人”、道家的“无为而治”和法家的“治道不法古”等思想丰富了美好生活的内涵[4]。谭绍红认为儒家思想强调重视美好的精神维度,道家认为“大隐隐于市”恰是在实际生活的基础上追求美好的精神生活[5]。方巍也有类似观点,即汉代董仲舒继承孔孟儒学、吸纳诸子百家,提出了“礼主法辅”的礼治思想,礼治反映了我国古代传统社会关于美好社会治理方案的认识,体现了基于礼治的美好生活的向往[6]。
欧阳康、熊翔宇认为,古希腊哲学家和德国古典哲学家都在理论层面上论述了理想生活,其中包含了人类对自由解放的美好追求,例如苏格拉底的“有意义的生活”、康德的“自在之物”和黑格尔的“绝对理念”等思想[4]。赵建波、解超认为柏拉图描绘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的“沉思生活”、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近代哲学家构建的“理性王国”以及海德格尔的“诗意栖居的生活”等都是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畅想[3]。强以华提出,康德的基本立场是道义论,即强调理性至善的立场,强调追求幸福生活和美好生活是人的权利,认为人的美好生活应该是德性和幸福统一的生活[7]。李盼杰、曾文婷有类似观点,认为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孟德斯鸠等提倡政治民主、思想自由、人性解放等思想,促使人们用资产阶级革命实现理性的美好生活,并且这种美好生活的追求在资产阶级政权建立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8]。
李盼杰、曾文婷认为美好生活作为社会主义的实现目标,在空想社会主义时期就已经闪烁着天才的火花,科学社会主义之外的其他马克思主义流派、社会主义国家也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做了相当充分的表述,要求满足人民的需要与幸福[8]。邵华、郝思哲指出,马克思把幸福生活与人的本质、人的生存状态和发展状况联系在一起,指出“人的全面发展”是美好生活的实现路径,“共产主义和人类解放”是最终实现目标[9]。方世南也有类似观点,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生态权益是实现美好生活的一个重要向度,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要达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美好生活状态,人类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10]。王楚楚认为,恩格斯阐述的美好生活思想与杜林的假社会主义及空想社会主义划清了界限,指出了未来美好社会的基本特征和价值取向,强调未来美好社会将不会存在阶级和阶级对立,剥削和压迫人民的现象也会消失[11]。
自十八大以来,国内一些学者从需要满足说、“人的全面发展”说、“人民中心”说、内涵综合说等方面阐释了美好生活的重要内涵,美好生活是物质生产生活、精神文化生活和社会实践生活有机统一的整体。
马纯红认为美好生活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即物质层面的充裕和精神层面的丰富,美好生活要求物质观和精神文化观两个方面实现有机统一[12]。魏传光提出美好生活是满足人民物质需求的共同富裕的生活,既强调物质生活水平的重要性,又蕴含着超越物质财富的意蕴,是追求更加富裕、和谐、全面的高质量社会生活诉求[13]。徐磊、曹孟勤提出美好生活是物质与精神辩证统一的和谐生活,既要满足人民物质生活,又要提升人民精神生活品质,促进二者的协调共生[14]。马纯红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美好生活的基本内涵和基本特性发生了变化,人民追求丰富的物质资料和充实的精神生活、期待达到双重满足的标准[15]。李雨燕认为美好生活含有三种需要即物质性需要、社会性需要和精神性需要,三种需要既是同时并存的统一体,又是一种逐渐递进的关系,三者同时具备有利于促进人的发展和进步[16]。
赵建波、解超认为美好生活是个体存在价值的展现,更侧重于社会整体人民的生存状态和发展图景,是多种目标的统一体,是一种高层次的、高质量的、可期望的、可持续的生活[3]。张卫伟、王建新认为,美好生活是个体基于现实主观上的真实感受,在生活中不断地自我实现与自我满足,体现了个体生命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17]。张明霞认为美好生活本身是一种主观感受,这种获得感与创造美好生活的主体能力和感受美好生活的精神素养密不可分[18]。魏传光认为,人的全面发展的美好生活与国家制度、社会治理和个人目标等关系密切,社会发展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和归宿,同时又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前提[13]。沈湘平、刘志洪提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最终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只有自觉地全面发展自身才配得上真正的美好生活[2]。张三元也有类似表述,提出人民的美好生活与人的全面发展有内在统一的关系,美好生活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前提,也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19]。
强以华指出,从人自身的存在形式看,美好生活作为“人”的美好生活,它的美好与否必须与“人”自身的存在形式联系起来才能得到正确的思考,以人为中心组成社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美好的生存和发展[7]。张荣华、郭日铎指出,中国共产党不断地建立健全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并将其作为指引人民美好生活实现的原则和目标,是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本质[20]。喻文德认为以人民为中心符合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地位,把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治国理政的努力方向,把倾听人民的心声作为提高积极性的方式,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检验发展成果的标准[21]。何星亮认为各项事业建设应坚持从“以物为本”到“以人为本”的转变,深入了解人们的物质性和社会性心理需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各项建设的重要动力[22]。
李腾凯认为,美好生活具有整体性、统一性、平衡性、多样性,不仅仅是物质经济层面的增长,而且要求实现经济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协调发展[23]。吴宏政、吴暇提出了美好生活“劳动价值论”,指出美好生活不应仅停留在伦理学理论的范畴去谈论,而要结合人民群众的实践能力和劳动方式领悟美好生活的现实意蕴[24]。陈学明、毛勒堂也有类似观点,认为全面理解和把握美好生活的基本内涵,不仅是理论层次的问题,也是关系到生产生活创造以及如何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实践问题[25]。强以华认为应该厘清作为个人主体的美好生活与类主体的美好生活的不同含义,前者强调“个别性”,后者强调“共同性”,只有将二者结合得到一致认可才能增加社会整体的福利[26]。李腾凯认为改革开放后,人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并进入了小康社会,对多样化、个体化、审美化的生活提出了要求[23]。
美好生活与其他理论概念一样,有着自己独特的发展历程和基本特征。学者们根据美好生活的背景演变及基本内涵,对美好生活的基本特征进行了概括总结,认为其具有稳定性、发展性、差异性、全面性、世界性等特性。
袁祖社、董辉认为,美好生活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稳定的、健康的、积极的生活方式的向往,是对于美好的真实感受与和谐社会关系的追求,它是可持续的,而不是短暂性的[27]。欧阳康、熊翔宇提出,新时代美好生活是追求一种稳定的、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它不同于传统生活理念注重感官和物质的满足与享受,这种生活方式是可持续的、可发展的[4]。李程锦提出,美好生活体现出人的一种美好的存在方式或生存状态,更多的是一种心理感受和主观体验,它不是暂时的、阶段性的生活状态,其建设是一个长期稳定的形成过程[28]。
马纯红认为,美好生活并不是处于一种静止的状态,而是一个动态延伸的概念,是伴随着新中国成立和改革开放的发展历程而不断深化和提升的[12]。李雨燕认为,从历史观上把握美好生活基本内涵与特性,可以发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构建是一个渐进发展、不断运动的过程,不是一次性的、阶段性的[16]。钟明华、董扬提出,美好生活应该在不断的运动和发展中得到深化,美好生活的构建离不开发展这一重要理念与途径,这是美好生活的题中应有之义[29]。王金磊、姚聪聪认为,美好生活的内涵演变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观,它不是静态的和固定不变的目标,而是一种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的统一[30]。林彦虎提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目标会受到需求要素的驱使,而这些需求的实现并不是固定不变、一蹴而就的,因此美好生活会伴随着需求的变化而不断变化[31]。
张三元认为,人的需要存在着突出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主要是表现在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以及每个人需要的发展,这些与经济生产、政治文明、精神文化、社会公平等方面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原因密切相关[19]。汪青松、林彦虎从生活品质角度看,随着物质条件的提高,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层次化的特点,日益追求一种更高质量的、审美的、有价值有意义的生活方式[32]。张诚认为美好生活需要就其主体而言是多样式多层次的,在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两个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主体差异性[33]。
翟绍果、谌基东认为,美好生活的最大特点在于满足人们不同层面和层次的需要,主要体现为经济共建、政治共享、文化共识、社会共治、生态共生[34]。陆茹认为,以人的发展为核心的美好生活有其基本规定:丰富人的物质生产和生活资料,加强社会制度保障和公平正义,把握人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并处理好人与自然共生的关系[35]。张三元、彭歆格认为美好生活需要是一个非常具体、全面、系统的理论概念,要在立体层面上把握美好生活,不能局限于物质基础,更要侧重于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自由等多个方面[36]。汪青松、林彦虎认为,党的十九大在强调原有“物质文化”需要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民主、公正等精神文化上的要求,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个方面,从整体上、系统上把握美好生活的特征[32]。
马纯红认为世界各国的人民都向往美好生活与和谐社会,美好生活体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世界意义和历史情怀,在人类文明进步发展史上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方案和伟大蓝图[12]。袁富民认为,美好生活的需要将开创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新途径,给世界其他民族提供了新选择,美好生活需要的历史性是在中国社会改革和建设过程中生成的,既是中国的又是世界的[37]。刘志洪、郭湛提出,中华民族以创造美好生活为使命,为人类发展提供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富含智慧与力量的中国方案[38]。漆飞、王大桥也认为“美好生活”的中国表达是对自身命运与共同体的探索,为构建人类美好生活提供了中国方案[39]。李程锦也有类似表述,即美好生活理念与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相一致,需要促进美好生活的延伸与发展,与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同呼吸、共命运[28]。
随着我国社会进入新时期,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更加重视全方位、多层次的美好生活构建。新时期建设美好生活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学者们从物质生产发展、精神文化、社会公正、制度体系和生活理念等层面研究,指出在当下仍然存在着构建美好生活的多种制约条件和矛盾。
汪青松、林彦虎认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制约着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构建速度和满足程度,出现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发展的一种不均衡、不协调的状态,不利于美好生活需要的人民性、全面性和品质性的实现[32]。桑玉成提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既包括经济社会自身发展问题,还包括区域不协调问题,究其原因在于有效制度供给不足[40]。袁富民认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主要表现为生产和需要之间的内在张力,要坚持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社会资源的有效供给,实现生产领域和分配领域公平正义[37]。徐艳玲、王敏认为,既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要结合社会主义宏观调控的手段,促进资源的合理分配[41]。李腾凯提出,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现实矛盾与美好生活理念密切相关,结构不平衡影响美好生活的可持续性,内容不平衡影响美好生活的全面性,布局不平衡影响美好生活的充分性[23]。
钟明华、董扬认为,把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就背离了美好生活的价值本义,人逐渐沦为发展的工具,出现了精神发展的空虚与迷失[29]。周锦章认为社会快速转型,出现了世风日下、人际冷漠、道德滑坡等问题,使社会陷入混乱且人失去了信仰的根基,从整体上影响美好生活的构建[42]。张明霞认为在社会转型的矛盾凸显期,物质财富增长的背后隐藏着社会弊病,部分人虽然物质条件进步了,但迷失了生活的本真,不利于美好生活精神层面的构建[18]。张诚提出,当人的需要超出了社会生产所能提供的条件时,会表现出不满的情绪和社会两极对立的趋势,从而引发社会矛盾冲突,不利于美好生活构建[33]。张卫伟、王建新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及其建立,认为人际冲突与人际冷漠有违生活的美好,影响个体整体上对美好生活的感受与体会[17]。
李程锦认为,社会成员对公平程度、社会权利和社会机会的平等程度要求很高,如果不能保障和实现社会基本制度的公平,将直接影响美好生活的品质[28]。张三元、彭歆格认为,“美好生活需要”是按劳分配、兼顾公平,没有公平分配就没有美好生活[36]。韩喜平认为,城乡间区域间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民生公平和民生正义伦理有待进一步改善,让人民群众在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满足感,需要更加重视社会公平公正问题[43]。何星亮认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包括社会公平公正的需要,办事执法不公正、分配不公正等不公平的社会现象制约人们的需求[22]。武素云、胡立法提出,当前不同程度存在公民权利遭到侵犯、贫富分化现象恶化、群体歧视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美好生活的实现[44]。
喻文德认为社会不公和道德失范,导致人民的精神生活需要逐渐病态化,非正义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制裁而挫伤人民守法积极性,因此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社会治理体系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关键措施[21]。王俊秀等认为,在现实生活需要中人们的美好生活体验不能完全落实,政府部门在制定规章与政策时要考虑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理解,要重点关注那些美好生活体验较低的群体,在社会治理中营造良好社会环境[45]。周明星等认为,新时代美好文化生活建设的措施很难完全满足每个主体的希望和期许,随着人们文化生活水平的逐渐提升,部分地区政府不能适时制定新标准,发展惯性思维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改变,美好文化生活建设呈现出失衡状态[46]。
张三元、彭歆格认为,以享乐和欲望为主要取向的价值观念加重人民的心态失衡和精神泛化,形成的享乐主义、消费主义、拜金主义等与美好生活理念背道而驰[36]。陈果提出,在人和自然的交互过程中存在着“主奴关系”的观念,因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造和谐共生关系至关重要[47]。强以华认为,在实际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只注重眼前的利益,把经济活动仅视为单纯的逐利活动,反而影响绿色经济的发展,应该在绿色的经济活动中创造美好生活[7]。邓先奇认为,消费主义文化使人们出现了“虚假需求”的现象,这种虚假需求并不是人们真正的需要,在实现的过程中导致过度消费、心态不端和社会信仰缺失,并不符合美好生活的真正内涵[48]。周明星等认为,部分群众在美好文化生活建设过程中缺乏综合创新,热衷亚文化,或者缺乏开放思维,导致盲目无序、低水平、急功近利等问题时常出现[46]。
美好生活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针对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精神价值观问题,以及不公平、不正义等制约美好生活的因素,学者们从顶层设计和具体路径进行分析与探讨,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和实践途径,包括“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公平正义、思想教育与劳动等四个方面。
李腾凯认为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推进构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指明了美好生活实现的目标、方式和条件[23]。邓先奇认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是全方位、多方面的,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与美好生活目标的结合,为美好生活提供动力和条件,最终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解放[48]。张全胜认为,美好生活和五大发展理念二者相互促进,美好生活是五大发展理念的奋斗方向,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是美好生活实现程度的重要参考标准[49]。谢加书认为,五大发展理念为美好生活构建指出了方向,共享理念是建设美好生活的主要目标,创新是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协调可以从总体上调节各种关系,开放是现实发展的必然要求,绿色是美好生活建设的生态环境要求[50]。李腾凯认为,五大发展理念是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矛盾的重要理念和方式,实现美好生活目标是新时代我国社会发展和进步的现实需要[23]。
魏传光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发渴望在公正合理的社会文化环境中获得更高层次的尊重,比如社会权利、发展机会和市场规则等方面的公正平等,在此基础上才能有效确保美好生活的质量和境界[13]。袁祖社、董辉认为在当今时代,从某种意义上看权利的行使程度能够反映出人民的幸福程度,人民的幸福生活与权利的行使和保障密切相关[27]。赵建波、解超认为,美好生活与人们的多种权利诉求紧密相连,要保障社会公平和人民权利平等,要求从社会各项制度和个体自由发展两个层面协调进行,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给予公民合理行使权利的自由[3]。欧阳康、熊翔宇认为公民权利意识在不断地觉醒,对生存权利、自由权利和发展权利等需求增加,国家应制定和实施公正合理的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平等的生活愿望[4]。乔巴生认为应该着力实现个体美好生活构建和社会良好秩序的良性互动,既要重视个体美好生活构建对社会治理的作用,也要重视美好社会对个人美好生活的支持和优化[51]。
武素云、胡立法认为人的需要促进社会意识发展,要加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为美好生活需要的实现提供良好的氛围与环境[44]。张三元、彭歆格认为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实质上也是人们精神生活及精神境界不断提升的过程,要以高尚的道德照亮人的精神世界,以理想信念抵制腐朽思想,坚定文化自信,生产文化精品[36]。谢加书认为,在美好生活的构建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修养得到了提高,开始追求更加科学、更加文明、更加理性的生活方式[50]。乔巴生认为美好精神生活要求具备良好的科学理性,打破外界的发展限制;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处理好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之间的关系;具备正确的心灵建设,接纳新观点和新事物[51]。
陈学明、毛勒堂认为,劳动实践是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方式,与此同时劳动也是实现人的自身价值和改变生活状态的重要手段,是一种愉悦的体验和享受[25]。雷家军提出,尊重劳动者、尊重劳动价值、尊重劳动多样性、尊重劳动创造对于构建人民美好生活至关重要,尊重劳动创造是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手段和精神动力[52]。周锦章认为要树立劳动最光荣的观念,倡导通过艰苦奋斗的劳动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不断提升个人的内在素质,增强改造社会的力量,为美好生活的实现注入强大的动力[42]。吴宏政、吴暇认为,需要坚持正确的美好生活劳动价值观,明白劳动为美好生活提供获得感、存在感和尊严感,在实际生活和劳动实践中体会美好生活的意义和价值[24]。王金磊、姚聪聪也有类似表述,美好生活不是坐享其成的,而是人民群众通过不断的劳动和实践创造的,因此应该树立奋斗幸福观从而实现中国梦[30]。
美好生活研究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是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的研究主题和时代使命,因为它涉及关于生活的一些根本问题和本质因素。新时代美好生活概念同时具有学理性和实践性特征,兼具历史性和前沿性特点,当前对其研究整体上处于初步阶段,针对其背景分析、概念理解、瓶颈困难和价值意蕴等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研究过程中部分问题仍然存在着矛盾与争论。
美好生活是一个复合型、综合性概念,每个人对其理解和定义都有所不同。有学者从词源学角度出发,对“美”与“好”两个字进行解读,有学者从中西方历史角度溯源美好生活的相关概念,还有从个人层面和社会层面定义美好生活等,致使概念界定缺乏一致性,对于美好生活的真正衡量标准没有统一。定义“美好生活”概念,必须围绕下述几个问题展开深入的思考:第一,当前时代背景下发生了怎样的新变化、出现了怎样的新面貌,要求我们开始把实现人民美好生活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第二,面对信仰缺失、社会异化的现象,我们应该坚持何种思想理论指导美好生活的构建。第三,如今人民心目中所向往的美好生活到底是什么样的。第四,美好生活的评定标准和测量指标是什么。需要结合中国实际背景和国情,构建有特色的中国式美好生活,界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美好生活标准。
多学科视角研究美好生活是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的一个重要切入点。美好生活=幸福+意义,即幸福且有意义的生活。从社会学、哲学、政治学、生态学、心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角度厘清美好生活的内涵与意义,可以为构建美好社会打开新的思路,为进一步理论研究与创新奠定基础。美好生活理念是社会学调查与探究的重要主题,通过社会学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制定可操作性的量表,制作能反映群众心声的调查问卷,深入了解群众实际生活需求,根据一定价值标准对群众生活状态进行各方面满意度的评价,包括人民自己的生活水平质量、公共参与、环境状况、社会公平正义等。
美好生活研究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论述美好生活各个方面构建时,可以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从中挖掘更多的生成性理论资源作为支撑。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美好生活的研究涉及多个方面,既包括经济发展、政治制度、精神文化、社会治理等问题,也包括生态环境和生态利益等生态学问题,如恩格斯18岁时发表的第一篇作品《伍珀河谷来信》,文中深入探究了生态利益保障对于实现美好生活目标的作用,可以与构建人民美好生活的绿色理念相结合,挖掘其中重要的理论观点[53]39-44。相关研究可以进一步完善和挖掘马克思主义美好生活的内涵与价值,从国家制度、社会治理和个人愿望等多方面进行阐释。
绘制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蓝图的同时,也要着重分析和研究人民群众的真实生存需要和生活目标,避免将美好生活的构建变成学者用语言逻辑构想的理论、遥远的梦想或空洞的政治口号,要把它落实到人民群众现实而真切的生活中,并使它成为可行性的方案和项目。探寻生活的真相,寻求生活的本质,可以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让美好生活理念普及人民群众,了解群众真实的心理需求,在生活、工作和学习等方面所渴望达到的目标,以及各个地区、社区、企业单位、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团体等应该以什么样的方案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响应人民群众的呼声。通过一些具体有效的方式进行调查分析,结合特殊条件和地域,详细了解人民群众的实际情况,探索出适合当地特色的美好生活建设路径。
总之,追求美好生活、构建美好社会是我国广大劳动人民共同的愿望和目标。国内学者关于“美好生活”主题的研究虽然还处于起步时期,但也取得了许多成果,相信通过大家的努力,未来对美好生活的理解会更有内涵、更有境界,且会逐渐地拓展和深化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意义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