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务筹划研究

2022-11-21 02:04冯昆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22年13期
关键词:合伙优惠政策筹划

冯昆

(陕西大唐西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西安 710000)

1 引言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企业想要获得稳定发展,必须保证自身的资金充足,所以融资渠道也在不断创新,其中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为企业主要的资金来源,相比契约型、公司型基金更有优势。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为社会闲置资本寻求投资方向,同时为企业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但是在税务筹划方面仍有待完善。作为新型投资渠道本身存在明显的高风险、高收益特点,并且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较高的税收,因此要科学合理地进行税务筹划,切实降低纳税成本,为投资人带来更多经济利益。

2 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定义与税务处理

2.1 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定义

目前我国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大多分为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在合伙过程中需要投资人签订合作协议,从而构建相应的基金机构,在合作过程中构建基金筹集、运作平台,为企业获取发展运营资金。基金主要交给基金管理人负责运营、打理,而领头人则会在管理相关事务的基础上参与运作,如投资和理财等重要活动。投资人参与的管理事务较少,基本不会进行实质管理或日常管理,只需要以出资额度为标准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即可。因此在成立合伙基金机构后,基金主要由领头人、基金管理人负责运作,要注意领头人的管理资质,若不符合要求应全权交给基金管理人,如果符合资质标准可以参与到各类投资活动中。合伙企业获取经济效益,投资人会根据签署的协议进行经济效益分配。

2.2 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处理

当前我国对合伙形式的投资基金有着明确的法律规范,其中合伙型基金所得税,会将每个合伙人作为纳税负责人,并且按照合伙人的身份属性缴纳税务,如若属于自然人往往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法人则会根据规范要求缴纳企业所得税,身份不同缴纳的税项不同。另外企业所获经济效益纳税,需要将投资人、分红人的利益分配,剩下的利益便会进行计算按照规定缴纳税款。按照我国现有的规定来看合伙企业本身不征税,主要针对合伙人进行征税,出资人作为自然人分配企业的经济利润便会产生税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遵循个体工商经营所得税标准,缴纳5%~35%的五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按照税收方面的明文规定,境外合伙人、非居民企业并且在国内没有场地、机构的情况下,根据经济收益按减10%的标准进行税收,主要为企业所得税,也就是在合伙获取经济效益的同时,以十个百分点为基础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涉税业务分析

对于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来说,在涉税业务方面主要涉及4 个环节,包括募资、投资、管理以及退出。募资就是投资人出资的过程,按照约定实缴出资,转变为合伙人的身份,投资环节中的涉税项目与获取的经济效益相关,被投资项目获得收益后都会缴纳所得税。管理环节是基金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费用收入,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退出环节中的涉税项目就是投资人退出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时产生的税务,应根据规定进行税务申报。

4 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务筹划问题

4.1 缺乏税收激励政策

我国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缺乏完善的税收激励政策,因此税务筹划积极性较差,主要原因为对合伙型投资资金的重视度不足,未能针对性构建税收激励政策,企业税收筹划积极性受到影响。从税收优惠政策不能看出,很多地区采用的政策措施较为滞后,未能发挥出激励作用,难以调动企业税务筹划的积极性。由此可见现有的优惠政策已经无法满足合伙型投资基金的纳税需求,应丰富税收激励形式,给予更多优惠政策,推动企业持续性发展。

4.2 业财税联动性不足

以往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全权交给税务部门,业务与财务部门并没有参与到其中,导致各部门之间没有任何沟通交流。从基金注册登记、财务核算到缴纳税务的过程中,业财税部门未能形成良好的联动,一般来说税务涉及业务、财务等多个环节,包括募、投、管、退,若全权交给税务部门,必然会对税务筹划工作效率造成影响,并且税务筹划方案存在片面性。税务筹划工作主要由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而业务、财务部门丝毫不参与,最终影响到税务筹划工作的开展,在缺少财务会计核算的情况下,税务筹划方案的可行性大幅度降低,无法达到降本增效的目标,投资人获取的经济效益有限。

4.3 税收风险防范不足

近些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我国逐渐完善了各类税收规范,但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无法有效防范税收风险。尤其是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目前来看税务风险主要由两方面因素造成,首先未能制定科学合理的赋税方案,并且计划与实际存在明显差距,尤其是税务筹划时采纳的各类政策规范,若脱离时代发展必然会引发风险。其次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登记信息存在疏漏,同样会提高税务风险,并且部分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缺乏明显的税务风险防范意识,从发起基金到登记报备,以及申报纳税过程都未能构建全面的风险防范机制,最终影响到纳税成本。

4.4 税务筹划意识不足

税务筹划意识不足是比较常见的问题,尤其是基金管理人员没有将重心放在税务筹划工作上。作为运营管理和执行人,基金管理人与税务筹划工作密不可分,但是日常管理投资事宜较多,所以更关注募资、投资以及退出等环节,而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视度较低,没有抓好税务筹划这一环节,导致经济收益受损。另外投资人作为合作人的身份,基本上不参与基金的经营管理,因此容易忽视税务筹划。

5 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务筹划策略

5.1 制定税收激励政策

作为普遍性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型要比其他两种类型更具优势,由投资人按照签订的合约出资,并且投资人会以出资额度为标准承担部分责任。尽管合伙型投资基金的出现解决了企业资金问题,但税务筹划中仍存在不足,如纳税申报积极性不足等,因此可以根据当前税种设置资本利得税,激励企业主动进行纳税申报,提高税收筹划方案的可行性。传统的税务征收方式已经面临淘汰,尤其是与利润挂钩的税务征收形式,无法保证税收科学合理,其中存在片面性较强的缺陷。为了激发企业主动性,应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根据我国市场发展现状合理调整,构建完善的资本利得税。简单来说就是按照项目的性质、投资时间差异,设置与之匹配的税率,部分高科技或新能源产业应给予适当优惠,充分发挥出激励作用。从资本利得税的实践不难看出,为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收奠定了良好基础,更为科学的控制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收益。

5.2 树立税务筹划意识

从本质上来看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属于非法人主体,在税务征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范,采取相应的税务筹划措施,维护好投资人的利益。当下基金管理人应提高自身的税务筹划意识,能够主动进行税务筹划工作,严格遵循国家税务征收法律法规,保障税收方案的可行性,明确税收筹划对投资主体所获得的经济效益影响。另外税收筹划过程中必须重视各类误区,避免出现违规操作,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手段获取利益,这种通过不正当手段降低税收成本的方法很容易引发风险问题,因此提高基金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按照规定进行税收筹划,从基金设立到工商注册环节,整个过程都要保持严谨的态度。

5.3 合理运用优惠政策

我国各地区政府部门针对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台了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了基金税收的扶持力度,但总体来看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积较小,因此国家应根据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现状继续完善优惠政策,通过国家与地方合力促进私募基金全面发展。对于税务筹划来说考虑好税收制度与差异,有利于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在纳税前应做好调查,明确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何才能享受到优惠政策带来的益处,立足优惠政策减少纳税成本。由于税收政策跟随社会发展不断变化,所以要保证掌握优惠政策的时效性,如我国为了缓解疫情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提出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尤其是降低增值税税率,让企业成功得到喘息之机,企业生产过程中由疫情造成费用支出,会在缴纳所得税前进行全额抵扣。另外利用好地方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提前对优惠政策进行调查,为后续的税务筹划奠定良好基础,我国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优化市场环境,出台了不少地方区域性税收政策,如经营贡献补助政策、落户奖励政策以及租房补贴政策等,都是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的优惠政策,可以将此类优惠政策作为税务筹划的切入点,从而合法合规地获取税收利益。

5.4 加强业财税的联合

以往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大多依赖税务部门,未能与业务、财务部门进行联动,导致税务筹划效率差,并且税收方案存在片面性,当下应加强业、财、税之间的联系,通过统一管理提高税务筹划方案的科学性。例如,在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由业、财、税三方共同成立税收筹划专项小组,各部门积极主动参与到其中,协调配合完成募、投、管、退等环节的税务筹划工作,明确重点保证税务筹划利益最大化。例如,募资过程中必须明确投资人的身份,不同的身份税务筹划侧重点存在差异。投资环节则会按照投资方式进行税务筹划,除了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投资形式外,应提前调查是否已经缴纳印花税、是否可以享受到各类优惠政策等。在管理环节中由业财税部门联合商议,选择可行性较高的核算方式,退出环节会重点考虑增值税缴纳问题,现阶段大多根据企业IPO 的具体价格作为计算标准,非上市公司股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5.5 完善税务法律制度

一般来说不同的经营活动会产生不同类型的税负,而相同的经营活动自然需要承担相同的税收。现阶段我国对于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法律制度仍存在不足,这也导致税务筹划过程中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最终引发严重的税务风险。因此想要妥善处理税务,必须要有明确的税务处理制度,我国应重视法律规范的建设,按照合伙型投资基金的特点明确各类税收项目。例如,合伙型私募投资基金大多会作为独立纳税体,所以无需对普通或有限合伙企业采用不同的税收政策,而是根据合伙人与企业之间的投资关系,或投资人获取的经济利益收取所得税。我国在留存理论所得税征收方面仍然存在空白,根据实际需求应由合伙企业肩负起纳税申报的责任,若合伙人属于境外投资,会将其作为独立纳税体,这也意味着会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范进行税务征收。制度方面同样需要优化完善,目前来看集团纳税人制度比较适合合伙型私募投资基金,主要通过申请注册集团纳税人的形式,对多个独立纳税人进行统一征收管理,切实提高税收效率,并且会采用合并申报的方法,节约双方纳税过程中的成本投入,但是应注意在登记为集团纳税人后,内部交易行为往往无需征收税务。该制度有利于减少支出,我国应根据市场发展形势,择机推行集团纳税人制度,为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务筹划创造有利条件。

5.6 加强财务人员培养

从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实践研究不难看出,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形式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并且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战略方式,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会因此受益。但是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需要大量优秀人才作为支撑,因此必须重视财务人员的培养,不断强化个人能力,为税务筹划工作奠定良好基础,构建完善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同时适当提高岗位门槛,以此来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首先设立明确的人才聘用标准,由于税务筹划工作较为严谨,所以在人才选聘上应严格把关,财务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与综合业务能力,并且在进入工作岗位前接受培训,逐渐转变成优秀的复合型税务管理人才。其次在选择代理机构处理税务工作时,提高对代理机构与税务筹划工作人员的要求,税务筹划人员的业务能力必须达标,从而保障税务筹划方案的可行性。

6 结语

伴随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企业的融资渠道不断拓展,其中合作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为重要的资金来源,相比契约型、公司型优势更为明显,有利于企业的长效化发展,因此得到全面推广成为普遍融资形式。但是在税务筹划过程中仍存在不足,导致投资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企业应提高自身的税务筹划意识,通过减少纳税成本,有效规避各类税务风险。另外合理运用国家与地区的优惠政策,加强业、财、税各部门之间的联合,制定科学合理纳税方案,维护好投资主体的利益。

猜你喜欢
合伙优惠政策筹划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研究
一天的难处一天担当
开心一笑
一天的难处一天担当
一天的难处一天担当
浅议合伙的民事法律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