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功能目的论视角下的电影片名英汉翻译

2022-11-20 06:15:35孙赫泽陈亚杰
现代英语 2022年8期
关键词:目的论译者译文

孙赫泽 陈亚杰

(内蒙古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00)

一、引言

电影是一门可以容纳文学、戏剧、摄影、绘画、音乐、舞蹈、文字、雕塑、建筑等多种艺术的综合艺术,但又具有独有的艺术特征。想必很多人都有这种感觉:在看到奇怪或拗口的电影片名时,便没了想要看下去的欲望。电影片名是对电影主题内容的凝练与升华,好的片名能吸引观众,也决定着观众对影片的最初印象。近年来,国外影视作品的大量引进凸显了影视翻译的重要性,推动了影视翻译实践的发展[1]。在此之前,贺莺结合中外电影片名的特点,提出了电影片名翻译的四大价值标准,概括了片名翻译的主要方法[2]。在此基础上,文章通过对功能目的论的梳理,结合经典影视译名举例,并加以归纳、分析,对英语片名的翻译做了进一步的分析。

二、功能目的论简介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德国学者弗米尔提出翻译目的论。该理论代表人物有莱斯、曼塔里、诺德。目的论认为,翻译过程的核心是翻译行为的目的。其中心思想是凡是行动皆有目的。既然翻译是一种行动,译者便会依据翻译目的,考虑翻译过程的影响因素,决定翻译方式,并最终确定合适的译文。目的论认为,所有翻译活动应遵循的首要原则是“目的原则”,即任何翻译行为都是由翻译的目的决定的,也就是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的手段。除此之外,目的论认为翻译活动所需要遵循的原则还有“连贯性原则”“忠实性原则”。[3]

这一理论认为翻译是一种目的性极强的交际行为,译文必须根据翻译目的确定。目的论是从译文切入进行翻译研究的一种理论模式,它以译文功能为取向,注重翻译的实用性。

三、电影片名的基本功能

电影作为一种大众艺术,演员阵容、故事情节、拍摄与制作技巧是吸引观众的主要因素。除反映影片主题外,合适的片名更能为影片起到推广的作用。因此在做电影片名翻译时,除影片内容外,译者还应将片名的商业性、观众心理以及社会效应考虑在内。

首先,仅通过片名便能够了解电影的部分信息,我们称之为信息功能,这也是电影片名最基本的功能。为了更好地将影片内容传达出来,就要求电影片名与电影内容相统一。比如,通过片名《叶问》,观众便可以了解到该电影讲述的是咏春拳与中国功夫;通过片名《西游降魔篇》,观众便可以了解到该电影是关于唐僧师徒四人降妖伏魔的故事。通过片名《我和我的祖国》,观众便可以明白该电影是以爱国主义为主线进行叙述的。其次,富有感染力的片名能够激发观众的观影欲望,即审美功能。比如,《魂断蓝桥》,片名采用四字词语的形式,言简意赅。通过片名,观众可以了解到这部电影带有忧郁色彩的唯美爱情故事,而这段爱情故事却在“桥”这一特定的地点发生了变故。片名所采用的“魂”“断”“蓝”极具表现力,使得影片的忧郁气息扑面而来,意境也油然而生,紧扣影片主题。若《Water-loo Bridge》直译为“滑铁卢桥”,不仅无法激起观众的想象力,也无法贴切地表达影片内容。除此之外,由于影视作品的商业特性,片名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商业价值。因此,片名不仅要反映影片的主题与内容,还应适当采用夸张的手法,吸引观众的注意力。比如,片名《刺杀小说家》就抓住了观众的猎奇心理,使观众不自觉地就开始想小说家是谁?他做了什么?为什么要刺杀他?最后他到底有没有被刺杀成功?由此,电影片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四、电影片名翻译的影响因素

(一)文化因素

影视翻译不是简单的两种语言的转换,而是担负着文化传播责任[4]。翻译语言实为翻译文化[5]。电影是文化艺术的载体,文化差异影响着电影片名的翻译。翻译理论家奈达指出:“对真正成功的翻译而言,熟悉两种文化甚至比掌握两种语言更重要,因为词语只有在其作用的文化背景中才有意义。”

翻译理论家Baker指出:“译出语词汇可能表达一个完全不为译入语文化所知的概念,该概念或抽象或具体,可能与民族信仰、社会风俗甚至某种事物有关。”[6]影片是面向大众的艺术,进行片名翻译的目的即通过在国外的播放吸引更多的观众、获得更高的票房以及扩大导演与演员的知名度。经过如此分析,结合功能目的论,便不难得出以目的语观众的感受作为主要参考标准,消除文化差异是译者的首要任务。在影视翻译中,文化因素大致包含语言文化、历史典故两个方面。

1.语言文化

不同的人文环境下,语言也会有所不同。在进行片名翻译时,一定要注意东西方语言文化的差异,在忠于影片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翻译方法,结合文化背景因素,精雕细琢地进行翻译,帮助观众跨越中西方文化的鸿沟,创造出既能传情达意又能吸引观众的影片译名[7]。如: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英语多被动,汉语多主动;英语多代词,汉语多名词。如影片《Saw》本意为“锯”,而译者最终将其译名定为《电锯惊魂》。正如上面所说,语言之间存在差异,英语更注重简洁。因此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以单个单词命名的电影作品,而汉语更喜用词汇,尤其是四字词汇。中国人认为四字词汇更具美感。认识到英汉之间的这个差异,便不难理解将《Saw》增译为《电锯惊魂》了。由“锯”改为“电锯”更形象地描述了影片的主要道具,揭示了影片的主要线索,与影片内容更相符。“惊”字生动地展示了该影片类型为恐怖片。“魂”字也与中国的语言文化相通,中国人在受到惊吓时常会说“吓得魂都没了”“魂丢了”。因此,“惊魂”一词用的甚妙。该影片若译名为《锯》,其震撼力将骤然下降,无论是在信息功能方面,还是在审美功能方面,又或是在商业特性方面都略逊一筹。

2.历史典故

译者所翻译的影视作品中涉及历史题材的片名时应多多斟酌。中华文化历史悠久,很少有外国人对中国文化了如指掌,反之亦是如此。且影视作品需要广阔的观众面,进行翻译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取更多观众,因此不应该将历史文化作为观众与影视作品之间的阻碍。在翻译此类片名时,译者可以多向影视内容方面靠拢。比如,影片《十面埋伏》本取名于“楚汉之争”中的“垓下之战”,而该影片所讲述的并非是这场战争,而是主角之间的情感纠葛。因此译名取为《House of Flying Daggers》,完全根据电影内容进行创译。在影视作品的翻译中,使用功能目的论为指导能在吸引观众这一点上大放异彩。

(二)审美因素

实现电影片名的审美价值,就要求译者在翻译源文时进行新的艺术创造,以艺术家的身份选择音美、意美、形美的字词传达影片所包含的美学内容。比如,影片《The Great Waltz》,若直译为“伟大的圆舞曲”则少了些许韵味,而译为《翠堤春晓》不仅给人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更是与影片中的优美景色相结合。其饱含诗意,给观众提供了唯美的画面感。又如,影片《Mission:Impossible》本意为“不可能的任务”,而译者最终将影片名定为《碟中谍》,不仅贴合影片内容,符合主角的身份,暗示了影片为动作片,还将影片的紧张感也凸显出来。从“中”字便能看出整部影片情节激荡,观众会不禁与之前看过的谍战片进行联想,心里不禁开始好奇到底主角是如何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来做一名有看头的碟中谍。译名言简意赅,不仅字里行间传达出了强烈的信息,且具有音韵之美。再如,影片《Ghost》仅用了一个单词,可谓精简至极。但译者却将其译名定为《人鬼情未了》,虽然字数差距较大,却与影片主角形象紧紧相扣。另外,“人”与“鬼”相对,揭示出电影主角是人和鬼,给整部电影增添了一丝魔幻。“情”字反映影片为爱情片,主要故事情节皆是因情而起。而该译名的画龙点睛之处非“未了”二字莫属。这两个字表达出二人之间的感情亦有一种意犹未尽、缠绵悱恻的感觉,给这部影片增加了意境的朦胧之美。从整体来看,用《人鬼情未了》来替代源文《Ghost》,也传达出影片本质为爱情片而非恐怖片。金隄指出:“正因为不同语言的各种变化都必然引起语言效果上的变动,所以只有从译文效果着眼,才能判定译文语言是否恰当。”[8]要达到译名的审美标准,对译者的汉语造诣有较高的要求。译名是否具有美感,赖于译者的语言功底。作为译者应在文字上多下功夫,加强自己对语言文字的见解。

(三)商业因素

好的片名不仅要贴合影片主题,还要考虑观众的观影需求。即,好的片名不仅要具备艺术性,更应具备商业性,其应能达到激发观众看片欲望的效果。这就要求电影片名既要有一定的文化品位,又要有良好的商业效应[9]。电影拍摄完成后会到影院进行播放,因此商业因素也应在译者进行片名翻译时考虑在内,片名也就需要足够博人眼球。刘宓庆指出:“社会效益是检验翻译的意义、翻译的质量和翻译的价值的标尺。”[10]

五、电影片名的翻译方法

电影片名信息量大,概括全文内容,形式大多是词汇、短语、短句。以精准的字传递出全片的主旨,这就对翻译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目前,常见的电影片名翻译方法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一)直译法

直译法是影视翻译中最常见的一种。当目的语观众可以接受,且直译的片名与源语片名所能够满足的功能相同时,译者大多会选择直译法。如影片《Dances with Wolves》译为《与狼共舞》《Snow White and the Seven Dwarfs》译为《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

(二)意译法

在源语片名中包含一些特殊意向时,为了使目的语观众获得与源语观众相同的观看感受,译者通常会使用意译的方法对源语中所包含的特殊信息进行处理,以实现其信息、文化、审美、经济等多方面的对等。如:《Midnight Cowboy》中 Cowboy本意为“牛仔”。而“牛仔”为美国西部所特有一种文化,如若直译为汉语,恐怕会因为文化的不同而直接影响其在中国的票房。这部电影最终译名为《午夜牛郎》,“牛郎”为中国神话故事中所特有,可用来对应“牛仔”一词。译者通过意译法巧妙地将“牛仔”译为“牛郎”,不失为画龙点睛的一笔,成功地将文化差异消除。

(三)音译法

有些电影选择以主角的姓名、主要故事情节所发生的场景地名作为影片的名字,这种命名方式能够点明影片的主要内容和线索。采取音译的方式,能够满足译名应具备的功能与目的。因此对没有约定俗成译文的词汇,选择音译即可。但译者有时会在其译名后加入后缀以此点明。如影片:《Patton》增译为《巴顿将军》,如果单纯地译为“巴顿”,观众可能会一头雾水。而在后边增译“将军”二字,观众一看便知原来“巴顿”是一个人名,会明白这部影视作品讲述的是以巴顿为主线索的故事。从“将军”二字便能猜到该部电影的故事背景为战争时期。单从题目便能吸引一些对军事片、战争片感兴趣的观众。除此之外,还有《Harry Potter》译为《哈利·波特》《Troy》译为《特洛伊》等。

(四)改译法

针对源语片名过于晦涩难懂或译名无法使目的语观众获得与源语观众相同的感受时,译者可依据电影内容所提供的信息以及文化因素、审美因素、商业因素进行创译。如:惊悚电影《Speed》的内容主线为拆除列车上安放的炸弹。其译名《生死时速》不仅为四字词语,且“生”与“死”这两个极限字眼相对应,再将影片的快节奏特性与列车的“时速”特点进行搭配,不仅反映了影片的内容是与死神赛跑,符合惊悚电影的命名风格,还将影片的紧迫感渲染到极致,将观众的猎奇心理死死抓住。对比《生死时速》这一译名,若是直接将其片名译为《速度》便失去了许多色彩。如此看来,《生死时速》兼备信息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与商业价值,为绝美译文[11]。以功能目的论为依据得出:译者采用直译法、意译法、音译法、改译法能够使译文更加符合影片的信息功能、审美功能和商业功能,更易于为目的语观众所接受,更利于影片的推广。范仲英教授曾提出:“使译文读者与源文读者在思想内容、表现手法、文体风格、语言文字、传神达意上得到大致相同的感受。”[12]为了达到某种效果,译者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方法对源语片名进行创新,有时会与源语题目毫不相关,但其将影视作品中更为重要的信息传递给了观众,使目的语观众得到了与源语观众大致相同的感受和体验。六、结语

作为一部影片的凝练与升华,电影片名的作用不可小觑。根据目的翻译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过程决定方法[13]。要时刻谨记异国之间的文化差异性、观众导向以及票房指标。剧组常常会遇到影片拍摄完成后需要再次改名的情况,这便是告诉我们电影片名的选取应根据影片中所展示的信息价值、文化价值、商业价值以及审美价值进行多方面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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