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绿化树木生长环境改善问题探讨
——基于《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的修编

2022-11-19 19:40
现代园艺 2022年9期
关键词:设计标准城市道路海绵

赵 娜

(北京当代科旅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淀 100044)

城市道路绿化作为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生活在城市中日常接触最频繁的自然要素。城市道路绿化通过提供荫庇、降低温度提高道路交通使用者的舒适度,通过植物净化空气、降噪除尘起到卫生防护的作用,通过物理隔离、视线引导起到安全防护的作用,通过连通生物生境斑块起到提高生物多样性的作用,通过线性景观美化市容提升城市整体景观风貌,一些别具特色的道路绿化甚至发展成为城市文化,形成城市名片,如南京的梧桐、福州的榕树、桂林的桂花等。

一般情况下,城市道路用地空间有限,在其范围内,除安排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必不可少的交通用地外,还需安排许多市政公用设施,如地上架空线和地下各种管道、线缆等,这就使得绿化树木的地上、地下生长空间都十分有限。地下管线除了阻碍根系的扩展之外,还经常对根系造成直接或间接的伤害,如煤气管的漏气、水管的漏水、热力管线的长期高温等[1]。绿化种植土壤容重大、砾石含量高、结构性差[2],因人为踩踏或硬质铺装造成地表坚实,土壤透气性差、紧实度高,影响树木根系的生长[1]。绿化树木枝叶又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着地表的辐射热、空气中各种有毒气体和尘埃的包围以及人为损伤[3],道路绿化植物的生长环境与其他类园林绿地相比,可谓相当恶劣。

为保障道路绿化树木的健康良好生长状态,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安全防护、美化街景等各项功能,本次《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在修编过程中,充分考虑与道路绿化树木生长息息相关的几大因素,并提出相应规定,以期改善道路绿化树木的恶劣生长环境。

1 土壤

土壤是绿化植物的立身之本和养分源泉,良好的土壤质量和有效土层厚度是道路绿化树木健康生长的基本保障。道路空间本就局限,若土壤质量和土层厚度得不到保障,绿化植物就不能正常生长。因此,修编版《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中提出:“道路绿化植物生长区土壤应与周围实土相接,行道树种植位置下方不得有不透水层。种植土壤应疏松、肥沃,盐渍化土壤应先行改良,城市道路绿化栽植土壤质量应符合表3.0.9-1 的规定;城市道路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厚度应符合表3.0.9-2 的规定[4]”。(表格详见《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CJJ 75-xx)。盐渍化土壤可通过铺设隔盐层、使用客土、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良土壤。若绿带内有连续不透水层,可通过合理组织土壤排水、增加树木支护等措施保证树木根系的生长和树木的稳定。

2 绿带净宽度

除土壤因素外,绿带宽度对植物生长影响最为明显。修编版《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中关于绿带宽度的相关要求为“分车绿带内乔木树干中心距路缘石内侧距离不应小于0.75m”“行道树绿带净宽度不宜小于1.5m;表面根系发达的行道树宜采用连续树池,净宽度不宜小于2.0m”,这2 条规定保障了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5m,这是因为当绿带宽度小于1.5m 时,植物生长空间狭小,且分车绿带内常布置多种设施,植物栽植和生长条件受限,栽植乔木易引起生长不良或成活率较低。同时充分考虑表面根系发达的树种作为行道树使用的情况,如榕树,通过采用连续树池且净宽度大于2m 的做法,能较好保障树木具有相对充足的生长空间,减少发达的树木根系对路面的破坏。

3 栽植密度

近些年出现为追求即时效果对道路绿带中植物过分密植的情况,过密栽植会限制植物地上、地下部分的生长,造成植物偏冠或生长不良。为避免这种既浪费资源又影响树木生长的不良做法,修编版《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中关于栽植密度的相关条款规定“植物栽植密度应适宜,避免过密栽植影响植物生长”“行道树种植株距宜参考树种的青壮年期冠幅,最小种植株距宜为6.0m,冠幅较小的乔木种植株距可为4.0m”。不同树冠类型的乔木所适宜的种植间距不同,青壮年期的乔木树冠大小和树木体量是决定种植间距的主要因素。自然冠幅较小的树种或因严酷自然条件等原因导致冠幅较小的树木,种植间距可适当减小,如蒲葵、老人葵等多数棕榈科乔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结合植物生长特性及景观需求确定适宜的栽植密度。

4 海绵设施

自住建部开始实施海绵城市建设以来,道路绿地作为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道路海绵设施的建设成为必然趋势。因此,此次修编过程中鉴于对海绵设施建设需求和植物生长的综合考虑,对海绵设施的建设提出以下规定做法。

(1)“道路海绵设施应与海绵城市建设统筹考虑,综合植物生长和径流污染控制等因素科学组织绿地雨水径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新建道路绿地海绵设施应与绿地同步建设;②改扩建道路绿地增加海绵设施时,应科学确定土壤下渗率,并明确土壤改良和渗排设施建设要求;③含有融雪剂的融雪水不得排入道路绿地;④宜承接非机动车道雨水径流,机动车道雨水径流进入绿带前,宜因地制宜采取沉泥区等预处理措施;⑤暴雨后绿地和树池内连续积水时间不得超过24h。改扩建道路绿地内布置海绵设施时,应以不影响原有植物生长为前提,过度加大土壤渗透性,会影响现状树木的稳定,造成安全隐患。”氯盐类融雪剂中含有大量盐离子,融雪水排入道路绿地,易使植物受盐害,导致植物生长不良甚至死亡。机动车道初期雨水中含有大量污染物,若直接排入绿地,会对植物根系产生影响。

(2)“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达到2.5m 及以上时,可设置海绵设施;仅种植灌木和草本植物的分车绿带宜根据实际需求设置海绵设施”。其中关于“2.5m”的设置是考虑到分车绿带内常布设较多的基础设施,植物地下生长空间受限,当分车绿带宽度达到2.5m 及以上时,设置海绵设施对绿化乔木的正常生长和景观效果影响较小;适合设置在道路绿带、宽度要求最窄的海绵设施是转输型植草沟,根据《南方多雨地区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转输型植草沟宽度宜为0.6~2.4m[5],取一般值1m,加上栽植乔木需保证的1.5m 净宽度,因此,分车绿带达到2.5m 以上时可设置海绵设施。

(3)“室外停车场可结合停车分隔绿带或者停车场周边绿带建设海绵设施”。停车场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设适宜的海绵设施,充分发挥道路绿化用地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

5 灌溉

道路绿地日常养护中离不开灌溉这一环节,道路作业工人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既保证道路绿化树木的用水需求,又避免道路绿化植物养护管理过程中交通事故的发生,修编版《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中关于道路绿化灌溉的相关要求为“道路绿地应采取节水灌溉措施,分车绿带宜采用智能灌溉方式。应鼓励使用再生水,水质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 的有关规定,古树名木不得使用再生水灌溉”。采取节水灌溉措施、鼓励使用再生水,体现了道路绿化设计节约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对灌溉水质提出要求,是为保障道路绿化树木的健康生长。考虑到古树名木的特殊性,若使用再生水灌溉,存在破坏古树名木的可能性,因此“古树名木不得使用再生水灌溉”参照国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的规定执行,并在此作出强调。

6 与有关设施的安全距离

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在改善道路环境质量和美化街景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因绿带宽度有限,乔木的种植位置基本固定。因此,在道路绿带上方设置架空线、地下敷设管线管廊时,应预留充足的安全距离供绿化树木生长。水平距离不足时,可通过提高架设高度或深埋管线管廊的方式,以满足道路绿化树木的地上地下空间需求。若架空线或管线管廊为既有设施,新栽树木时,设计时应按照规范要求留出安全距离避让相应设施。道路绿化树木与架空线、地下管线管廊及其他设施的安全距离详见《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CJJ 75-xx 第7 章。

7 道路绿化更新

由于安全隐患、道路改造、自然灾害、生长不良、景观提升等原因,对道路绿化植物采取补植、更换、疏移等措施,使道路绿化各项功能正常发挥的活动称为道路绿化更新。城市更新行动是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而城市道路绿化由于树木自然生长状况的变化,自然灾害导致的损毁,以及道路或管线管廊改扩建引起的绿带空间改变等原因,不可避免地存在更新需求,因地制宜地对道路绿化树木进行补植、更换或疏移,是使其恢复健壮生长、更好地发挥道路绿化各项功能的有效手段。修编版《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中,要求道路绿化更新应首先开展绿化现状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整体更新、渐进更新或局部更新等方式,处理好新与旧、改与留的关系;应保护现有道路绿化中生长良好的树木,尤其是大树和古树名木,确需移植的,应经过评估后优先就地利用,就近利用;更新过程中,应加强道路空间统筹,合理安排绿化种植、道路照明、交通设施、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管廊、安防监控等设施,保证树木必需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

8 结语

道路绿化功能的正常充分发挥,离不开健康优美的植物材料。本次《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修编过程中,从多方面考虑提出措施,以改善道路绿化树木的生长环境,但因为是设计标准,只能从设计的角度去解决问题。俗话说园林植物“三分种、七分养”,绿化植物栽植完成之后,就要对植物进行养护管理,绿化养护工作是实现景观效果的关键。只是设计做到位,却轻视、忽视施工养护,也难以呈现良好的效果。因此,需要设计、施工、管养三管齐下,才能使道路绿化植物处于最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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