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向敏/ 编辑 张正
“从2021 年8 月26 日至2021 年底,全国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的发电、输电、供电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数量累计达3196家,占当期办理业务总量的41%。”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电力业务资质管理年度分析报告(2022)》(以下简称“资质报告”),资质报告从多方面系统反映了2021 年度电力业务资质管理工作成果。
国家能源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有关要求,2021 年8 月制定印发《国家能源局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快速推进落实电力业务许可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全面构建“宽进严管、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许可审批新模式,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优化电力营商环境。
告知承诺制作为国家能源局大力推动证照分离和简化审批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与一般许可办理程序相比,主要体现出两大“亮点”。一是“以承诺为先”,申请企业充分了解许可条件后,可自主选择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仅需填报《申请表》和《承诺书》即可完成许可申请,许可机关受理后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实现许可“零时限”。二是“以信用为本”,依托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自动比对申请企业信用状况,判断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并将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其信用记录。
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大便利。为此,国家能源局对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审批材料及流程不断进行优化完善,做到“能减必减”“能简尽简”,力行“简约之道”。
通过“三减”措施(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实现“三零”(零证明、零跑腿、零时限)成效,制度成本有效降低,营商环境显著改善,市场中真正“敢诺、践诺、守诺”企业更多更实在地享受到改革红利。
资质报告显示,2021年,持证发电企业数量稳健增长,输电、供电企业数量保持稳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数量较快增长。
截至2021 年底,全国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企业共有15722家,其中,持证发电企业12825家,较2020年增加1110 个,增长率为9%;持证输电企业40家,较2020年无变化;持证供电企业2857家,较2020年减少15 家。全国持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共有31609家,较2020年增加6079家,增长率为24%,新增持证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达87%。
增量配电业务许可工作稳步推进。2021 年,新增持证增量配电项目36 个,全部为试点项目。截至2021 年底,增量配电业务累计取证数量为213 个,其中,试点项目191 个,占比90%;试点外项目22 个,占比10%。第一批至第五批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合计459个,取证试点项目占比达42%。
截至2021 年底,约半数省份试点项目取证比例达到50%以上,蒙西、贵州、甘肃等地试点项目取证比例较小。从数量看,江苏、新疆、广西、河南、湖南、云南、陕西及福建增量配电试点取证数量超过10个。
许可管理有效促进了发电行业持续转型升级,市场主体结构与规模变化各具特色,新能源成为发电装机增长的主力。
资质报告显示,随着新能源发电的快速发展,新增持证装机容量不断增长,持证可再生能源企业装机占比快速提高。截至2021 年底,新增火电持证装机容量占比下降至32.19%;新增持证风电、太阳能装机容量7480.3 万千瓦,已超过火电新增装机容量(5702.3 万千瓦),占持证企业全年新增总装机容量的近50%。
从各区域来看,华北、西北、华中区域新增装机容量中风电、太阳能发电占比大,已超过火电增长水平;南方、华东区域新能源及火电装机增长水平基本一致。总体而言,新能源发电的发展速度持续加快,逐步推进能源清洁化转型优化。
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装机分布主要受我国各地域资源禀赋影响,清洁能源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区。截至2021 年底,风电、太阳能发电许可容量规模最大的派出机构分别为华北能源监管局、西北能源监管局及东北能源监管局,达到7599万千瓦、6930.4万千瓦及4682.9万千瓦,而浙江、湖南、四川、福建及云南地区风光发电装机容量较小,均小于1000万千瓦。
资质报告显示,截至2021 年底,达到设计寿命但依然在役运行的持证机组容量为3180.6万千瓦,超期服役机组中设计寿命到期时间主要集中在2013年至2021年,期间年均增加363.4万千瓦。
截至2021 年底,共有超期服役机组3180.6 万千瓦,火电1562.7 万千瓦、水电1563.1 万千瓦、核电35 万千瓦、新能源19.8 万千瓦。其中火电、水电占比较大,占超期服役机组总容量的49.13%和49.14%,新能源机组超期服役容量较小,仅占0.6%。
超期服役机组一般容量较小,在环保、发电效率等指标上低于新机组,但由于投运时间较长,固定资产已完成回收,其发电成本低于新投运机组。
结合“双碳”目标,2021年,各派出机构对超期服役机组分类施策,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能耗要求的机组,经安全评估后,准予延续运行,充分发挥其经济性优势;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排放、运行参数不达标的机组及时注销许可证。2021 年,各派出机构共许可819.1万千瓦机组延续运行,注销160.2万千瓦达到设计寿命机组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