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艳婷,徐文辉*
(浙江农林大学,浙江杭州 311300)
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美丽乡村”建设,再到十九大的“乡村振兴”重大战略决策,国家对乡村建设的要求逐步深化,乡村建设也日益成为热点。乡村公共空间作为村民日常生活及社会交往的重要场所,是乡村建设的核心。然而目前乡村建设多是“自上而下”的模式,由政府单方面主导展开,村民作为乡村公共空间的真实主体,反而成为了“局外人”,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状态,参与度较低,导致乡村公共空间同质化问题及形态功能设置脱离村民生活的现象频发[1-3]。
十九大报告提出“人民民主的真谛在于众人的事情可以做到众人商量”,乡村公共空间也应充分融入村民的智慧与力量,恢复乡村的自我生长能力。然而,目前乡村公众参与形式多为简单信息告知、意见的征询,属于无参与或象征性的参与[4]。并且由于村民主体意识缺失,存在“搭便车”心理,文化素养欠缺或不具备设计相关知识,也导致村民与设计师之间缺乏有效沟通,未达到深入参与。
基于上述背景,主要探讨让村民积极参与乡村公共空间设计的有效公众参与形式及其必要性,形成一种设计师引导,以村民为主体的设计模式,最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公众”是指对于某一事物的利益相关方或者感兴趣的群体,包括政府、市民、第三方(设计师、NGO、NPO、专家学者团队、社会组织等)。乡村公共空间是村民进行公共生活及邻里交往的主要场所,同时也是寄托情感的载体[5]。因此,乡村公共空间景观设计中的公众参与,主要是设计师组织引导下的当地村民的积极参与,设计师从政府方案的委托方转变为设计及建设的引导方,将一部分决策权及建设实施行为交给村民,体现其主体地位。在公众参与理论的指导下,设计师摆脱城市思维,回归乡村本真,坚持以村民需求为导向,制定贴近村民生活及需求的公共空间景观设计方案,同时充分挖掘和培养村民的自治能力,促进乡村公共空间景观可持续发展。
公共空间是村民进行日常活动的重要场所,近几年,很多乡村公共空间的设计都是对城市设计手法的复刻,忽视了村民的基本需求。村民是对乡村公共空间最了解的人群,只有将村民引入设计,在设计过程中更多地与设计师沟通交流,让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愿望,才能做到“以人为本”,切实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
设计师应将村民放在重要位置,鼓励村民参与到建设过程中,可以加深村民对公共空间的情感,从而更愿意加入到建设的队伍。而比空间设计更重要的是连接人与人的关系,公共空间促进公共生活,反之社会交往赋予公共空间以活力[6]。
公众参与,除了更好地满足村民的使用需求,也是博采众长建设科学、低成本的公共空间景观。其中设计师的力量不容忽视,乡村中不乏具有较好想法,积极献计献策的居民,设计师可以利用专业技术手段,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而在公众的力量下设计出真正贴合实际需求的方案,避免因设计方案违背村民日常需求而进行多次设计及建设的重复支出。
建设过程中,通过组织村民建设队伍,共同研究现场细部建设,发挥村民传统建造技艺,可为项目建设节约材料及人力成本。同时,村民也可以利用自己家有故事、有记忆的生活、生产物件或者废弃的红砖、瓦片、轮胎等旧物就地取材,融入到景观建设中,营造出有地方特色、有记忆、低投入的公共空间景观。
村民和设计师文化差异较大,是一道看不见的鸿沟。因此,在引导村民参与到公共空间设计的过程中,设计师必须采用多样的调查、沟通形式,接地气的方案设计手法以及通过直观、形象的方案展示来提高村民参与的积极性,这对于设计师而言是前所未有的挑战。公众参与有助于设计师了解村民的诉求,提出符合当地经济承受能力和发展水平的设计方案,并且提升个人专业知识技能以及协调各方关系的综合能力。除此之外,可以促进设计师与村民互相学习,实现乡村传统技艺的传承与创新。
在乡村公共空间景观设计中,公众参与不仅能使设计方案更科学合理,还能帮助村民了解设计方案,从而提高其对改造建设的接受度。设计师通常拥有较前卫的设计能力及较新颖的空间打造手法,若设计师闭门造车,缺少与空间使用人群的直接沟通,一定程度上将会导致设计师打造的创新空间被村民误用或者无人问津。而在公众参与下,在方案设计决策过程中或者实施建设中,村民可以和设计师进行面对面的高效沟通,促进双方深入了解,避免上述问题。
乡村公共空间的建设更应该注重可持续性。乡村因人而活,因人而存,顺应村民行为模式的乡村公共空间可以促进村民相互交流,具有地方特色、本土文化的公共空间利于培养村民对乡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激发村民共建美丽乡村的主动性,进而培养村民的集体意识,有益于公共空间景观后期的维护和改造。
大部分村民对公共空间的建设和维护常持观望态度,认为与自己毫不相干,但在公众参与的设计实践中,村民在设计师的引导下,开始意识到自己被设计师及政府尊重,意识到自己不是建设结果的被动接受方,因此萌生公共空间维护与改造的的主人翁意识,也开始掌握了一定的设计方法、建设手法。这为村民自治,保证乡村公共空间景观可持续维护与建设提供了技术与思想保障。
2018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了“五共(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和共享)”共同缔造的乡村治理模式,公众参与下的乡村公共空间景观的设计重点主要在共谋和共建[7]。
共谋阶段主要为公众主体的共同讨论、分析、决策和设计,包括最初的信息搜集、各方利益的协调及后续的方案设计和最终方案的的反馈。当前公众参与乡村设计中,有的村民参与意识薄弱,不具备专业知识,不配合等问题影响了公众参与乡村建设的效果,故而需要创新和丰富参与途径及形式,以深化参与度并提高决策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在前期调研阶段,最常见的是主动式调研的可视化,将调查问卷部分问题可视化,甚至具体的细节设计也可用图片的形式将选择权交给村民,或是采用“社区大图法”,用大头针法或便利贴法让村民在村庄航拍大图上直观地表达对各个空间的意见。另一种为行为测量评价方法,设计师通过对实地村民的日常生活、行为习惯等的考察,利用轨迹分析法、地图标记法等方法进行统计分析,客观真实地了解村民与公共空间的关系。
在方案设计、决策阶段进行互动式探查,可以采用“空白调查问卷”的形式,让村民用简单、直白的方式绘制自己理想中的乡村公共空间,对村民文化素养要求更低,更能提高村民参与度的是“图钉贴纸”法,即将公共空间构成要素的图片直接贴在“社区大图”具体对应位置上。同样设计师也应采用模型等直观易懂的方式进行最后方案的展示。如此可以鼓励村民参与到公共空间设计的每一个阶段,达到群策群力的效果。
共建主要为方案确定后落实到现实的空间环境的建设阶段。就参与形式不同,可以分为技术参与和资料参与。就前者而言,自古就是村民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技能创造了乡村,他们必然掌握着传统的建造技艺,可以引导其参与景观的建设,也可以组织村民进行场地清理、细部装饰等技术含量较小的事项,以实现村民从“搭便车”的坐享其成到“主人翁”的责任感的转变。例如尚村竹篷乡堂的建设,村内有熟悉传统建造技艺木匠和泥瓦匠,深度参与到了公共空间改造建设中,设计团队还组织村民进行环境整治工作,后者则是物资的投入。村民家中有故事的老物件和生产生活工具可以赋予景观历史文化底蕴,富有当地特色,达到就地取材,节约建设成本的目标。
公众参与乡村公共空间景观设计,不仅有利于政府和设计师设计出符合村民生活、生产活动的公共空间,还能激发村民的积极性,重新连接人与人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要转变人的思想意识,将村民“要我建”的被动支配行为转变为“我要建”的主动建设需求,确保村庄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众参与的设计作为当前乡村公共空间设计中从村民角度出发的一种新方式、新模式,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但是其作为一种新兴的乡村景观设计方式,缺少实践与应用,在建设完成后的景观共同管理、共同评价等方面,也未被作为乡村景观可持续发展的阶段考虑在内;同时,当前的乡村景观设计公众参与过程中还未引入NGO、NPO、专家学者团队、社会组织等的力量,达到真正多元力量参与的理想效果。因此,公众参与乡村公共空间景观设计对于政府、设计师来说是一种新的设计方式和设计思路,也是乡村景观设计的一种新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