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伟
(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放化疗六科,河北 沧州 061000)
皮肤癌(skin cancer)临床多见基底细胞癌以及鳞状细胞癌,好发病于头面部以及四肢等人体暴露部位。作为一种常见恶性肿瘤疾病,皮肤癌发病率近年来有一定的临床上升趋势[1]。目前临床实践多视患者实际情况采用放疗、化疗、手术方案进行干预[2]。5-FU作为抗代谢类肿瘤药物,在以化疗手段作用于皮肤癌患者时,能够通过抑制肿瘤细胞DNA合成反应,同时以增加皮肤癌病灶组织化疗敏感性的方式发挥治疗效果[3]。基于此,本研究结合我院自2022年1月-4月收治的52例头面部及四肢皮肤癌患者临床资料,分析放疗联合5-FU局部化疗治疗头面部及四肢皮肤癌的作用,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2022年1月-4月收治的头面部及四肢皮肤癌患者共计52例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双盲法随机分为对照组及观察组,各26例。其中对照组男17例,女9例;年龄40~75岁,平均年龄(48.51±2.90)岁;患病部位:头部6例,面部11例,四肢9例。观察组男19例,女7例;年龄为40~75岁,平均年龄(49.30±3.71)岁;患病部位:头部为8例,面部10例,四肢8例。两组性别、年龄以及患病部位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所有患者均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经病理检查确诊为皮肤癌;②临床分期为Ⅰ~Ⅱ期;③经检查明确分类为鳞状细胞癌与基底细胞癌;④符合放疗、化疗适应证。排除标准:①合并恶性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血管肉瘤等其他皮肤癌病变;②合并严重脏器器官功能障碍;③合并精神疾病。
1.3 方法
1.3.1 对照组 应用单纯放疗手段干预:选用瑞典医科达影像引导放射治疗系统重建放疗工作平面,视患者病灶部位,并按照上下2.0 cm~3.0 cm的设置标准精确设置照射视野,照射深度按照2.5 cm标准控制,总面积为7.5 cm×6.0 cm,放射剂量为2.0 Gy/次,照射频率为5次/周,整个治疗期间根据患者皮肤癌病灶组织缩小情况对照射视野进行针对性调整。
1.3.2 观察组 应用放疗联合5-FU局部化疗手段干预:给药方案为浓度0.5%氟尿嘧啶软膏涂抹式给药,剂量为0.1 g/次,频率为3次/d。治疗期间密切观察患者不良反应以及肝肾功能状况,视情况对治疗方案进行调整,对不耐受患者暂停给药。
1.4 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临床疗效、病灶直径以及不良反应发生率。临床疗效:连续治疗7周后经磁共振成像测定显示无瘤体存在,维持30 d以上为完全缓解;连续治疗7周后瘤体直径缩小30%以上,维持30 d以上为部分缓解;连续治疗7周后瘤体直径缩小不足30%或增长不足20%,维持30 d以上为无效;连续治疗7周后瘤体直径增加20%以上或有新病灶出现,维持30 d以上为进展。总有效率=(完全缓解+部分缓解)/总例数×100%。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1.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s)表示,组间比较行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组间比较行χ2检验;以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n,%)
2.2 两组病灶直径比较 两组治疗后病灶直径均小于治疗前,且观察组小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病灶直径比较(±s,cm)
表2 两组病灶直径比较(±s,cm)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
组别对照组观察组t P治疗前4.10±0.80 3.90±0.50 0.183 0.856治疗后2.10±0.70 1.40±0.50 4.149 0.001 n 26 26
2.3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 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对照组,但差异无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n,%)
皮肤癌发病初期患者多主诉存在硬斑块状丘疹,多集中出现在头面部以及四肢区域,该区域有着丰富的血运条件,放射线耐受性好。从临床治疗的角度上来说,病灶出现在头面部以及四肢暴露区域的患者多对功能恢复以及美观性有明确要求,因此普遍建议通过放疗干预以达到满意的治疗效果。但也有同类研究认为,单纯放疗对进展至S期癌细胞的敏感性差,为提高患者病灶癌细胞相对于放疗药物的敏感性,可尝试应用抗肿瘤药物,经化疗联合干预,以达到提升临床效果的目的[4,5]。
5-FU属于抗代谢类肿瘤药物,经化疗方案给药进入机体内后转换为一定比例的5-氟尿嘧啶核苷一磷酸以及5-氟尿嘧啶脱氧核苷一磷酸。其中,5-氟尿嘧啶核苷一磷酸在患者体内可伪装为肿瘤细胞核酸前体渗入细胞RNA内,对机体蛋白质合成反应产生干扰作用,造成皮肤癌病灶细胞核酸功能的大量破坏[6]。5-氟尿嘧啶脱氧核苷一磷酸在患者体内能够对胸腺嘧啶合成酶活性水平产生抑制作用,通过引导DNA双链断裂的方式,达到抗肿瘤功效[7-9]。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经联合治疗干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经联合治疗干预后病灶直径低于对照组(P<0.05)。其可能影响机制为:选用5-FU作为化疗干预方案,通过涂抹给药的方式能够使药物有效浓度大量集中至病灶组织区域,快速侵入癌细胞DNA内,降低癌细胞修复功能,并通过与放疗方案联合的方式,对G1~S期癌细胞DNA产生破坏作用,通过延缓细胞生长速度,缩小瘤体组织直径的方式,达到调节优化患者预后效果的目的[10,11]。同时,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对照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将5-FU局部化疗方案联合放疗给药共同作用于皮肤癌患者,未增加安全风险,有较好的临床应用价值。
综上所述,头面部以及四肢皮肤癌患者应用放疗联合5-FU局部化疗进行治疗的临床效果确切,可有效控制病灶发展,减小病灶组织直径,且不会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率,安全可靠,值得临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