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军利,朱明祥,万 聪,杨 佩,兰腾芳
(天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局,湖北天门431700)
天门市地处江汉平原,全市国土面积2 622 km2,耕地面积1 687 km2,属于典型的农业市,该市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群体庞大,分散农户仍占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很大一部分。天门市自2020年初开始,切实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生产主体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天门市成立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天门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天农发〔2020〕3号),对农产品合作证制度的试行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具体措施。目前,天门市试行农产品合作证制度的生产经营主体达到175家,开具合格证985张,由部门印制发放820张,由生产经营主体自己打印165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共9 606 t[1]。
政府人员积极动员部署,做好政策宣传,邀请农业农村部门等有关领导和专家现场讲解,引导经销商积极参与试行农产品合格证,为专业合作社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实现自检。同时针对有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综合性经销商,统一印制了农产品合格证,提倡合作社使用电子合格证,提供开具合格证的指导服务,对实行合格证的企业、合作社重点奖补倾斜。截至目前,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主体参加线上线下集中培训320人次。
①建立基于农产品合格证电子信息化、二维码为载体的“一票通”追溯模式,推动实现合格证信息全链条可查询。电子合格证“二维码”附加了质量安全追溯、检验检测、电商引流系统,拓展了合格证功能。消费者可以通过扫码直观了解农产品,生产者可以识别消费者的用户画像,促进了生产与销售市场分析能力的提升。②探索“企业+合作社+农户”推广模式,合作社带动社员开具合格证,提升小散农户试行比例。在全市设立了26个公益性村级检测与合格证打印服务点,免费为散户打印合格证。③试行“合格证+追溯码”,支持天门市19家追溯示范企业、合作社,出具合格证与追溯码“电子证”,已有34个产品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④试行“合格证+快检”,生产经营主体自检合格后开具合格证,合格证的可信度增强。开展合格证索取查验,查验合格证应作为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的必要条件[2]。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增加人员编制。政府人员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2021年度,全市共抽样检测32 365个农产品样品,合格率为99.9%。在抽样的同时进行督导巡查,检查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投入品使用台账、检验检测证明、合格证开具及产地准出等相关情况,推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延伸至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3]。
积极谋划创新,促进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信息化管理,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调查、风险可控制。落实合格证与“评优评奖”有关政策挂钩,对“合格证+追溯”体系制度实施较好的生产经营主体予以资金倾斜,目前有50个专业合作社、7个家庭农场获得项目资金40余万元。积极拓展合格证功能,构建信用机制、准出准入衔接等机制,促进农产品质量全面提升。
长期以来,天门市农产品的生产、收购及上市销售并无许可,新制度落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了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农产品经销商应当按规定执行现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承诺提供的食用农产品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停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并对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大大提高了经销商的自我质量控制意识。
很长时间以来,国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上,针对量大面广的散户和逐步培育的家庭农场,以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收购主体,没有特别有效的制度安排。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由产品管理转向主体管理,建立了新的、更加科学实用的监管制度。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易于理解,便于操作,适用性强,值得推广,很好地提升了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整体效能和治理水平。
食品安全实行新的管理体制后,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产品种植、养殖到进入市场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承担进入市场后的监管职责。合格证管理制度推行后,两个部门可即时共享农产品产地来源、检测结果等相关信息,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可以高效对接,联合管控,实施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已成为打通全方位治理食用农产品安全的有力武器。
消费者以往购买农产品只能根据传统的外观品相进行判断,一些农产品被比喻为“没名没姓、来路不明”。农产品合格证提供了标准规范的信息格式,标注了农产品的品种、产地和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非常直观。一些规模化的生产经销商还推行二维码合格证,用手机扫一扫就知道信息,极大地保护了消费者在选购农产品时的知情权,提供了判断选择标准,促进全民共治监管格局的形成。截至目前,天门市已有172家生产者实施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印刷使用合格证980多张,逐步落实了生产者的责任,实现了农产品带证上市。通过“一批一码”“一批一证”实现了全覆盖。
当前,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只是管理办法,尚无相关法律法规强制要求,且监管标准不健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在推行方式上多采用正面宣传引导,不能将其强制纳入监督执法范围。市场准入制度也未明确相关规定,造成农产品即使无合格证也能进入市场流通和销售,不能形成市场倒逼机制。面对农户多、品种多、市场大及区域大的生产经营特点,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依然不足、监管效能依然不高。
合格证是生产者对自己生产的农产品质量的一种自我承诺合格,也是消费者在农产品选购时的一种合理判断依据,还是政府最新的监督管理工具。但是市场中产品品种众多,生产经营者基数大,检验检测品类覆盖不全,对时令蔬菜和水果主产区批发储运监管力度不够,使有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出现侥幸心理。因此要重点加大市场监督抽检力度,避免因开具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而缺失必要的监管措施。
天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群体庞大,散户多、年龄偏大、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对新生事物热情不太高,并且部分生产经营主体过分重视短期利益。农产品合格证的制作打印等增加了其人力物力成本,且在市场流通环节对合格证也没有强制性要求,附带合格证的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暂时还不能体现较大优势。因此,造成了生产经营者对使用合格证积极性不高。
有部分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除了少数大型酒店、超市有索要合格证的情况外,大部分消费者仍旧没有查看合格证的意识和习惯,仅仅只关注农产品的价格、外观等因素,还不太关注是否附有承诺达标合格证[4]。
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食品安全法》,将合格证制度纳入法律法规中,明确合格证制度的法律地位,明确生产者、经营者、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与义务等。把开具和出具合格证作为农产品生产者准出和市场准入的强制要求,督促生产者采取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措施,从而提高农产品品质,促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有效推行。
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相互协调配合,让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制度高效衔接,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市场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加大对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日常检查,看生产经营者是否开具合格证,看合格证是否真实有效;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建设,强化乡镇监管站建设,配齐检测设备与人员,加大抽检频次,对虚假开具合格证的、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的生产者,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检查市场流通环节经营者是否开具和留存承诺达标合格证,防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
各级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多措并举制订激励政策给予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以支持和倾斜,对购置速检仪器自我开展检测工作和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生产者给予资金奖励,促进合格证制度的推行。农产品生产者在申报农业项目、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以及参加各类展示展销,评选各类品牌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合作社时,要将开具并出具合格证作为必要条件之一。乡村振兴、水利等各级相关部门应给予激励政策。促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优质农产品赢得市场,真正实现食品安全进入良性循环轨道[5]。
综上所述,承诺达标合格证是现代农产品的新名片,农产品带证销售的新时代已然来临。建立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意义重大,相关人员必须切实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加强合格证制度信息化管理,研究制定更高效的政府相关扶持、补贴等政策,开创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新局面,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