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策研究

2016-03-26 04:56王维安李鹏
湖北畜牧兽医 2016年1期
关键词: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对策研究

王维安 李鹏

摘要: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是一项事关畜牧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安全、社会稳定的大事。近几年来,天门市结合自身实际,初步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做好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对策研究;天门市

中图分类号:S851.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6)01-0044-03

湖北省天门市是生猪生产、消费和调出大市,多年来,生猪出栏始终保持在100万头以上,市场规模在20亿元以上,猪肉产量达到8.8万t,在湖北省同等县市中位居前列。2015年全市年出栏5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户)545家,出栏84.9万头,占出栏总数的77.18%。由于大规模集中养殖,容易引发重大疫情、疾病传播迅速、饮食安全等重大问题,仅以生猪死亡率8%计算[1],全市每年病死猪超过8万头,数量如此巨大的病死猪若不处理妥善,将对人类健康构成极大的威胁,同时也将引发一系列公共卫生问题。近年来,天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在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天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逐步建立起统一规范的运行机制、处理模式和管理方式,得到了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养殖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和认可。

1 工作探索历程

天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从2012年3月正式启动至今,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1.1 基础资料收集

从2012年3月到2012年6月,基本完成了全市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户的统计汇总、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无害化处理监管人员的培训、信息统计报送和资料整理格式的规范等一系列新任务新工作,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正常启动。

1.2 试运行阶段

从2012年7月至2013年初,在经过近一年的实施过程中,逐步产生了一些困绕畜牧部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大、范围大、难度大,监管工作人手少、报酬少、经费少,再加上补助下发时间长,群众意见大、畜牧部门工作人员意见也大,导致工作阻力增加工作积极性受挫,社会面上再次出现少数养殖场户不要补助不作无害化处理随意丢弃病死猪现象。

1.3 总结经验再理思路阶段

2013年3月至2013年6月,市委政府、畜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深刻反思和初步探索。2013年上半年,天门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到天门市畜牧兽医局来专题调研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提出要“吸取别人的教训总结自己的经验”;市畜牧兽医局工作专班先后三次赴外省、市专题学习考察,多方联系企业探讨社会化运作途径,逐步形成了全市无害化处理运作模式和管理方式的基本思路。

1.4 市场运作基本步入正轨阶段

2013年7月至今。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天门市畜牧兽医局通过招商引资方式按照“谁建场、谁处置、政府专项奖励和财政专项补助发给谁”的原则,打包处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职责权限。2013年8月,拖市镇个体老板潘云平投资800万元(其中政府专项补贴100万元)建成“天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积极争取政府出资100万元建成32个病死猪冷藏收集点,多部门联合行文印发《天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基本形成了统一规范的运行机制、处理模式和管理方式,基本达到了“政府满意、社会满意、企业满意”的良好效果。

2 基本做法

2.1 成立专班,加强无害化处理工作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长效机制建立,经市政府同意,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与市财政局、市人保公司联合成立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及专家组。市畜牧兽医局由局长、分管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从局办公室、计财科、监督所、疫控中心和财政局农财科、保险公司农险科等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全市无害化处理工作协调指挥、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设督导、无害化报表数据审核、无害化补贴公示公开、无害化资金划转拔付、无害化运转环节督查等工作,做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分工负责、积极探索、审慎实施、整体推进。

2.2 制定方案,规范无害化处理工作基本程序

根据湖北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建立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文件精神,为推进天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先行先试工作,构建长效机制,经报请市政府同意,我局先后印发了《天门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天门市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试行)》,与市财政局、市人保公司联合印发了《天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用以指导和规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各环节工作程序,确保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行得通、推得开、力度大、效果好”,切实保障全市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安全。

2.3 完善设施,推进病死猪冷藏收集体系建设

(1)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纳入市级管理的规模养殖场列为首批冷藏收集体系建设对象,要求每场必须建一座容量20 m3以上冷库用于存放病死猪,确保市管规模猪场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2)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或规模养殖场(小区)选择合适区域、场所建设病死猪收储点,参与全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的社会化营运服务,逐步开展全区域内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3)对违法弃置在本市江河湖渠等水域或其他公共场所的病死猪,要求相关乡镇、管理部门、责任单位或市无害化处理中心第一时间收集、清运、冷藏或就地就近作无害化处理。

2.4 明确模式,统分结合开展无害化处理工作

目前我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按两种模式执行。

(1)委托集中处理模式。全市市管规模猪场病死猪按要求必须委托市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市管规模养殖场以外的其他养殖户按自愿的原则,可以将病死猪按要求做好消毒和包装后直接运送到市无害化处理中心委托进行无害化处理。

(2)自行分散处理模式。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与监管部门签定了畜产品安全责任状、建立了完整的养殖档案等信息资料的养殖户,可以选择按要求自行无害化处理本场病死猪。

两种处理模式都必须有天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所在地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官方兽医人员、保险公司人员到场到点实施监督。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生猪病死率较高,难以全部无害化处理

近年来,尽管全市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建设,但中小型规模场(户)和散养户仍占主导地位,其养殖方式相对落后,饲养管理水平不高,防疫意识不强,动物病死率较高,病死和死因不明动物数量大[2]。据初步测算,全市每年需无害化处理病死猪80 000头左右,造成无害化处理工作任务艰巨,不能完全落实,有的虽然进行了处理但也不完全规范。

3.2 动物疫病防控意识不强,病死猪处置不规范

当前部分散养户、小型规模养殖户和贩运户法律意识淡薄,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无害化处理经验不足。生猪病死后,未按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有的为图方便,乱抛乱弃病死动物的现象仍然存在,甚至低价抛售病死动物[3],导致病死动物处理的指导和监督缺位。这不仅造成环境污染,给动物疫病传播扩散留下了隐患,而且严重威胁着公共卫生安全。

3.3 无害化处理设施投入不足,无法满足当前需求

全市绝大部分乡镇没有公益性无害化处理设施,养殖户在动物发生死亡后,以挖坑掩埋处理为主,但深埋地点难以协调和落实[2]。特别在疫情高发季节出现大量的病死动物时,更难以及时有效的处置。虽然岳口、拖市、张港、多宝、汪场、石河等十个乡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购置了冷藏运尸车,经收集送往市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理。经过近一年的运作,发现这些设施数量太少,无法满足当前对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需求。

3.4 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监管力度不够

当前全市病死动物主要来自农村散养和各中小型规模养殖场,数量大,点多面广,但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人员少,工作量大,工资待遇低,工作经费短缺,从而造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难以工作长期有效开展[4]。特别是在执法过程中,部分违法行为人不愿承担无害化处理费用,对查处的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由监督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形中形成了越执法,经费缺口越大,工作越难以开展的被动局面。

4 对策与建议

4.1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无害化处理责任体系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是政府的一项公益事业,也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建议由各级政府牵头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分工,充分调动乡镇、街道、村级基层组织力量,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畜牧兽医部门要监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环保部门加强对公共区域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水利、海事、城管等部门按照自身职责,健全河道、湖泊、街道等公共区域病死动物尸体清理打捞制度,公安部门加大对加工、贩卖病死动物行为的打击[2]。各级政府要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纳入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的考核体系中。同时,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动物养殖、屠宰、经营者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体责任。

4.2 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无害化处理运行体系

根据当地经济基础、动物养殖量、养殖密度、养殖方式等情况,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按照“降低成本、节能环保”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各自情况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采取“政府监管、财政扶持、企业运作”的方式,进一步支持天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扩规升级,财政适当补助运行经费[5],实行企业化运作。对养殖集中的区域配备专职人员和密封运输车等,对病死动物统一收集、消毒、运输和处理。养殖分散地区,应合理规划,分点布局,建立规模适度的定点冷藏收集场所,完善病死动物收集体系,然后运往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同时,加强对大型、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监管,督促其建立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或与无害化处理企业签订协议实施无害化处理,由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专项经费,建立病死动物收集体系和乡镇病死动物贮藏冷库建设,安排固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

4.3 改进工作方式,建立无害化处理扶持政策

一是将现有国家对生猪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扩大到包括散养户在内的所有生猪养殖场(户),二是将病死猪补助标准提高到100元以上,相关经费应补给对病死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的主体,提高各方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三是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生猪保险相关政策有效衔接[6],当养殖场(户)发生动物死亡时,保险公司到现场确认,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鉴定,以无害化处理凭证作为理赔依据,引导养殖场(户)主动参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四是地方政府建立对乱抛乱弃病死动物或贩卖、加工病死动物的举报奖励机制,一经查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营造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4.4 充实稳定队伍,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建议市政府协调编制、财政等部门,组建基层全新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确保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从体制上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人员保障、资金保障和政策保障,以适应当前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管等执法工作开展的需要。

4.5 转型升级改造,大力推广标准化规模养殖

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养殖质量;改善养殖环境条件,提高兽医服务水平,降低动物死亡率。进一步加大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投入力度,支持规模养殖场(户)、龙头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推动养殖业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科学化发展。通过畜牧业的转型升级,提高整体的科学管理水平,控制生猪疫情,降低死亡率,从源头上减少病死动物的数量。

4.6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加大对养殖场(户)的宣传培训力度,普及健康养殖和防疫常识,增强法制意识、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本地屠宰,大力推广消费冷鲜肉的习惯。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向群众宣传病死猪的危害及其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构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群防群控”的长效机制。

5 小结

病死动物是动物疫病发生的重要传染源,养殖环节病死动物处理是否到位,事关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畜牧经济稳定持续发展,事关公共卫生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参考文献:

[1] 乔 娟,刘增金. 产业链视角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5(2):102-109.

[2] 刘思华,王 琦,郑文成,等. 湖南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调研[J].中国动物检疫,2014(12):13-15.

[3] 孙 龙. 浅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动物检疫,2014(11):40-42.

[4] 王联芳,宋新华.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医学动物防制,2008(11):876-877.

[5] 郑华甫,陶继军,章荣叶. 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07(8):19.

[6] 李凤霞,蔡莹丽. 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难题的解决[J].中国畜牧业,2014(15):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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