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需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建设。但中国国际法教育的水平,特别是涉外人才的培养,还不能满足日益复杂的国际交往需要。中国涉外法律人才仍很欠缺,特别是缺乏能处理复杂国际事务的高端人才。这就需要改善国际法的教学模式,注重学生涉外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开展国际法本科全英文教学,需要高校重视师资培养,选择合适的教材,采用多媒体教学,考核手段多样化,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英文模拟法庭竞赛。
关键词:高校;国际法;全英文教学;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3561(2022)31-0045-04
2001年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第八条明确规定,按照“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挑战,本科教育要创造条件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高新技术领域的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专业,以及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后需要的金融、法律等专业,更要先行一步,力争三年内,外语教学课程达到所开课程的5%~10%。暂不具备直接用外语讲授条件的学校、专业,可以对部分课程先实行外语教材、中文授课,分步到位。2011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 10号)指出:“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突破口。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加强校内实践环节,开发法律方法课程,搞好案例教学,办好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党的文件形式明确提出要“加强涉外法律工作”。2019年2月2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指出,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强化企业合规意识,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已成为国际舞台上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中國一直坚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在联合国框架内运用国际法处理国际事务,并维护自身权益。在外交政策上,坚定不移地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各国保持友好合作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国尊重国际法、坚持运用和发展国际法,是国际法治的坚定维护者和建设者。如何在教育和教学过程中提升中国相关储备人才的国际法能力,培养适合中国大国地位的国际法队伍,是当今中国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中国教育特别是法学教育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中国面临的国际局势非常复杂。中国依据国际法维护了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和国家利益。但是中国国际法教育的水平,特别是涉外人才的培养,还不能满足日益复杂的国际交往需要。中国涉外法律人才仍很欠缺,特别是缺乏能处理复杂国际事务的高端人才。如何改善国际法的教学模式,提升国际法的教学效果,是法学教育必须认真面对的长期课题。要培养一批精通国际法和外语,能够熟练处理涉外法律事务,具有国际视野和中国情怀的综合性人才。对于涉外人才的培养,一些高校开启了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启动了双语教学,也有一些高校开始尝试专业课的全英文教学。对于全英文教学的模式,我们需要厘清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对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进行探讨,而对涉外人才培养和教学模式的改革都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国际法是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用以调整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种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被西方国际法学者称为“国际法之父”的格劳秀斯,其作品《战争与和平法》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而丁韪良翻译的《万国公法》是第一本传入中国的国际法著作。在全英文讲授国际法或国际法相关课程的实践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
1.缺少授课教师
想要达到国际法全英文课程的教学目标,首先要有能够进行全英文教学的师资力量。国际法是一门涉猎广泛的课程,包括国际条约法、国际人权法、国际争端解决、国际海洋法等,要对每一领域的专业英语都了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对全英文教学的师资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目前,除了少数高校国际法教师具备全英文讲授国际法的能力,如武汉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外,很多高校尚不具备这一能力。这就要求高校培养一批具备涉外英语能力的国际法教师进行授课,以提高学生的专业英语能力,培养涉外法律人才。
2.教材难懂
选择合适的教材,对于讲授一门课而言至关重要。国际法全英文授课一般使用国外原版教材,但是原版教材专业术语多,阅读篇幅长,其逻辑结构和框架体系往往跟中文版教材不一样。例如,在国际法领域,比较经典的英文国际法教材是伊恩·布朗利的《国际公法原理》、马尔科姆·肖的《国际法》、安东尼奥·卡塞斯的《国际法》,还有马尔科姆·埃文斯的《国际法》。埃文斯的《国际法》是一些知名教授的论文集,并不适合作为教材。而前三种教材则篇幅太长,阅读量很大,对于本科生而言难度比较大。
3.学生积极性不高
目前,大部分本科生只是通过了大学英语四级或者六级,上国际法课时很难听懂,理解全英文教材也比较吃力。如果教师采用全英文教学,在专业术语不太了解、英语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学生会听不太懂,久之则会逐步缺乏积极性。在讨论国际法焦点案例时,如果使用全英文教学,囿于学生的英语水平,效果会比较差。对很多学生而言,不像国内法中的民法、刑法等离自身生活近,国际法离自身生活较远,特别是海洋法、外空法、外交法、国际组织法等,适用性不强。全英文讲授国际法,对于本身英文不太好的学生而言,可能完全理解不了,导致学生积极性降低。
4.考核手段单一
考核是对学生学习一门课程进行评价的重要手段,除了期末成绩外,还会有平常成绩以及小论文的考核。平常成绩的考核一般来源于考勤以及课堂讨论等,但全英文授课中,大部分本科学生都无法用英文进行专业讨论,老师自然难以评价学生日常表现。对于期末试卷,教师要结合教学模式、学生的英語水平、教学效果以及专业难易程度,考虑采取什么样的试卷。因此,全英文国际法课的考核手段往往单一,一般采取书面试卷的方式作为考核手段。
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提高涉外交往和处事能力,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对于本科生阶段的涉外人才培养,高校需要培养能够进行全英文授课的师资力量,选择合适的经典教材,利用多媒体教学丰富课堂教学,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模式,鼓励学生参加英文模拟法庭竞赛,从而根据本科生的特点打造特定的培养计划,提高国际法全英文教学的效率。
1.师资培养
全英文教学不仅要求教师具有很高的国际法专业水平,而且要求教师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对专业能力和外语能力都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因此,国际法教师一般都要有海外留学的背景,也要有研读原版国际法书籍和授课的能力。在这点上,很多高校都开始引进有海外留学背景的师资,这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国际法全英文教学的师资力量,壮大国际法教师人才队伍。除了本校授课教师,高校还可邀请国外专家联合授课,或者邀请国外专家举办相关讲座,这可以为大学生提供国际交流的平台和机会,开拓学生的视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全英文授课的大学生最好设定在大学三年级以上,这主要是因为经过前两年的大学学习,学生专业知识和英语水平能够达到一定层次,可以更好地用英语理解专业知识。
2.选择合适的教材
国际法全英文授课选择国际法经典原版教材,不仅能使学生了解国际法专业术语,而且能加深学生对国际法理论和国际法案例的理解。例如,伊恩·布朗利的《国际公法原理》、马尔科姆·肖的《国际法》、安东尼奥·卡塞斯的《国际法》都在国内有中文翻译版本,学生可以提前在课前预习相关授课内容,也可以在课后复习消化。英语能力强的学生还可以结合教材,查阅相关内容的英文文献,从而提高专业英语能力。授课教师在全英文授课的过程中,遇到比较难懂的理论或概念时,也可以用中文讲解。授课教师还可根据学生的状态适时调整,如发现学生表情茫然时,也可适当地用中文讲解。如果国外原版教材确实篇幅过长,理论过于深奥,不适合本科生的英语水平和对专业的理解,也可考虑自编教材,自编教材要兼顾专业和语言两方面。另外,国际法涉及大量的专业词汇,这些英文专业词汇是学生学习全英文课程的主要障碍。授课教师可以向学生推荐几本专业外文词典,如《牛津法律大辞典》《布莱克法律词典》《元照英美法词典》等。
3.采用多媒体教学
考虑到全英文教学的难度,授课教师在课堂上可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将教学内容制作成PPT课件进行演示。内容可以采用全英文方式,也可对部分较难的内容采用中英文结合的方式。课堂提问时,教师可以用英文提问,而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用英文回答或者用中文回答。对于不懂的问题,教师还可鼓励学生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微信的方式在课后询问。教师可以建立微信群,与学生分享PPT课件,作为课前预习内容,也可作为课后复习内容。近年来,国际组织机构如联合国、国际法院、世界贸易组织等网站上都有很多视频资料,有的是国际法学者的教学视频,有的是案例的审判或听证会视频,这些都可以让学生直接学习。在全英文授课的过程中,播放一些深刻而有趣的视频,能够让比较枯燥的理论授课更加生动。例如,教师可以利用《中国恢复联合国席位》介绍中国获得联合国席位的过程,让学生了解这段历史,学习联合国相关决议程序。再如,教师可利用《东京大审判》《卢旺达大饭店》等影视资料使学生了解战争罪、反人类罪、人道主义干涉与国家主权原则、联合国维和行动等国际法问题。在特殊情况下,教师也可采取线上授课的方式,播放一些生动有趣的国际法影视资料,激发学生学习国际法的兴趣。
4.考核手段多样化
除了将期末考试成绩作为考核成绩外,国际法教师还可布置专业文献的翻译作为平常成绩。教师可要求学生翻译一些经典的学术论文,鼓励学生利用外文期刊数据库查找最新的权威期刊论文翻译。教师也可以选择一些经典国际法案例,如国际法院的案例、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案例、WTO的案例等,在官方网站上下载判决书或专家组报告。学生可以通过了解案例的第一手文献,通过翻译加深对国际法专业知识的理解,提高专业英文能力,激发学习兴趣。除了翻译之外,教师还可要求学生在课堂上用英文讲解相关案例作为平常成绩,鼓励学生自由组合,通过分组合作的方式完成英文讲解。学生可以通过PPT演示全英文案例,对案例事实、法律争议焦点、所涉法条及最后结论进行分析,而其他学生可提出自己的问题和想法,大家一起讨论。但是由于国际法院或WTO争端解决机构判决案例的判决书往往上百页,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也相当复杂,这就要求授课教师在讲解的过程中,要根据重点,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和国际法认知能力。在平时的作业布置中,教师可以要求学生针对当前国际社会发生的涉及国际法知识的焦点事件进行评论,探讨相关的国际法规则,如日本处置核废水事件等,从而有效激发学生的探究兴趣,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5.参加英文模拟法庭竞赛
国际法教学效果如何,其中一个方面体现在今后是否能在实践中处理涉及国际法的各种争端和案子。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就有必要参与各种英文模拟法庭竞赛,为今后处理涉外案例,成为一名合格的涉外律师做准备。高校应积极组织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鼓励学生参与国内赛事和相应国际赛事,促进涉外法律发展和涉外人才队伍建设。这些模拟法庭主要包括WTO模拟法庭竞赛、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国际航空法模拟法庭竞赛、杰塞普国际法模拟竞赛、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国际海洋法模拟法庭竞赛等。通过参加这些模拟法庭竞赛,学生能够锻炼英语口语、书面表达能力以及法律思维和辩论能力,还能接触这一领域最优秀的学者和律师。学生可以在短时间内研习大量的国际法专业知识,并且在舞台上展示自己的自信和风采。有的学生因为表现优秀,如获得了最佳辩手,在比赛中就被律所合伙人慧眼识英才,毕业后直接被选进了全国最优秀的律所或者仲裁机构;有的优秀学生则去了国际组织机构实习,实现了自身的人生愿望;有的学生因为专业英语的优势以及对国际法知识的深入理解,成功申请知名高校继续深造。参加英文模拟法庭竞赛的经历不仅让学生获得了专业训练,而且提高了学生的国际法辩论能力,实现了专业素养的提高。
总之,全英文本科教学是一种新的教学模式,其实施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些问题,但是作为我国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这种教学模式的应用需要教师在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不断加以完善,才能达到培养涉外高端人才的目标。当前,国际局势风云变幻,国际热点焦点问题频出,涉及国际法的新问题也越来越多。在新的背景下,国际法本科全英文教学对于师资、教材、学生能力以及考核方式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高校重视师资培养,选择合适的教材,采用多媒体教学,考核手段多样化,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英文模拟法庭竞赛。只有在实践教学中摸索出一套科学有效的、符合本科生能力和兴趣的培养方式,才能为我国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真正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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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 Practice and Thoughts on Full English Teaching of International Law
Liao Li
(Law School, Wuhan University, Hubei Province, Wuhan 430072, China)
Abstract: To speed up the foreign-related rule of law, it is necessary to comprehensively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rule of law. However, the level of China’s international law education, especially the training of foreign-related talents, cannot meet the increasingly complex needs of international exchanges. China is still short of foreign-related legal talents, especially high-end talents who can handle complex international affairs. This requires improving the teaching mode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paying attention to the cultivation of students’ foreign related quality and ability. To carry out all English teaching for undergraduate stud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need to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training of teachers, select appropriate teaching materials, use multimedia teaching, diversify assessment methods, and encourage students to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English mock court competitions.
Key words: collegesand universities;internationallaw;English teaching;talentcultiv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