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镜蓉
(贵州财经大学 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 550025)
碳中和、碳达峰不是一个新的问题,其实早在2007年,我国环保总局、央行以及银监会就提出了关于绿色信贷的问题;在2011 年国务院也对节能减排方面做出工作安排;在2012 年银监会专门制定绿色信贷指引,早前提出的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等,也构成了关于银行经营非常重要的外在环境。2020 年9 月,我国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2060 碳中和”目标,与2030 年碳排放达峰共同组成“3060”目标。此后,该概念被迅速运用到各个领域,尤其是金融发展领域。有大力支持“双碳”融资、持续开发“双碳”投资产品、深化“双碳”领域国际合作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正式把“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 年八大任务之一,中国人民银行也把“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作为2021 年十大工作之一。在“碳中和”背景下,我国的金融发展无可避免地面临着巨大挑战,与此同时也孕育着诸多机遇。
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必须转变产业结构和金融结构。能源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基础和动力。能源领域的每一小步变革,都会引起我国金融领域的巨大发展,更关系着全人类生存和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21 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碳达峰与碳中和二者相辅相成,碳达峰的行动方案必须要在实现碳中和的引领下制订。因而,在碳中和背景下研究我国金融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就显得尤为重要。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 多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在每一个阶段都会采取一些金融措施支持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前,通过农业积累来支持工业发展;改革开放后,通过引进外资和土地资本化,尤其是土地财政支持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中国经济实现超高速发展。在碳中和背景下有两个主要任务:一是先进能源技术的开发和创投需要有金融工具支撑;二是旧能源与旧产业结构的转型。采用传统的金融工具很难完成任务,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必须创新金融工具。
3.1.1 我国能源结构发生显著变化
“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国“两个十五年”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带来诸多新机遇。总体而言,中国能源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从煤炭到多元化,能源发展的驱动力正在从传统能源增长向新能源增长转变,我国非化石能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从2012 年到2020 年,煤炭在中国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从68.5%下降到56.8%,年均下降超过1%。非化石能源占比从0.7%上升到15.6%,年均增长0.7%,预计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的消费比例将增至25%。“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风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能源的发展将会在“十四五”时期加速推进。
3.1.2 碳金融市场推动节能减排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我国碳交易市场的金融化水平较低,碳交易市场处于发展初期,各项配套机制还不完善,所以我国的碳交易市场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进行扶持,很多交易以政府撮合为主,交易量小。2021 年1 月5 日,生态环境部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范围组织建立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从2021 年1 月1 日开始正式启动,这标志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及碳金融的发展进入了全新阶段。碳金融产品可能会得到充分发展,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交易和投资等业务将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在这一过程中,产业结构实现从旧产业结构到新产业结构的转型,这给我国金融发展带来新机遇。
3.1.3 “双碳”投资融资发展潜力巨大
双碳目标下蕴藏着巨大的投融资需求,根据国内外权威机构测算,碳达峰碳中和需要的资金投入规模介于150 万亿至300 万亿元之间,碳达峰支持的相关行业投资规模超过100 万亿元,巨量的融资需求蕴藏着巨大的投资机会。近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了特定品种公司债券相关审核规则,新增了“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蓝色债券”等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还将继续研究完善相关标准规则,优化绿色企业、绿色债券发行上市安排,为“双碳”融资提供便利。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正联合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中证指数公司,以国内A 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共同编制“碳中和”投资指数,并基于该指数开发ETF 产品。未来加强绿色指数开发,鼓励资产管理机构设立跟踪绿色证券指数的产品。
3.2.1 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比重偏大
什么是绿色产业?对此,我国有自己的标准,国际上也有一个通行的标准,在2016 年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议》中提出,绿色经济是低碳和零碳的一些经济活动。目前我国大部分经济活动还是有碳和高碳的,特别是一些高碳的产业,比如煤炭、水泥、钢铁等,煤炭是我国主要的能源,煤炭产业减碳减排的任务非常艰巨。2012 年至2020 年,我国能源结构中的煤炭占比从68.5%降至56.8%,目前仍占据较大的比重。2020 年,欧盟、日本、韩国等主要经济体均相继宣布2050 年前后实现“碳中和”,其他近110 个国家也都做出了同样的零碳承诺,但由于我国是碳排放大国,我们的生产生活对煤炭能源特别依赖,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2060 年完成碳中和目标任重道远。对于高碳产业怎样减碳、怎样转型,让它们实现快速减碳、低碳发展是一个巨大挑战。21 世纪第3 个十年,“全球绿色低碳经济之战”已正式打响。
3.2.2 实现碳中和需要巨量投资
为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中国需要在不到40 年的时间里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这需要巨量资金的投入。国内研究机构测算,可能需要140 万亿元的投资。在碳中和的道路上,绿色金融的重要使命之一是支撑绿色投资。其中,有一部分资金来自政府,更多的部分来自市场,如何通过货币政策的调控建立一个正向的、可持续的激励机制,激励一些金融机构愿意服务于碳减排的行业转型,促使整个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服务于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挑战。
3.2.3 碳中和目标实现过程中,经济转型带来的各种风险
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分为两类:第一类风险的是物理风险,第二类风险是转型风险。现在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可能接下来面临的主要是转型风险,在转型风险当中涉及一些高碳行业或者高碳企业的原有资产搁浅,它们可能接下来就面临着资产价值受到影响,要重新进行估值。然而,高碳行业在转型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大的资金融资约束,在短期内会面临流动性风险,甚至还有去杠杆过程,在整个行业去杠杆的过程中,可能会带来潜在的系统性风险,还有能源供给带来的价格波动,还有潜在的短期内通胀风险,比如,为了实现碳中和目标,我们对能源行业采取一些限制性措施,短期内可能导致能源供求发生一些变化,使得能源行业的价格出现上涨,由此传导至其他的行业带来通胀风险等,这都会给央行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币值稳定的实现带来挑战。
绿色金融标准是识别绿色经济活动、引导资金准确投向绿色项目的基础。国务院已经提出加速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并出台了一些具体的指导意见,其中也是对绿色金融的发展提出了多项的任务以及具体的要求,一方面,国家要扶持那些低碳的或者绿色的产业。以贵州省为例,贵州省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旅游资源极其丰富,大数据产业欣欣向荣,还有良好的气候条件,康养产业可以作为贵州省未来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贵州省的旅游产业、大数据产业,都是低排放或者零排放的,应把它们列入绿色项目库并确定为绿色产业并且大力扶持。另一方面,在转型阶段,对处于转型期的高排放产业,要加大金融支持,鼓励其应用绿色技术,快速降低排放并减碳,这可能是未来金融支持的重点,所以我国要把能够大幅度减碳减排的企业项目列入产业绿色项目库中,作为我国金融支持的重点,只有用与国际接轨的一些规则和标准来确定绿色标准,我国才能站在国际道德高地上。
我国金融体系以间接融资为主导,商业银行从中发挥主要作用,在绿色贷款方面,截至2020 年,我国发放了12 万亿元绿色贷款,从全球来看,绿色贷款存量是第一的。同时,我国还发行了8 300 亿元绿色债券,全球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但是这还不够,据测算,我们有140 万亿元应对气候变化的融资需求,与我国目前的12 万亿元绿色贷款相比,缺口是巨大的。一方面,政府引导资金发挥杠杆放大效应,以小部分资金撬动大量社会资本,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所以银行在其中要起主导作用。同时,通过发行绿色债券、绿色股票鼓励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应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如可以到中东、欧盟地区发行绿色债券,把国外资金引进来,充分利用国外资金,推动我国企业实现绿色转型,完善金融支持体系。
央行要有作为,应大力支持专项贷款再贴现优惠利率,另外,银保监会也要调整考核的指标体系,对达到绿色金融标准的机构,要给予奖励;没有达到标准的机构,要问责处罚。在财政方面,应该建立绿色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金进入支持绿色转型的金融体系。可以学习欧盟的做法:征碳税,即对高排放的企业征收惩罚税,通过征收碳税的方式,施加外部压力,推动这些企业更快地转型。
改变现在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估模式。研发绿色技术和应用绿色技术都是有风险的,建议商业银行在现有企业的信用风险评估中加入一个气候变量,对于绿色发展的企业或者转型的企业加入一个正向的环境风险变量,给予鼓励和支持;而对高碳高排放的企业,则加入一个负向的环境风险变量,这样可以更好地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绿色转型企业发展。
目前全球各国央行主要是进行宏观审慎监管来防范各种风险,在这个宏观审慎监管过程当中,最核心的步骤是压力测试。在未来不到四十年的时间里面,随着碳中和目标的逐步实现,微观的金融机构会给整个宏观金融系统带来风险,需要对其进行压力测试,系统性地考虑气候变化因素。在货币政策方面,通过优惠利率、绿色专项再贷款等支持工具,激励金融机构为碳减排提供资金支持。外汇储备投资方面,继续增加对绿色债券的投入,控制投资高碳资产,在投资风险管理框架中纳入气候风险因素。央行方面,可以在政策工具箱里增加一些结构性工具,一方面可以实施优惠利率、绿色项目再贷款等;另一方面,在央行MPA 考核当中,在资本充足率风险资产的权重方面,调整绿色资产的风险权重,给金融机构正向的激励,使其能够长期地、持续地支持碳减排目标的实现。
近年来人们对自然生态系统密切关注,尤其是此次新冠疫情的暴发,让我们对自然生态失衡带来的严重影响深有感触,为我国推动绿色发展带来重要启示。同时,我国各地区积极倡导节能减排、资源节约以及可持续发展等理念,大力推进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政府制定并实施了各种鼓励减少碳排放的金融政策,在这种良好的环境下,发展碳金融势不可挡,未来我国碳金融发展前景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