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静 四川音乐学院计划财务处
2015年5月1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首次提出了“放管服”改革的概念,通过“放管服”改革,达到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逐步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提供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的目标,深度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服务能力。2017年3月底,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一共八项条款二十条,对高等教育领域管理服务改革涉及的学科、职称评定、选用人才、岗位编制、薪酬分配、内部治理、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等深层次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在财务工作领域,《意见》专门有一部分内容规定了“完善和加强高校经费使用管理”,对加强经费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高校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完善内控机制,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管好用好各项经费和资产;二是强化高校在资产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三是高校应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实现财务风险的精准识别以及有效处理,以确保高校财务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为适应“放管服”下高校财务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财务人员有必要在准确把握上级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正视自身财务管理工作环节存在的短板,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驱动,采取必要举措,推动“放管服”背景下,高等院校财务工作的有序开展。
高校“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对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要求,财务人员应当从整体上把握“放管服”改革的基本内涵,积极思考,主动作为,从自身业务流程出发,梳理整个财务体系中可以简政放权的环节,从预算管理、核算报销、会计监督、科研经费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及税务服务等方面入手,全面落实财务领域的“放管服”。
高校财务“放管服”涵盖的内容丰富,其中“放”是指依法依规减少审批环节,实现财务权限的下放,这是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与前提。具体来看,“放”应该对高校的经费管理方式做出适当的调整,有序做好绩效拨款机制、科研经费自主管理机制、经费分类管理机制的改革创新。在经费管理方式调整的过程中,不断增加相关主体的自主权,有效激活各院系和部门的工作活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高校财务“放管服”中“管”是核心,“管”首先是要明确财务部门和各院系以及其他部门各自的职责,明确了职责才知道管什么。其次,合理划分财务部门的权利职责,如对预算编制、执行,经费审批统筹、结余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等事项中的职责权限进行合理的划分。明晰了“放管服”背景下财务的工作职责后应当梳理完善预算编制、审核、执行、考评以及财务报销等运行机制,同时,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完善,为财务“放管服”改革的推进保驾护航。高校财务“放管服”中“服”是财务工作的落脚点,财务部门需要对服务模式做出必要的改善和优化,以不断实现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的提升。如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打破信息壁垒,使财务系统与各部门系统互联互通;采用网上预约报销或智能报销方式,简化财务报销手续,缩短报销业务流程;建立财务助理制度,加强财务制度和业务流程宣传,通过财务人员对相关经费使用、预算编制执行、税务服务指导等工作的全面介入,让广大师生逐步从报销难、报销繁的困扰中走出来,让财务服务工作落实落地。
高校财务“放管服”工作开展过程中,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势必影响高校财务“放管服”工作的整体成效。
现阶段绝大多数高校将工作重心放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忽略了财务管理作为高校管理工作枢纽而发挥的重要作用,仅将财务管理作为辅助性工作进行组织开展。这种思维认知的局限性,无疑会影响高校财务“放管服”工作的推进,对后续各项财务管理举措的制定、实施产生消极影响。首先,高校管理领导层次的意识不足导致财务管理在高校内部治理中的地位和话语权较低。财政部多次提出,高校在人事安排方面,应当在副校级行政管理人员中安排总会计师岗位,但是从人员构成来看,担任总会计师岗位的行政管理人员往往不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专业知识的缺乏,使其在高校财务“放管服”工作开展过程中,难以从专业角度出发,进行财务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引导相关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其次,广大师生对财务工作不重视,没有及时了解财务管理制度的新要求、新变化,被动地开展经费申报等相关工作,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财务工作进展效果;甚至部分师生对于财务规章制度存在抵触情绪,不愿配合财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这种情况的出现,无疑加大了财务工作的难度。最后,财务人员自身在“放管服”改革过程中,没有主动适应新标准、新要求,仍旧按照以往传统的思路与方法开展相应的工作,没有运用业财融合和管理会计的思维,难以从整体上把握新形势下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进而影响了财务工作有质量的开展。
在“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对高校自主管理权限进行了明确,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高校财务部门对于经费自主权的尺度难以进行有效把握。如果自主权尺度过小,势必难以达到“放管服”改革的目标,不能充分享受政策的红利;自主权尺度过大,容易导致经费滥用的情况,一旦超出了政策法规的框架,势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进而对于后续高校科研、教育等活动的开展产生极其负面的影响,更是让高校财务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为满足不同场景下的财务管理需求,往往需要借助相应的财务管理系统,对教学科研管理环节产生的相关数据进行系统性的整合。目前高校财务管理系统往往直接购买成熟的财务软件,这种方式固然可以确保财务系统快速投入使用,但是财务管理系统获取来源也决定了高校在系统升级优化方面的被动性,难以根据自身的需求,灵活调整系统功能,无形之中影响了工作成效。财务管理系统之间信息交互不畅,存在较为明显的信息孤岛,例如网上预约系统、信息查询系统、收费管理系统、预算管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相对独立,没有进行必要的功能整合,影响了财务工作的整体成效。同时,财务管理系统也没有与学校人事系统、科研系统、教务系统进行对接,信息数据交互的滞后性,使整个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较低,在很大程度上难以满足“放管服”工作的基本要求。
高校财务“放管服”工作推进环节,应当建立起必要的内部控制机制,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引导经济活动相关人员的行为,落实“放管服”权责关系。高校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进程较慢,制度的滞后,使得财务部门在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过程中,没有形成完善的工作督导机制,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以快速发现与及时处理。由于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职能定位的不同,二者对财务部门的监督重点也有所差异,工作差异的出现,使得内部监督环节存在审计监督重复或者审计监督缺失的情况,缺乏有效的工作联动,没有形成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内部监督体系的不完善,无形之中增加了“放管服”工作的潜在风险,造成高校财务风险自我发现、自我评估能力的下降。
高校财务“放管服”工作开展过程中,涉及内容较多,为确保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解决“放管服”环节暴露出的问题,财务人员需要在总结工作问题的基础上,采取针对性举措,促进“放管服”背景下高校财务工作机制的快速转变。
高等院校是人才、知识集聚高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将成为技术创新的重要阵地,国家、省、市对高校科研项目支持的经费将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高校管理者应当转变认知,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升财务管理工作的话语权,加速构建财务管理“放管服”体系的顶层设计,通过制度框架的健全,为后续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加强与教师、学生的沟通和财经政策宣讲,使其逐步减少对财务工作的偏见,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对于教学科研活动的积极作用,有序配合财务人员开展相应的管理工作。在观念转变的过程中,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充分认识到“放管服”改革的基本特点,通过对改革特点的全面把握,逐步提升“放管服”工作的针对性与有效性。“放管服”政策涉及多领域多层次,改革进入深水区,部分高校在下放经费管理权限时有着重重顾虑、不敢想不敢干。面对这种情况,财务人员不但是财务政策的制订者,更是执行者,应创新工作意识,改变工作方式,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积极参与到院系和职能部门的经费立项、预算编制、报销指导等活动中,在财务管理制度的框架下,为院系、部门和广大师生提供更为优质的财务保障与服务。
高校财务“放管服”改革目标的完成,应当从实际角度出发,做好财务人员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一方面,高校需要着眼于财务“放管服”工作要求,合理配备工作岗位,适当增加财务管理岗位,并结合工作需求,调整工作岗位。将财务团队内工作人员的数量、年龄结构、性格特征、学历层次和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虑后确定人员的工作岗位,使每个财务人员都能够扬长避短,在最适合自己的财务岗位上工作,通过内部优化组合迅速提升财务团队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还应当搭建多方学习平台,拓宽多种学习途径,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通过必要的业务交流以及专业培训,有计划地提升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使财务人员可以更好地适应“放管服”背景下财务管理工作要求。
财务制度是一切财务工作开展的前提,为更好地落实高校财务“放管服”改革,财务部门应当在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放管服”政策法规的要求下,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院系及师生的意见后,以需求为导向,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要借助于财务宣讲会、座谈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财务知识的宣传和财务工作的沟通,逐步消除服务对象对财务工作的抵触情绪。在制度落实环节,应当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通过优化财务日常性业务流程、简化审批授权手续等方式,确保各项财务“放管服”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为适应“放管服”改革后的权责分工,应当在高校财务体系内部,强化内部监管能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高校应当在财务管理环节,将相关监督体系纳入财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以监督体系的构建,逐步提升财务内控各项工作的有效性与合理性,以此强化财务内控管理的整体质效。在财务内控监督制度建设的过程中,高校需要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着重进行审计制度的完善。例如T学院依据《T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科研项目经费审计,凡项目下达单位有审计要求的,项目结项时要提交审计报告。以审计工作为基础,对各项财务收支以及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管,在监管过程中,确保各项财务管理落实到位,避免了财务内控管理体制出现漏洞,影响财务内控管理效果。除了进行高校财务内控监督体系的健全与完善之外,还需要有目的地做好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优化工作。例如在高校财务部门内部建立财务内控管理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作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垂直管理体系,理顺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职责,从而确保各项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得到遵循。同时考虑到会计信息对于整个财务内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在相关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还需要对高校会计信息的类型以及呈现方式进行明确,保证会计信息的快速反馈,推动财务内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放管服”背景下,高校财务工作呈现出扁平化的特点,为提升财务部门管理、服务能力,财务部门应当加快财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通过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有效引入,构建完整的财务一体化平台。一方面,财务内部平台的建设,以会计核算系统为基础,将业务预约、资金支付、预算编制、票据管理、经费查询等系统进行联动,对财务自身信息化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实现财务信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控。高校可以组织人员或购买服务进行相应系统的研发,通过系统平台的搭建、升级,提升财务信息的处理能力。另一方面,财务信息化的延伸建设应包含与教务、学工、人事、科研、国资等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如学生收费与教务系统对接、学生奖助学金发放与学生资助系统对接、薪酬发放与人事管理系统对接、科研项目管理与科研系统对接、资产核算与国资系统对接,财务系统和业务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业财融合,全面提升财务的管理水平和效能。
“放管服”背景下,高校财务工作的内容、范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促进高校财务工作稳步推进是一项持续、系统的改革工程。本文在梳理高校财务“放管服”基本内涵的前提下,通过分析在“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给出解决方案,希望能对兄弟院校在财务“放管服”改革工作中的共性问题起到借鉴作用,在政策框架下,发挥高等院校财务工作的自主性,把财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推向深入,切实提高财务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学校的教育、科研事业持续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