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才翠 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快速发展,使得金融工具的嵌套越来越多,其复杂性也越来越强。为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我国财政部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IFRS9《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以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需要基础上,于2017年对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并相继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CAS23)、《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CAS24)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CAS37)。
随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也给各个行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对比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具有资本小、风险防控能力薄弱、专业人才缺失等特征,加之在国内外经济社会的激烈变化的冲击下,使得部分企业财务状况及流动性逐渐恶化,引发各类市场违约事件,不利于经济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因此,为实现经济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必须要全面了解、掌握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内容及要求,充分做好新金融工具准则有效实施的衔接工作,以更好地应对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带来的变化、挑战。
对比旧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在会计分类上有了新的变化。在旧的金融工具准则中,金融资产的分类分别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PL);②持有至到期投资(HTM);③贷款和应收款项(L&R);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FS)。而随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使得金融资产四分类转变为三分类,新准则下的金融资产分类,主要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PL);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I);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MC)。对于新旧准则,其中新准则下的①分类在旧准则中就已经存在,新准则下的②和③分类虽然类似于旧准则的④和②分类,但并不完全相同。同时,新准则的金融资产分类,更强调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这两项特征,因为这样的分类方式更加客观且可比,也能够有效缩减金融工具初始分类及重复分类的主观可操作性。
对比旧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在会计核算方面也有了新的变化。在旧准则下,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其他应收款采用的是摊余成本计量法进行会计核算,在核算过程中,摊余成本的计算是以实际利率为基础,而且在核算时,需要将所有利益所得、损失、减值等均纳入当前损益中,从而对当期利润产生影响。而金融资产,采用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法,计量基础为公允价值,同时对公允价值的变动及产生的利益所得、损失等,均需要计入当期损益中。对比新旧准则来看,二者的会计核算方法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并不完全等同,主要为:新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与旧准则下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计量方法一致;新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与旧准则的计量方法一致。不同的是,在处置资产时,可将其综合收益结转至当期损益中。
在原有准则下,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这一方法强调只有在有客观数据证明金融资产已经产生减值下,才可进行计提减值准备,而对于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已经减值的金融资产,不得计提减值。但随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不再是“已发生损失法”,而是“预期信用损失法”。这一计提方法,除了可以对已经发生损失的金融资产进行计提,也可以对未来可能发生损失的金融资产进行计提,这不仅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的时间点前移,而且也扩大了金融资产计提减值的范围。显然,预期信用损失法更能体现损失计量的前瞻性。
在具体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法时,主要经过这三个阶段:首先,在初始确认后,需要对未来一年内可能因信用风险而引起的损失进行确认;其次,如果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有显著的增加,此时需要对资产存续期可能因信用风险而引起的损失进行确认,但是在计算利息收入时,计算依据仍然是账目总额;最后,如果有实际证据证明金融资产已经减值,此时同样需要将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损失作为计提的基础,在计算利息收入时,则以账面净额为计算依据。相比旧准则而言,旧准则下的资产价值损失是一次计提,而新准则下的资产价值损失是分三个阶段逐步计提,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对利润的冲击。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带来有利影响的同时,也带来的诸多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使得金融资产分类有了新的变化,虽然分类层级相应减少,且能一定程度上降低主观操作性,但是也增加了金融工具分类的复杂性。主要原因在于新准则下的金融资产计量,往往需要采用所在方式进行。具体来讲,首先,就需要进一步细分包含嵌入合同的债券类投资。以银行业为例,大多数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发放贷款和垫款,且主要是应收账款类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类的金融资产。而新准则下,针对衍生合同的混合合同,如果引起了与基本借贷安排不相符的风险,且主合同是新准则规范下的资产,则需要将这一混合合同看作是一个整体,并按照新准则的会计分类方法,具体需要将贷款和垫款逐笔进行细分,然后再分别进行计量。另外,现阶段银行机构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比例不断增加,尽管公允价值能够有效满足金融资产实际价值的监管需求,但也对金融机构公允价值的评估和计量有较高的要求,虽然目前对于公允价值的评估方法有很多,不同方法各有优劣,但如何保证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可靠性也成了银行等金融机构重点关注的问题。
其次,新准则下的金融工具分类,更强调合同实质。伴随着金融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也使得金融工具变的更加复杂化、层级化,因此在对金融工具分类时,除了要对其组合、风险、策略等诸多因素进行考虑以外,也需要按照合同实质来准确分类,这对分析人员的专业水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在新准则下,针对与合同挂钩的证券化产品或投资基金等,就需要深入底层对其分类进行判定,在分类过程中,除了要评估合同挂钩的金融工具本身以外,也要对基础金额工具组合进行深入分析,了解其实际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最后,在新准则下,对持有的金融工具是以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SPPI测试)这两个维度进行分类,但目前SPPI测试的线上操作存在诸多难题,SPPI测试线上操作是否规范,将直接影响企业运营的效率及风险。但从实际操作情况来看,SPPI测试对基础数据依赖性较大,也因此需要企业具备较高的数据治理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同时也要确保企业内部高度的信息共享,而且针对系统自动传输及人工输入记录的过程,也需要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机制加以控制。另外,在SPPI测试线上运行过程中,也需要及时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对内库中的合同类型、评判标准等进行更新,这使得系统维护的成本相对较高。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也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首先,新准则下的金融工具分类,一定程度上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产生影响。对比旧准则,新准则采用双重维度综合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虽然能够减少企业内部财务人员处理会计信息时的不稳定性,但是这样的分类方法对企业会计人员的能力要求更高。但从现实情况来看,许多企业普遍没有认识到金融工具精确分类的意义,缺乏对金融工具特点的认识,容易导致企业出现经营风险。其次,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传统金融资产减值计提处理的模式,因此,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的专业性。
具体来讲,旧准则下的金融资产计提信用减值,主要是对有客观数据证明已经发生损失的金融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而未实际发生违约的金融资产,可不作计提准备。但随着新准则的实施,针对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的规定,要求既要对已发生损失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计提,也要对未来违约概率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计提。另外,旧准则下的减值损失计提,更侧重于表内业务,而新准则下的减值损失计提,除了关注表内业务,也需要关注表外授信,如担保合同、贷款承诺等。总的来看,新准则扩大了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及类型,而这一变化,虽然能让金融资产信用减值计提更加充分,在风险约束上也更加有力,但是也对其管理水平、决策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此外,新准则下,在进行信用减值计提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比如,预期信用损失减值模型的构建,就需要分析人员从大局角度,选择合适的架设条件和关键参数,同时也要关注未来可能产生的风险的评估判断,这对分析者的能力要求更高。最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建立及运行,更是离不开全面的数据支持,而且数据规模对估计的准确性产生直接影响,继而影响风险管理及业务决策。但从现实情况来,大多数企业所积累的基础数据,主要是“已发生损失”方面的历史数据,难以很好地满足预期信用损失模式构建及运行的实际需求。而且,新金融工具准则也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的测算数据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需要对内部系统的数据进行有效的整合,但受到各个系统数据口径不一致的影响,使企业数据整合成本较高,而且各个系统数据的交互,也对计算机系统的建设有更高的要求。
要想推动新金融工具准则有效实施,企业不仅要结合新准则的内容及要求,对自身的会计核算体系进行更新完善,提升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切实满足信息披露的需求,而且也要积极推进金融科技创新,充分利用现代化数据技术,加强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遵循实用性、安全性、可拓展性和时效性等原则,前瞻性要体现出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积极推进业财融合,让业务数据与会计资源之间数据共享、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合力效应,提高金融工具核算质量及统计水平,进而有效满足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要求。
除此之外,也需要建立起专业化的估值体系,一方面需要对现有的公允价值评估流程进行优化和完善,同时也要积极引入新的估值技术,从而提升评估结果的可靠性,有效降低评估数据的主观性;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并提升数据治理的能力,积极引进大数据技术,设置专门的大数据统计及应用岗位,加大岗位培训力度,通过有效的数据管理和应用,促使业务不断创新发展,从而提升公司的服务及治理水平。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为有效提升信用减值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也需要强化宏观经济的预测。企业不仅需要深入分析各项历史数据及经验信息,在此基础上结合业务特点,建立起科学的预期信用损失指标模型,同时也增强前瞻性意识,加强宏观经济的预测分析,在此基础上及时合理地调整。在这一过程中,也需要企业积极推动内部系统与外部系统的有效对接。
另外,还需要建立起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应在充分整合有效数据的基础上,有效应用各种先进技术,建立起有效的风险识别模型和机制,强化对金融资产价值风险信息的识别,从而实现对风险的量化管理。同时,也要结合新金融工具准则,建立符合业务实际及管理需求的风险识别模型,并加强相关的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确保模型计量所用关键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此外还需要积极推行扁平化的管理模式,既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横向互通,也要提升全员的风险管理理念,建立起符合新准则要求的信用风险评估模型和流程,让财务部门深度参与到业务运营活动中,充分发挥专业管理的优势,降低风险的同时,让新准则得以有效实施。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有效实施,离不开职业素养更高的专业人才支持。目前企业普遍存在专业人才缺失的问题,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企业应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引进、挖掘和培养财会、金融、法律、IT等集于一体的专业人才。另外,要积极组织全方位、多层次的人员培训,包括财务人员、风险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等,并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提升整体队伍的综合素质,保证全体对新金融工具准则学深、学透、学到位。
总之,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给各个行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影响,各行各业必须要全面了解、掌握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内容及要求,并做好新金融工具准则有效实施的衔接工作,从金融科技创新、加强宏观预测及风险管理、加大人才培养及完善管理机制等方面着手,以更好地应对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带来的变化、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