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玄集》与李商隐诗歌接受

2022-11-13 03:49单芷君
戏剧之家 2022年10期
关键词:韦庄选本李商隐

单芷君

(宁夏师范学院 宁夏 固原 756000)

选家在选本中寓评于选、选评结合,从自己的诗学理念出发选定诗人诗作,表现为一种直接的批评形式,是文学接受的重要一环。韦庄《又玄集》作为唐后期具有代表性的选本之一,对李商隐诗的选录有如下几个特点:是今见首个选录李商隐诗的唐诗选本;所选李商隐诗数量不多,均为七言律绝,且符合韦庄“清辞丽句”的选诗标准。

一、《又玄集》是今见首个选录李商隐诗的唐诗选本

唐代的唐诗研究就已经非常繁荣,主要形态包括“选、编、注、考、点、评、论、作”等,“选”是其中非常重要又有广泛影响的一种诗学形态。但这些选本中选录李商隐诗的较少,直到晚唐五代《又玄集》,才首次出现李商隐诗。

李商隐诗在唐代唐诗选本中出现较晚,原因在于:

(一)李商隐所处时代较晚

唐代唐诗选本“起自唐初,讫于晚唐五代,历朝皆有,代不绝书”。陈伯海以《河岳英灵集》和《唐诗类选》为界,将唐代唐诗学分为前、中、后期。唐宣宗大中年间开始编选的《唐诗类选》“通选唐代之诗,表明整体唐诗观的初步形成”,是唐后期唐诗学研究的开端。

李商隐的文学活动略早于《唐诗类选》。据今人考证,李商隐诗作中最早的,可以确切编年的诗是作于大和三年的《隋师东》,最晚的可以确切编年的诗是作于大中十一年的《寄在朝郑曹独孤李四同年》,次年即病故。可见,李商隐的创作生涯即在唐文宗大和年间至唐宣宗大中年间,恰好与唐中期唐诗学研究的末段相吻合。此外,陈伯海又提出,“诗学创作现象进入理论研究视野总会稍稍滞后一些”,因此,将李商隐进入唐代唐诗学研究视野的时期定为唐后期并不为过,也因此,诞生于顾陶《唐诗类选》前的唐诗选本中并没有出现李商隐诗,是合情合理的。

(二)各选本选诗理念上存在差异

《又玄集》《才调集》作为唐后期具有代表性的唐诗选本之一,在选诗理念、选诗特点上与前、中期存在差异。唐前、中期的诗歌风貌尚处于不断变化发展中,并未形成定局,各个研究形态也旨在表现直接的审美经验,是零散而片段的。到了唐后期,始自顾陶《唐诗类选》,通选一代之诗的理念被突出,唐诗总体意识萌芽。顾陶《唐诗类选》是“至今所知道的最早的一部唐诗通选本”,收录了唐初至晚唐时期的一千二百多首诗。顾陶一方面在选诗时将时代范畴扩展至有唐一代,一方面对前代唐诗选本的得失以及各时期具有代表性的诗人进行评价,体现出其在选诗时兼容并包、眼界开阔的特点。韦縠《才调集》也是一部通选本。

韦庄《又玄集》总结一代之诗的意识是明确的。首先,《又玄集》选诗范围非常广,突破了时间、诗体、风格、流派等的限制,着眼于唐诗的整体,体现了韦庄全局性的、宏观的选诗立场。其次,各个诗人被选诗作在《又玄集》中分布较为均衡。《又玄集》中选录最多的杜甫诗共七首,其余各家一至五首不等。可见,各诗人被选诗作在集中较为平均,韦庄的目的是表现唐诗的全貌,而非特定诗人、风格、流派。此外,韦庄对唐代诗歌总体发展状况有所关注。韦庄在《又玄集》自序中提到,其选诗范围是“自国朝大手名人,以至今之作者”,目的是“非独资于短见,亦可贻于后昆,采实去华,俟诸来者”。韦庄身处王朝末世,在政治理想难以实现的情况下,想要保存有唐三百年间的优秀作品,总结唐代盛世王朝在诗歌上的成就,并传播于后世。

《又玄集》将李商隐选录在册,正是基于这种对唐代诗歌进行总体性整理、回顾与反思的选诗理念。

(三)李商隐诗在唐代的传播有限

李商隐少有文名,“以古文出诸公间”,在当时就受到了极高的评价。与此相对,李商隐诗歌创作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得不到重视和正确的评价,论者较少,传唱度不高,传播有限。

李商隐诗在唐代传播不广有多方面原因。首先,唐诗的传播,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诗人间的酬赠交际,相互点评造势。但李商隐生性内向,身处卑职,生活困窘,与同时代人交往较少,与他人唱和酬赠之诗也较少,其中涉及到对李商隐诗的评价的就更稀见。其次,选本等研究形态对李商隐的研究与记录也并不多,整体上非常沉寂。再次,结集也是文学传播的重要手段。李商隐自结骈文集《樊南甲集》《樊南乙集》,但并未对其诗歌作出总结与回顾。今人刘学锴在《李商隐诗集版本系统考略》中提出,最早的李商隐诗集出现在宋代,而唐人编定整理编订的李商隐诗集至今未见。

上述种种都说明了李商隐诗在唐代传播比较有限,文人学者对李商隐诗不甚关注。在这样的情况下,唐代唐诗选本不选录李商隐诗就可以理解了。顾陶《唐诗类选》作为唐后期唐诗研究的代表性著作之一,并没有选录李商隐、刘禹锡等人的诗作,也是因为顾陶认为这些人“文集未行,纵有一篇一咏得于人者,亦未称所录”。也正是因为如此,《又玄集》对李商隐诗的选录才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显示出韦庄选诗眼界之开阔。

二、《又玄集》对李商隐近体诗艺术成就的体认

《又玄集》中选录的李商隐诗的特点在于:(1)从数量上看,与其他选录李商隐诗的唐诗选本相比较少;(2)从体裁上看,所选李商隐诗均为七言律绝;(3)从诗歌风貌上看,所选李商隐诗符合韦庄清辞丽句的审美标准。

(一)《又玄集》中选录李商隐诗仅四首,与另一部选录李商隐诗的唐诗选本《才调集》相比,选诗数量较少。但这并不意味着韦庄对李商隐诗的选录不具有代表性,相反,《又玄集》实则是严格遵循韦庄少而精的选诗原则下精挑细选的产物。

韦庄在《又玄集》卷首自序中反复强调自己少而精的选诗原则。他认为从古至今文学作品繁多,但即使是大家所作,也不可能全好。因此,韦庄在《又玄集》中宣称要“但取一斑”“止求嘉木”“唯采沆瀣之精”。面对唐王朝铜驼荆棘、夕阳晚照的情形,政治抱负难以实现的韦庄只能投入唐诗中,对唐诗概况进行总结,希冀保存有唐一代的文化遗产,并传播于后世。这样一来,韦庄就要选取最具有代表性的诗人诗歌,以求展现唐诗最精华的部分。

从这种少而精的选诗原则出发,《又玄集》中所选诗人的诗作都不多,较为均衡。今本《又玄集》共收录诗人一百四十六人,诗二百九十九首,每位诗人平均仅两首,这在追求通选一代之诗的选本中并不多见,具有独特性。

《又玄集》中李商隐诗仅四首,与同时代《才调集》选录李诗四十首相比,数量上确实不多。但从《又玄集》自身来看,韦庄最推崇的杜诗也仅有七首;杜牧、温庭筠、邬元衡、贾岛、姚合、李远被选之诗有五首;李商隐、王维、韩琮、张乔各有四首;余者皆是一、二、三首。可见,李商隐诗从数量上看,位于《又玄集》全集前列,其重要性不言自喻。

(二)《又玄集》所选李商隐诗均为近体,原因首先在于,近体诗是李商隐的主要诗体,代表了李商隐诗歌的艺术成就;其次,韦庄受晚唐时期时代风尚以及总结唐诗成就之观念的影响,对近体诗更加关注。

韦庄对李诗在近体诗上的艺术成就是有所体会的。《又玄集》选录李商隐诗共四首,从体裁上看,三首为七言律诗,另一首为七言绝句,均为近体诗。

近体诗,尤其是七言律绝,确实是最能代表李商隐诗歌艺术成就的体裁。李商隐在咏史诗、咏物诗、无题诗的创作上都达到了很高的成就。李商隐咏史诗继承杜甫关注国运、感伤时事的精神,借咏史以讽时;咏物诗借咏物寄寓了个人化的情感体验和普遍性的人生感慨;无题诗更是李商隐个人的独创。李诗最大的特点在于内涵深远、寄托遥深,而这样丰富的内容只有在近体诗中才能得到更好的表达,正如近人张采田所说:“无题诗格,创自玉豁,且此体只能施之七律,方可宛转动情”。韦庄选录李商隐近体诗,是抓住了李商隐的主要诗体,对李商隐在近体诗上取得的艺术成就有所认识。

韦庄身处唐末,受晚唐社会风尚的影响较深。晚唐动荡混乱的政治局面,大厦将倾的社会心理,使得诗人们或关注社会现实,或退守精神世界,咏史诗、艳情诗进一步繁荣,而这些题材的诗主要都是通过近体诗,尤其是七律来表现的。李商隐、杜牧、韦庄等人都是在这种社会环境影响下,对时事进行褒贬和隐微书写,创作了大量七律。韦庄受晚唐时代风气影响,诗歌创作上七言居多,编选诗歌时也是五、七律占多数。此外,唐诗最突出的成就在于诗的格律化,《又玄集》等唐诗选本对此作了及时的总结。这些外部原因促使韦庄对李商隐近体诗予以更多关注。

(三)从诗歌风貌上看,《又玄集》中选录的这四首李商隐诗,符合韦庄清辞丽句的选诗标准。

韦庄在《又玄集》自序中提出“清辞丽句”的选诗标准。“清辞丽句”内涵多重,今人张学松认为指“诗的审美特质”,即有文学性、有美感的诗歌。韦庄对“清辞丽句”的强调,正是其“轻功利、重审美的文学思想倾向的体现”。这一点在《又玄集》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一方面,韦庄在自序中说,“鱼兔虽存,筌蹄是弃”,即对诗的真义、美的境界的强调;另一方面,《又玄集》所选之诗从题材内容上看,多为日常抒情写景以及哀叹时命的诗作,较少关涉现实性的重大题材,同样体现了韦庄对诗的审美特质的追求。

李商隐入选的四首诗与韦庄“清辞丽句”的标准是吻合的,都不是后人认为的能体现李商隐诗歌成就的那些深情绵邀、典故迭出、意象绵密之作,也不是李商隐被广泛称赏的咏史讽喻之作,而是取材于日常生活,表现一种幽情,情感色彩淡远冲和,意境既清且温,不施秾艳之作。而这,恰恰是韦庄“清辞丽句”的审美标准的具体表现。

三、《又玄集》在李商隐诗歌接受史上的地位与影响

选本是文学传播的重要手段,选家对诗人诗作的“选”中带有“评”的意味,实是一种直接的批评方式。《又玄集》对李商隐诗之“选”对李商隐诗歌接受有着重要意义。

首先,《又玄集》作为首个选录李商隐诗的唐诗选本,对李商隐诗歌接受与传播起到了积极影响。如前所述,李商隐生前诗名不显,诗歌在唐代的传播有限,且因陷入党争漩涡而长期被视为“无特操”的诗人。《又玄集》首次选录李商隐诗,使得没有形成“专集”的李商隐诗以另一种“选集”的形式得到了进一步的传播,推动了李商隐诗歌接受的展开。此外,《又玄集》对李商隐诗的选录使李商隐从沉寂中显露出来,此后,李商隐研究虽大多时候仍旧处于寂寥状态,但选本对李诗的选录已不稀见,为后来的李商隐研究创造了条件。

其次,《又玄集》所选李商隐诗均为七言律绝,体现了韦庄对李商隐近体诗艺术成就的认识,并以《又玄集》这种批评形式,点明了李商隐诗的诗体特征。此后的文学批评,尤其是选本,对李商隐近体诗予以更多关注和称许,例如,明代高棅就在《唐诗品汇》中指出,李商隐“长于律诗”,此后,这种观点成为定论。

但另一方面,《又玄集》对李商隐诗的传播与接受也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选家选诗时有自己的能动的选择,使得呈现出的诗人诗作的风貌特征带有选家的主观色彩。《又玄集》对李商隐诗的选录是韦庄从其诗学观出发对李诗的理解、认识与总体把握,总的来看,较为片面,并不能真实地反映李商隐诗歌艺术的全貌。李商隐诗关注现实、讽喻悠远的一面被忽视在唐代是普遍现象,《又玄集》等选本对李商隐诗的片面认识又加深了这种误解。

总的来说,韦庄《又玄集》对李商隐诗的选录具有开创性,能部分地展现李商隐诗的艺术特征,注意到李商隐在近体诗上的成就,并展现了唐代李商隐研究的概况,为后人研究李商隐提供史料积累,在李商隐诗的传播与接受上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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