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 军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城镇就已成为文学的重要观照对象之一,比如,鲁迅的鲁镇系列,沈从文的湘西小镇,茅盾的江南市镇,等等。当代文学中仍然不乏小镇题材的创作,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城市化进程下,小镇作为既不是乡村也不归属于城市的所在,即城市文明与乡土伦理交融冲突的暧昧场域,反向性地构成了滋长文学叙事的肥美土壤,于是,我们看到诸如余华的《兄弟》、贾平凹的《秦腔》,都将叙事空间设置在某一小镇,借小镇之林林总总与形形色色反思正在行进中的现代文明。小镇题材在薛舒、张楚、阿乙、哲贵、艾玛等作家那里也得到了延续。目前,在“新南方”写作中,一些作家也将小镇作为他们实现审美追求的叙事空间。与余华、贾平凹等作家相比,他们的作品呈现出一定的异质性,为文学的表达,或者说为小镇题材写作贡献了新的可能性。表现之一为,在这个“祛魅”的时代,这些小说反其道而行之,塑造了一个又一个耐人寻味的小镇奇人形象,而这些“奇人”所散发出来的魅感,不禁让我们怀念起那些渐行渐远的江湖,还有我们曾经渴望成为却终将告别的传奇。
朱山坡的《蛋镇电影院》是个奇人异士的集散地。比如,蛋镇电影院的跑片员孙吴。作者写道:其实“不跑片的时候,孙吴就是个烂人”,他“不看电影,无所事事,便在电影院抽烟、吹口哨、寻衅滋事、欺负软弱者、趁黑摸女人屁股,甚至把蟑螂放进女观众的胸部,并以此为乐。他五大三粗,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受辱者敢怒不敢言”。当然,孙吴后来还是因此受到了惩戒,并莫名其妙地爱上了电影,成功地实现脱胎换骨由烂转好。但无论是好人孙吴还是烂人孙吴,都可以说是一个称职的电影跑片员,甚至是一个沉迷于跑片的痴人,其“痴”的高贵与单纯绝不亚于某个伟大的艺术家,或者说,跑片于他而言是一种行为艺术,更是一种生命的需要。因此,他曾“在跑片的途中摔过无数次掉进过池塘里、河道里,车把石头撞飞,把车轱辘撞成四方形,还摔断过腿,磕掉过牙齿。但奇迹一样的是,他从没有让胶片拷贝损坏过。有一次他摔昏在水沟里,被人发现时还死死护着胶片……”1986年,当《芙蓉镇》火遍全国时,蛋镇人也翘首以待,孙吴主动接下抢片与跑片的任务,不料,人们等到凌晨三点也未见他半个踪影,于是焦灼之中又多了一份对他的怨恨。然而,不久孙吴就出现了,而且是呼啸而至,“像草原上狂奔的野马,像从高山冲下来的猛虎”,一路狂奔到电影院门口。可就在人们打算雀跃一下,再顺便数落他一番时,孙吴一头栽倒在地,人们掐他人中时才发现,他早已没了呼吸。是的,他是靠着不死的热情与不息的信念,才驾驭着一具死亡的肉体,奔腾在回电影院的路上。
当然,小镇奇人也并不总是非现实的。比如,林森的《海风今岁寒》中也塑造了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形象。“我”的朋友青衣曾是个浪荡子,浪荡数年后,他突感厌倦,摇身一变成为杂志编辑。有一天,他指给我看一种陶器,说这种陶器是烧给那些没出生就死去的婴儿的。青衣面露不安神色,显然,在他浪荡的岁月中,有女人为他打过胎。为了平息内心的潮涌,青衣带着“我”一起前往那个制陶小镇,找到了制陶人老林。老林无儿无女,生性孤僻,我们还看到他捏了许多大小不一却脸孔模糊的泥人,行为举止十分怪异。可以说,他与他所在的海岛、阴森的巷子、狂热生长的热带植物一起构成了神秘的存在。后来,我们发现老林不仅是个怪人,更是个技艺绝佳的手艺人,是“玩了七十多年泥巴,恨不得把自己也当成泥巴”的制陶人。七十年岁月中,制陶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无论世事怎样变迁,利益如何诱惑,老林始终沉默安然地守着自己的手艺。作者写他烧陶时,“脸也变得前所未有的严峻,目光也坚毅无比,和之前见到的,完全是两个人”,俨然一副英雄模样。最后,我们得知,老林一直独守小镇,是因为他想以自己的方式守护已逝的亲人,而那些缺少五官的泥像也并不诡异,不过是他记忆中渐趋模糊的儿子的脸孔。原来,老林不仅是一个神秘的怪人、传奇的手艺人,更是一个普通的寂寞的父亲。
陈崇正的小说《潮墟》中也有这样一位既普通又传奇的手艺人。主人公陈得斌,是碧河镇“潮墟”即牛交易市场的“牛中人”,所谓中人即中间人,他不做买卖,只负责评估牛的重量和价格,以为买卖双方提供参照。这是个技术活儿,也是个良心活儿,不仅考验一个人的技艺,更考验一个人的人格。陈得斌估算牛肉重量的误差从没超过八两,故,人称陈八两。陈八两不仅眼力过人,还为人公正,堪称潮墟一大能人。然而,即便如此,还是有人怀疑他。于是,在一次迫不得已的自证中,陈八两露出了自己的屠牛本领,“让一头有生命灵性的牛变成温热的牛肉,他有一套独特仪式,每个方法和步骤都恰到好处,特别是如何去骨取肉,每一种工具的使用和轮换都行云流水,以最节制的方式完成每一个动作。所有人都看呆了,而牛肉贩子早已经等候多时,手持杆秤准备买走最好的肉,手里的秤砣与铁盆因微风吹动而轻轻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是的,陈得斌屠牛让我们联想起《庄子·养生主》中的“庖丁解牛”,屠牛在他们那里,不仅是一种活计,更是一种艺术。此后,陈得斌也奠定了自己在潮墟的地位,或者说,他以自己的技艺与人格赢得了人们的尊重。
近年来,卫鸦也一直孜孜不倦于小镇题材创作,目前,已有《小镇球王》《小镇理发师》《小镇拳王》《小镇穴居人》《小镇麒麟》等作品发表,而每一篇作品,都可以说是他以虚构的方式,为那些平凡生活中的传奇英雄所立之传。以《小镇球王》为例。在这篇小说中,卫鸦塑造了高松这一小镇侏儒形象。高松身材矮小,其貌不扬,就连母亲也不待见他。不仅如此,母亲生他时是难产,肚子上永远地留下了蜈蚣状疤痕,这道疤痕后来成了母亲心里无法愈合的伤口。而父亲自高松出生后,就从一个忠于家庭、严于律己的男人,堕落成吃喝嫖赌的混子,直到最后离家出走,彻底消失。这一切在母亲看来,皆因高松而起。不仅如此,母亲恨极了父亲,而高松却偏偏像极了父亲。所以,母亲常常有事无事地训斥他,这时高松也总是一副恭谨谦卑的样子。后来,为生活计,母亲置办起台球厅,但她从不让高松靠近球桌。于是,痴迷于台球的高松,便只能在一个个母亲熟睡的夜晚,偷偷地淬炼自己的技艺。不幸后来又再次降落到这个家庭,母亲脑出血,需治疗费二十万元,于是“我”即高松的哥哥,为了给母亲筹钱治病,走上赌球之路,在一次胜券在握的大赌时,“我”突然陷入败局,而向来不起眼的小镇边缘人高松却成了那个力挽狂澜的人,着实让人惊讶不已。此事之后,高松被人高薪聘请进城市专事赌球,成了走出小镇的传奇英雄。尔后不久,高松荣归故里。“我”却发现,“高松左手的手掌边缘,十分刺眼地空着一块。那根大拇指,沿着手掌边缘,齐刷刷地不见了。鲜红色的肉还没长拢,像菜花一样翻卷着,针线缝合的间隙里,隐隐露出一线白色的骨头,就像个惊叹号。”他在城市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和母亲都没问。然而,高松终于迎来了人生的高光时刻,成为小镇球王、小镇英雄。可自此以后,他却再也没有碰过台球。沧桑与荣耀在他那里一起哑然,但一切都不能阻止他成为一个有故事的人。
正如马尔库塞所指出的,发达工业社会将人的多重维度压缩成单一维度,使人沦落为“单向度的人”,就现代城市而言,它当然是灯红酒绿、繁华盛大之所在,其中也一定不乏传奇故事,但传奇总是被淹没在城市这个无边无际的海洋之中,或者说,城市根本上不是为传奇而建造的,相反,它是反传奇的。而小镇,作为介于乡村与城市之间的暧昧所在,乡土文明与城市文明在此既合力发挥作用,同时又意味着二者都处于松动状态,而这种存在状态恰好能为传奇保留想象的空间。因此,我们看到“新南方”写作中频繁出现小镇意象。又由于“新南方”小说家所身处的城市更具现代性,他们对于现代城市文明拥有更为深切的体认,所以,小镇传奇反而能够作为一种方法,构成他们思考城市文明、消解现代性中的“祛魅”性的独特方式,即走向城市的反面,通过“复魅”重新建构被科技理性所单一化的人与世界的丰富维度。而“新南方”,即岭南一带殊异的地域特征与文化特征,如漫长的雨季与潮湿的环境、疯狂生长的植物以及文化传统中保存下来的神秘的集体记忆等,都为“复魅”创造了可能性,具体表现为“新南方”写作中的小镇奇人形象及其周遭的奇异景观。并且,因为现代性反思维度的存在,这种传奇性就不是简单的传统性与民间性的回归,而具有一种现代甚至未来的指向,即一方面在社会学意义上,提醒我们反思正在行进与构建中的现代文明,另一方面又在审美的层面上,鞭策我们思考文学的意义究竟何在——如果说城市是反传奇的,那么文学也许正好相反,它是传奇的,并且,这传奇不是为了谱写改天换地的豪杰及其功绩的,而总是为平凡生活中的英雄与梦想留一方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