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国有企业工程建设单位境外项目部设立专职“协理员”的可行性研究

2022-11-11 06:10范凌
大科技 2022年39期
关键词:中铁项目部岗位

范凌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研究院,四川 成都 610000)

1 在企业境外工程建设中构建协调机制的背景和意义

从国家整体战略层面解读。“一带一路”倡议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构建“一体化”发展的高水平互动模式。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3 年9 月和10 月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这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最初由来。其背后逻辑旨在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依靠既有的双、多边机制,搭建跨区域合作平台,通过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政策沟通、人心相通等举措与丝路沿途国家分享优质产能,共商项目投资、共建基础设施、共享合作成果,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命运共同体,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国有企业参与是塑造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项目落地,促进文化交流的重要抓手。众所周知,“举国体制”是我国动员、推进各项伟大事业的运作机制,而国有企业的参与作为“举国体制”中的重要一环,不仅需要在有效推动具体项目落地、进行项目投融建运营等经济发展领域承担主体责任,还需要在“民心相通”“文化互通”等政治、社会领域承担重要责任。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社会效益三者相互依存、不可偏废。协调机制构建是凝聚区域共识,展现我国领导能力、协同能力、治理能力等软实力的必然路径。据统计,仅2015 年,我国承接“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服务外包合同金额178.3亿美元,执行金额121.5 亿美元;截至2016 年6 月底,中欧班列累计开行1881 列,实现进出口贸易总额170亿美元;截至2021 年1 月30 日,中国与171 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205 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涉及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制造、劳务合作、经贸合作等众多领域。“如何推进项目落地”“如何调剂劳资利益”“如何管控分歧”“如何防范化解风险”“如何提升管理质效”“如何确保国资安全(资本运作层面)”等问题的现实存在不仅需要党和政府层面的“大协调”,也需要企业层面的“小协调”。“大协调”侧重对合作项目涉及国家利益、公民权益、企业权益等领域各项问题的方向性、保障性措施;“小协调”侧重于参与性和对措施本身的丰富与完善以及对企业自身合法权益(包括企业发展权)的保障、员工利益的维护。其前者与后者属同一方向的不同的层面,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从企业实际运作层面解读。“小协调”机制的构建需要企业内的顶层设计。中国中铁作为国有大型基建类企业,做大做强海外业务一直是经营管理中的一项战略工程。在2020 年5 月召开的中国中铁海外工作(视频)会议上,企业主要领导正式提出“以‘双优’发展战略、‘一体两翼N 驱’经营格局为主要内容的海外改革总体方案”,其目的在于“通过建立科学高效的市场经营管理体制机制、运行有序的施工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公平合理的经济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推动企业规模、效益、品质提升,努力实现由跨国经营向跨国公司转变,为加快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而努力奋斗。”的海外发展总体战略规划,这一方案的出台为构建、完善境外机构“小协调”机制提供了重要指引,也是“小协调”在企业落实的具体体现。要发挥“小协调”作用不仅需贴合境外一线项目运营现状,也需要配套岗位的保障。以中铁八局海外公司境外机构为模型:中铁八局海外公司目前业务形式以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和分包为主,在业务拓展上采取“阵地经营”思路,即在业务覆盖国别设立工程项目部(项目部下设的“五部两室”中,除财务部人员实行公司委派制外,其余生产部门“一人兼多岗”)的同时成立区域化营销中心;在党的组织机构设置上,采取工程项目部与营销中心成立联合党支部的方式确保党的各项工作延伸至一线,党支部设一名专职支部书记,其余党务人员均由项目部或营销中心人员兼任,“3+3”(即施工生产、对外经营、项目党建三大类目标分类考核)的绩效评价标准初步形成。但在境外机构定员实行总量控制前提下,人岗配备呈现高度紧缩态势,“3+3”考核模式在实际运作中往往相互掣肘,未形成整体合力,无法真正发挥“指挥棒”作用,反而导致党建工作空间被极大压缩,党组织在融入“大协调”,完善“小协调”方面存在断档和缺位,从而进一步导致了项目部层级的“大经理小书记”现象。

2 境外企业“小协调”构建面临的环境复杂性

2021 年4 月,中铁八局党委下发了《关于印发〈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党群工作协理员管理规定〉的通知》,旨在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特别是外协队伍管理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项目部党的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党组织的作用,保证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项目部和生产一线安全、平安、和谐、稳定。为探索在境外项目部构建“小协调”机制提供了岗位设计层面的基本遵循。“协理员”要在境外机构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进一步丰富和拓展这一岗位的内涵与外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4 点(以中铁八局海外公司为模型):①中铁八局海外公司目前实行属地化用工模式,即:项目管理团队(含领技人员)由公司从国内派出,劳务人员采用直聘用工方式,由项目领技人员直接带领劳务人员开展施工生产,所以不存在普通意义上的“外协队伍”概念。②项目部劳务用工为当地人员(多为亚、非、拉美地区等第三世界国家),意识形态与文化习俗与国内务工人员大相径庭,加之语言不通,客观上存在交流鸿沟。③角色调适是角色冲突的化解过程。当前大国博弈的国际形势及地缘政治因素要求国有企业在开展境外党建工作中实行“五不公开”原则,需进一步淡化境外各项工作的政治色彩,在具体工作中体现普世价值。④在项目管理既有的“责任成本”概念框架下,需要在不增加项目非生产性支出和有效释放岗位活力两个方面寻找平衡点。

3 企业境外工程建设项目部协理员岗位的设立及管理

“协理员”岗位的四项职能。根据《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党群工作协理员管理规定》为蓝本,结合境外工程建设客观环境及企业现状,以中铁八局海外公司为模型,赋予“协理员”岗位4 项职能:①协调劳资关系。加强工程项目部与外籍员工的协调、沟通、交流,指导和帮助外籍员工融入项目部的日常管理、考核,组织开展工会慰问活动。②服务施工现场。以“青年安全质量监督岗”为载体,定期开展活动,协助安质部门对影响施工生产安全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③当好书记助手。负责项目部“三重一大”“三会一课”制度的组织实施,撰写宣传报道、会议纪要。④进行“再监督”。对项目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三工建设”情况进行再监督,向上级纪检组织如实反应情况。

赋予协理员“再监督”职能是岗位设计中的一项制度创新。2020 年7 月,中铁八局党委出台了《关于印发〈中铁八局党委关于推进三级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当前集团公司三级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存量不少,增量仍在发生,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落实‘做强集团、做实基层、夯实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总要求,坚持‘改革后企业纪检组织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综合考量各三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业务复杂程度、行业廉洁风险和纪检力量等因素,对各三级企业纪检组织实行分类管理。各三级企业必须配齐配强纪检干部”。赋予协理员“再监督”职能目的就是要在境外项目治理中进一步完善权力分立和权力制衡架构,在不同职级岗位的责权利配置中构建既相互制衡又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循环系统。

“协理员”的岗位管理。岗位归属即“协理员”可实行公司委派制度,作为三级公司党群(纪检)部门派驻境外人员进行管理;岗位管辖即“协理员”接受三级公司党群(纪检)部门直接领导,项目班子参与协同管理;薪酬设计即“协理员”岗位薪酬水平可参照三级公司部门一级职员标准,基本工资纳入公司管理费预算并由公司财务部门按月统一列支,绩效收入部分纳入项目责任成本,且不得低于项目部同职级人员绩效收入。

4 企业境外工程建设项目部协理员岗位与各层级治理主体间的关系

与三级公司党委的关系:协理员接受三级公司党委的绝对领导,三级公司党委对“协理员”岗位具有绝对的人事任免权、考核权和问责权。

与三级公司党群(纪检)部门的关系:党群(纪检)部门作为三级公司党委的职能部门,分别根据工作内容对协理员下达工作任务、进行过程督导、开展工作评价。

与项目班子的关系:协理员岗位的职能发挥需要同项目班子的管理思路相互协调配合,为项目领导班子的集体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对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部署进行贯彻落实。

5 企业境外工程建设项目部协理员岗的任职条件

协理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①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熟悉党的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和和企业有关规定。②事业心责任感强,忠诚企业,不怕困难,敢于担当。③长期在施工第一线,熟悉现场,务实肯干,具有一定的外语口语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④清正廉洁,作风民主,群众基础较好。

协理员一般应由三级公司党委在项目党组织推荐人选的基础上,进行考察聘任;也可以在机关本部选派符合条件的青年干部挂职锻炼,或在项目管理人员、协作队伍的党员骨干中进行选拔。

6 企业境外工程建设项目部“协理员”岗位的对外称谓与表达

关于“协调员”的对外表达目前侧重于两个称谓,分别为“Cantact”和“Coordinator”。

(1)Cantact。“联络官”,通常外企设该岗位,从字面表达上来看职级水平偏高,协调的事务范围更加广泛。通常用在社区建立、组织机构以及政府组织领域的协调事务上。

(2)Coordinator。“协调专员”,字面意思级别偏初级,主要职责是对具体事务的协助,协调。协调事务的范围相对单一,为某一项工作或者本项目内部的协调。

7 结语

境外工程建设项目部设置专职“协理员”是国有企业境外党组织践行国家总体安全观,维护企业利益的有效举措。相较于国内项目部实行的专兼结合、兼职为主的党群工作协理员制度,在协调、管理的职责内涵上加强了明确性和边界性;在岗位职能的分配和责权利划分上更侧重于项目管理目标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在宏观成本的把控上,侧重于费效比的平衡性。“协理员”制度要在境外工程建设项目部进一步走深走实还需要进一步的论证和研究,在正式文件下发之前还需要搜集大量的一手资料和文件数据作为参照。作为初步构想,文中的相关论据和论证逻辑均存在不成熟的方面,下一步将努力推动境外工程项目部“协理员”制度通过项目管理实验室路径开展试点工作,不断修正、完善,为制度成果转化提供强有力的经验支撑。

随着由国家主导的新一轮基建类投资会逐步投放落地,对于国内大型基建类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也是明确信号。如何高水平持续构建“小协调”机制,坚持“小协调”融入“大协调”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抢抓市场先机,扩大市场份额的关键举措,而如何坚持企业管理制度创新、制度接轨将是能否高水平持续构建“小协调”机制的重要命题。

猜你喜欢
中铁项目部岗位
2022年将农村公路管护领域就业岗位稳定在80万左右
青春,在为国奋斗的岗位上闪光
磺基水杨酸分光光度法测定槽液中铁含量
中铁置业·中铁城启幕盛典举行
中铁·银座尚筑 迭代公寓 国匠品质
项目部厂务公开之我见
走进“90后”岗位能手
加强黄河施工企业项目部财务管理探讨
浅议基层工会如何强化施工项目民主管理
中铁置业投资开发的中铁·西安中心顺利交付使用大楼高达238米,西安商务办公从此进入“摩天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