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荣
国家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国家治理现代化”并非线性的、单向度的,而是“立体构式”的,是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向度的现代化的有机耦合,这些领域和方面相辅相成、内在关联、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一个广博的“系统”。置于马克思主义系统论的视阈下,“国家治理现代化”乃是各个方面现代化的密切配合与协同推进,也是各领域现代化的“联动”和“集成”。当前,积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历史使命,因为它既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同时亦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主义系统论是本文的分析范式,其实,马克思主义系统论与马克思“社会机体”(亦称“社会有机体”)理论具有内在的逻辑耦合性。
马克思生前尽管没有明确提出过“系统论”抑或“现代系统论”的概念,然而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却蕴含着大量关涉“系统论”的思想(尽管有些还只是思想因子)。判研一位思想家是否具有“系统论”的思想,关键问题并不在于看其是否使用了该概念术语,更重要的是考察其是否提出过相关的思想观点以及对该思想的进展是否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实际上,“系统”的思想是贯穿于马克思一生著作的一条重要线索。马克思(亦包括恩格斯)不仅提出过大量有关“系统论”的思想观点,而且对“系统论”产生过至关重要的影响。就此而论,我们说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具有“系统论”思想,这是当之无愧的。
学术界一般认为现代系统论是由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L.V.Bertalanffy)最早明确提出的,贝塔朗菲在“二战”前后酝酿并提出了“一般系统论”,由于“系统论”与“信息论”“控制论”几乎是同一时期兴起的新兴学科,因此人们通常将“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并称为“老三论”。
贝塔朗菲在《一般系统论:基础发展和应用》一书(第三章“系统的若干概念及其初步的数学描述”)中给“系统”做如下定义:“系统可以定义为相互作用着的若干要素的复合体。”该定义通常被认为是关于“系统”内涵的经典性表达。贝塔朗菲还对“系统”定义中的“相互作用”这一“关键词”做了详细的诠释,贝塔朗菲指出:“相互作用指的是:若干要素(P),处于若干关系(R)中,以致一个要素p 在R 中的行为不同于它在另一关系R/中的行为。如果要素在R 和R/中并无差异,那么就不存在相互作用,要素的行为就不依赖于R 和R/。”
实际上,“系统论”的思想早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谱系中就已经具备雏形了。甚至有学者将“系统论”的思想一直往前追溯到中国先秦时期的《周易》以及古希腊的泰勒斯。尽管中国古代的《周易》《孙子兵法》《黄帝内经》等典籍都确实蕴含了系统性的思维方式,古希腊的泰勒斯、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乃至近代的弗朗西斯·培根、笛卡尔、狄德罗、莱布尼茨、康德、黑格尔等哲学家也都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或显或隐地体现了“系统性”的思维,然而,不管是中国古代典籍还是古希腊哲学家抑或是近代西方哲学家,要么停留在朴素唯物主义或机械唯物主义的旧框架内,要么则陷入了唯心主义的窠臼之中,因此都还谈不上现代意义上的系统性。
现代系统论是从马克思那里“导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尤其是唯物主义历史观(唯物史观)——体现了深刻的系统论思想,唯物主义历史观(通常亦称“唯物史观”)“从社会生产实践出发,把人类社会理解为复杂的大系统”。例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认,生产关系是同“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马克思并且进一步认为,“生产关系的总和”便构成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且具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在这里,马克思将“物质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的经济结构”“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看作一个统一的“系统”。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这样谈道:倘若“谁用政治经济学的范畴构筑某种思想体系的大厦”,那么,“谁就是把社会体系的各个环节割裂开来”,也就是“把社会的各个环节变成同等数量的依次出现的单个社会”。马克思紧接着用一个反问句说道:“单凭运动、顺序和时间的唯一逻辑公式”怎么能够说明“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相互依存的社会机体呢?”很明显,马克思是极力反对“把社会体系的各个环节割裂开来”的,因为在马克思的视阈之下,整个社会场域本身即是一个具有内在统一性的“系统”,是一个“社会机体”(通常亦称“社会有机体”)。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还这样指出:我们越是“往前追溯历史”,个人(进行生产的个人)就愈加“表现为不独立”,而是“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进而,马克思得出的结论是,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亦是“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不同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每一个有机整体都是这样”。很显然,在马克思的视阈之下,社会经济关系本身就是一个“有机整体”(“有机体”),诚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所言,现代社会并非“坚实的结晶体”,而是“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机体”。“有机体”(或称“机体”)其实就是一个鲜活的“系统”,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则是这个“总体”的“各个环节”,是这个“系统”中的“不同要素”。
不仅是马克思,同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恩格斯亦提出了“系统”的思想,例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这样谈道: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整个世界(涵括自然界、人类历史以及人类的精神活动)之时,“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这样一幅画面,该画面是“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恩格斯亦指认:“任何一个有机体,在每一瞬间都是它本身,又不是它本身;在每一瞬间,它同化着外界供给的物质,并排泄出其他物质。”在恩格斯看来,“任何一个有机体”都绝不是“封闭体”,而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它时时刻刻都在和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这也恰好与现代系统论的观点是完全吻合的。其实,“有机体”理论与“系统论”观点具有内在耦合性。由是观之,无论是马克思抑或是恩格斯的思想中都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系统”思想。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系统性”思想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提供了丰厚的思想资源。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要命题于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在中央文件公开亮相,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着重研究部署了国家治理现代化问题,“体现了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这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标志着我党治国理政的理念达到了一个新境界。我国著名政治学者、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林尚立先生在《现代国家认同建构的政治逻辑》一文中概括了现代国家的“三大基本特点”。其一,“现代国家”的基础是“现代社会”,其“历史和逻辑前提”是“构成国家的每个人拥有政治平等的政治解放”;其二,“现代国家”的核心是“现代国家主权”,其“组织框架”是“全体人民能够共享并获得发展保障的国家制度体系”;其三,“现代国家”的机制是“公民权的保障”,并将社会成员“聚合为具有共同政治纽带的共同体”。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质是:国家、社会和公民三者之间是有机统一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应当处理好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换言之,处理好现代社会、国家和公民三者的关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使命和题中之义。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大抵说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之间的“相辅相成性”主要彰显为相互联系、相互关涉的两个方面,其一,“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其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国家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国家治理现代化”乃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及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向度的现代化。这些领域和方面并非孤立存在、彼此区隔的,而是有着内在关联的,彼此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互涵互动,共同构成一个更大的“系统”。根据现代系统论的观点,所谓“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并与周围环境发生关系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可见,一个系统并不是各个要素的简单加和,而是要素与要素之间的有机结合与协同配合,要素与要素之间的结合方式一定是“有机”的,而不是“机械”的,“系统”之为“系统”的重要特征乃是充分发挥其整体性功能,亦即人们通常所说的“1+1>2 效应”。依此之故,“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一个“系统”,也理应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现代化的密切配合与协同推进。按照恩格斯的说法,“关于自然界所有过程都处在一种系统联系中的认识,推动科学到处从个别部分和整体上去证明这种系统联系。”可以说,树立系统观念、坚守系统思维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维方法,所谓“系统思维”就是要“把事物放在普遍联系的系统中来把握,在系统与要素、要素与要素、结构与层次、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动态过程中把握”。毋庸讳言,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个“系统”而言,也应当在“系统与要素”“要素与要素”“结构与层次”“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中去考量和把握。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各个领域现代化的密切配合与协同推进。尤其要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建构历程中更加凸显改革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此基础上,“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笔者试图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各个领域”的“功能定位”做一个粗线条的概括,初步认为,经济治理现代化是基础,政治治理现代化是重要保障,文化治理现代化是灵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关键,生态治理现代化是重要条件,党的建设及自我革命亦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第一,经济治理现代化是基础。首先,要继续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其次,要切实加快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正确认识“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区别,真正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性转变。最后,要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我们知道,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市场在资源配置当中的作用往往是用“基础性”这个词汇来表述的,而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始则调整为“决定性”。尽管只有两个字的改动,却进一步强化了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重要职能。然而,我们亦万万不可忽视后面紧接着的这句话——“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显然认为,在充分肯定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重要职能的同时,也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要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有机地协同起来,既合理分工又相互配合,共同发挥“两只手”的整体效应,积极建构“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正如有学者所强调的那样,“处理好这两者(指市场和政府——笔者注)之间的关系”,是经济-社会有机体“健康发展和成功转型的制度前提”。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两只手”(即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都用好,以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
第二,政治治理现代化是重要保障。首先,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其次,要积极倡导法治思维,完善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后,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三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让人民民主“三个更加”(“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特征进一步得以彰显。
第三,文化治理现代化是灵魂。首先,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发展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其次,要发挥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优势,促进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让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再上新台阶。最后,要加快完善“一个体制”(即“文化管理体制”)和“一种机制”(即“文化生产经营机制”),从而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第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关键。首先,要理顺教育、就业、分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的关系。其次,要进一步改善民生,切实提升国民的幸福指数(National Happiness Index,通常简称NHI),这是社会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落脚点和归宿。最后,要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使我国的社会治理体制更加科学、更加有效。
第五,生态治理现代化是重要条件。人们的生产活动也好,生活本身也罢,均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要实现生态治理的现代化,首先要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即“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但更为重要的是要“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这样才能够确保生态治理现代化真正“落地”,以“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让广大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第六,党的建设及自我革命亦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首先,要以改革创新和锐意进取的精神将党的建设这一“新的伟大工程”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党的“两个水平”(即“领导水平”与“执政水平”)和“两个能力”(即“拒腐防变的能力”与“抵御风险的能力”)。最后,要不断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真正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三者的有机统一,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当然,国家治理现代化并不是以上各个领域现代化的“简单加和”抑或“机械式组合”,而是各个方面的有机耦合与内在统一。故而,要特别注意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协调配合与协同推进,以充分发挥其“整体性”“统合性”“系统性”效应。
亚里士多德指认,“国家是社会团体之一,它囊括其他一切社团;既然每一社团都以一种善为目的,则国家便是以最高的善为目的”。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尽管没有能够从唯物史观的高度揭示国家的职能与本质,却在一定意义上初步地映射出国家治理的终极目标和旨归乃是实现“善治”,而要实现“善治”的目标,必须摒弃“单向度”的思维范式,而应“坚持系统观念”,要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如今我们提倡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其实正是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个向度的现代化的密切配合与协同推进。约言之,经济治理现代化是“基础”,政治治理现代化是“重要保障”,文化治理现代化是“灵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关键”,生态治理现代化是“重要条件”,党的建设现代化亦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这些领域和方面内在关涉、相互促进、互涵互动,共同构成一个更加宏富的“系统”。
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系统论”为研究视阈,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进行剖析与审思,这种研究进路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启示。当然,“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其复杂性自不待言,本文的探讨还是初步的,甚至还只是尝试性的,尚待理论-学术界相关研究领域的同仁进一步深入研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