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语言服务的商务翻译职业伦理

2022-11-08 05:10
文教资料 2022年10期
关键词:委托方委托人商务

代 红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重庆 401120)

翻译伦理是翻译主动行为人在翻译活动中遵循的道德准则。首次提出“翻译伦理”概念的贝尔曼认为,翻译伦理就是尊重原作中的语言和文化差异,即尊重原文异质性。韦努蒂表现出以“抵抗”为基本特征的翻译伦理观。皮姆从翻译活动的职业化、社会性出发,围绕身份、合作、责任三个核心概念建立了译者伦理观,强调合作共赢。切斯特曼理提出翻译伦理五种模式:再现伦理(ethics of representation of the source text of the author)、服务伦理(ethics of service)、交际伦理(ethics of communication)、规范伦理(normbased ethics)、承诺伦理(ethics of commitment)。玛利亚·铁木志科和莫娜·贝克从政治角度阐释翻译伦理,谢莉·西蒙以女性主义视角分析翻译伦理。基于不同的研究路径,不同学派提出了各自的翻译伦理观,其共同点是关照译者主体性,彰显译者身份。其中,切斯特曼的翻译伦理因其多视角研究方法而备受关注。再现伦理和规范伦理着眼于微观层面,探讨译者与文本的关系,论述译者的翻译策略;服务伦理和交际伦理着眼于宏观层面,关注译者的社会角色及责任,译者与翻译主体间的关系。就伦理的具体内容而言,不同伦理体现出不同的适用性和价值观。再现伦理以真实为价值理念,适用于文学文本;服务伦理的价值观念是忠诚,适用于应用文本;交际伦理强调理解,适用于文化地域色彩浓厚的文本;规范伦理的价值核心是信任,适用于一般性翻译文本。承诺伦理强调翻译职业伦理,论述译者与翻译其他主体和翻译职业间的关系。

翻译伦理既面向翻译行为,也面向翻译行为的主体,对于研究翻译活动具有重要意义。译者是决定翻译活动性质、各主体关系、译品性质和状态的主体,是翻译活动最核心的要素,离开译者,翻译活动便不复存在。因此,翻译伦理也可以说是译者的伦理。皮姆的合作共赢翻译伦理强调翻译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以合作共赢、降低成本为目标来确定译者职责,本质上即是译者伦理。译者伦理是对译者的行为规范和译者行为事实的关注。基于商务翻译的职业性、应用型和社会性,本文拟从合作共赢伦理、服务伦理和承诺伦理三方面分析商务翻译职业伦理。

一、商务翻译的语言服务本质

商务翻译是以接受者为导向,投入语言、智力、技术等,满足商务交往需要的语言服务,是译者为客户提供的商业服务。商务翻译作为项目化的应用翻译,通常是委托性的,是译者针对特定客户、特定商务文本、特定接受者的特定需要而创造出特定文本的服务过程,是语言服务的重要表现形式,作为专业服务,通常是有偿的。翻译是跨文化的交际活动,是指向特定目标对象并获取报酬的专业服务。当译者接受翻译任务,译者与服务对象就形成契约关系,彼此承担义务、享受权利。译者的义务是提供符合委托方需求的译品,帮助实现预期交际目的;译者的权利是获取报酬。委托方的义务在于提供源文本,支付报酬;其权利是对翻译标准、翻译时间、翻译成本等提出要求,并获得符合要求的译本。

如果将翻译过程看作生产过程,服务提供方译者承接的是来料加工服务,服务的载体是语言形式的转换。根据双方共同商定的产品质量要求、服务期限等要素,译者提供符合委托方要求的译品,委托方支付报酬作为对价。显然,翻译成为社会经济活动。基于社会经济活动的共性,在过程中尽可能规避各种风险,追求合作共赢,实现效益最大化成为商务翻译的行为特征。

二、商务翻译职业伦理

(一)合作共赢伦理

商务翻译作为职业化、应用型翻译,由个体完成,而个体具有独立性和差异性,从商务翻译译者群体的角度探讨翻译伦理,其实说的是职业伦理。探究商务翻译职业伦理,目的在于规范译者行为,指导翻译活动,提高商务翻译译品质量,推动商务沟通与合作。商务翻译活动在经济社会进行,意味着众多主体参与,各主体因不同的身份、不同的资本占有而产生不同的利益诉求,但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即追求共赢。皮姆强调翻译伦理必须立足于职业伦理,反对政治干预。商务翻译职业伦理审视翻译过程、翻译主体的行为选择,而不仅仅是单一的文本对应,更符合当下经济发展对语言服务要求日增的背景,能更好地推动语言服务中的翻译服务板块。皮姆的合作共赢翻译伦理强调翻译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以合作共赢、降低成本为目标来确定译者职责,用以指导商务翻译具有实际操作性。

皮姆将翻译定义为“一种交际行为,一项为某一客户提供的、针对既定接受者的专业服务”。译者的翻译职业伦理必然随着客户的需要、译者的行为规范及源语文化或目的语文化的总的翻译规范而随时发生变化。基于翻译活动社会性、职业化的本质,皮姆从译者的文化间性出发,构建了以译者为中心的伦理。在皮姆的译者伦理思想中,译者职业责任是译者伦理的基础,合作是译者伦理的另一个关键词。皮姆认为,译者在跨文化交互空间中享有独立身份,作为两种文化和两种语言的协调人,致力于改善源语文化和译入语文化之间的关系,促进双方交往,从而达到包括译者在内的多方合作共赢。皮姆的跨文化空间概念解决了译者的身份问题,使得译者摆脱原文和译文的束缚,跳出了对等、忠实翻译观的藩篱,不再纠缠于文本内容是否对等,而是根据人际关系选择相宜翻译策略。皮姆的合作共赢翻译伦理观强调翻译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以合作共赢、降低成本为目标来确定译者的职责,消解了对等、忠实等观念,强化了翻译的社会性,具有功能主义和实用主义色彩。商务翻译涵盖通讯、电子、纺织、建筑、化工、机械等各个领域的对外商业宣传、技术引进、招商引资、对外劳务承包、国际投资、国际运输等项目,因此,商务翻译委托方来自不同领域,带着不同的合作目标,对译者有不同的期许。商务文本类型包含商务广告、商业宣传资料、商务信函、商务合同、商务会议纪要、商务票据等,形式多样,翻译文本功能有别,适用场景各异,导致译者需要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再者,商务翻译活动的主体具有复杂性,委托人、赞助人、读者、使用者、译者等都是翻译主体,有着各自的利益诉求。译者“在翻译内,着力提供可读性,在翻译外,着力使翻译市场化,即实现利益最大化”,实现译者意向、译者目标和译者操作行为三者的均衡协调。概述前面分析,商务翻译应该译有所为,译以致用,合作共赢翻译伦理对商务翻译极具操作性、适用性和指导性。

(二)服务伦理

服务伦理以功能派翻译理论为基础,以忠诚为核心价值,将翻译看作“在目的语环境中,针对特定读者的特定需要创造出特定文本的过程”。服务伦理将翻译视为商业服务,强调翻译的功能,即翻译最终要符合客户要求,实现由委托人和译者共同商定的目标。方梦之也提出,翻译作为语言服务业,应以满足顾客或委托人的需求为宗旨。在翻译服务实践中,界定翻译合格与否或许取决于翻译合同的性质。一般说来,“译者只要按客户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任务,实现客户发起该项翻译活动的目的,其行为即为合理”,这是由翻译服务的契约性质决定的,也是经济活动的常规操作。

服务伦理强调人际关系以及人际互动带来的行动变化。在服务伦理指导下,商务翻译成为针对特定客户、特定商务文本、特定接受者的特定需要而创造出特定文本的专业语言服务过程。商务翻译译者与委托人缔结翻译服务合同,形成契约关系,以合作共赢为共同追求。商务翻译“涉及题材范围的多样性、广延性、市场服务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应性及其翻译问题复杂性”,是一个交际性的交易行为,牵扯到委托人、译者、译文以及原文的使用者和接受者,评判翻译以是否达到翻译委托书中规定的译文所处情境的功能目标为标准。换言之,作为委托翻译,受命于委托人和文本,商务翻译以市场需要和利益为宗旨,体现出务实性,译者行为则成为受动的社会化行为。因此,译者应审慎应对不同委托场景,弄清委托者目标和译本功能,基于自身专业素养,加工、改造文本,生成译本,为委托方服务。比如,客户委托翻译企业宣传稿件,其目的是达到推广效果;客户委托翻译招投标稿件,其目的是想中标。委托人目标差异源自文稿使用场景差异,显然,译文并没有一成不变的固定使用场合。因此,译者作为语言服务提供方,合作之初就必须明确客户的翻译诉求,并与委托方共同协商,确定翻译标准和目标,针对项目材料内容进行取舍加工,选择合适的翻译策略,把控翻译质量,降低成本,达到客户追求的实际目的,提高译文服务社会的程度。

商务翻译译者面临的一个困境是:委托人跟译品的终端用户即读者可能不一致,导致委托人满意的译品不能很好地为读者所用,最终无法产生理想的商务目的。理论上讲,译者与契约另一方即委托方实现了良好沟通,达到了对方的期望,即是履行了服务合同。但是,译者应该知道翻译与价值有涉,商务翻译凸显内容的实用价值,译品应该在实际商务活动中发挥作用,才真正实现了翻译作品的价值,也才能体现译者的价值和职业道德。因此,作为职业译者,秉持服务伦理,以客户满意为服务第一要素,应该在与代理人的合作中,明确其是否是真正的使用者,把委托方及译者心目中、想象中的服务对象都考虑在内,同时要忠于职业操守,避免滑向为实现目的而不择手段的服务伦理。

(三)承诺伦理

切斯特曼在《圣哲罗姆誓约》(Hieronumic Oath)中,从承诺、忠于职守、理解、真实、明晰、可信赖、诚信、公正、追求完美9 个方面,明确了翻译的价值追求,全面概括了翻译的承诺伦理。承诺伦理以哈贝马斯的交往伦理学为基础,认为翻译是以翻译为职业的人向翻译活动主体及翻译行为本身做出承诺的行为。承诺伦理以平等为首要准则,强调翻译主体的平等对话与协商。

商务翻译作为委托性翻译,译者与委托人形成契约关系,双方基于各自的资本占有、权力关系进行对价交换,完成功利性的交易过程。委托方基于商务交际需求而求助于译者,原文、译文、委托方、读者等多个主体参与到翻译活动中。承诺伦理是译者本着平等精神对话对翻译活动主体的承诺。因此,译者需要平等对待所有主体,以公正的方式再现原文;严守客户的秘密,不利用客户信息谋求私利;不接受能力之外的任务;按客户要求开展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翻译,按质索酬,忠于职守,做客户可信赖的合作伙伴;运用专业知识消除因语言障碍产生的误解,最大程度促进跨文化、跨语际交流;尊重译文读者,尽量使译文通俗易懂,易于接受;通知客户哪些问题无法通过翻译解决,与客户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对翻译中的争议通过第三方仲裁解决,追求公平正义;灵活选用翻译策略维护各方共同利益。概言之,译者应根据誓约内容,逐条对应,规范自己的行为,履行职业伦理,最终实现承诺的公正、诚信、明晰、可信赖等誓约内容。

三、结语

根据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译者和委托方在翻译场域中占有不同种类和数量的资本,从而双方在场域中占据不同位置。译者凭借自身拥有的文化资本争夺翻译场域中的话语权,确定翻译策略,完成翻译工作,交付译品,获得经济报酬,即经济资本,并因此而可能获得更多象征资本,如声誉、认可度等。同时,委托方委托译者从事翻译工作,让渡自身经济资本衍生的话语权力,支付译者报酬,委托方获得译本,即文化资本,并因之而进一步获得更多经济资本和象征资本。最终,两者资本数量和种类在场域中发生转换和重新分配。翻译是以资本占有和争夺为中心,以经济资本和象征性资本追求为目的的社会化交易活动。

商务翻译作为语言服务,是社会化、职业化的社会经济活动,译者作为两种文化和两种语言的协调人,要以职业责任为基础,以合作为路径,降低成本,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达到包括译者在内的多方合作共赢,商务翻译遵从合作共赢伦理。商务翻译提供语言服务,服务于商务交际活动,遵从服务伦理。服务伦理以忠诚为核心价值。作为向客户提供商业服务的商务翻译,其服务伦理偏向客户,首先对客户忠诚,其次是对译文读者和原文作者忠诚。

商务翻译活动离不开多方的参与,委托人、赞助人、读者、使用者、译者作为翻译主体,有各自的利益诉求。译者作为翻译活动的核心要素,一方面要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利益,最根本的是满足委托人的要求,使其利益最大化。也就是说,译者受到内外多种因素制约,只能基于服务的根本目的,在满足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发挥自己的能动性,选择合适的翻译策略,履行职业承诺,实现自己的价值,也满足商务翻译的各方主体的利益需求,实现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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