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我国数字政府建设的路径探析

2022-11-07 11:24
山东社会科学 2022年5期
关键词:数字政府建设

冯 锋

(山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山东 济南 250014;山东社会科学院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山东 济南 250002)

2008年9月,国际上享有盛名的《Nature》杂志发表了一份以“大数据”为主题的专刊,标志着大数据这一概念正式被普及开来,并迅速成为科学和创新领域的前沿话题。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学界、商界和政府机构都开始关注大数据、研究大数据。就政府治理领域而言,很多国内外专家学者也已经引入了大数据的技术和方法进行研究,并且推出了很多相关成果,关注领域涉及大数据治理基本理论、大数据对政府治理的积极及消极影响、数字政府建设基本理论等各个方面,为本文研究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参考。从实践来看,近年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始高度重视运用大数据的理念和技术方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别是以建设数字政府为核心,以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智能化水平为目标,不断提升了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大数据时代我国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现状分析

数字政府是一种新型国家行政管理模式,是“工业时代的传统政府向信息时代演变产生的一种政府形态”。在这种“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的运作模式下,政府整个施政行为都建立在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技术支撑前提下,都体现出互通、共享和便利的显著特点。就其主要功能来讲,建设数字政府有利于形成“用数据对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服务、用数据创新”的现代化治理模式,不仅能够重塑政务运作的新理念、新机制,使政府部门可以更加精准地为社会公共提供优质管理服务,而且能够为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治理提供新渠道、新平台,从而使得施政行为更加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满足社会公众诉求。总之,建设数字政府,不仅能促使决策走向科学化、社会治理实现精准化、公共服务达到高效化,而且有利于推进政府治理实现民主化、廉洁化。

(一)中央层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政策措施

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强调要“将大数据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深化应用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提升政府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增强乡村社会治理能力”。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科技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与智慧社会。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这一系列文件、政策的出台,表明我国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运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极端重要性,同时也表明加强建设数字政府是大数据治国的重要任务和关键措施。

建设数字政府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主力引擎。2020年7月,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20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已经从2018年的0.68提高到2020年的0.79,与2018年相比,2020年我国的电子政务发展指数从第65名提升到第45名,表明我国的电子政务及数字政府建设整体水平已经开始向着世界先进行列大踏步迈进。

(二)地方层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具体实践

从地方层面看,全国各省市纷纷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大数据战略计划,陆续出台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大多数省市区都成立了省级层面的独立大数据管理机构,对本省份有关数据进行统筹管理,通过实现跨地区、跨部门政务数据打通、共享、利用,推动政府字化变革。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经有25个省份成立了数据管理机构负责指导数字政府建设。根据《2020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白皮书》,全国数字政府建设指数平均值为51.7,其中12个省(区、市)指数达到平均值及以上。G省以总指数75.2居全国榜首,G省、S省、F省、B市位列第2-5名,总指数分别为73.4、71.0、68.5、68.4。

建设数字政府,必须利用数字化思维和技术倒逼改革。就此,我国多省市行政审批局坚持政务服务一体化的工作思路,深化流程再造,强化数据赋能,对标国内一流,充分发挥一体化政务在线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支撑作用,加强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解决政务服务方面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有的地方为企业开办“企省事”,公安户籍业务“指尖办”,新生儿、购房、人才引进等落户事项全程网办。有的地方全面推行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服务,扎实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推进行政审批领域“一证化”改革。还有的地方在机关内部“一次办好”改革中,推广应用政府部门电子印章,推广全市协同一体化办公平台,实现电子身份证在政务服务、交通、公安、民政等重点领域的应用,挖掘网办深度,推行“一业一证”“一事全办”全程电子化等等,都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维护数据安全方面,鉴于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和数据都用大技术方法集中到统一的云网上,安全防御压力增大,数据面临诸多安全风险。对此,我国多地都采取了一些针对性强、实效性高的切实措施。比如,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加强主动防御,通过汇聚、分析网络异常数据,评估安全状况,有预见性地排查化解网络安全隐患。重视加强日常监管,每季度组织全区互联网端服务器基线核查,每月组织服务器漏洞扫描和奇安信天擎远程扫描。通过加强基础防护,组织全区网络安全培训,科学配置安全策略,增强网络安全防护级别,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确保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在数据应用方面,诸多省份通过抓实数据赋能,让数据上下左右“通”起来,有效促进了大数据在政务、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应用与发展,让“数据回家”,服务各政务部门的业务决策,助力政务服务、经济发展、宏观决策。有的地方通过政务数据的融合应用,赋能打通政务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例如“智慧医疗”“智慧社保”“智慧金融”等,努力使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掌上办”。有的地方建设了三大平台,即“政务大数据平台”“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市级视频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整合各级各部门的政务数据资源,服务应急、卫健、交通、水利等各个领域。还有的地方加快构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体系,整合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和数据,构建协同联动的综合指挥平台。

在数字机关建设方面,存在机关流程需要再造、运行效率不高,政府部门职能众多、权责多样、数据不一致、信息不共享、运行效能不可控,以及缺少统一、畅通的跨部门线上办公协作平台等一系列现实问题,某省加强机关运行标准化建设,推进日常办公和综合业务数字化建设,促使跨领域、一链式协同应用,有效配置了各类数据资源。同时,还针对平台缺少一体化大数据支撑能力,围绕办文、办会、办事,政府应用集成能力不足,机关运行数字化、协同化、智慧化不够,数据共享范围不广,数据应用场景不多等问题,切实采取了有效措施。比如,某市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建成全市统一协同办公平台,使平台覆盖全市所有政务管理部门,各单位都能开通应用,工作人员可随时随地查阅文件、手写签批、实时流转,大大提高了机关公文处理效率。

二、我国运用大数据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主要制约

目前我国运用大数据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进而提升治理水平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推进了政府治理现代化进程。然而总体来看,由于受到主体认识不到位、区域发展不平衡、体制机制不完善、人才支撑不充分等各种因素制约,我国运用大数据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仍然面临一系列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

(一)部分领导干部观念意识的转型问题

大数据具有“海量、开放、共享、实时”等独特特征,这就要求公共部门在运用大数据时要树立起大数据治国的思维和意识,要深刻认识到运用大数据的理念和方法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数据不会被它所激发的思想和创新消耗,相反,它可以为创新提供无穷的燃料”。目前,国内一些政府管理部门特别是起关键作用的部分领导还没有认识到数据只有开放共享,才能释放价值。当前来看,有一些领导干部还没有形成运用数据分析来进行决策的习惯,没有切实做到“要善用科技,加快建设智慧城市,以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不断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一些部门领导仍然存在“数据小农意识”,国家数据资源部门化、部门资源单位化、单位资源个人化等现象还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存在,导致很多有价值的数据被束之高阁。有些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怕违反保密规定,不愿意与别的部门信息共享,更别说是与社会公众共享,这不仅会严重影响数据的开放共享,同时也会为政府更好服务公众造成严重制约。

(二)运用大数据缺乏统一标准规范问题

总体来看,我国运用大数据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开展电子政务的实践尽管已经开展多年,但是其形式仍然比较单调,内容也相对简单,多还停留在单独窗口办理、单独网站维护、单独宣传推介等 “单打独斗”阶段,距离数据开放共享、网络互连互通、业务有机协同等现代化治理要求还比较远。电子政务运行多年后仍然缺乏省级以上的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等割据现象仍然屡见不鲜,由此引发的数据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统一等问题也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样就会导致数据库、数据平台存在重复建设现象,造成了软硬件数据资源的巨大浪费。另外,从大数据资源的管理和维护来看,全国自上而下的各级政府部门也还都缺乏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规范,尽管从中央到地方也推出了很多规范性指导文件,但还没有形成完备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碎片化现象。“互联网领域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

(三)大数据产业发展及其技术支撑问题

尽管近年来我国软件产业发展较快,但与有些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有较大差距。以对大数据政府治理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软件和信息技术行业为例,巴西软件行业协会公布的2020年统计数据显示,从软件及服务市场投资支出排名来看,2020年美国软件及服务投资支出以6350亿美元排名榜首,而中国仅仅是以530亿美元位居美、日、英德之后排名第五,投资支出不及美国的十分之一。软件企业投资少,产出就低,技术就很难实现对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追赶和超越。从业务领域来看,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业务领域还大多局限于对技术要求不高的农业、工业和普通公共事务等一些传统领域,而对于数据规模化、集约化、科技化处理要求较高的市场监管、风险防范、应急管理等领域,软件开发和利用仍处于较低水平,对于政府治理的技术支撑更是远远不够。另外,由于我国发展大数据等技术较晚,数据信息资源的应用和开放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政府在信息开放、数据更新、互通共享等方面存在障碍。

(四)国家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问题

大数据规模性大、集中性强、应用性广的特性给数据的安全防护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因为大数据集中管理后,由于体量巨大、辐射面广、互通性高,这样就给一些不法黑客或是敌对势力进行网络攻击提供了更多机会。大数据里面蕴藏的很多数据信息,有的涉及国家安全,有的涉及个人隐私,有的涉及行业机密,这些关键信息一旦受到不法黑客侵入并被其获取,将会给国家、企业和个人带来很多安全隐患。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大数据的安全维护问题。总体来看,大数据的安全和维护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因为数据体量巨大,很难做到面面俱到的安全防护,容易出现安全漏洞,一旦被不法黑客利用各种技术手段侵入,就有可能会造成大面积的数据泄露或破坏,进而造成严重损失。二是安全维护和风险防范意识不到位,对于大数据的安全维护意识比较薄弱。很多大数据工作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理念还没有跟上时代发展,依然是小数据时代的那种低风险防范意识。三是西方敌对势力的针对性数据侵袭带来的特殊风险问题。随着近年来中国的不断发展,西方敌对势力越来越仇视我国社会主义政权,一直在用意识形态渗透的手段意图颠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给他们提供了一定条件,特别是他们依然相对领先的技术手段,使得我国大数据的安全维护问题甚至是国家安全维护问题面临严峻挑战。

(五)高层次、复合型数据人才缺乏问题

把大数据运用于政府治理实践,离不开人才的重要支撑作用。相比一些发达国家,我国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治理实践起步较晚,相关人才也因此比较紧缺,特别是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相对较少。从大数据人才发展规划来看,政产学研相互割裂是当前大数据人才规划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从国家相关顶层设计来说,还没有有效形成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有机互动的大数据人才培养机制。各类单位之间缺乏必要的合作沟通与分工协作,导致国家在出台相关规划和人才政策时难以形成全局化、系统化、科学化的大数据人才发展统一规划。在大数据人才培养和建设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和较大的漏洞,不管是在人才数量还是人才质量方面都不能满足现阶段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大数据治理的发展需求。尤其是当前,大数据的技术和理念已经普遍运用于政府治理的各个领域、各个层级,数据治理已经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迫切需要更多既懂得技术知识又懂得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六)制度和法律、法规保障不到位问题

缺乏制度上的根本保障是运用大数据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一个现实问题。在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背景下,大数据在国家层面上的法律还没有被具体提出和制定,这让地方性的法律、法规、政策缺乏方向性和科学性指导。大数据是具有巨大价值的战略资源,其在技术上的安全和各方的协议安全上极易都涉及权益的侵犯。同时,对于海量的数据资源的侵权标准的划定也是一个现实问题。当前来看,国家虽然出台了一些关于大数据产业发展、数据治国等规划、政策,但都还没有上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大数据技术、协议、标准尚缺乏统一规范。大数据的基础环境规划不完善;大数据是以互联网和计算机为依托的,这些数据要经过收集、整理、分析、公布、使用才能产生价值;在这个过程中,网络安全的危机也同样影响着大数据价值的实现。目前,由于涉及大数据安全的法律规定还没有制定,在安全保障上缺乏统一科学规划,这既不利于推进大数据治国,又不利于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

三、运用大数据推进我国数字政府建设的现实路径

“信息技术(尤其是因特网)不仅是变化的赋能者,更是组织变化强烈的催化剂。”近年来,随着我国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不断向纵深发展,中央及各地积极运用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思维理念和技术方法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但是,如前所述,推进大数据政府治理仍然面临一些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如要进一步运用大数据提升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大数据治国的治理效能,必须针对这一系列问题采取相应举措。

(一)树立大数据政府治理理念,制定大数据治国发展规划

思想观念指导着实践行动。“数据化代表着人类认识的一个根本性转变。”运用大数据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首先必须树立大数据治国的意识,深刻认识到大数据的理念和技术方法运用于政府治理是一场“管理的革命”,是一种全新的思维模式。“大数据是人们获得新认知、创造新价值的源泉。”大数据在政府治理实践中,解决问题“可能性并不取决于我们选择什么神奇而宏伟的方案,而主要取决于我们选择什么样的社会技术”。近年来,国内外运用大数据治国的实践及实效,已经充分说明了大数据对于政府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着重要推动作用。针对当前政府治理有关主体对于大数据运用于政府治理的思想不够解放、认识不够到位的现实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这个思想认识问题,通过政策性文件引导、针对性专业培训、示范性案例考察等各种方式方法,使其冲破传统治理方式方法的思想禁锢,真正树立起大数据治国意识。

运用大数据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必须强化国家顶层设计。从当前全国各地推进大数据治理的相关政策举措和实践效果成果来看,还普遍存在着“分散化”“片面化”“简单化”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国家缺乏统一的规划指导,因此,亟待从国家层面加强统筹谋划,强化“一盘棋思想”,实施“一把手工程”,出台更加具体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关于大数据治国的战略总体设计,明确其框架指标,做好与“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等现有规划战略的衔接整合,推动大数据政府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要通过技术、业务、平台、系统、运行模式等各数据要素的整合集聚,聚焦围绕全生命周期治理的数据链、内部政务整体协同的管理链、外部政务高效便捷的服务链、区域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创新链等四大方面建设内容,形成以人民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数据为驱动、以整体协同为抓手的新型政府运行方式。

(二)完善大数据治理体制机制,推进大数据资源互联共享

运用大数据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有必要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运转顺畅的体制和机制,要“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将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社会治理模式进步,……逐步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各地的实践来看,组建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的实体化大数据治理工作专班,实施高位调度、专班推进、强力考核、一抓到底,是从源头上解决各级各部门碎片化发展、自行建设和重复浪费等问题的有效做法和重要经验。完善体制和机制,要明确运用大数据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关键举措、科学方法,着力于高标准打造有别于传统政务信息化的更智慧、更精准、更有温度的现代数字政府。特别是对于全国各省市来说,要多鼓励制度创新,强化大数据与政务的有机融合,推动建成一体化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体验感,让数据真正体现出服务于民的社会价值。

政府部门作为社会数据最大的拥有者和管理者,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把所掌握的数据信息整合运用,让其充分发挥服务于民、服务于社会的潜在价值,这就需要让其实现互联共通,建立和完善数据共享和交流机制。数据要想得到充分运用,必须“通过云计算平台与先进的信息技术,加以提炼、加工、整合,实现资源的纯化,使其可以被调用和应用,即从静态的‘原矿状态’,变为动态可用的数据资源”。据估计,我国各级政府部门掌握着全社会约80%的公共数据资源,除了其中部分涉及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的数据资源,其他数据能开放共享的都应该开放共享,但目前我国大多数省市的公共数据资源还没有有效实现开放共享。由此可见,致力于打破“数据孤岛”、打通“数据烟筒”仍然是任重道远。要以破除各部门内部的业务数据碎片化为切入点,集中汇聚各级各部门公共数据,依据实际需求汇聚社会数据,加强数据治理和安全防范保障,全力支撑“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和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推动不同业务的数据融合与资源共享,全面提升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治理的水平和能力。

(三)推进市场化运营数据资产,推动大数据产业良性发展

随着大数据战略的纵深推进,政府治理对数据资产运营数量、质量多元需求的增大,政府数据开放的同时面临着对数据如何进行管理的问题。对此,国内一些省市实施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创新措施。以数据市场交易为例,随着2015年G省Y市大数据交易所正式挂牌运营,成为全国第一家大数据交易所,全国涌现出了很多规模不等的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中心、数据运营公司。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设立了近20家数据交易平台。就数据运营方面来说,目前全国多省市,如H省、G省、C省、S市、J省等都已经探索成立了大数据资产运营公司,开发运营政府数据资产,盘活政府数据资产价值,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实践证明,推动数据的市场化运营是盘活数据资产、开发数据价值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大数据政府治理取得更好效果的重要推动力量。

大数据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必须以大数据产业的发展为重要基础和必要前提。我国大数据相关的产业基础相比发达国家还有些薄弱,迫切要求推动实现我国大数据产业的长远发展。作为政府来讲,一方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统筹各方优势资源,强化资金支持,推动数据产业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协调发展,实施产学研政用一体化推进,努力实现大数据领域的理论新突破、技术新发展、工具新创新。同时,充分发挥我国市场规模巨大、海量数据丰富的比较优势,积极运用大数据的技术方法挖掘和利用好本土数据资源,加大数字新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广度和深度,推进大数据产业和技术发展不断向纵深发展。另一方面,还要致力打造良好投融资环境,凝聚大数据产业发展推动力。发展大数据产业既需要政府方面发挥好主导和引领作用,积极出台特许经营、人才优惠、产权激励等各种政策措施,为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技术提升营造更为宽松的投融资环境,又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特别是要广泛发动社会资金、民间力量积极参与,鼓励民间资本广泛参与到大数据基础建设、产业发展和数据运用等各个环节。

(四)发挥典型示范性引领作用,强化大数据治理基础建设

对于干好一项系统工程来说,先通过试点的方式进行探索,再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是一种科学的方式和方法。运用大数据推进政府治理同样适用这种科学的方式和方法。对于大数据政府治理试点来说,首要的就是要选择代表性强的地域或部门进行试点,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大数据产业基础好、技术支撑力度大的地区和城市采取更加优惠、更加大胆的先试先行改革创新措施,将其打造成为指导理念先进、基础设施一流、技术保障完善的模范示范点,并对其先进做法和经验启示进行提炼升华,使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搞好大数据治理的典型试点,除了政府部门要切实搞好组织协调,还要鼓励非官方力量积极参与。特别是在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领域,要多给具备相对优势条件的企业组织、行业协会、社会智库、高等院校等政策支持,鼓励其在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领域走在前列,为搞好试点提供技术保障。

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和建设数字政府,必须具备良好的大数据产业基础,并不断推进大数据技术理念的创新发展,而这些都离不开加强大数据设施基础建设。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要“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对于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来说,其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分别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物理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指各类基于数字技术和设备所构建起来的各种数据技术载体平台和智能终端设备,比如很多地方开发的城市大脑数据平台、5G网络、区块链、物联网等等。而物理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指在传统的实体基础设施之上添加数字化设备,使其具有数字化甚至是智慧化功能。比如在家用电器上添加数字化功能可以实现家居智能化,在汽车上添加数字化功能可以实现自动驾驶功能,在停车场添加数字化功能可以实现自动找车位功能,等等。当然,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政府治理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要强化政务大数据的基础建设,既要在工作场所和数据设备等硬件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又要在政策保障、人才引进、机制完善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五)适应大数据治理人才需求,创新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

运用大数据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必须发挥人才支撑的重要作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政府治理要想跟上时代发展节奏,必须培养、挖掘和使用好大量既懂得专业知识又懂得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要强化“加快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支持各类人才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从某种程度上说,大数据时代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因为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大数据技术的更新,每个环节都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才能有效完成。而运用大数据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从数据的采集、整合、分析,到数据的互通、共享、利用,也都需要有相关人才的推动。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提升政府治理效能,这些人才还必须是同时具备行政管理等管理学科相关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具体措施方面,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大数据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各地高校开设数据科学、物联网、云计算等大数据相关专业和课程,围绕各地发展实际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支持产学研共建实习实训基地,通过校企合作方式加强数字化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对接,做到培养机制市场化、人才培养梯度化。二是鼓励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受众广泛的公共管理在职人员数字技能培训,支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提供数字思维、数据分析、算法开发、硬件设计等多类技能培训,主要包括大数据安全、大数据分析挖掘、大数据技术等,将数字政府从业人员能力持续提升。线上学习课程主要侧重普及岗位通用知识和能力素质,线下学习课程则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集中轮训为重点,提高工作人员运用新技术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引入数字化专业人才,面向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公开招聘专业功底好、技术能力强、协调能力高的数字数据人才,做大做强各级政府大数据治理人才队伍。四是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和文件,设立专项资金,加大财力、物力扶持,积极倡导各地建立覆盖面广、复合型强的大数据治理专家资源库,充分发挥“第三方”咨政建言作用,探索建立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专家工作平台,充分发挥智库等社会力量在大数据政府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六)实施电子化政务流程再造,完善大数据治理法律保障

推进大数据政府治理,必须对政务流程实施电子化流程再造,这也是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共用的必要前提。当前来看,之所以会出现推进大数据政府治理乏力的情况,很大程度是因为公文通知、会议资料等政务数据仍然以纸质或非结构化的方式存储,没有进行电子化、标准化处理,这显然会对数据治理造成一定阻碍。由此可见,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电子化流程再造,实现公共管理部门运行的标准化、协同化、智慧化,有着现实的迫切需求。为了推进解决该问题,有必要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或城市开展先行先试的试点,有条件地开展无纸化、电子化办公,这样才能在政府部门内部大大降低知识独占性,最大程度上实现知识共享,有效防止内部知识流失,提高知识生产率,同时还能有效减少因为工作人员的流动或离开造成的内部知识流失。因此,有必要通过打通内部政务流程,实现文档的共享化;共享的同时对业务文档进行挖掘,特别是对历年来文档中的数据指标进行提炼,为辅助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不管是实施电子化政务流程再造,还是其他方面推进数据信息的互通与共享,都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展开立法研究,加快立法进程,是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及法人信息安全的重要基石。当前来看,随着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先后出台,再加上之前的《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我国已经初步构成了关于数据使用和安全维护的法律体系。但是,总体来看,我国的数据法律体系还处于一种较为分散的状态,有些相关法规文件还缺少能够落地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方案,有些关于国家数据主权和个人数权的属性与边界问题还比较模糊。由此可见,构建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数据法律体系仍然是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

(七)推进大数据标准规范建设,强化大数据治理安全保障

大数据运用于政府治理,必须首先确保数据的完整、准确和统一,这样有关部门及领导才能根据既有数据科学研判事态发展,进而推动政府治理的科学决策和贯彻落实。这就需要官方及时出台相关规范性指导文件,确保数据来源、数据架构、数据体系依据统一的标准规范来采集和构建,从而有效提升数据的使用效率。为此,就要研究制定大数据政府治理的标准评价体系,加强数据采集流程、资源配置、平台建设等标准规范的制定与实施,推进数据治理的规范化进程。同时,还要完善数据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在不同层级、不同地域,成立“一把手”亲自挂帅的数据治理工作专项小组或专职机构,统一规划有关工作,强化标准的实施监督和考评机制,积极开展各类标准规范实施的信息反馈与监测活动。此外,还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发挥企业、院校、行业协会及民间智库等在各类相关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中的推动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标准研发、决策咨询与人员培训、实施效果评估等。

大数据时代,由于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突破,大数据的产生、流动、处理等过程都空前加快,维护国家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数据隐私日益成为难题。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难题,有必要建立一系列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体系为大数据治国保驾护航。首先,通过强化安全管理平台建设,提高大数据的搜集处理和关联分析能力,不断提升网络安全感知和预警能力,及时查补网络安全漏洞,增强主动监测、主动发现、主动处置等各方面安全维护能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实现网络安全信息共享,使各层级的数据安全预警机制愈加完善。其次,科学打造国家数据资源的密级标识管理系统,针对用户统一认证、数据加密保护、关键数据隔离等涉及数据安全的关键环节,建构起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再次,摆脱国外软件依赖,积极开发本国安全维护软件系统,构建具有本国特色的密码应用体系和载体平台,规范有序地推进涉密和非涉密数据网络信系统的密码应用,确保数据运用于政府治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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