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异相
——历史中的民族艺术

2022-11-06 01:53守屋毅娜和雅王永健
内蒙古艺术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异形风流译者

(日)守屋毅 著 娜和雅 译 王永健 校

(1.日本国立民族学博物馆 日本 大阪市 565-8511 2.内蒙古艺术学院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8 3.中国艺术研究院 北京 100029)

一、祭礼的异形

从平安时代到镰仓时代,祭礼以及祭礼相关的表演艺术采用了“风流”这种表达方式,甚至“风流”的所作所为脱离了正常的秩序。笔者自己曾经也多次针对这种超出正常秩序的表现,用“过差”“华美”,甚至“奢侈”“倾奇”这样的词汇来表现相关的祭礼形态。那么现在,我想把这种已经超越日常限制的异样的风采,用“异形”这一中世纪的词汇来指称。

原本“异形”这一表达,如同古代“日本灵异记载”下卷中的“妙见菩萨,变化无常”这一极端的表达,可以说这是一种经过变化,伪装成本性的假象。“异相”一词来源于佛教词汇,意思相同于“异形”。同样,可能“异形”一词的本意也可以说成“生灭变化的万物相”。无需多言,在中世纪的祭礼和艺术的“异形”明显倾向于美装。大江匡房的在《洛阳田乐记》中阐述了他对永长元年(公元1096 年)夏季的大田乐的记录,他写道:“折衣成文衣袴,法令禁止之处,检非违使又供田乐,皆穿折衣,光天化日过大道。”

文中的“折衣成文的衣袴”,代表穿着华丽奢华的服装。虽然那时一直存在禁止穿着此类服装的法令,然而在当时田乐中,即使是处于应当执行禁令的检非违使,也在光天化日之下身着“违法”的服装在大道上沉迷于田乐。

从当时与祭礼和艺术相关的史料中,要筛选出这类记述的事件无论多少都能找到,笔者曾经也尝试过。但现在需要更加注意的是,所谓中世纪“风流”的“异形”,除了集中表现在“绫罗锦绣”的美装方面之外,还存在一些其它的事实。

在“洛阳田乐记”记载中,一方面描绘了在田乐中穿着异常华丽服装场景,一方面指出还存在“偶尔赤裸身体,腰缠红衣的人,也有人将头发散乱,投影上带着斗笠”的场景。也更让我想起了在两年前看到参加宽治八年(公元1094 年)五月田乐的青侍的身影,上面写着“有一天会露出裸体,有一天会戴乌帽子”。如果一般人看到田乐的华丽的服装是一件奇怪的事情,那么可以说,这些华丽被颠覆后的样子,更是不可思议。

如今,我们对于“乌帽子”这类东西所具有的独特观念,已经失去了认同感。但据说,在中世纪一般不分室内或室外,睡觉的时候有些人也有戴乌帽子的习惯,甚至有些人极度忌讳露出头部。在曼殊院本“东北院歌会”一书中所描述的惨败赌徒形象,对我们思考乌帽子的含义有着启发性的意义。输给双六的赌博者,虽然全身赤裸,小腿都暴露在可怜的裸体下,却也不忘在凌乱的头发上小心翼翼地放着一顶乌帽子。正如上文所指那样,这足以令人联想到“发髻”所具有的神圣性以及对覆盖“发髻”的乌帽子的特殊观念。

但是,像田乐这种激昂的演艺场合中,据说也有人敢于放弃那顶珍贵的乌帽子、甚至剪头发、变成桑巴拉式头发或者赤身裸体疯狂跳舞。如果说在平常的服装加上“过差”是“风流”的常识——美装的话,那么当时这些人拒绝一切衣服、冠物的打扮,可以看出是对“风流”另一面的反映。

另外,在嘉承六年(公元1106 年)六月的仆人田乐中,也有必要重新考虑一下,那些被称之为“有一天要把锦绣撕破”装扮的异常性。超越法律和秩序的约束让人感觉田乐装束过于华丽的话,当然也有与此相反的事情。也就是说,在某些情况下,拒绝一切装束而赤身裸体。另外,这些描述告诉我们,穿着豪华的服装,或敢于撕破奢侈的“锦绣”服装的双重越轨行为是现实存在的。敢于突破象征着“风流”“过差”的“锦绣”服装,可以说是一种对“风流”的极限挑战行为,与之对应的是“身带兵杖”,即是具有武装杀伐之气“风流”。

二、“印地大将”的风采

必须在此说明的是,这种“异形”实际上并不局限于祭祀这样非常的时间和空间中,对于一部分人来说,也能表示某个集体的风俗。极端地讲,这种风俗在社会的法外之徒群体中尤为明显。如果说“风流”的“异形”是为了保证在节日和娱乐场合无法无天的话,无赖之徒通过用“异形”来伪装自己,作为生存在社会秩序之外的表象。

让我们来看这种无赖之徒的例子——从事飞砾的“印地之党”。在整个古代到中世纪,日本都存在着以扔碎石(飞砾)为特长的集体,最近关于这个对象的讨论也多了起来。尤其是以京都贺茂川东、白川为据点的“白川印地”党成为了很好的研究材料。也就是说,在《义经记》卷四“土佐坊义经的征伐事”中所记载的:文治元年(公元1185 年)十月十七日晚,土佐房昌俊在堀川馆攻击源义经的情景。还记载着“土佐与势百骑,白川的五十名‘印地’密谋,作为京都的带路人,十月十七日的丑时许,涌向六条堀河”,这是描述“白川印地”时,经常被引用的一篇文章。此外,在《判官都话》中“这鬼一,京城内公卿、殿上人、奈良法师,都有一千人拜会相应的地王和聋人弟子,稻荷伏见有三千人,白川印地小法师有二千人”的相关描述中可以看出,兵法家鬼一法眼的兵力中似乎加入了白川的印地党。

而且,鬼一法眼在《义经记》卷二“鬼一法眼的事情”中,将自己设定为住在今出川的阴阳师。并且,同样根据“义经记”的记载,鬼一的女婿是住在白川的“印地大将”。在《判官都话》中能够看到“敌人是白川印地的大将军,日本国的棒术高手”这一记载。也就是说,他们称之的“印地”,同时也就是扔碎石(飞砾)的武装。后文的“打もの”(击打),是表示棒术熟练的意思。

虽然这是故事中形成的虚构的事情,但是这些描述暗示着,有一个以白川为据点,因飞砾为特长的“印地”党徒。而且,这是以兵法家、阴阳师鬼一法眼为首的集团。

据说在“义经记”中,鬼一法眼藏有中国传入的兵法秘籍术书“六踏”、“三略”。在幸若舞曲“未来记”中可以了解到有流传下「白川印地のこのこうべ」这类传说。「白川印地のこのこうべ」中的「このこうべ」用汉字书写的话是“兄部”,即“力量者”。据室町时代的词典“下学集中”的解释,“兄部”被称之为是“力者の頭”。一般来说,被称之为“力量者”的人社会地位一般很低。如果与“兄部”、“力者”、“阴阳师”联系在一起,就会被认为是模糊地暗示着“白川印地”所在的社会环境。

当然,关于对这本兵法书的传承是否恰当的讨论,归根结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在当时的人们看来,被称之为“白川印地”的人与一般的武士是不同的。如果知道他们与能够有“唐渡”能力的武装集团有什么关系的话就足够了。据此可知,我们在中世纪时代,除了精通弓马之道的正统武士以外,也存在着各种形式的武装集体。

那么,此中话题的焦点是那些白川印地人的形象特征。在“义经记”卷二中,被称之为白川印地大将的湛海坊与源义经对决的场景是如下描写的:“让上前探路的五六个人,弓腰卷腹前后行走,后面的自己就是印地大将。装束完全不同于别人。棕色的绳结垂到腰际,红铜的太刀带与一尺三寸长刀,用‘御免革’的鞘包着。拔下大长刀的刀鞘,像杖一样可以突刺。这样的装束,即使是法师,但如果经常不剃头的话,就会把头巾扎在头上,也看起来像鬼一样。”

在这里被强调的是,夺人眼球的华丽装备,与众不同的巨大太刀,还有随意乱放的头发。总的来说,“人是变化无常的,看起来像个鬼”。这就是所谓的“异形”。关于头发的问题容日后再讨论,但是在这种“桑巴拉”发型上的“出差头巾”正是“力者”的头饰。因此,这其中也暗示着那些印地党所属的社会阶层。

三、“异形”和“非人”

平安时代,以“恶党”之名的盗匪、赌博之人,与“印地”之党紧密相连,又无非又是一群乔装打扮的“异形之徒”。

参与赌博人也打扮的很漂亮,身穿违禁礼服的倾向日益增多的情况,这些都在平安时代的史料中得到过证实。

例如,在永久二年(公元1114 年),从春天到夏天对赌徒实施的清肃中可以看到这一点。据《中右记》中2 月14 日的记载:“近日,京中穿折服者,以及博戏之辈,充满了道路,确实应该禁止”,同年5 月17 日的一条也提到“近日天下双六,摺衣满盈之事”.并且,同月二十九日的一条也提到“这样的摺衣之事应该被制止”,这些都是在强化对“博戏之辈”的取缔。在这个过程中最令人感兴趣的是,这些赌徒被认为是“穿着摺衣的人”,对“博戏之辈”的压制和对“穿着摺衣的人”的检举,是同时进行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认为,“博戏之辈”是以“摺衣”为特征的集团。“摺衣”是用山蓝、月草等汁液将绢染成草木花鸟等纹样的衣服。当然,通常的情况下是禁止穿摺衣的。之前在引用的《洛阳田乐记》中,直截了当地写出了“折衣成文的衣裙,法令禁止”等之类的记载。上溯《政事要略》所引的“弹正式”中也有“折衣成文的衣裙等,不得穿”的规定。

从这个话题中可以得知,穿着违禁服装是为了配合“博戏”的违法性,并敢于违反服制规定,装扮成在任何人眼中带有明显“异形”的徒党。据《中右记》的记载,在对“博戏之徒”的镇压的同时,4 月8 日又颁布了对“京中的飞砾之徒”的禁令。毫无疑问,在“博戏”和“飞砾”之间应存在着某种关联。就此有类似的记载写道:“祭礼中,厅下部,装束差异过大的情况应该予以制止,各种金银锦缎的红打衣,风流如同镜铃般”。关于在加茂祭中出现的“厅下部”风流事,不禁引起了我的注意。

所谓“厅下部”,准确地说这是检非违使厅的下部的事情,是当时被称为“放免”之名的人们。从平安时代到镰仓时代,在检非违使厅从事罪犯搜查等工作的人,也就是说,即是具有“放免”职责的人。正如《今昔物语》卷二十九中所写的“盗而入狱,可以后释者”相同,这里说的是,任用那些刑满释放的罪人,故而“放免”的名称由此而来。而且这种“放免”,在加茂祭之际,允许穿着被禁止的“绫罗锦绣”。从而表现出被称之为“放免的风流”。从《法然上人画传》第三十三卷中所描绘的法然上人的弟子在安乐坊处刑场被“放免”的身影,与加茂祭时的场景一样。从戴着的立乌帽子,以及穿着华丽图案的摺衣来看,穿着能够被赦免的“禁制服装”,并不一定限定在加茂祭这一特别的日子,而正是这种“异象”,才是属于他们这个集团的特征。

在《江谈抄》第一部《加茂祭、释放、穿绫罗》中,围绕着“放免”们“穿绫罗锦绣”来谈,表现了这些人变成了检非违使的手下后,各种各样的问题都避开了。通过这些,我们可以知道“放免”穿的“美服”来自“赃物保管所”,这也是一件令人感兴趣的事实。尤其是与当前的话题相关,他们穿上违禁的服装——绫罗,因为有“非人的缘故,所以无惧禁忌”的理由。因此,如果作为“非人”的话,就可以避免“禁忌”的约束的论法,这是一种能够让当时人们信服的理论。

在中世纪,所谓“非人”与近代的身份称呼不同,具有非世间常人的意思。具体而言,对象范围广泛,从出家的沙门到演艺之徒,再到游行的乞丐。至少在中世纪,可以说他们是各种各样被世界所抛弃的群体。当然,必须充分知道的是,其中也有人根据自己的意志,主动舍弃了世界,或者说由于社会的强制性,被世界所放弃的也大有人在。

如此一来,成为“非人”就可以免于“禁忌”的约束,这一逻辑不断的扩展,进而逆转时,事态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呢? 就像在祭礼这个不同寻常时空中,尽管有很多“禁忌”,就像经常侵犯“禁忌”成为可能一样,将自己置身于不是世间常有的人的一方,就能从“禁忌”中获得自由,这一逻辑的推理确实是可能的。那么,实践这个自由和推理逻辑的,不就是那些穿着“摺衣”的赌徒们吗?

我的观点是,能称之为“异形的人”,归根结底,可以说是将自己装扮成“异形”,塑造另一个与寻常世俗不同的世界,并在那里生活的人。总的来说,这种乱世也相对也允许了这一点。

诚然,“非人”也好,“异形”也罢,随着到了中世后期,其中的积极意味急速减弱,人们反而会强烈意识到这个词带有否定性和歧视性。特别是“非人”这一表达,在近代社会中,经过了反复确认与斟酌之后,最终作为表示最下层身份的歧视性称呼而固定下来。

话说回来,正如前文所述,一直以来被允许的“放免”的过差,到了永久二年(公元1114 年),再次成为禁止的对象。直接地说,还是对披着摺衣外衣赌徒的检举,或者对与其有关的“京中飞砾”的禁止。“放免”的服装本身的差异性就在与日常不断拉大,在祭礼时穿违禁服装的局限于“放免”,而是广泛地扩大到了随从、供奉着,一般这也是要必须考虑的问题。

也就是说,镰仓时代的公家的新制,反复提及禁止“放免”的“过差”,并在弘长三年(公元1263 年)8 月13 日宣布命令,将“风流”“过差”“飞砾”一并停止,命令揭发称为“印地”的“结党的恶徒”。在此,虽然也会浮现出“飞砾之徒”的身影,但现在不做详细地叙述。

四、鬼的子孙和童形

在建久二年(公元1191 年)3 月28 日的宣旨中写道:“使厅的囚犯,不得穿设施之类的衣服。另外,应该停止金银锦绣等类似的风流。”,这就是其中禁止的一个例子。 这里写道“使厅的释放犯”,无非指的是那些“放免”。

然而,与此同样被禁止的对象物品中,包括小舍人童·儿童·大童子·牛饲童等“童形”,猿乐、田乐法师等法师形的人们。与童形、法师形一样,这是世间常人所不具备的姿态,这一点毋庸置疑。以演艺为业的人们,不管是不是僧侣、猿乐,还是田乐,为什么喜欢法师形。这一问题孕育着关系到中世纪演艺本质的重要课题,但是在这里,更想集中到“童形”的话题来研究。

柳田国男在《鬼的子孙》中指出,曾经存在过“直到年老为止还以童子称呼,并做出与童子相应的风”的人们。在这里,被称为“童子相应的风”是指不系头发,反而像个孩子一样头发蓬乱的样子。这就是所谓“童形”的实际情况。

不用说柳田“鬼的子孙”中描绘的“鬼”的形象,在中世纪,就有以童子为名、以“童形”为特征的“鬼”的形象。大江山的“鬼”们以酒吞童子为首,茨木童子、星熊童子、熊童子、虎熊童子、金熊童子等,这些以童子之名称呼的已经成为了讨论的对象。而且,这些鬼呈现的形象多是童形垂发,也就是“桑巴拉”发形的童子的样子。

在中世纪,“异形”一词有时会让人联想到“鬼”的形象。由此可见,“印地大将”湛海坊的风姿被描述为“如鬼”情有可原。更为极端的是,在《今昔物语》卷六中有类似“异形鬼们极其可怕的人”之类清晰的表述。另外,《玉叶》记载承安二年(公元1172 年)七月九日的一条中写道:“有人说,伊豆国出现了‘异形’的人”。有一种说法是,尽管外国船只漂泊在外,但受此影响的《古今著作集》变化的部分,将“鬼无物,其形态为九尺计”等“异形”作为“鬼”进行了传说化处理。

但是,在这些“鬼”的形象形成的背后,确实会想起在山间居住人们的身影。对于山中异界的居民来说,“童形”被视为是异界性的象征。或者,既然有“童盗人”这个词,是否可以认为也可以把“鬼”的“童形”,与山中的盗匪的风俗特色相联系起来进行研究。但这并不能断定是对粗暴生活的反映,在此前提下,脱离童形这种“异形”的禁忌,进而寻找脱社会性、反社会性的原点在哪里,是需要进一步考虑的问题。

关于这一点,在古老的《日本书纪》中,天武天皇十三年四月所看到的关于结发制度的报道中写道:“四十岁以上的女人,不系头发。并且骑马纵横都是任意的。巫祝之类场合中的发结例外”。20 年后,庆云二年十二月在再次施行结发制的时候,神部、斋宫宫人也可以认为是被免受此项制度的制约。

也就是说,在古代,除了老年妇女之外,还有与神事相关的人,通常都拒绝困束头发,而是以长发作为标志。这暗示着自古以来,在特定情况留持长发的观念被继承下来。如此,从长发的神性的观点看,在能和神乐中所示的神灵形象,一定是“桑巴拉”发型,这一点应该重新铭记在心。

那样的话,无论被认为是“鬼的子孙”人们的“与童子相应的风格”,还是以“童形”为标志的“鬼”们的头上,或许都隐隐约约地存留着古代长发的神圣观。

据记载,在沉迷于田乐的人们中,看到了不戴乌帽子,散发着头发的样子。由此指出:这种风姿,相对于将头发梳成发髻而且一刻也离不开乌帽子,把发髻藏起来这种普通的礼节而言,这种披散头发无非是一种鲜明的“异形”。

最重要的是,田乐中的“异形”,不过是演艺“场域性”的越轨行为。而那些,直到上了年纪还被称为童子,又有着与童子相应的形象风格的人,正是将这种“异形”作为常态的人,他们将“童形”作为这个“异形”团体的标志。

前文所述的小舍人童、大童子、牛饲童等经常以童子形象示人,这在“童形”的群像中并不少见。也有隶属于寺院而被称为堂童子的形象,他们的头部都是有“童形”的,是从事勤杂的人员。但是,他们的职掌为什么也是“童形”?在这里正因为是“童形”,可以从任何禁忌都自由得出,因此在这里不能充分说明“童形”的“异形”性。

但是,到了被称为“京童”童形的无赖汉的时候,情况会变得更清晰一些。关于“京童”的实际情况,我已经有过相当详细地描述,在此希望避免重复。不过,首先要注意的是,有人指出“京童”是能够肆意说坏话的人。其根据虽然并不清楚,但是被称为“京童”的无赖之徒确实如此。“京童”一词初见史料《新猿乐记》中“京童的空左礼”记载,此后一直以独特的“口游”而闻名,有时也会变成让人不觉得是恶搞、嘲笑甚至被称为“口攻”的行为。这在当时的文献中很容易理解。

“京童”活跃的顶点是在“婆娑罗”出现的南北朝时期。建武二年(公元1335 年)八月,二条河原的长篇落书,被誉为“京童之口游,得有十分之一”。这正假借“京童”的“口游”讽刺他所处的时代。如果说,借用“京童”的口吻,就有可能展开这种大胆的社会批判的话,那么对他们而言,确实可以说正由于是“童形”的缘故,社会承认了这种“出言不逊”的讽刺权利。

不过,“京童”并不仅仅停留在口才之徒身上。在《宇津保物语》藤原君的一节中有:“博打·京童部,聚集无数人,夺取一辆车。”的记载。而且,京童豪言壮语地说:“由我决定,西面东面前来的有六百人,其中又有双六之徒的主人”众所周知,“京童”并不是别的,也是与双六、博徒有合作关系的群体。此外,在《荣花物语》卷八中讲述,花山院的“鸡合”时,写着“世间的京童,分门别类,到别的国家去争论不休”。也就是说,在举办“鸡合”之际,将“京童”分为两组进行竞争,从这里可以看出“京童”具有一定集体性。如此说来,它也和有关“印地”“飞砾”等群体的风貌相近。总的看来,“京童”在一定程度上也被看作是“异形”的“恶党”的同类。

五、“恶党”和“婆娑罗”

镰仓时代后期,活跃于各国的“恶党”的事情,在《峰相记》的问答中有详细地记载。也就是说,“各国虽然都说是同一件事,但是在播磨国,恶党峰起的传闻,比任何地方都多”。对于这个问题,作为“回答”,记述如下。

“与正安·乾元(公元1299 年~公元1303 年)时期相比,真是令人耳目一新。处处乱扰,到处都是海盗、强盗、山贼、异形异类的情况。由于人伦不同,有些人戴着六方笠、乌帽子、穿着袴衣,不与人正面相见。他们以坚忍的身体,背负着许多长兵器,拄着长刀、竹棍,甚至有的人连盔甲、腹带都没有。”

从这个记述可以想象出,这些“异形异类”的群体穿着柿子色的衣服,戴着女人的六方笠和编织的面具,遍布在山野海滨。毫无疑问,他们也不是寻常“人伦”而是以独特打扮为特征的群体。

值得一提的是,蒙面是“异形”的代表性形态之一,这一点也已经被指出。也就是说,弘长元年(公元1261年)十一月之际,对春日社发出的禁令,推测“有一个带着太刀腹带,往返于社头附近的“异类异形”之人。在这里所谓的“异类异形”是从衣着打扮上观察、推断出来的。进而,在弘安八年(公元1285 年)十一月十三日,石清水八幡宫颁布了新制度:“不能遮住颜面,改变容貌,停止‘异形’之辈在神社外横行。”之类的内容。

另外,这本《峰相记》的《答》还有后续。其中人们讲述着随着时间而增添更多华美形象的“恶党”。

“与正中·嘉历(公元1324 年~公元1329 年)相比,“恶党”的活动超过了去年,另天下震动。乘着吉马上阵吧,连击五十骑百骑。披挂战马、拿着弓弩、兵器、镶上金银,铠甲缠腹亦不可怠慢。”

要说“正中·嘉历”时期已经是镰仓幕府末期了。这里直接表现的是播磨国“恶党”的形象,但正如前文所回答的那样,“尽管各国都有表现“过差”的形象,其实说的是一回事”,穿着“过差”的衣装的“恶党”,并不只见于播磨一国。从这种“光彩夺目”的表现中,一下子就能联想到《建武式目》中关于“绫罗锦绣、精好银剑、风流服饰”等婆娑罗式的“过差”,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

那时即将萌生出与“婆娑罗”相似的一种风貌,可以说,当以“恶党”作为外形的“异形”转变成以“奢靡”为外形的“异形”的时候,“婆娑罗”式的豪奢便出现了。根据《峰相记》的记载,这些以“奢靡”为外形的人虽然喜欢“博弈”但却是“飞砾之徒”。如果将“异形”“博弈”“飞砾”三者齐聚在一起的话,他们的特性也就很清楚了。尤其是在南北朝内乱的时期,“恶党”在历史中相当活跃,是以“婆娑罗”式的豪奢作为其表征出现的。

建武三年(公元1336 年)十一月七日,足利尊氏在建立新政权、建立室町幕府之后,制定了被称为《建武式目》的十七条法令,其开头的第一条以“应节俭之事”为题,记载如下。

最近,有称婆佐罗的,专爱过差,绫罗锦绣,精好银剑,风流服饰,无不令人瞠目结舌,这应该被称为“物狂”行为吗?富人愈加骄傲自满,贫者不得不以此为耻,民俗凋敝,世风俗不可耐。在此,应施行更严苛的制度。

这并不是对祭礼场合“异形”的描写,而是对当时武将们必须依法劝谏的风俗的记载。新政权暂且不谈,必须依法加以纠正。尽管如此,“过差”也好,“绫罗锦绣”也好,“风流”也好,“物狂”也好,在这里充满了形容曾经偏离演艺和祭祀场所常轨的风俗时,经常被采用的词语。经历了南北朝内乱的武士们的打扮和行为,难道就像祭祀场合的风流韵事一样,也属于“异形”吗?

类似的奢侈禁制在不久前,也就是所谓建武新政权诞生时,也曾多次颁布过。也就是说,建武元年(公元1334 年)五月七日的《武者所之辈,所知之条条》中,对依位服制、奢侈服饰均有详细规定。尽管处于内乱,武士阶层的华美奢侈风气都显得尤为突出。

在此,暂且作为参考,引用了同年9月发表的《宣旨》的正文。“近来,诸人童仆,诸司下属,违衣之法制,现差别之仪。已非节俭,可谓僭越。自今之后,绫罗锦绣、金银珠玉的服饰,将永远被禁止。”

正如在《建武式目》第一条中准确指出的那样,当时的人们用“婆娑罗”(ばfhら)一词来表示这种行为。而且,从“近日,以婆佐罗为号”的地方来看,就可知“婆娑罗”这个词,在南北朝战争时期更加明显化了。

“婆娑罗”(ばfhら)对我们来说并不是耳熟能详的词语。《建武式目》中有“婆佐罗”这个词,但经常写“婆佐罗”。这原本是佛教用语,据说起源于梵语。用汉字解释的话,可以用“金刚”一词表达,总之就是钻石的意思。以金刚石能击碎一切为象征,在密教中,用金刚杵等击碎烦恼,也成为使外部魔神投降的力量象征。在日本的例子中,被认为大概与原意相近的是平安时代《仁和寺御室御物实录》中的“婆娑罗锡杖”。

换言之,正如《续教训抄》中的例子所示:“身份低下人只不过是无意的吹笛,婆娑罗式的形象就会产生了吧”。也如上文所谈的相同,音乐、舞蹈的调子也会有所偏差、走调,并且毫不担心的去做骄狂、放肆的事情的话,这种行为可以说是一种“ばfhら”,或者只说成“ばfh”

从史料中看,“婆娑”出现的更早。在中国《神女赋》(战国时代著名辞赋家宋玉的作品)中也有“婆娑飘逸之貌”,与日本中世纪的“婆娑”意思相同,表达了越轨行为的例子。作为日本的用例,永观文库所藏《东寺御修放记》在保延七年(公元1141 年)正月十三日的一条中,记载了真言院后七日的后修法的情况:“白天,从讲房来了田乐妙舞者数十人,狂乱婆佐,观者惊讶”。而且在这篇《东寺御修法记》的记载中值得再次注意的是,“婆娑”已经变成了“狂乱”的表现形式。在这里,可以看到后来“婆娑罗”被视为一种“物狂”表现的前兆。

在《恩地左近太郎闻书》中,从对“风流”施加了“婆娑罗”这一注音的例子来看,可以很容易的推测出来,在祭礼的场合下,“风流”与“婆娑罗”相联系。

总之,在《北条九代记》卷八《相模守时赖入道政务》中有此描述:“上省婆娑罗之费,下无怨恨之平民。善于饮酒盛宴,过分爱好婆娑罗的人,并对白拍子倾心的人”,这可以是对被称为“婆娑罗”风潮的大致理解吧。这与在《建武式目》的记述中不谋而合,无非就是对当时的“婆娑罗”极端对立的“俭约”所形成的“过差”。这个“过差”是由“婆娑罗”的“绫罗锦绣”“精好银剑”“风流服饰”风貌所突出表现的,也表明了这是以华丽的服装、昂贵的刀剑和讲究的首饰来象征这种“过差”。

这些在别人眼里是“物狂”,只是被视为偏离常轨的异样行为。风流的面目,作为超越法律所规定“过差”的极限,使得“婆娑罗”的核心,反而是其异常性,而这种异常性,往往会以“物狂”的形式表现出来。在描绘了这个时期内乱的《太平记》中,具有“婆娑罗”风貌和行为的武将、大名随处可见。如果从他们的行为来看,一方面,这种价值观的持有者(“婆娑罗”式的武将、大名)只能看到“物狂”的形式,但另一方面,这又是多么飒爽,多么泼剌的东西啊。

在《建武式目》的第二条中,提到了“婆娑罗”在大名们的茶会、连歌会等游宴的一些情况。也就是说,《建武式目》继开头提到的“婆娑罗”禁令之后,又在“应控制群饮佚游”的一条中,并附加了以下规定。

“如同格条一样,禁令是极为严苛的制度。沉迷于好色之色,涉及博弈之业。此外,又有在称之为茶会、连歌会的场合涉及到赌博的情况,其花费难以计数”。如果身着“异形”的美装,大量的人聚在一起赌博,那么“婆娑罗”大名的性格,显然也是处于无赖之徒的位置上。

历史学家对推翻镰仓幕府、构成初期室町幕府周边、活跃于南北朝内乱时期的势力,以及表现出“婆娑罗”风格的武将们的性格,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分析。故而大约有三个类型被指出。第一,原本跟随镰仓时代,与北条氏门阀对立的旁系御家人。第二,是公家寺院等庄园领主。第三,是以“恶党”为代表的在野势力。

正如现在所指出的那样,镰仓幕府崩溃前夕的“恶党”的风俗,已经带有浓厚的“婆娑罗”色彩。也就是说,镰仓时代末至室町初期武将之间流行的“婆娑罗”风俗与“恶党”之服装装束具有直接关系,可以认为这是南北朝时期内乱的主要因素之一。在平安京祭礼中所产生“风流”的“过差”与“异形”的“倾奇”,成为“飞砾之徒”、“博弈之辈”的表象。有此,可以看出“恶党”自身就是媒介,由此展开为南北朝“婆娑罗”演变一条系谱(该文选译自日本学者守屋毅所著《民族芸術学の深層と表層》一书中之一节)。

①“検非違使”(检非违使)是日本古代的一种官职。其主要职责对非法、违法的行为予以检察,与中国封建社会的御史大夫、廷尉相似,在日本律令制社会中权利极盛。——译者注。

②“青侍”指身份低或官位低的侍从。——译者注。

③“乌帽子”,是指在日本的平安时代(公元947年~公元1192 年),官宦人家流传下来的一种黑色礼帽。自日本平安时代之后,逐渐普及到平民阶层。到了日本的镰仓时代(公元1185 年~公元1333 年),“乌帽子”又出现多种类型,一般“乌帽子”越高表示身份级别越高。——译者注。

④“印地”是指脱离社会的冒失鬼,像流氓一样的人,平时靠赌博来生活。如果哪里发生纷争的话,就会到哪里作为“足輕”。“足輕”是为外行的意思,在镰仓时代的战争中,大名们就会雇佣这样的外行。他们认为,比起有一个能手,外行有一百个更强。所以当时能够聚集很多人的人会被重用。文中“印地大将”即是指能聚集起来很多流氓的人。——译者注。

⑤“判官都tttíし”,即是《判官都话》。是受室町时代的《义经记》等作品影响的江户前期御伽草子。这是一部描写判官源义经少年时代的作品,同名的还有奈良绘本。——译者注。

⑥“唐渡り”一词,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指渡海到国外,其二是指从海外渡来的。根据上下文的意思表述,本文此处运用这一词语的意思,可理解为“具有渡海能力的”。——译者注。

⑦“博戏”之源头,当源自中国,是中国古代民间的一种赌输赢、角胜负的游戏。游戏的结果,须以钱财来最终兑现,因此,这种游戏的方式,实质上是一种具有赌博色彩的民间游戏活动。——译者注。

⑧“双六”是一种民间游戏,当为两个人玩的棋盘游戏,源于中国,后于公元7 世纪前后传入日本。“双六”,有“盘双六”和“绘双六”两种,日本的幕府时代(公元1192 年~公元1867 年)末期的“盘双六”被废除,故之后时文中所指的“双六”,通常是指“绘双六”。“双六”在游戏进行时,由于骰子的偶然因素很大,所以被用来赌博。在本文语境中当为泛指之意,可理解为:近年来天下之人沉迷“双六”。 ——译者注。

⑨“童形”,多指穿着打扮成少年人模样的形象。——译者注。

⑩“京童”,指住在日本的京城,且口无遮拦的无赖年轻人的专称,含有贬义。——译者注。

⑪“婆佐罗”,是日本的南北朝时代(公元1336年~公元1392 年)中的社会风潮和文化时尚,也是当时的一个流行语。主要指那些表现出华丽服装装扮的风姿,对社会共识的常理的不屑一顾,以及不合常理的举止行为的统称。——译者注。

⑫“落书”,是指日本盛行的与中世(公元1338年~公元1573 年)与近世(公元1603 年~公元1867 年)期间的一种讽刺性文书。——译者注。

⑬“鸡合”,是指斗鸡,与各种中国文化一同传入日本,早在日本的奈良时代(公元710 年~公元794 年)以前就已经开始流行。但是,作为游戏而流行,是在日本的平安时代(公元794 年~公元1192 年)以后,作为“物合”的一种而发展起来。其他物合,大多数,需要在物品上添加和歌这样特殊的文化艺术素养,而单纯用鸡斗来观看的鸡合,则深受武士和平民阶级的喜爱。——译者注。

⑭文中的“南北朝”,指的是日本的南北朝时期(公元1336 年~公元1392 年),而非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公元220 年~公元589 年)。日本的南北朝时期,发生的历史时段为公元1336 年~公元1392 年,之前为镰仓时代(公元1185 年~公元1333 年),之后为战国时代(公元1467年~公元1600年或公元1615年)。在日本的南北朝时期(公元1336 年~公元1392 年)这段时期里,日本全国同时出现了南、北两个天皇,并有各自的承传。——译者注。

⑮“物狂”,是指为了生存而尽最大努力的一种生产状态。——译者注。

⑯“白拍子”,是指雅乐及声音清晰的节拍与艺人,这里则指日本平安(公元794 年~公元1192 年)末期的歌舞和表演的艺伎。这种提法,在日本文学作品《平家物语》和《徒然草》中有关矶禅师和静御前的传说中,可以得到印证。日本的男子,有时也表演“白拍子”,但大多数还是由女性艺人或由艺伎上场表演。表演者通常是戴着黑色的立乌帽子,佩带黄金技术打造的太刀,以小鼓、笛、铜钵子等为伴奏乐器,在音乐伴奏下,边唱边悠然起舞。——译者注。

⑰“泼剌”一词,指的是鱼跃之声,比喻有魄力之意。本文中这一词的采用,可以理解为“物狂”的表现,“婆娑罗”一方面被视为是“异形”,而另一方面也是针对当时衣制的大胆挑战而言。——译者注。

⑱“连歌”一词的解释,可理解为最初是一种由两个人对咏一首和歌的游戏,始于平安时代(公元794 年~公元1192 年)末期。最初,“连歌”作为“和歌”的余兴而盛行于日本的宫廷之间,之后,又广泛流行于日本的市民阶层,成为日趋大众化的娱乐项目。——译者注。

⑲“格条”一词,指的是日本法令条文而言的专用词语,尤其是在日本律令时代(公元7 世纪中叶~公元10 世纪),各种制度以“格条”的形式颁布。——译者注。

⑳“御家人”一词,意指日本的镰仓时代(公元1185年~公元1333 年)“与幕府将军直接保持主从关系的武士”。后世虽沿用此词,但词义多有改变,直到江户时代(公元1603 年~公元1868 年)。“家人”一词,最初是贵族及武士首领对部下武士的称谓,而当镰仓幕府(公元1192年~公元1333 年)成立后,幕府将军,被敬称为“御”,故有“御家人”一词。——译者注。

㉑“傾奇”一词,指的是日本战国时代(公元1467年~公元1600 年或公元1615 年)后期至江户时代(公元1603 年~公元1868 年)初期的一种社会风潮。特别在庆长至宽永年间(公元1596 年~公元1643 年),于江户和京都等都市中流行。具体所指,是那些喜好异风异俗、穿上光鲜亮丽的衣着以及有着超越常识的怪诞行为。有这类怪诞行为的人,被称为“倾奇者”,反之,爱好传统的茶道和传统的和歌等雅事者,则被称为“数寄者”。“倾奇者”和“数寄者”,都有标新立异之人的意思。——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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