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丹丹 孙 涛 刘淑佳 陈 潜
(深圳药品交易平台 深圳 518400)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带领下,各地区陆续开展跨区域联盟带量采购[1],积极探索完善药品采购机制。自2016年以来,深圳创新开展药品集团采购改革工作试点,由药品集团采购组织(以下简称“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代表医疗机构以“综合评审+集团谈判议价+专家评审机制”的模式开展药品集团采购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本文分析专家评审制度对药品采购工作开展的影响和作用,为完善药品采购机制提供建议。
国际上推荐合同签订供应商的方法有采购官员制、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制和专家评审制度等[2]。我国政府采购是在推荐签订合同供应商的基础上采用专家评审制度,利用专家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对采购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的推荐中标供应商。专家评审在我国医药领域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在药品评审、药品价格评审等方面均有运用[3]。
以《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第一部分2021年采购方案》[4](以下简称《采购方案》)为例,深圳组织药品集团采购工作按照企业申报、资质审核、分组和限价、综合评审和议价谈判、专家评审、成交结果公布执行等流程开展。在成交结果评审过程中引入专家评审机制,由深圳市医疗保障部门抽取相关临床医学专家及药学专家,根据药品临床应用实践、安全性、药物经济学和循证医学评价等综合因素对竞价和议价谈判结果进行评审。一方面,充分考虑临床实际需要,由具有专业临床用药经验的专家对竞价和议价结果进行评审,最终评审出更加符合临床需求的成交药品;另一方面,专家评审机制的引入能有效避免由于采购规则的局限出现恶意报价过低而成交的情况,最终遴选出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药品。
1.3.1 工作路径。专家评审工作主要分为准备和实施两个阶段,具体工作路径见图1。准备阶段包括数据分析、评审场次及药品类别确定、专家库信息检查完善、制定工作方案和评审会议准备等。实施阶段包括评审专家抽选、组织专家评审、全流程公证和监管部门监督、评审结果公示、公布(含申投诉处理)等。
图1 专家评审工作路径
深圳组织药品集团采购工作的专家评审依托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建设的专家库。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专家库管理办法》[5]要求,深圳市医保局从国(境)内外医药机构、高等院校、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企业等专业服务机构遴选专家,按照统一建设、科学管理、广泛参加、资源共享、分组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建设和运行专家库。药品采购工作的专家评审采用医学和药学专家库,涉及感染病科、血液科、肿瘤科、内分泌科、药学等专业类别。同时,专家库实现电子化管理,按专业类别、机构名称、职称等进行身份标识,电子化建设有助于专家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见图2)。
1.3.2 评审规则。专家评审工作坚持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保密回避等原则,在组织领导、专家抽选规则、评审规则、监督管理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有效、操作性强的深圳模式。
(1)组织领导。通过工作小组的形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要求。深圳市医保局下设专家组和监督组两个小组,分别负责专家抽取及评审现场监督指导工作。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下设评审组、会务组及综合组三个小组,主要负责现场评审会务及评审资料准备等工作。工作小组的组建为专家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是评审工作的基石。
(2)专家抽选规则。一是遵循“专业对口、公平选用、主动回避、严格保密”的抽取原则,明确评审专家抽取的类型、数量及比例要求,同时根据评审场次、评审药品的药理分类初步确定临床专家的专业抽取范围。二是明确专家抽取的具体流程、通知事项及记录存档。三是利用专家抽取电子信息系统开展专家抽取及通知工作。
(3)专家评审规则。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材料(具体包括同评审组药品的综合评审得分及排名、日均费用排序、质量分、报价确认环节的报价、日均费用等信息),从药品安全性、临床疗效、合理用药、药物经济学等方面综合考量,进行独立评判并现场集体表决。
(4)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使用电子投票方式,通过引入人大选举电子投票系统,科学保障专家现场评审工作高效开展。以2021年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第一部分项目为例,通过两场次的专家评审会议,完成了141 个目录、237 个分组药品评审工作,比2019年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一批)项目(以下简称:上一轮药品集团采购)减少2 个场次,不仅有效提升了专家评审质效,还为多维度拓展评审数据分析提供了数据支撑。
(5)全流程监督。专家评审工作从工作方案确定到正式评审,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及公证机构进行全流程的监督。一是积极向深圳市纪委派驻组汇报专家评审工作方案,邀请参加专家评审现场监督。二是专家抽选工作和专家评审现场聘请公证处对评审现场、数据等进行公证和保全,大幅提升专家评审工作的透明性,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
在专家评审通过的分组中,按《采购方案》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或日均费用由低到高排名第1的分组通过率为92%。由此可见,根据《采购方案》规则所评选出的竞价和议价结果专家评审的认可度极高,充分印证了《采购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拟成交结果公示期间,累计收到31 份拟成交结果申(投)诉,其中4 家企业重复提交11 份,实际拟成交申诉总数为24 份,占成交企业总数(161 家)的15%。与上一轮药品集团采购相比,企业申(投)诉反馈率由37%下降至15%,同时申(投)诉类型减少了73%。申(投)诉数量和类型的大幅减少,充分说明投标企业对专家评审结果的普遍认可。
两场评审会共评审269 个产品,平均每场参加评审的专家为49人,其中评审通过产品的平均赞成票数为39 票,占比80%;评审不通过产品的平均反对票数为33票,占比67%;专家的意见相对统一、集中。由此说明,在专家抽选规则方面,根据每场评审药品的药理分类选择相关专科医院及专业领域专家的精准施策做法非常有效。而同一专业领域的临床医学和药学专家,以及来自不同类别、级别医疗机构专家之间的评审意见无明显差异(见图3)。
图3 全部评审产品评审意见占比分析
分析评审未通过的19 个分组药品,主要为日治疗费用较同类药品高出2 倍—3 倍的药品,不符合药物的经济性原则。同时,未通过的药品在临床上均有其他可替代药品,对医疗机构的药品临床使用及保障供应的影响有限。专家在评审中发挥专业优势,根据临床应用实践,从药物安全性、经济性和循证医学等角度进行科学判断,既充分考虑药品费用支出,又兼顾药品质量,避免唯低价是取的情况发生,确保成交价格合理,避免劣币驱逐良币[6],成为采购规则的有力补充。
一是增加专家基数和类别。在开展专家评审工作过程中,评审专家的专业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因此,专家库的质量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完善专家库中专家基数和类别,扩充专家库,可进一步满足专家抽取的专业类别及数量需求,提升抽取的专家质量水平。二是考虑信息标准、完整。建设专家库时,专家信息标准化和准确性是电子化抽取的基础。电子交易系统抽取专家能提高专家抽选效率,也能做到评审会前的双盲机制,即提供系统加密抽选的专家名单确保专家抽选过程的保密性,但电子化系统对于专家库的信息化水平要求较高,因此建设专家库时需充分考虑信息标准、完整等问题。
药品集团采购工作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专业性极强,其结果关乎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因此临床及药学专家的专业意见至关重要。在开展涉及应用范围更广或跨区域联合药品采购工作中,可探索联合多地智库,抽取一定比例的外部专家参与评审,提供更加全面、科学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药品采购的工作质效。
成交结果公布执行后,还需进一步跟踪分析成交药品的剂型、规格、包装数量等是否满足需求,药物临床不良反应和保障供应等情况,形成药品采购工作的闭环管理,为下一轮药品采购工作提供借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