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探析

2022-11-01 07:27刘贞先,琚伟,郑凯
价值工程 2022年28期
关键词:中科院科技成果产业化

1 科技成果产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不够健全

一是各地在政策贯彻落实过程中,缺乏具体的落实细则,缺乏统一、规范的考量标准和有效的约束,有的存在政策“打架”、地区差异等现象。二是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专业化体系尚未建立。目前成果转化资金支持多以财政引导为主,社会力量参与还较少;地区科技投入不均衡,有的县区科技支出很少甚至虚拟虚设,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更是少之又少。三是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对科技创新人员的激励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评价体系亟需建立完善,虽然各级政府在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但各地各单位关于科技成果“三权”改革的具体政策出台及落实力度仍显不够,往往缺少更加细致、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意见或管理办法做支撑,制约了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及成果转化积极性。

1.2 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地位不够明显

一是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投入不足。一些地区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主要依赖政府和企业参与争取上级给予的科技项目,严重滞后于科技成果转化的需求。二是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承载能力不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承载体在于中小微企业身上,但生存压力促使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决策者追求短期行为,转化新成果能力有限,给新的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带来了障碍。

1.3 产学研合作不够紧密,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各地大多数骨干企业虽然与高校院所建立了各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但广泛而紧密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态势仍未形成。一是企业思想保守,开展产学研合作意识不强。二是企业与高校院所缺乏沟通了解,同时存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不“接地气”,与市场需求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

1.4 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不够顺畅

一是专业性成果转化组织缺乏。目前,山东省大部分高校院所未设立独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科技人员在进行成果转化时各自为战,缺乏相关部门协调和配套制度。二是多数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创新活动的产业化导向不强,科研人员的考核制度依旧没有大的改变。三是缺乏合理人才流动机制。当前高校院所与企业之间人才合理流动仍缺乏有效保障。

2 国内科技成果产业化典型模式

为深入了解和学习国内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等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经验做法,考察调研了中科院西安光机、北京中科创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浙江西湖高等研究院、中船重工第七一五研究所、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上海科学院、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院、黑龙江科学院、中科院沈阳分院等单位,并对各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进行了总结。

2.1 中科院西安光机所模式

中科院西安光机所与政府和社会资本联合建设了一个大型孵化器,政府还参与设立了多只基金,通过基金推进公司设立,科研团队控股51%以上,基金占股10%-30%,基金持股随公司发展状况而相应发生变化。西安光机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一般估值都较低)、科研团队全部以现金入资成立企业,目前还没有实施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股权奖励;基金一般在后期溢价进入。目前西安光机所已经设立了一百多家企业,其运行模式为:办企业,不管企业;参股但不控股,科研团队占大股。中科院西安光机所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是目前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成功典范。

2.2 浙江大学模式

浙江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是负责浙江大学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的非法人单位,挂靠浙江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目前该中心在全国成立了81个分支机构,大部分为独立法人,山东枣庄分支机构正在筹建中。浙江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体制机制比较灵活,所需经费采取自收自支的方式,学校派出兼职人员兼职不兼薪,除部分事业编制人员搞科研之外,还聘用了多名企业编制人员。技术转移中心研发成果主要以转让和许可方式给企业使用,协议约定70%的收益归团队,30%的收益交回学校;少部分采用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方式,股权70%归团队,30%归学校,学校再由全资公司代持。

2.3 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模式

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是浙江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浙江省、中科院和嘉兴市共建,前身是2004年11月成立的中科院嘉兴应用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整个园区占地500亩,由当地政府出地、出资建设,研究院免费使用。研究院采用事业单位企业化运营模式,采用事业单位体制主要是便于政府拨付经费,研究院目前共有事业编制350人。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的主要功能是帮助转让中科院技术成果给当地企业,每年技术成果成交额达3000-3500万元,其中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成交占10%左右,大部分技术交易通过直接对接洽谈实现,研究院收取5%交易提成。科研团队可通过兼职形式带着可转化的技术成果入驻园区孵化企业,科研团队个人必须出资200万元左右,成立公司后政府以各种形式补助1500-2000万元。研究院以该种方式共孵化企业33个,个人出资总额7481万元。研究院每年申请国家级、省级课题等经费达5000万元左右,当地地方政府补贴运营经费3000万元左右。

2.4 中船重工第七一五研究所模式

中船重工第七一五研究所是军工研究所,目前共有编制人员900人,拨付经费2万元/人·年,研究所的主要功能为在军口搞产学研合作。研究所与企业实行一体化运营,10家企业都是国有全资企业,成果转移转化都在研究所和全资企业内实施,与山东省科学院海仪所和全资公司青岛科技中心模式类似,目前也存在事企不分、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现象。

2.5 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模式

中科院上海育成中心是民办非企,负责上海高研院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采用资本、管理和科研成果深度融合创新转化模式,注重系统集成技术、多技术叠加的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体制机较为灵活,通过专职或兼职形式广泛吸引国内外大专家,引进人员若2-3年考核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将自行离开,形成优胜劣汰机制。中试采用与企业合作的模式,中试成功后由企业直接产业化。上海高研院与中科招商集团成立了一只规模10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基金暂由中科招商负责募集(首期出资2亿元,已投两个项目5000万元);基金管理公司高研院不出资赠送给高研院3%的股份,高研院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现金出资占27%股份,中科招商现金出资占70%股份。

2.6 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院模式

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实力很强,其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中心作为部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转移转化和产业管理工作。研究所目前主要做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其中有药物机理研究。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主要采用许可或转让方式,很少采用作价入股方式,因药的中试投入巨大,基本都是联合药厂中试,很少自己中试和自行产业化。研究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与美国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有所不同,美国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为研究机构与企业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协议中设立阶段性的里程碑,前期的入门费用不高,许可过程中全力配合企业研发,若新药研发成功上市,则按销售收入(而不是利润)的一定比例(5%)提成。

2.7 黑龙江科学院模式

黑龙江科学院采用“无偿转化、有偿服务”的模式,先期梳理了全院2000余项科技成果,无偿提供给企业实施转化(非转让)。如果无偿提供给企业但企业也不接受,说明某些科技成果严重脱离市场实际,从而引导科研项目面向企业需求。如果部分科技成果无偿提供给企业使用后从成果转化中获益,之后企业会主动提供经费要求继续合作开发新的技术和产品。这样合作前期是无偿的,以后的合作是收费的;另外通过这种形式与企业进行对接,真正了解到企业市场需求,从而使科研项目立项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目前黑龙江科学院科研项目立项80%来自企业需求。黑龙江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与黑龙江对俄工业技术合作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两家单位联合办公,黑龙江对俄工业技术合作中心下设企业—哈尔滨对俄高端技术转移孵化中心,开发产品收入50%用于分配给团队个人,技术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后35%用于分配给团队个人。

3 高校研院所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路径建议

3.1 合理选择科技成果转化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如转让、许可方式和作价入股产业化方式等各有优缺点,可以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做出选择。转让或许可方式的优点是可以一次或多次获得现金收入,操作比较简单;缺点是不太容易成交,而且一般价格较低,一般一项成果的转化需要后续大量的技术支持,在后续技术支持方面容易产生纠纷。作价入股产业化方式的优点是相对比较容易实现,双方利益捆绑到一块,后续技术支持得到保障,如果公司发展的好,有可能取得较高的收入,特别是企业能成功上市;缺点是获得收入的周期较长,操作比转让或许可方式复杂些。转让、许可方式相对简单。

3.2 采用“科技+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模式

发挥山东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和人才优势,与社会资本、管理、市场等优势资源相结合,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采用“科技+金融(资本)+产业”模式,借助资本力量打通由科技到产业的通道,联合社会资本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投资基金(目前两支在建),立足山东辐射国内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对科技成果进行二次开发、孵化转化。特别是利用国际合作优势,立足山东产业发展需求,引进国外最先进的相关技术和科技成果,借助科学院平台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直接对接产业基金快速实现产业化。逐步形成“成果孵化→推介融资引入战投(技术知识产权入股)→促进企业快速成长→挂牌或者并购上市(实现企业社会化)→适当时机退出(收益反哺科研)”的科技成果转化良性循环发展模式,加速促进科技成果向社会转移扩散,实现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

3.3 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前期介入

通过接触多家基金公司,发现基金公司除了有资金外,每家基金公司都对某些行业领域技术和产业发展状况很了解,而这一方面恰恰是山东高校科研院所的短板。建议通过某种合作模式,把双方优势发挥出来打通整个链条,比如基金公司了解真正产业技术需求,山东某高校拥有国际合作渠道和技术人才优势,双方可以联合把国际上最先进的国内有大市场需求的大技术成果引进来,通过高校平台引进组建大专家团队和申请国家大项目,对引进的技术成果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同时基金前期投入一部分,约定好将来成果转化后分享比例,通过资本运作直接对接大市场进行产业化,这样就解决了高校科研脱离市场的问题,搞能市场化、产业化的、有目标的科研,而不是“只蹲在实验室里搞科研”和“有了科研成果再找市场”,同时科研人员能预见到通过科技成果产业化获得收益的前景,显著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并能理顺和打通整个链条。通过以上方式,即解决了科研脱离市场的问题,也解决了科研项目的来源问题,可以带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3.4 科技成果采用多轮融资方式

科技成果估值至今没有一套很完善的系统体系,科技成果的价值与很多因素有关,主要参考科技成果产业化以后未来取得的收益,对未来预测很难,而且同一项科技成果去不同的企业转化,可能最终实现的价值相差巨大。目前国家政策中明确可以自主协议定价,只需要按程序进行公示,这使得科技成果的估值变得简化、可操作性更强。一是建议在科技成果产业化孵化企业的过程中不要一味追求科技成果的高估值,现在科技进步很快,一项科技成果的实效性时间较短,否则谈成的概率降低,耽误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时机,也是一种损失。二是建议采用多轮融资方式。第一轮估值可以低一点,释放少一点股份(比如5%-10%的股份),但应当选择除资金外有其他更多优势资源的合作伙伴(资源也有价值)。

3.5 科研人员参与项目投资

科研人员如果不投入现金,而只是免费获得股权奖励,相对来讲,他们对新成立的企业有可能不会尽心尽力,会产生这样一种思想”企业经营的好我赚了,经营的不好,我也没亏什么”,缺少一种责任意识。建议对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成立的企业,科研人员按照免费获得股权奖励的比例缴纳部分现金:具体数额可酌情确定,既能让科研人员负担得起,又不能太少,让科研人员觉得亏进去也无所谓。按股权奖励比例配比缴纳现金,也让科研团队之间的奖励股权分配更容易些。通过这种形式,把科研人员的利益与企业利益紧紧捆绑到一块,大家都倾注全力支持企业发展,也让基金在投入资金时更加坚定信心,更容易找到基金投入方,科技成果估值也容易谈的相对高一些。

3.6 建立推进大项目成果多单位联合转化机制

现在多单位之间的合作比较困难,而大的项目又往往需要多学科交叉融合,必须采用多单位联合攻关方式。通过建立科研成果多单位联合转化机制,打破单位之间的藩篱,把多单位多学科联合集成创新模式理顺,真正实现“拆除围墙、开放办校”。比如把学校某机构作为优惠政策特区,针对需要集成创新的大项目的转化放到该特区组织实施,单位内部之间甚至与外单位(或者国外的大专家)以项目为纽带重新组合团队,把不同领域的大专家团队集中到一起,制定比较优惠的收益分配政策,项目执行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薪酬,项目完成后团队解散各自回原单位。

3.7 建立成果定型公共服务团队和中试平台

目前,山东高校科研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大部分尚处于技术阶段,而由技术到产品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单靠科研人员很难完成,急需建立成果定型团队和中试平台。而每一个研究所单独建立,一是投入较大,二是各研究所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建议建立一支成果定型公共服务团队和一些公共中试平台,平台人员管理采用灵活的体制机制,为全院各研究所技术成果熟化、工艺设计、应用软件开发、中试定型等提供服务,帮助和配合各研究所科研团队把取得的科技成果实现由技术到产品的转变,为下一步孵化企业产业化打下良好的基础。在以上科技成果实现由技术到产品的转变过程中,最好有种子或天使基金前期介入,起到纠偏和助推作用。

3.8 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

争取政府支持与政府合作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为创新创业、科技成果孵化提供良好的空间和环境,在众创空间孵化器内引入代理注册、管理咨询、法律服务、融资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为初创期的创新创业团体提供办公场地和公司注册、组织架构、股权结构设计、人力资源、知识产权、法务服务等培训、指导全方位一条龙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科研团队创业经验和能力不足问题,提高创业成功率;同时实现大楼内接待室、会议室等各种资源的共享,减少企业费用开支。通过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助推科技成果产业化。

猜你喜欢
中科院科技成果产业化
非织造材料产业化新进展
加大授权力度中科院先行一步
观赏石产业化和金融化初探(一)
富硒有机缓释肥产业化迈出大步
系统产业化之路
中科院位列自然指数全球首位
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
中科院专家:京津冀何以成雾霾重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