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异与突破:明清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农业交流*

2022-11-01 04:08汤苑芳
农业考古 2022年1期
关键词:分异岭南汉族

汤苑芳

自古以来, 岭南少数民族偏居峒溪之间,主要分布在较为封闭的地理单元之中,与汉族在地域上相分离,在发展进程上相区别,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因而形成。明清时期,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依然存在,其中,地理环境对这种格局的维持有着重要的影响。但这一时期,岭南少数民族以农业交流为先声, 与汉族建立经济联系,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

学界对岭南民族间的农业交流有所关注,练铭志《略论连南排瑶与汉族的历史关系》《海南黎族与汉文化的关系述论》对岭南瑶族、黎族与汉族的农业交流分别做了论述,认为:连南排瑶的种子、农具、耕作技术都来自汉区;而汉族的农业生产工具与生产技术在海南黎区的传播,“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黎族的社会生产力,为摆脱原始社会的落后状态和社会的进步奠定了物质基础”。 亦有学者注意到生态地理环境对岭南少数民族农业发展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 如陈伟明、戴云 《生态环境与华南少数民族的农业生产活动》认为:“历史时期的华南少数民族,大多聚居于偏僻山地,山高坡陡耕地零散,森林遍布,环境封闭”,华南少数民族农业受其制约,普遍处于较为缓慢的历史状况。不过,鲜有学者从空间的角度分析明清岭南民族间的差异与交流。

若从地理学角度观察,会发现:明清岭南少数民族区域与汉族区域继承了历史遗留的分隔状态,但又有相互靠近的趋势。因此,本文拟用地理学地域分异视角,研究明清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农业交流。而且,以往论文较为注重各民族的个性研究, 本文则重在明清岭南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研究,这在“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新时期,具有一定的价值与意义。

一、明清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与突破

(一)明清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

明清时期,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分居不同的地理单元之中, 保持一种民族地域分异格局。汉族主要居于平原、谷地、盆地及台地地区,岭南少数民族则主要生活在交通不便的山地和丘陵地区,两者依照山川等天然屏障分隔开来。

峒溪之间,是明清岭南少数民族的主要生活区。有居深山者。明代,岭南少数民族多居于深山之中,据载:“广西瑶、僮居多,盘万岭之中,当三江之险,六十三倚为巢穴,三十六源据其腹心”;又《粤剑篇》谓:“瑶民处深山之中”;又:“万历初,两广寇之剧者曰‘罗旁傜’……傜故多妖术,又所居深山,丛箐乱石,易以走险……其大绀、天马诸山尤崄峻。”清代,岭南少数民族也主要以大山大岭为主要居住区。广西如此,据《清史稿》载:“广西为西南边地……瑶、僮多于汉人十倍,盘万山之中,踞三江之险。”广东亦如此,瑶族主要分布于粤北山区,据载:“明万历时,调狼兵征罗旁溪瑶,其族类遂蒸于曲江以北,东绕罗旁,面连山,聚族而居”,其中,广东瑶族中最为繁盛的一支排瑶主要分布在粤北黄帝源山一带,另有德庆瑶族、潮州莫傜、海南黎族,皆分布于山区。亦有以河流分隔者,据《清史稿》载:“(广西庆远府安化厅)东北:中洲上里,接贵州古州八万瑶山界。中洲小河自古州流入厅东北,中有沙洲,四面水绕,分上、中、下三里,悉为瑶居。”上述材料之瑶民,因地制宜,利用当地河流的自然分隔条件,独居于水上沙洲,从而形成一种与外界相分离的状态。

明清时期, 处于峒溪之间的岭南少数民族,凭借天然的山水条件,往往与汉族保持一种分隔状态。据载:“罗旁傜,其稍驯者听约束与齐民无异,从不入城。”又有谓:“(海南黎母山)生黎素不至城,人希(稀)得见。”天然的分隔,使得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发展进程不能同步。《清稗类钞》认为:无论是“三苗、九黎之遗裔”的土著民族,还是“汉族之别支”,皆因处于“山谷溪洞”而“格于地势”,“遂与汉族隔阂,未能同时进化”。由此可见,峒溪之间的地理条件,是明清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未能同步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是明清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得以保持的地理条件,亦是明清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交流的主要障碍。

(二)明清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的突破

明清时期,朝廷中央与岭南少数民族都有打破民族地域分异格局的需求。这一时期,朝廷中央需要加强岭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同时也需要对岭南少数民族地区实施进一步的开发,因而朝廷中央有打破这种民族地域分异格局的需求。与此同时,岭南少数民族为了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也需要突破民族地域分异格局,从而与外界保持一定活跃程度的交流。

1.政策的外在推动力

明清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朝廷中央为了加强对岭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管控与开发,采取了一系列加强汉族与民族地区联系的举措,主要包括:改土归流、畅通商贸、改善交通、迁入移民等。这些政策措施,都是促使明清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有所突破的外在推动力。

(1)改土归流

改土归流,是明清朝廷中央主要针对西南少数民族所采取的重要政策,其对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的突破有着重要的影响。明廷从洪武十五年(1382)开始,就陆续在广西少数民族地区设置布政使司,在布政使司之下,根据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特点,采取了不同的统治措施,加强对岭南少数民族的管控,促进少数民族与汉族的交流,推动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的突破。

清廷推行更为彻底的改土归流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岭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 从雍正四年(1726)四月开始,至雍正八年(1730)止,改土归流在云、贵、桂、川、湘、鄂等地基本完成。岭南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改由流官治理。如:“西隆州本日南地,明永乐时置安隆长官司,清康熙初始设西隆州,雍正五年(1727)以泗城土府改设流官,遂分隶焉。”改土归流后,部分少数民族需向朝廷中央交纳赋税,如“贺县簯人始来自楚,居县属南乡,有生、熟二种,熟者入籍输税”。改土归流为岭南少数民族地区营造了安定的环境,如:“犽人亦盘瓠种,居马平县之山谷间,以耕猎为业。明代屡次作乱,都督韩观等先后剿抚,百年以来,奉法与齐民等。”安定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岭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有利于岭南少数民族积蓄更多的力量,用以打破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

在朝廷中央运用改土归流政策突破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的过程中,朝廷官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明清时期,朝廷中央推行改土归流与广立县治等加强边疆治理的措施,使到汉族官员得以深入到岭南少数民族地区,他们为当地农业的对外交流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主要表现在:首先,直接指导当地的农业生产,如明代王济,在岭南少数民族地区为官时,曾备写种收(小麦)之法示众。其次,他们把在岭南少数民族地区生活的见闻写成文字资料,间接地对外宣传了岭南少数民族的农业状况,如王济《君子堂日询手镜》、雇山介《海槎余录》、王士性《广志绎》等。可见,部分到岭南少数民族地区上任的官员,重视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农业交流,在客观上推动了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的突破。

(2)畅通商贸

明清时期,朝廷中央为了加快边疆地区的开发,允许外地商人(有相当一部分是汉族商人)进入岭南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商业贸易及采伐活动。而产品质优独特, 以及有一定规模的消费市场,是吸引外地商人进入岭南少数民族地区贸易的主要因素。据载:有小商小贩肩挑生活用品到瑶寨出售,进行以物易物的交换,如一根针换一个鸡蛋等。据瑶族老人说,这种现象,古往今来,无多大改变。外来 商 人有时 会参与 当地的 事务,据载:“广右山俱无人管辖,临江山官府召商伐之,村内山商旅募人伐之”。随着交流的深入,还有部分外地商人与当地少数民族妇女结为秦晋之好,故有蛊约之事。外来商人使岭南少数民族在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与汉族地区发生连结,进一步促进了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的交流,推动了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突破的进程。

允许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进行墟市贸易,是明清两朝统治者畅通民族地区商贸的另一个重要举措。墟市是汉族与岭南少数民族农副产品汇聚之地,是相互交流的平台。墟市是各民族的贸易之所,据《海槎余录》载:“黎村贸易处,近城则曰市场,在乡曰墟场,又曰集场。”文献中常见岭南少数民族到墟市贸易的记载,如合浦县山民“常负藤囊至墟贸易”,又乐昌獟亦常负物入市等。据《徐霞客游记》载:“向武多何首乌,出石山穴中,大有至四五斤者。余于州墟以十二钱得三枚,重约十五斤。”像徐弘祖这样的汉族游客, 从墟市购买何首乌等岭南少数民族地区产品,并且带回汉人居住区,这在客观上推介了岭南少数民族的农产品。 墟市是明清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农产品交流的重要平台, 随着农产品一同传播的还有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迥异的农业知识、农业技术与农产品消费方式。

开通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商业贸易,自然会产生税赋。这里的税赋包括商税与贡税两方面。随着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间商业往来的增多,岭南少数民族地区本民族统治者的税收征缴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间的农业交流。据《峤南琐记》载:“旧规:峡江上水商船,大者纳盐七包,次五包,又次三包,各重九十斤; 下水商船, 大者纳瓦器九百一十三件……次六百四十六件……又次四百五十六件……原属浔州卫收贮转给各獟,名为埠头常例。”由此观之,外地商人向当地少数民族统治者缴纳的商税多为实物税,且这些物品多为汉区颇多而少数民族区较缺的产品。岭南少数民族地区商税的缴纳,亦是汉族农副产品进入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个重要途径。此外,岭南少数民族地区出产的某些产品, 因其独特性而被选为贡品,多带贡税的意味。如《君子堂日询手镜》载:“又有铎木甚坚,色赤,多贡于京为神枪中用。”作为贡品的产品虽然不多,但亦有助于岭南少数民族地区农副产品的交流。

(3)改善交通

出于加强地区管理的需要,岭南少数民族地区官员通过改善交通的方式来整治地方治安。据《广志绎》载:“府江两岸六百里湍流悍激,林木翳暗,傜僮执戈戟窜伏,勾引商船,劫夺盐米,甚至杀官伤吏……韩少参绍议召商伐去沿江林木,开一官路,令舆、马通行……凿石五千二百五十二丈,为桥梁四百七十有五,铺亭一百三十有三,渡船十有三……自此傜僮种田输租, 不敢出劫舟船,昼夜通行。”交通的畅通保证了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物资、信息、人员的往来,使得岭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农副产品辐射范围更广,亦使汉族地区的农副产品及农业信息更加便捷地进入岭南少数民族地区,这有利于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农业交流的深入发展,亦有利于地方社会治安的稳定。而地方治安的稳定,反过来也为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商贸往来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有助于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农业交流的平稳发展。

(4)迁入移民

因改土归流、广立县治,或是躲避饥荒战乱,不少汉人被动或主动地迁入岭南少数民族地区,正如其时有官员上书曰:“山峒之民狡犷愚顽,不知礼仪,今立县治,选五大县廪增附之秀者,移入新县。”随着汉人的迁入,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规模日益扩大,两者间的农业交流愈加频繁,部分少数民族与汉族形成一种租佃关系,有谓:“然僮人虽以征抚附籍,而不能自至官输粮,则寄托于在邑之民,僮借民为业主,民借僮为佃丁……”可见,其时的赋税政策促使岭南少数民族与迁入的汉人建立联系,这直接加强了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农业交流。

2.自身发展的需要

明清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朝廷中央对其管治的加强,岭南少数民族与附近的汉民往来日渐密切,有突破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的需求。据载:“正统四年(1439)广西庆远府宜山等六县为流官所治。溪峒诸蛮不时出没,原其所自,皆因流官能抚字附近良民,而溪峒诸蛮恃险为恶者,不能钤制其出没。每调军剿捕,各县居民与诸蛮结纳者,又先漏泄军情,致贼潜遁。”由此观之,明代前期,在岭南部分已经改土归流的地区,少数民族与附近汉民的关系已经较为密切。明清之际,岭南部分少数民族与汉族早已建立了一定的经济联系,例如海南熟黎,据载:“熟黎能汉语,尝入州县贸易,暮则鸣角结队而归。”连原本与汉族交往较少的海南生黎,亦自动归化,据载:“(海南)生黎素不至城,人希得见。岁壬子,忽有生黎二十余,献物上官,旗书‘黎人向化’四字,以槟榔木竿悬之。”这是明清两代朝廷中央对海南黎族抚战兼施的结果。此外,清代的改土归流及广立县治政策,进一步密切了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往来。 据载:“山峒之民狡犷愚顽,不知礼仪,今立县治,选五大县廪增附之秀者,移入新县,设立教官、社学长、乡正等,教以诗书,讲明孝悌,峒之民,渐知礼化。”可见,迁入移民是增加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交流的一个重要举措,为双方的农业交流提供了条件。这有利于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的突破。

二、明清岭南少数民族农业交流情况

明清时期,朝廷中央与岭南少数民族都有突破民族地域分异格局的意愿。就中央而言,其采取了改土归流、畅通商贸、改善交通、迁入移民等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地区间的联系,这些举措对明清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的改变,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而岭南少数民族突破这一格局的行动,则主要表现为:出售本地产品,为外来开采者采伐木料,与汉人通婚,向汉人学习先进的农业技术,接受汉人先进的农业生产理念及消费理念等。这些行动密切了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农业交流,是明清岭南少数民族对突破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这一时代要求的响应。

(一)地理交汇区特性造就岭南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质优独特

岭南地区的地理交汇区特性,造就了明清岭南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独特性与高品质,这是突破明清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的有利因素。岭南地区是海陆交汇区、 气候交汇区及地貌交汇区。首先,岭南地区是海陆交汇区。岭南位于南岭以南,南海以北,海洋及大陆的影响兼而有之。区内西、北、东三江及众多独流水系组成本区发达的河网系统,最终流入南中国海。其次,岭南地区是气候交汇区,是热带与亚热带的过渡区,兼具热带与亚热带气候特征,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寒冷干燥; 同时因地形复杂导致地区小气候多样。再次,岭南地区是地貌交汇区。岭南地区丘陵广布,平原、盆地、谷地、台地点缀其间,明清时期岭南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粤北山地区、 粤中丘陵区、粤西沿海丘陵台地区、 粤西西江丘陵广谷区、桂南沿海区、桂西山原河谷区、桂西南丘陵广谷区、桂东丘陵河谷区、桂东北石灰岩丘陵区、桂中北山地盆地区,以及琼中山地区。岭南地区的地理交汇区特性,造就了明清岭南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珍稀独特,品质优良。例如,可啖者有白妾鱼、竹鼠,据载:“(白妾鱼)出大荒山深涧中……面若芙蕖,肤如凝脂,有天然肉结,亸若垂云,长四尺五寸,脐下有带,白光映人,胡天星邀予作脍,香脆甘美。”又有谓:竹鼠“云极肥美,岭南所珍”。可饮者有椰酒,据载:“又广东椰子树,每一椰子内必有酒半杯,小者一勺许,甘香清冽,味胜于米酿数倍,此即酒树也。”可用者有蚺蛇:“粤西及海南州县有之”,“其皮中州市为缦乐器之用,其胆为外科治疮痈之珍药。”除此之外,还有品类众多的山珍海味,如:倒挂、糖牛、石燕、蛇黄、乌凤、桂蠹、风狸、山獭、不死草、石发、睡草、果下马、山马、牛、箭豖、潜牛、章鱼、人面鱼、五子树、牛心茄子、香草等。这些产品因其稀缺性而身价不菲, 颇具市场吸引力。岭南地区是海陆交汇区、 气候交汇区及地貌交汇区,众多的地理交汇区在此重叠,使得明清岭南少数民族地区珍品纷呈。 这些产品独具吸引力,对拉动明清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农业交流多有裨益,对突破两者之间的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颇为有利。

(二)明清岭南少数民族农业交流的主要内容

明清岭南少数民族以农业交流为载体,与汉族建立经济联系,逐步突破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农业方面的差异性拉动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交流。明清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分处岭南的不同区域,自然条件各异;与汉族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生产水平有别。所以,这两个群体所生产的农产品种类不同, 所掌握的生产技术有异,农产品的消费方式亦有别。随着岭南地区的进一步开发,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交往的机会增多, 在农业上亦出现少数民族与汉族互通有无、互相学习的局面。其农业交流的主要内容包括农副产品交流、农业技术交流、农产品消费方式交流等三方面:

1.农副产品的交流

明清岭南少数民族主要以农副产品生产为主,其以农副产品与来自汉区的日常用品进行交换,因此,农副产品的主要流向是从少数民族地区流向汉族地区。明清岭南少数民族地区输出的农副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采集产品。如前文所述,明清岭南少数民族生活在多个地理交汇区的叠加地区,凡地理交汇区,其物产种类较多,而多个地理交汇区的叠加,则使得少数民族地区天然产品的品类更加丰富。这些产品中的相当一部分常为当地少数民族采集后直接输出,据古籍所见,此类采集产品主要以林业产品为主。如草药、山果、山茶、山薪,据载:“獞种广西最多, 负草药出市”,“连州獟或时以山果入市”,“陆川县山子獟时采山果哆啰密等物鬻于市”,“增城獟妇常跣足入山樵采, 或携瓠贮茶,以售于市”,“怀远苗贫者或以采薪为业”。再如槟榔,有谓:“(槟榔)皆黎女采摘入市卖之”。又如木料,明清岭南少数民族地区有丰富的木材原料,“其地多山,产美材,铁栗木居多”,丰富的木料吸引汉人前往开采,据载:“其铁栗有参天经丈者,广州人多来采制椅、桌、食隔等器。”这一则材料反映的是: 明清时期汉人进入岭南少数民族地区,开采铁栗木,用作桌椅等家具的原材料,建立起少数民族地区与商业中心广州之间的经济联系。

初加工产品。初加工产品是在原材料的基础上,经过初级处理,并具有一定附加值的农产品。明清岭南少数民族初加工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类:(1)简单削切品。如“香则沉速,出黎母山……”沉香,是一类瑞香科植物“结”出的、混合了树脂成分和木质成分的固态凝聚物。 取得沉香后,要经过简单的加工, 用小刀剔除不含树脂的部分,晒干后即为成品。再如“今行商悬带椰瓢,是其(椰子)壳也”,此椰瓢由椰壳经切割而成。(2)简单解剖品。解剖得骨者,如山獭:“山獭骨能续骨解毒,用为丸,胜海狗肾。一枚一金,私货出界者斩。”解剖得皮与胆者,如蚺蛇:“蚺蛇产于山中,其皮中州市为缦乐器之用,其胆为外科治疮痈之珍药。”(3)简单压榨品。如怀远苗区山产桐茶树,苗人以桐茶子榨油以资生计。(4)简单除杂品。如“燕窝:土人攀援取之”。 此燕窝在摘取后需去杂除毛方成成品。(5) 简单腌制品。 如雄鸭:“雄鸭以南雄府得名,鸭嫩而肥,腌而以麻油渍之,日久肉红味鲜,广城甚贵之。”再如“龙猪:出南雄龙王岩,在城东百里,重一二十斤,小耳庳脚细爪,土人腌熏,以竹片绑之,皮薄肉嫩,与常猪不类,广城亦重之”。可见,明清岭南少数民族掌握了一定的初加工技术,主要包括对植物类原材料的简单削切、简单压榨,对动物类原材料的简单解剖、简单除杂、简单腌制等。若说采集产品多在岭南少数民族生活区周围流通,那么,农业初加工产品则行销更远。一些独特的产品,行销范围可能更大,可以超越州县的界限。如上述雄鸭、龙猪贩于广城,蚺蛇皮市于中州。此外还有广西的风茄,亦凭借其独特的功效而行销远方。据载,广西风茄若磨成粉并混入酒中, 饮之能使人昏迷,其曾被盗贼在河南作案时使用。可见,明清岭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特产,即使仅仅经过简单加工,也会因其具有独特性而远销他乡。

深加工产品。深加工产品是指:进行过深度加工制作, 能体现其最大化效益的农副产品。明清岭南少数民族地区之间的社会经济发展亦不平衡, 不同地区的少数民族的生产水平不尽相同,在生产水平较高的少数民族地区,已经出现工序较为复杂、附加值较高的深加工产品。其时民族地区的深加工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雕琢类。如糖牛角器:“糖牛:与蛇同穴,其性嗜盐,土人以皮裹手,涂盐于手上,入穴探之,牛舐盐,遂截其角,琢以为器,珍贵胜玉。”(2)编织加工类。有善编织加工竹木器者,如曲江獟妇“能作竹木器,舁负趁墟,以易盐米”。(3)纺织类。有善纺织者,如怀远苗妇勤于纺织;又罗城苗能织番锦。其纺 织产品 常常向 外销售,据载,融县獞人时携所织獞锦出售。深加工产品的出现,反映出明清岭南少数民族具备一定的农副产品加工水平。

明清岭南少数民族向汉区输出上述的采集产品、初加工产品及深加工产品,同时,亦从汉区输入盐、米等生活必需品。明清岭南少数民族是一个复杂系统,它的稳定与发展,有赖于与外界不断地进行人流、物流、信息流的交换,因此,少数民族地区的持续发展,需要与外界进行各方面的交流。其中,盐的输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岭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盐往往无法自足, 因而盐是非常贵重的物品,如怀远苗俗贵盐,非宾至不轻用。又有《清稗类钞》“瑶人嗜盐”条谓:“盖瑶人向不知医,持盐回家,奉如拱璧。遇有疾病,将盐和水冲食,卽愈。”可见,具有稀缺性的盐在明清岭南少数民族中尤显珍贵,且被视为神奇之物。除此之外,米亦为少数民族地区常缺的产品,因此,少数民族常有入市以易盐米之举,如:“乳源熟獟常出贸易,时往来城乡与民人市易盐米。”可见,明清时期盐米等生活必需品的输入, 有效地维持了岭南少数民族社会的稳定。 而汉区米输往少数民族地区的现象, 则显示明清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在农副产品的交流上是双向的。

2.农业技术的交流

随着交往的密切,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农业交流不再单纯停留在产品交换层面,而是深入到技术交流领域。如,汉族官员因地制宜地教导少数民族使用先进的农产品存储技术,使得麦的种植在岭南少数民族地区得以推广。据载:“彼又不知种麦之法, 故膏沃之地皆一望芜莽不顾。余询之,云亦尝种,遇熟时不伺曝干即鞭净,处之器间,彼土又多湿热,皆黰为红黑色,食皆无味,或有食即呕吐成疾,遂云地不宜麦,故皆不种。殊不知收时须曝,令干甚,方贮之,无不美者。余备写种收之法示之, 各村墟间亦有人种矣。”可见,汉族较为先进的农业技术的推广,提高了岭南少数民族的农业生产技术,丰富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农产品。随着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交往的深入,岭南少数民族活动范围有所扩大,他们甚至到汉族生活区附近从事生产活动,如灌阳县竹箭獟“性朴易驯,土民常募使佃租作”,汉人与少数民族形成主雇关系后,为了提高产量,会向少数民族传授农业生产技术,这同样有利于少数民族整体的耕作管理水平的提高。可见,除了汉族官员的教导之外,普通汉人也对先进农业技术在岭南少数民族中的推广起到积极作用。

3.农产品消费方式的交流

随着交流的深入,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农产品消费方式相互碰撞,慢慢地有了一些渗透。一方面,汉族的农产品消费方式对少数民族地区有所影响,且这种影响一直持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有关人员在对广东连南内田坑瑶族社会进行调查时发现,这里有些人每逢初一和十五素食,据研究,这是受汉区的影响。另一方面,岭南少数民族传统的农产品消费方式颇异于汉族,有些消费方式亦为汉族所吸收。岭南少数民族的某些农产品消费习俗颇为奇特,如掬水而饮、抟饭为食。有些饮食方式是因地制宜的, 如岭南少数民族地区曾流行吃鱼生的习俗,相关文献对鱼生的制作及产品特点作了详细的记载:“以初出水泼刺者,去其剑,洗其血鮏,细刽之为片。红肌白理,轻可吹起;薄如蝉翼,两两相比;沃以老醪,和以椒芷;入口冰融,至甘旨矣!而鲥与嘉鱼尤美。”鱼生的制作方式,能使食物的营养得到最大限度的保存,因而食用鱼生的饮食方式在岭南少数民族地区得以形成及流传。此外,少数民族还有部分习惯显得颇为先进,如兴安獟宴客,“人置一器, 食余则各携去”,这样的习惯既干净卫生,又不浪费。因此,在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交流的过程中,汉人也会从岭南少数民族的农产品消费方式中吸取一些有益或奇异的元素, 如槟榔在汉人生活区的流行,甚至影响到京城,据《岭南杂记》载:槟榔出于海南,遍于岭南,岭南少数民族地区嚼槟榔之风盛行,然而,“近日都门酷嗜之,甚于粤”。槟榔具有杀虫、破积、降气行滞、行水化湿的功效,是岭南少数民族应对岭南地理环境的本土产品。如上述材料所言,这种盛行于岭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产品,行销范围一度扩大,先是在粤地流行,然后突破地区界限,销往非生产地。槟榔是为汉族所接受的岭南少数民族农产品及相关消费方式的代表之一。 槟榔及其消费方式的传播,有利于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的突破。又如上文提及的流行于岭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吃鱼生习俗,这一习俗于清代已风行于汉族地区,据《清稗类钞》记载:“鱼生,生鱼脍也。粤俗嗜鱼生……今之食鱼生者皆以鯶,先煮沸汤于炉,间有以青鱼、鲤鱼代之者,其下燃火,汤中杂以菠菜。生鱼镂切为片,盛之盘,食时投于汤。亦有以生豕肉片、生鸡肉片、生山鸡肉片、生野鸭肉片、生鸡卵加入者。”根据上述材料可知,岭南少数民族食用鱼生的习俗,在流行于汉区后有所改变,不是完全生吃,而是在沸水中烫过才吃,于卫生程度上有所提高。这是汉人在饮食习惯上吸收岭南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元素的表现。由此可见,明清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间的农业交流是双向的。

三、总结

随着明清两朝廷对岭南少数民族地区统治的加强, 以及岭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朝廷中央与少数民族都有进一步突破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的需求。就朝廷中央而言,其采取了改土归流、畅通商贸、改善交通、迁入移民等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地区的联系,这些举措对明清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的改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就岭南少数民族而言,其突破这一格局的行动,主要为:出售本地特产,为外来开采者采伐木料,与汉人通婚,向汉人学习先进农业技术,接受汉人先进农业生产理念及消费理念等。农业交流是明清岭南少数民族突破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的主要途径,具体表现为农副产品、农业技术、农产品消费方式等三方面的交流。明清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农业交流是双向的,在这种双向交流的带动下,少数民族与汉族互通有无、互相学习,岭南民族地域分异格局被逐渐打破。

①关于明清时期岭南少数民族与汉族农业交流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本文选取较有代表性的论著加以评述。主要参见: 练铭志 《海南黎族与汉文化的关系述论》,载《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广东省民族研究学会,广东省民族研究所《广东民族研究论丛(第1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陈伟明、戴云《生态环境与华南少数民族的农业生产活动》,载《农业考古》200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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