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应用推广创新券 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2022-10-31 06:09长兴县科学技术局
中国农村科技 2022年9期
关键词:长兴县长兴资源

文|长兴县科学技术局

长兴县城区夜景

创新券原名科技券,是一种用于企业购买科技服务、政府掏钱给予补助的券类,在国内最早源自浙江省长兴县。早在2013年,长兴县对接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时首次提出跨省使用科技券,以便满足县内企业对优质科技资源的需求。长兴县科技券的探索应用,成功地破解了当地企业创新资源匮乏、创新需求不足的难题,有效地推动了高校院所、创新平台的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真正地发挥了财政科技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2015年,浙江省科技厅在长兴县生动实践的基础上全省推广,并更名为创新券,逐渐成为一项支持科技创新的普惠性政策措施。长兴县首创国内跨区域流通“创新券”,迄今累计发放创新券2.39亿元,兑现1.74亿元,平均兑现率达72.80%,撬动了企业研发投入6.44亿元,推动了财政资金最大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一、聚焦需求 主动创新

2013年7月,长兴县科技部门在走访服务企业过程中发现,随着工业强县建设的深入推进,广大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加快产业升级的意识越来越强烈,但县域科技资源在技术、人才支撑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制约,而长三角地区科技资源却非常丰富,很多长兴企业前往杭州、上海等大城市寻找科技服务,每年检验检测和文件查新的科技费用都在400万元以上。在“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的活动中,长兴县科技局与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进行了主动对接,后者整合集成上海及整个长三角地区丰富的研发资源,拥有大批专业机构和海量科技资源,能直接提供专业技术、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等各类服务,“一站式”解决企业技术难题。2013年9月,长兴县与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签署合作协议,确定区域科技资源共享战略,成立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长兴分中心,探索实施科技券制度,长兴企业凭券到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享受众多加盟机构提供的科技服务。2015年,长兴县通过总结经验正式出台《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2016年,长兴县将发明专利补助纳入奖补类兑现范围。2017年以来,长兴县立足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创新券管理办法,持续优化创新券切块比例、兑现比例和使用范围等内容,为全省乃至全国科创战线提供示范、积累经验。2021年,来长兴县学习交流创新券的兄弟单位超过100人次。

二、锐意探索 大胆实践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长兴县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科技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经信局及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长兴县创新券实施管理协调小组,负责创新券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监督审批,研究确定创新券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同时,长兴县成立长兴科技服务中心,负责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三大平台”)的企业需求受理反馈、业务数据对接、专家指导培训、平台资源拓展等工作。目前,长兴创新券采用了企业常年申报、政府集中兑现的工作方式,全流程纳入科技云服务平台,操作十分便利。

长兴县的超威集团生产车间

分类设计券种,注重精细应用。长兴县专门设计“一类”和“二类”两种不同类型的创新券,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一类”创新券主要适用于符合长兴县工业强县专项资金、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文件规定的申报企业,从其每年获得的专项资金中提取10%,并由县财政再按照提取数额配套50%,以创新券形式发放给企业,用于检验检测、文献查新、产学研合作、研发设备购置、专利申请等7类研发活动。目前,长兴创新券支持范围逐渐扩展到知识产权、人才引进等“软”创新方面,基本涵盖了长兴县企业创新涉及的技术、专利所有领域。“二类”创新券作为普惠制不设条件限制,凡长兴县范围科技型企业均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支持,鼓励企业共享使用加盟平台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和文献检索查新。

突出便利操作,推进迭代升级。长兴县加大创新券宣传,组织举办培训,分发细则手册,普及创新券制度。在每年创新券发放后,科技部门立即分乡镇逐一开展专题培训,确保创新券使用管理等政策直达每一家企业。全面发挥创新券协调小组办公室和长兴科技服务中心作用,通过平台业务对接,让县内企业充分了解共享平台科技资源,全方位接受检验检测、专业技术、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等“一站式”服务。自2016年开始,伴随“电子券”的投入使用,长兴创新券实现了平台化服务转变,为企业与服务机构搭建了更加便捷的桥梁。

加强监督管理,形成推广合力。长兴创新券采取企业先行支付、政府事后兑现的方式,享受创新券资格的企业申请兑现必须严格遵循兑现细则。县创新券实施管理协调小组每年选择不低于10%的企业进行抽查。创新券使用和管理要求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转让、买卖、赠予或变相虚假使用创新券的企业,一经发现,由县创新券实施管理协调小组注销其创新券,追回其通过不合理手段获取的资金,并在三年内不再给予县级各类资金支持。同时,将创新券的使用情况纳入县对乡镇(街道、园区)科技考核,引导乡镇(街道、园区)共同落实好创新券制度,形成创新券引导企业技术创新的强大合力。

三、整合资源 注重实效

实现了县市“全域创新、全面创新”。长兴县与三大平台建立合作关系后,搭建了加盟资源与长兴县企业共享合作的快捷平台,汇集了浙、沪、苏三地各类加盟机构4600余家、大型科学仪器超20万台套、50多万名高层次科研人才和技术创新服务专家,服务内容涵盖了科技文献、大仪检测、产学研合作对接、公益培训、信息推送等内容,建立起了“政策引导-资源输出-需求对接”的良性循环体系,促进了公共科技资源的深度挖掘和释放。同时,创新券的“宽进严出”倒逼了企业扩大研发投入,使得长兴县广大企业加大了科技项目争取和新产品开发力度。2020年全县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23.15亿元(2021年年报数据未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相当于GDP的3.3%,多项指标跃居全省前列,创新指数列全省县(市、区)排名第11位。

促成了企业“借梯登高、借脑引智”。三大平台集聚了丰富的科技资源和项目资源,可直接为长兴企业提供便捷高效、安全可靠的智力支持和知识输出,帮助企业少走研发弯路,缩短研发周期,提高创新效率。目前,长兴县297家企业通过创新券与科研机构达成了持续稳定的合作。例如,浙江凯瑞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创达纺织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与浙江理工大学开展合作,在重大科技项目中实行联合攻关。“创新券”的牵线搭桥,加快了企业科技创新的步伐,使得广大企业能借助外部资源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据统计,全县900多家企业利用创新券开展了科技创新活动,其中产品检测5454批次、产学研合作313项、专利购买287项、标准制定175项、企业认证704项、科技查新1168项、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57人。

做到了资源“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长期以来,高校院所科技资源闲置现象较为突出,既造成资源浪费,也使得人才优势和学科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出来。创新券的推行,很好地激发了高校以及科研院所服务企业的积极性。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研究所等院所多次主动到长兴县对接技术需求。2022年,长兴县共有30家企业利用创新券与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达成158项科技查新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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