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对公众人物的媒介审判

2022-10-31 09:29吕艺文
声屏世界 2022年10期
关键词:王力宏丑闻审判

□ 吕艺文

自2020年知名艺人罗志祥前女友周扬青通过个人新浪微博披露罗志祥种种私德劣迹,致使该明星被大众唾弃,隐退娱乐圈并承担巨额商业损失,且在微博、抖音等自媒体社交平台出现了次生舆情。此后,影视演艺人员和网络红人等公众人物出轨、嫖娼、性侵、代孕等丑闻层出不穷,令人咋舌,而2020至2021年尤为集中。在涉事公众人物中,有些涉嫌违法乱纪且证据确凿在依法办理中丑闻被披露,还有些公众人物的私人纠纷先被披露于公众,被媒体口诛笔伐后才走法律途径。更有甚者如拥有千万粉丝的变装博主“小慧君”,因不想履行合同支付违约款,不惜公然造谣谎称“签约公司负责人对其性骚扰”,导致该公司倒闭,负责人被网络暴力侵害。本文将通过这些案例来梳理现阶段媒介审判的生成发酵过程,并探究应对策略。

自媒体的媒介审判过程

近年来媒体曝出公众人物丑闻屡见不鲜。据观察,从主流媒体采访公众人物本人并报道负面事实到公众人物疑似行为不轨被娱乐记者隐蔽拍摄并公开,从公众人物疑似行为不轨被自媒体用户直接公开或是被监控设备摄录并在自媒体公开,到当事人或亲友主动通过自媒体披露一手资料,丑闻的披露过程随着互联网科技和自媒体的发展也发生了颠覆性变化。但在2020年出现了转折,明星丑闻次生舆情从报料主体、叙事方式、发酵过程、报料动机等方面都由被动转变为主动。

丑闻的生成及变化。一、主体。此前报料主体主要为事件之外的第三方,而目前报料主体多为涉事明星直接利益相关方(情侣、配偶、近亲属等)。如“王力宏事件”报料人为其前妻,“吴亦凡事件”和“霍尊事件”报料人均是其女友,“钱枫事件”报料人为所谓的受害者本人。

二、叙事方式。此前明星丑闻多为客观陈述的新闻形式出现,而目前丑闻多以“第一人称”叙事,报料主体选择用文字阐述,文风多半带有强烈的个人情感和主观情绪,段落清晰表述详实,包涵大量隐私细节,内容面向对象或是明星本人,或是受众。

三、发酵过程。报料主体与涉事明星关系紧密,信息对称度高,但与大众存在极大信息差。涉事明星本身就具备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此类内容本身就极易形成热度。报料内容与该明星的公众形象形成强烈反差,并夹杂着为社会大众公愤的敏感议题,使得大众产生认知失调,直接引发负面情绪累积。自媒体时代言论自由度提高,每个自媒体用户都可参与议题讨论,此过程中受众负面情绪一触即发,全然不顾我国对言论自由的限制规定。事件在发酵中也会牵扯出许多人,例如“吴亦凡事件”在网络上牵扯出林俊杰和潘玮柏,而很多自媒体博主本着“蹭热点上热门”的动机,也会迅速将明星丑闻的热门话题转发至自媒体并从中挖掘子议题再度创作发布传播。在后真相时代,新闻尤其是公众人物尚未被司法定性的阶段,在道德层面都会存在争议,这就给自媒体留下了极大的讨论空间。在以上心理和技术的叠加作用下能够迅速形成网络暴力,使涉事明星身陷舆论风暴,致其人格、名誉、生活和工作秩序以及实际利益遭到严重损害。

四、报料动机。此前,报料明星丑闻多是满足公众知情权和好奇心,但2020年开始,报料初衷夹杂着多种意图,除了满足大众知悉要求外,还有个人诉求在其中,甚至包括打击、报复、抗衡、制约甚至威胁、勒索等。如在“王力宏事件”中,李靓蕾披露丑闻除了揭露王力宏所谓的“真面目”之外,还公然要求王力宏公开道歉,争取纠纷中的话语权,达成离婚纠纷中的其他诉求。“吴亦凡事件”中女当事人都美竹在微博披露前用到“决战”一词来对话吴亦凡。“霍尊事件”中女当事人陈露披露霍尊丑闻并索要巨额财产,该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

掌握并行使事件话语权。在自媒体时代到来之前,舆论话语权多掌握在主流媒体手中。但自媒体盛行之后,受众逐渐从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发现的用户,集内容生产、传播、接收于一体。当人人皆可发声时,主流媒体的话语权逐步被稀释。在某些事件中,甚至出现了主流媒体失语现象,“王力宏事件”属于娱乐新闻范畴,娱乐新闻只是主流媒体关注的细小分支,却是自媒体的主要议题。娱乐八卦新闻极大地提高了大众在议程中的参与度,在“兴趣”新闻的信息茧房中,自媒体可以完全脱离主流媒体的议程设置在民间舆论场形成特定话语体系。

一、话语权构建。若要形成媒介审判,先要构建在特定事件中的话语权。在“王力宏事件”中,身为当事人又是报料人的李靓蕾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和新闻节奏,其个人微博上单方面披露王力宏个人隐私,短时间内他人极难调查采访取证,因此留给大众热议充分的空间和时间。王力宏被曝光的所谓劣迹很快引发众怒,进而讨伐声和斥责声形成网络暴力。在广大女性网民看来,认为李靓蕾是“三孩妈妈”“无收入全职主妇”“精神暴力受害女性”等角色,并能够刚柔并济地与“渣男”交锋,她是女性中“智勇双全”的典范并得到了大众认可,李靓蕾四次动之以情的发文很快与广大网民产生情感连接。李靓蕾被网民推崇为意见领袖,此时不是在为自己发声而是在为一个群体发表主张。事情发酵的一周内李靓蕾的微博粉丝数迅速增至460余万,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她每一次言论都能左右舆论方向。

二、话语权转换。公众人物丑闻容易引起群体的情绪极端化,致使全然不顾信源真实。在“王力宏事件”中,有了李靓蕾第一篇长文全方位的议题铺垫,王力宏作为公众人物毫无辩解之力,他的每一次回应都会遭到网民质疑并招来新一轮网络暴力。而本次事件中还有两家主流媒体官方微博号参与议题评论,但由于其提出的论点与大众议题的论点基本相同,分别是“关注主妇困境,维护女性权益”“失德艺人必须凉”,并没有跳出事件做深度报道或点评,也没有切换不同角度,故在此事件中主流媒体等同于失语,话语权始终掌控在自媒体手中。再如“薇娅偷税”事件,有的媒体就把话语权进行转换直接转到李佳琦的身上,更有一些自媒体大V喊话“李佳琦补交税款”。这些报道以及自媒体内容根本没有对整个事件以及所牵涉的人做一系列合法调查,导致整体的话语权的转变出现问题,真实性有待证实。

公器私用的舆论审判。歌手、艺人等公众人物的自身形象与其个人发展和商业利益紧密相连,不管该公众人物是否真实存在被指控的劣迹,司法程序还未启动时舆论风暴就已经形成,该当事人不仅难证清白而且尊严受损甚至利益受损。

2021年的明星丑闻事件中,当事人在披露丑闻之前会与涉事明星有公开交涉过程。句式基本为:如果你不做某事,我将在网络上曝光你的某些丑事。可见,披露主体已知预判舆论会对涉事明星产生不良后果,这就是用舆论审判了结私人纠纷的典型特征。在“王力宏事件”中,有位自证清白的艺人要求李靓蕾做出澄清,拥有话语权的李靓蕾此时如法官一般,在舆论场中裁判他人是否可以全身而退。不仅如此,李靓蕾最后一篇发文与网民正面对答,并表示“希望一切回归平静”等引导大众舆论走向,这一点也反映了本事件舆论审判的主动性,某些个人将大众媒体视作私家法器。再如“霍尊”的女友,也是通过自身的审判主动引导着整个事件的主导性,这些都说明了“公器私用”的舆论审判。

主流媒体如何应对舆论审判

随着自媒体技术不断革新,越来越多的人会通过自媒体成为某些群体的“意见领袖”并逾越法律规定,主张各种观点。在此背景下,笔者认为主流媒体更要坚定不移地扛起“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的大旗,尽快提升舆情甄别能力和舆论危机化解能力,提高全民媒介素养,维护社会良性发展。

有法必依——强调法律法规不容忽视。首先,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所有公民都应依法规范言行。部分自媒体用户习惯于将问题公布于众,请广大网民“评理”,缺少公众意识和社会责任,有些言论言过其实、无中生有,甚至构成造谣诽谤、陷害诬告、故意煽动网络暴力等违法行为。

其次,一旦网络上出现披露公众人物丑闻的新闻线索,主流媒体要保持“用事实说话”的原则,不能因为网络查询便捷而省略一线调查采访过程。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认真核准曝光者的言论中是否触及到了言论自由的法律限制。如果超过言论自由的法律限制,主流媒体就应该在报道中加以指出而非模糊表示。

最后,主流媒体要维护法律公允,面向公众的各类媒体都应对明星等公众人物的尊严予以尊重。公众人物是大众关注的焦点,丑闻引发的次生舆情更关乎到社会风气。丑闻引发的媒介审判是对涉事公众人物的直接伤害,更有损法律公正公平。主流媒体要引导大众走法律途径,避免大众情绪倒逼媒体舆论,成为媒介审判的一员,从而延迟甚至瓦解媒介审判形成。

去情绪化——引导受众提高媒介素养。首先,在后真相时代,明星丑闻在民间舆论场中常常出现“反转”。主流媒体在专业报道事件进程时要客观理性,并在新媒体端做观点导向评论,此时要考虑到行文逻辑会成为大众推理的示范和指引,甚至成为自媒体再度创作的论点和论据。主流媒体要做好良好媒介素养的示范,相比时效性更要追求公正客观,让“观点的子弹多飞一会儿”,待事件多方都有观点发出后再进行评论或评述。主流媒体的措辞力度也关系到事态的发展,言论中切勿用词过当、附加暗示。

其次,主流媒体在报道明星丑闻等公众人物负面新闻时,要充分思考该事件可能引发的多层议题,在出现“一边倒”的声浪时必须坚守“用事实说话”的原则,释放多种议题的思考角度,以制衡因某一情绪化观点引发的极端发酵。

提高站位——考虑面向全网的国际声誉。如今,国内外民间舆论场逐渐互动融合,其他国家也在积极关注中国的民间声音。某些公众人物有较高国际知名度,主流媒体报道时就要考虑到海外受众的心态,报道内容是否会被转载、引用甚至恶意曲解。因此,主流媒体都要做好网络舆论的压舱石,考虑面向全网的国际声誉。

还原真实性——加强新闻报道的真实性。首先,国家要严格加强对自媒体新闻传播的立法,保障传播过程的真实性,从法律层面避免自媒体失实。同时社会应当加大监督力度,一旦出现某些报道不合实际的现象要及时揭发,让民众充分享有知晓权。

其次,自媒体工作者应加强自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健全,我国民众的商品意识显著提高,这种社会环境对民众的价值观念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新闻媒体的工作人员应当坚守道德良知,遵循公平、诚实的做事原则。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尽管少数人在利益的诱惑之下违法乱纪,但是大多数人能够洁身自好。目前,在自媒体界已经形成了关于自媒体道德底线的共识:自媒体工作者应当说真话,报实情,倘若实在不能讲真话,那么最起码不能违背良心和道德说假话;做利己的事可以理解,但还原公共人物的真实事件也应是基本原则。

结语

新闻最为本质的特征和原则就是真实,公众人物新闻亦是如此。只有保证真实性才能称之为真正的公众人物新闻,若是失去了真实性那么社会媒介审判也就失去了意义。自媒体对公众人物的报道要注重客观事实,这是新闻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自媒体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从事自媒体工作人员也应当坚守原则,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自身言行。明星丑闻传播很大程度反映了民众的思想动态,包括心理问题引发的恶果、婚姻存续的思辨等的讨论和裁判。笔者认为,自媒体语境下媒体审判呈现普遍化趋势,主流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能力,保证正确舆论导向,促进法律进一步完善,维护社会稳定。此外,还要加大不实信息的治理和防范,一方面需要舆论的监督和行业的自律,另一方面也需要法律文件等约束和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新闻的真实性与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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