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姚琦杰 浙江工业大学设计与建筑学院 硕士研究生
朱吉虹 浙江工业大学设计与建筑学院 副教授(通讯作者)
王若旭 浙江工业大学设计与建筑学院 硕士研究生
在文化产业兴起和科学技术变革的背景下,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成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需求的重要方式,在该类服务中,信息可视化将数字文化资源转化为人们容易理解的视觉表现,使公众实现人文化的价值体验,逐渐成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常用的文化传播方式[1]。作为公共数字文化可视化的服务对象和体验主体,社会公众并非是被动地接受由技术手段所创造的数字文化信息,其主观因素对公共数字文化可视化的价值评估起着重要作用[2]。可见,信息可视化除了将文化信息资源、服务内容准确地传递给公众之外,也需要考虑人们的主观因素。意义建构理论作为一种信息行为研究的元理论,为公共数字文化可视化设计提供了以人为本的理论切入点,该理论认为意义指导着人们对信息的探索,可以说公众的主观式评估就是一种意义建构行为。因此本文从意义建构理论出发,探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信息可视化的设计思路和设计方向,以期为公共文化信息设计提供设计参考。
公共文化服务通过为社会大众提供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文化产品以满足公众文化需求的资源配置活动[3]。随着数字时代到来,公共文化服务开始数字化转型,不同类型的公共文化机构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人机交互、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积极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资源建设,拓展公共文化服务应用场景,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成为当今数字环境下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是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形式,它将文化资源以网络形式传播,为公众提供了公共数字文化设施、产品、活动等相关服务[4]。信息可视化因直接有力的视觉表达、人性化的信息交互,被广泛运用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中,成为了各类公共文化服务主体提升文化服务价值的工具。例如用于文化资源检索的公共图书馆线上馆藏查询系统、用于教育学习和文化资源保存的公共博物馆艺术资源库、用于公共文化信息共享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等等[5]。
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公众开始要求更高质量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其中的信息可视化不再是单纯的文化信息传达,更需要满足公众不同层次的需求,让公众体会文化价值。因此在可视化设计中除了考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基础要素,如文化资源数量、文化资源组织方式、服务配置等,更需要关注社会公众的主观性建构因素,如公众的认知方式、需求内容等,打造真正为“人”的可视化交流方式。
意义在人类的生活中至关重要,意义是对事物价值的判断,而意义建构则是人们怎么理解事物和信息的解释。在20 世纪80 年代,美国图书情报学者布伦达·德尔文(Brenda Dervint)结合建构主义提出了意义建构理论(Sensemaking Theory),用来思考信息的本质和信息资源建设中“人”的重要性,她认为时空中存在着不连续性,这种不连续性引发了用户信息查询、信息使用等克服间断性、追求连续性的建构行为,这种建构行为就称作意义建构[6]。用方便理解的隐喻模型来阐释:意义建构由构建时空背景的情境(Situation)、现实世界与个人认知之间所存在的鸿沟(Gap)和用户完成自身需求并开始构建新的意义的使用(Uses)三个基本要素所组成。意义建构就是用户面对当下情境中的鸿沟,通过自己的努力建立桥梁(Bridge),最终跨域鸿沟(Gap-bridging)满足自身需求并使自己继续前进。意义建构理论对世界本源、人类认知方式的哲学性思考,使它被称为关于信息本质的“元理论”,其影响并不局限在某个学科之中,对信息可视化也有着启发。
从意义建构理论的角度来看,信息设计的核心价值就是建构意义,帮助人们从纷乱的信息世界中建构一个结构并赋予其特定的含义[7]。在信息可视化领域,意义建构可以视做“用户如何在信息可视化中解读视觉对象和信息内容所进行的有意识努力[8]”。用户在可视化中的意义建构方式可以描述为:在信息可见的可视环境中,用户根据自身需求与信息内容进行交互,在持续交互的过程中用户心理感受不断递进,逐渐从中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法。意义建构理论强调了个体对外部世界理解的主观性和能动性,更需要将用户融入到可视化设计中:信息资源创造的可视环境构成了用户信息探索的背景,用户需求表现了用户信息探索的主动性和目的性,用户的信息探索行为成为用户跨越“鸿沟”的方式。因此可视化信息环境、用户需求和信息行为三者成为进行信息可视化设计时的必要考虑因素和必备条件。
意义构建理论信息使用与用户主体更紧密地联系起来,为信息可视化提供了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视角。但信息可视化是多学科交融的产物,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领域的二次交叉更提出了信息可视化新的设计要求,并产生了新的设计问题。比如在数字文化信息资源创造的可视化环境中,数字文化资源需要以怎样的方式进行可视组合和设计塑型?由于公众的主体性、社会性,公众文化需求的真实表现情况如何?信息可视化需要以怎样的方式让公众体验文化价值?
信息可视化将“外部”世界的文化资源和用户“内部”的认知结构进行结合,创造了文化资源可视的信息环境,为公众的意义建构活动提供了支持。对于公众来讲,无论是目的性的文化研究还是非目的性的文化资源浏览,可视化都扮演了“功能”和“美”的双重角色。从可视化的“功能”来说,信息可视化通过创新的统计分析和计算算法将文化资源整理,强调客观现象和文化研究成果的准确转换及信息的准确性和信息传达的完整性;从可视化的“美”来说,除了保证可视化可以清晰、恰当地与用户进行交流之外,更需要以有见地、吸引人的方式体现文化价值,在用户查阅的过程中给予用户更深层次的价值体验和“美”的心灵感受。因此,文化服务中的信息可视化需要进行功能与美之间的调和,仅强调片面的功能或美,常常不能尽如人意。
人是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文化的创造物,可以说,人对文化有着本质的需求[9]。因此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必须面向社会大众,为其提供有价值的资源和服务,但是公众的文化需求无论是在个体还是群体视角下都显得极其复杂。在个体视角下,由于社会大众对文化解码具有能动性[10],不同个体之间的文化需求差异显现。例如在同一公共博物馆内,喜欢某类文化的人可能更会愿意参与该类文化内容的展览,偏好文化活动参与的人则可能更喜欢文化类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不同的人群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着不同的选择。在群体视角下,公众的文化需求更是种类多元的,从最基本的公共文化信息查询需求,到传统文化、艺术、科技等文化信息获取需求,再到对喜爱的文化产品的收藏、分享、购买等。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可视化要求设计者不仅要考虑公众文化需求的差异化,也必须考虑公众文化需求的多元性。
意义建构在本质上是过程性的,通常被认为是个体从身处的世界为跨越“鸿沟”而采取的步骤,人们是在过程中不断地进行意义的建构或非建构[11]。无论是图书馆查阅系统可视化,还是博物馆文物展示可视化,用户的信息探查步骤都可以概括为以下三步:首先用户进行信息觅食,在与可视化的交互过程中获取信息;其次信息初步获取后,用户开始分析可视化中的潜在规律和模式;最后用户利用发现的模式解决问题,在对问题的分析推理过程中创造新知识、形成决策或者开始进一步的行动[10]。无论是信息觅食、信息模式规律探查,还是决策形成,都包含了用户跨越信息障碍、追求目标价值的系列心理和生理动作,用户是在过程中逐步构成完整的信息体验,因此公共数字文化信息可视化必须打造合理的信息行为模式,帮助用户完成意义建构。
功能和美的双重要求下的可视化信息环境、复杂多元的公众需求、过程性的信息行为,成为公共数字文化信息可视化的设计诉求,需要结合公共数字文化信息可视化设计现状,探讨公共数字文化信息可视化的设计方向。
信息技术创建了“更好用”的信息可视化,一方面,信息技术革新了文化资源的形式和内容,传统的线下文化资源得以通过数字化再生,无数文化藏品和各文化领域的奇思妙想被集成到网络空间中并开放给公众,给了这些作品崭新的生命;另一方面,交互技术提升了信息可视化的可用性,可视化空间得以加载更多的文化信息内容,用户通过各种交互操作在可视化空间中进行浏览,在页面的层级递进中更轻松地探索文化内涵。
在信息技术提升文化“可用性”的同时,也赋予了可视化“美”的潜质,全新的信息技术孵化了多样的可视化表现和文化体验方式,公众可以通过参与更加沉浸式的文化服务体会文化价值内涵。例如WebVR 和WebGL等技术的成熟使公众得以跨越时空界限,在线上随时随地观看更具真实感的文化产品,交互式虚拟空间的光源、纹理肌理和颜色体现文化产品的真实之美。
后疫情时代以来,线下文化服务暴露出地域、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的限制,线上文化服务体验机制逐渐健全并开始丰富。文化场所和文化组织开始将自身拥有的数字文化资源通过信息可视化的方式汇集、整理,以有形、趣味的方式进行展示,如公共文化云、地方数字文化馆等文化服务集成平台逐渐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在这些平台中,公众可以根据可视化地图找到自己想要去的文化场所,也可以进入数字孪生的虚拟文化场馆进行线上参观。在这些平台中,文化信息资源集成的信息设计使每个人都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文化信息,满足公众多元化的文化需求。此外,由于数字技术拥有信息聚合能力,数字技术赋予了文化产品、文化活动等文化内容更加全面的上下文背景信息,既可以让文化专家进行文化现象的探索,也可以让普罗大众基于兴趣进行查看,使公众更具选择性,满足公众的差异化的文化需求。
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可视化中,可以建立可视化主旨与信息细节关联的叙事设计,成为帮助用户顺利探查信息资源、感受信息价值的设计方法。叙事设计体现在信息交互的节奏感中。公共数字文化可视化作为一种可交互的数字产品,通过为用户提供清晰的视觉层次和流畅的视觉动线,缩短用户盲目搜索的过程,同步用户认知节奏;通过交互式动画则给予用户足量的信息反馈,给与用户更高的控制水平,同步用户动作节奏。
故事情节的建立则作为可视化叙事设计提升文化传播效能的方式,例如在数字线上文化展中,需要让公众可以获得不弱于线下观展的文化价值体验。图、文字、语音等信息载体被有意识地编织,使信息主题铺垫故事背景,公众作为故事的主动构建者。故事主线是用户的体验过程,次要情节则成为数字展厅中各个展品的具体信息。用户在被规划好的文化体验情节指引下获得沉浸式的体验满足。
明确了以公众为本的基本价值理念以及可视化信息环境、公众需求和信息行为意义建构三要素,确定了技术赋能、集成服务、叙事交互三个设计方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信息可视化就有了整体的设计架构,但还需要给出具体的设计策略和具象的设计措施。
无论是传统文化的信息活化,还是技术创造的新交互体验,都说明信息可视化不是用来表示数据集的特定技术手段,而是需要真正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让文化资源转化为参与者能“看到”的美学形式。因此除了保证文化资源对象和属性的可见性、公众的识别效率之外,需要基于服务主题、服务目的、服务载体等基本要素,将信息技术的功能性、科学性、技术性融入到可视化的艺术表现上;将技术与美学进行和解,体现浑然一体的文化价值。例如更加侧重文化查询功能的可视化,可以以更快更直观地获取信息为体验指标,体现可视化功能之美;更加注重文化资源内容传达的可视化,可以对文化资源进行科学性洞察来对内容进行正确组织,体现可视化的科学之美;更加侧重媒介体验的可视化,可以通过创造新交互形式,带给用户新科技感受,表现可视化的技术之美。
从满足多元文化需求的文化资源集成手段到满足公众差异性文化需求的信息全面展示策略,都指向了满足用户需求的重要性。满足用户需求的前提是了解用户,可以选取合适的用户研究方法来了解用户、获取用户需求,例如定性调研分析用户特征、定量调研分析用户行为数据。基于对用户需求和用户的理解,对用户进行不同维度的分类,例如根据用户的兴趣特征,将用户划分为旨在通过文化信息进行文化趋势预测和文化研究,更在意精细化信息获取的专家用户;更加注重满足当下的文化信息需求的一般用户;对文化主题不了解或者兴趣较少但有探索欲的新手用户等。对不同类型的用户做针对性设计,让不同的用户都可以得到合乎自己目的性的体验。
叙事性信息设计、流畅式信息交互在解释文化内容之余,暗含了用户与之互动的享受,要求对用户信息探索方式进行精心布置。首先明确可视化的目的,理解文化服务的服务动机,解决可视化设计的目标问题,为设计叙述的未来走向提供有趣的主题;其次选择文化主题相关数据,通过合适的表现形式和信息承载方式,将文化资源结构进行准确的视觉转换,为设计叙述提供有效的信息内容;最后展示引导性的关联数据及知识模式,提高所传递数据的一致性和可记忆性,为文化资源编织更为广阔和宏观的信息网络,使用户在与之交互的过程中可以发掘信息中隐含的概念体系,体会文化价值。
随着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基础建设的加快,信息可视化在数字文化服务中的应用场景也越来越丰富,意义建构理论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中的可视化设计提供了以公众为中心的设计分析视角及理论性支持。以人为本的意义建构理论将在公共数字文化可视化的理论发展和设计实践中产生更大的影响。
本文从开放性的系统视角,基于意义建构理论,对公共数字文化信息可视化中的设计要素和设计方向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探讨了以公众为中心的设计策略。本研究将意义建构涉及的情境归纳到承载信息资源的可视化环境中,旨在更精准聚焦研究领域。但事实上,信息可视化中的意义构建情境可能遵循着更复杂的范式,会受到更多外在因素的影响,例如文化服务方的品牌效应、地方的社会规范和文化习俗等。另外,公共文化可视化的意义建构研究,除了文中提到的可视情境、用户需求和信息行为这些基本设计要素,也需要考虑用户与用户之间的社会性建构以及个体与个体之间的认知、经历和兴趣之间的差距,更需要通过实证的方式对现有研究结果做进一步的补充、修正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