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18 万彩礼,那是我的血汗钱!”近日,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青年小伟在车上悬挂横幅向女方讨要彩礼的视频,引发众多关注。面对彩礼中情、理、法的碰撞与冲突,该如何从法律角度加以平衡?如何整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等陋习?
“还我18 万彩礼,那是我的血汗钱!”近日,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青年小伟在车上悬挂横幅向女方讨要彩礼的视频,引发众多关注。
据报道,2021 年2 月,小伟和女方在媒人介绍下相识。当时25 岁的小伟在农村已属“大龄青年”,相识不到一个月,双方即敲定了婚事,小伟家付给女方一笔彩礼。不料,后来女方对婚事反悔,拉黑了小伟的微信,且拒不退还彩礼。小伟一气之下将女方及其母亲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女方返还彩礼款。但女方拒不还款,小伟遂拉条幅讨要彩礼。
婚姻为何让彩礼“作主”?面对彩礼中情、理、法的碰撞与冲突,该如何从法律角度加以平衡?如何整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等陋习?
小伙驱车挂横幅进村声讨
今年以来,各地法院宣判多起因彩礼产生的纠纷案件,其中不乏彩礼返还问题。
在85 后温达的老家合肥,11 万元的彩礼钱是标配,寓意万里挑一。在他眼里,“彩礼和婚姻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但身边却有朋友因彩礼闹了纠纷,导致两人分道扬镳。
温达的高中同学花几百万元置办了婚房,计划婚后让父母搬过来一起住,但女方却表示不愿与其父母同住。女方认为,婚房是彩礼的一部分,对其有支配权。“纠缠了一个多月后,两人还是分手了,其实挺遗憾的。”温达说。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学者邓丽分析,彩礼的给付源于我国古代的嫁娶风俗——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当然现在已经大大简化了。从习俗来说,彩礼一般是双方约定成婚时,男方给付女方的财物等,小到金银首饰,大到汽车、住房等。这种给付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财富在家庭间转移。
“婚姻自由是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的缔结是以婚姻登记为准的,完成婚姻登记才能使婚姻关系确立。”在邓丽看来,这种所谓的订婚、婚约,并没有婚姻法意义上的约束力,而一旦因彩礼问题产生纠纷,则需要法律加以介入、调解和界定。
邓丽直言,当前给付彩礼的风俗存在一定程度的异化,金额升高,互相攀比。对于经济能力不够宽裕的年轻人来说,它不再是两情相悦之下心甘情愿的赠与,反而演化为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有时是举全家之力而为,甚至举债而为。一旦双方未能如预期步入婚姻,就会产生不可承受的损失,纠纷也就随之而起。协商不成,就会演变成对簿公堂。
近年来,彩礼价码在有些地方一路飙升,甚至出现“天价彩礼”,还有地方的彩礼标准按女孩学历和地域要价,中专10 万元、大专12 万元、本科15 万元,如一道道无情的屏障,让不少步入婚恋年龄的青年长叹。
最近,中央组织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自今年8 月至2023年12 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减轻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的支出负担。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婚姻家事法律专家张荆指出,我国民法典第1042 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张荆提醒,在法律上有以下3 种情形需要返还彩礼: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彩礼都应进行返还”;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婚姻的目的没能实现,也需要返还”;虽然领证且共同生活,但婚姻存续时间较短,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卷着彩礼就要走,这种情况是法律所禁止的”。
“高价彩礼物化了婚姻,让婚姻蒙上了阴影,给双方家庭带来了许多困扰,损害了淳朴的社会风气,让一些农村家庭生活负担不断加重。”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进江西省委会副主委、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卢天锡提交了《关于整治农村高价彩礼,促进乡风文明的建议》。
卢天锡经过调研发现,导致农村高价彩礼的首要原因是男女比例失衡。加之随着农村劳务人口向城市流动,农村年轻人尤其是女青年大多选择留在城市工作或嫁到城市,加剧了农村青年男女比例失衡。另外,一些攀比观念盛行等因素也导致彩礼金额逐年走高,让一些家庭不堪重负。
在卢天锡看来,中央提出“开展高价彩礼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一场“及时雨”。他建议,从国家层面加大治理力度,让彩礼的意义回归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