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艳/武义县档案馆
新修订《档案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武义县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到期馆藏档案的开放审核是推动综合档案馆各项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到2025年,武义县档案馆到期需完成开放审核的馆藏档案达200多万件,若完全依靠馆内现有力量,短期内不可能完成如此繁重的任务;若依托档案服务企业购买第三方服务,需筹集资金逾693万元,现有财政资金难以负担。如何啃下馆藏档案开放审核这块“硬骨头”,武义县积极探索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创新模式,充分发挥县委办(档案局)的优势,组织档案馆全员参与开放审核;认真编制符合武义地方实情的档案开放审核标准和办法,想方设法落实档案形成移交单位初审、复审主体责任;加强审核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全县档案形成移交单位人员分批集中开展到期档案开放审核,目前已完成58个全宗档案的初审和复核。
为切实做好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积极发挥档案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武义县档案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探索馆藏到期档案的开放审核新模式,多措并举创新开放审核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组织和工作机制。建立了馆开放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立了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馆长亲自带头参与,每人分配1—3个全宗初审任务,确保档案开放审核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是制定审核标准。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学习国家档案局、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划分控制使用范围工作规范和档案开放审核工作规范,制定了《武义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规范》《武义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划分控制使用范围工作规则(试行)》,确保开放审核有规可依。
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面向全馆工作人员开展开放审核工作培训,熟悉档案审核的要求、标准;举办兰台讲坛,开展开放审核业务研讨,提升了工作人员档案开放审核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严格审核流程。由审核人员对档案进行初审,再由审核工作小组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经过集体讨论后送档案形成移交单位征求意见,最终由档案开放审核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确保档案审核工作有序、合规。
通过试点,武义县档案馆共完成12个全宗、10.6万件到期档案的开放审核,档案开放审核业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积累了较多的经验,为武义全面开展馆藏到期档案的开放审核、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做好准备。
今年武义县档案局、档案馆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之后,县档案部门根据新修订《档案法》中有关档案开放审核的要求,大胆提出多主体责任共担推进开放审核的新理念新思路,进一步强化多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基层档案人员业务能力,克服财政资金不足的短板,加快档案开放审核进度,推动档案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主体单位法定责任。依据新修订《档案法》“馆藏档案的开放审核,由档案馆会同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共同负责”要求,由县委办发文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建立档案形成移交单位、档案馆、档案局主体责任共担的工作机制,即由档案形成移交单位负责初审、复审工作,县档案馆负责开放审核工作规范和规则制定、工作方案编制和基层档案员业务培训指导、开放档案审定、目录编制与公布等工作,档案局负责开放档案的审批、监督、检查等工作,由此创建了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新模式,并将开放审核工作列入年度档案工作考核。
二是强化档案人员培训。召集今年列入开放审核单位的分管领导、档案员开展档案开放审核专题培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他们熟练掌握档案审核的要求与标准,为高质量开展馆藏档案开放审核打好基础。
三是集中审核、高效互动。7月,档案形成移交单位的档案人员分批集中到县档案馆开展本单位到期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县档案馆业务工作人员现场跟班、及时指导,面对面地商讨解决档案开放审核中遇到的问题,有效提高了审核质效。
通过各单位共同努力,目前已有23个单位完成56.7万件初审、32.4万件复审任务,开放审核率达38.57%,新机制取得成效明显。
开展全县档案员开放审核专题培训
集中开展开放审核工作
一是武义县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有望按期完成,克服了档案开放审核资金困难的问题。
二是档案开放审核质量得以提高,各档案形成移交单位熟悉本单位业务、历史背景及工作现状,对档案是否开放、何时开放的把握更加精准。
三是强化了基层单位档案工作主体意识,提升了档案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为武义践行档案工作“四个好”“两个服务”、推进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基础。
一是划控标准的掌握与实际使用较为困难。县档案馆工作人员开展如此繁重的档案开放审核是头一次,档案形成移交单位人员也是第一次从事档案开放审核工作,由于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整体素质有待提升,划控标准的掌握与实际使用存在困难。
二是存在思想顾虑。档案形成移交单位对馆藏档案开放大多持谨慎态度,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消极思想,影响档案开放率。
三是需要县档案馆负责开放审核的档案量较多,如改制企业、临时机构形成的档案,这就需要县档案馆通过购买服务等其他途径来完成,工作效率难以得到保障。
四是开放档案审定、目录编制、公布、审批、监督、检查等工作流程不够完善,需进一步精心打磨。
以全新的思维和视角审视档案开放,科学保管和充分利用档案资源。应加强各部门、各单位档案开放的意识,将此项工作列入考核,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等的要求,明确非涉密档案“存量重开放”,切实提高档案开放的比例。
尚未移交进馆的档案,由档案形成单位或者保管单位负责完成开放审核的初审、复审工作,并在移交时附上审核意见。新增的电子发文,在发文流程中增加档案员开放审核环节,在电子文件产生的初始阶段即可完成开放审核的初审,避免重复劳动。
目前各级档案馆普遍面临如期完成馆藏档案开放审核的压力,急需成熟的智能化辅助手段,以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存量档案的审核。在县域数字档案一体化平台和馆藏系统中植入开放智能审核组件,切实提升审核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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