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
我五岁上学,这在城市里不算早,但在当时的农村,几乎没有。
这当然也不是我的父母要对我进行早期教育来开发我的智力,主要是因为那时候我们村被划归国营的胶河农场管辖,农民都变成了农业工人,我们这些学龄前的儿童竟然也像城里的孩子一样通通地进了幼儿园,吃在那里睡也在那里。幼儿园里的那几个女人经常克扣我们的口粮,还对我们进行准军事化管理。饥肠辘辘是经常的,鼻青脸肿也是经常的。于是我的父母就把我送到学校里去,这样我的口粮就可以分回家里,当然也就逃脱了肉体惩罚。
我上学时还穿着开裆裤,喜欢哭,下了课就想往家跑。班里的学生年龄差距很大,最小的如我,最大的已经生了漆黑的小胡子。
给我留下了印象的第一个老师是一个个子很高的女老师,人长得很清爽,经常穿一身洗得发了白的蓝衣服,身上散发着一股特别好闻的肥皂味儿。她的名字叫孟宪慧或是孟贤惠。我之所以记住了她是因为一件很不光彩的事。那是这样一件事:全学校的师生都集中在操场上听校长作一个漫长的政治报告,我就站在校长的面前,仰起头来才能看到他的脸。那天我肚子不好,内急,想去厕所又不敢,将身体扭来扭去,实在急了,就说:校长我要去厕所……但他根本就不理我,就像没听到我说话一样。后来我实在不行了,就一边大哭着,一边往厕所跑去。一边哭一边跑还一边喊叫:我拉到裤子里了……我自然不知道我的行为带来的后果,后来别人告诉我说学生和老师都笑弯了腰,连校长这个铁面人都笑了。我只知道孟老师到厕所里找到我,将一大摞写满拼音字母的图片塞进我的裤裆里,然后就让我回了家。十几年之后,我才知道她与我妻子是一个村子里的人。我妻子说她应该叫孟老师姑姑,我问我妻子说你那个姑姑说过我什么坏话没有,我妻子说俺姑夸你呐!我问她夸我什么,我妻子严肃地说:俺姑说你不但聪明伶俐,而且还特别讲究卫生。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第二个老师也是个女的,她的个子很矮,姓于名锡惠,讲起话来有点外地口音。她把我从一年级教到三年级——我自己也闹不清楚上了几次一年级——从拼音字母教起,一直教到看图识字。三十多年过去了,我还经常回忆起她拖着长调教我拼音的样子。今天我能用微机写作而不必去学什么五笔字型,全靠着于老师教我那点基本功。于老师的丈夫是个国民政府的航空人员,听起来好像洪水猛兽,其实是个和蔼可亲的老人。他教过我的哥哥,我们都叫他李老师,村子里的人也都尊敬他。“文化大革命”期间,兴起来往墙上刷红漆写语录,学校里那些造了反的老师,拿着尺子排笔,又是打格子,又是放大样,半天写不上一个字,后来把李老师拉出来,让他写,他拿起笔来就写,一个个端正的楷体大字跃然墙上,连那些革命的人也不得不佩服。于老师的小儿子跟我差不多大,放了学我就跑到他们家去玩,我对他们家有一种特别亲切的感情。后来我被剥夺了上学的权利,就再也不好意思到他们家去了。几十年后,于老师跟着她的成了县医院最优秀的医生的小儿子住在县城,我本来有机会去看她,但总是往后拖,结果等到我想去看她时,她已经去世了。听师弟说,她在生前曾经看到过《小说月报》上登载过的我的照片和手稿,那时她已经病了很久,神志也有些不清楚,但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我,师弟问她我的字写得怎么样,她说:比你写得强!
第三个让我终生难忘的老师是个男的,其实他只教过我们半个学期体育,算不上“亲”老师,但他在我最臭的时候说过我的好话。这个老师名叫王召聪,家庭出身很好,好像还是烈属,这样的出身在那个时代里真是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一般的人有了这样的家庭出身就会趾高气扬,目中无人,但人家王老师却始终谦虚谨慎,一点都不张狂。他的个子不高,但体质很好。他跑得快,跳得也高。我记得他曾经跳过了1.70米的横杆,这在一个农村的小学里是不容易的。因为我当着一个同学的面说学校像监狱,老师像奴隶主,学生像奴隶,学校就给了我一个警告处分。据说起初他们想把我送到公安局里去,但因为我年龄太小而幸免。出了这件事后,我就成了学校里有名的坏学生。他们认为我思想反动,道德败坏,属于不可救药之列。学校里一旦发生了什么坏事,第一个怀疑对象就是我。为了挽回影响,我努力做好事,冬天帮老师生炉子,夏天帮老师喂兔子,放了学自家的活儿不干,帮着老贫农家挑水。但我的努力收效甚微,学校和老师认为我是在伪装进步。
一个夏天的中午——当时学校要求学生在午饭后必须到教室午睡,个大的睡在桌子上,个小的睡在凳子上,枕着书包或者鞋子。那年村子里流行一种木板拖鞋,走起来很响,我爹也给我做了一双——我穿着木拖鞋到了教室门前,看到同学们已经睡着了。我本能地将拖鞋脱下提在手里,赤着脚进了教室。这情景被王召聪老师看在眼里,他悄悄地跟进教室把我叫出来,问我进教室时为什么要把拖鞋脱下来,我说怕把同学们惊醒。他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就走了。事后,我听人说,王老师在学校的办公会上特别把这件事提出来,说我其实是个品质很好的学生。当所有的老师认为我坏得不可救药时,王老师通过一件小事发现了我内心深处的良善,并且在学校的会议上为我说话,这件事,我什么时候想起来什么时候感动不已。后来,我辍学回家成了一个牧童,当我牵着牛羊在学校前的大街上碰到王老师时,心中总是百感交集,红着脸打个招呼,然后低下头匆匆而过。后来王老师调到县里去了,我也走后门到棉花加工厂里去做临时工。
有一次,在从县城回家的路上,我碰到了骑车回家的王老师,他的自行车后胎已经很瘪,驮他自己都很吃力,但他还是让我坐到后座上,载我行进了十几里路。当时,自行车是十分珍贵的财产,人们爱护车子就像爱护眼睛一样,王老师是那样有地位的人,竟然冒着轧坏车胎的危险,载着我这样一个卑贱的人前进了十几里路,这样的事,不是一般的人能够做出来的。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到过王老师,但他那张笑眯眯的脸和他那副一跃就翻过了1.70米横杆的矫健身影经常地在我脑海里浮现。
(林一摘自豆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