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昌
写诗、作画、谱曲、跳舞、开演唱会、当主持人……近年来,人工智能(AI)持续介入文艺创作活动,在丰富文艺创作手段和文艺表现形式的同时,也对传统的文艺观念、艺术形态等产生巨大影响。人工智能文艺能否成为与人类文艺并驾齐驱的新的文艺类型?能否成为一种摆脱人类指令的主体性创造?从目前来看,人工智能虽然带来了清新的文艺风景,但人工智能文艺的未来依然道阻且长。
人工智能依赖海量数据,基于特定算法,遵循一定的语法规则与程序进行创作。人工智能文艺本质上是一种“数据库创作”,其对于人类文艺作品的模仿高度依赖数据库,数据库收集的样本越是全面丰富,越有助于人工智能的学习、模仿和创作。
虽然人工智能已经创作出诗歌、书法、油画、音乐等不同类型的文艺作品,但跟人类作品相比,它们创作的所谓作品要稚嫩得多。以人工智能比较“擅长”的诗歌创作为例,如果我们对相关作品进行深入分析就会发现,朦胧模糊、似是而非、意指不明、所指不清、解释多样、歧义纷出、缺乏个性是这些作品的共同特点。它们跟人类创作的朦胧诗有着本质区别,后者是基于现实生活的一种情感抒发,而人工智能创作的诗歌作品,生成机制和程序则完全不同,它缺乏基于社会实践的情感基础,实质是围绕关键词并运用大数据技术所进行的字词组合,这反映出人工智能文艺自身固有的局限。
人工智能在各文艺门类中的发展并不均衡,在某些模仿性和规律性较强的领域(如舞蹈艺术)获得了较好的发展,但在更富独创性、更复杂的文艺领域(如长篇小说),人工智能显然还没有值得称道的优秀作品。
与人工智能相比,人类在文艺创作方面具有全面优势,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独立开展创作活动。可人工智能接收到人类指令才能进行创作,创作过程受到人类的操作和控制,创作出的作品也是为了符合人类的审美期待,所以人工智能更像是人类的创作工具,很难称得上真正的文艺创作主体。
可是,人工智能又有一定的主体性。在人工智能创作过程中,人类发布指令,控制过程,收获结果,但创作的“细枝末节”是由人工智能完成的。人类让渡给人工智能的那部分工作,让人工智能获得了一种“存在感”,即虚弱的主体性。出于经济利益考虑,一些业界人士故意夸大人工智能的文艺创作能力,但不管如何夸大,都无法改变目前人工智能在文艺创作方面主体性仍然不足的现实。
如果有一天从事文学艺术创作时,人工智能具备了独立意志和思考能力,能够提出自己的美学思想和独立的美学主张,而非只能被动接受人类的创作指令、追随人类的美学标准,那样人工智能才能成为真正的文艺创作主体。笔者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这一目标很难实现。
人工智能作为人类的造物,没有自己的社会实践,无法产生基于社会实践的感受美的能力,自然也就无法形成对美的独立判断,形成关于美的独特表达。作家南帆曾举过这样一个例子:人工智能具有极为强大的记忆功能,但是它不会回忆,不可能在哪一个愁绪袭人的下午,突然回忆起程序员如何写下一条关键的指令,没有哪一种动人的情景交融可以成为触动创作的机缘。所以,人工智能进行文艺创作只是对人类创作行为的一种模仿,而非一种类似于人类创作的独立的对美的创造。
我们无法判断未来是否会出现类人的人工智能。笔者担心的是,万一哪一天人工智能真的产生了自我意识,它的情感就可能被唤醒,欲望也可能被激发,到那时,人工智能能否创作出伟大的文艺作品已经无关紧要,最可怕的是人工智能可能脱离人类的控制,甚至反仆为主。当然,这种讨论已经脱离了文艺的范畴,但既然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能对文化艺术产生如此大的改变和冲击,那文化艺术对科技可能带来的“恶之果”提前进行预警又何尝不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