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子建
我是先于认识叶弥的小说,继而认识她这个人的。叶弥常被人误以为是七零后作家,因为她出道不算早,但她在文坛甫一亮相,就像她守着的太湖似的,以其浩渺的审美烟波,俘获了众多读者的心。叶弥早期投向文坛的作品,大抵是在《钟山》发表的,几乎每篇都是一枝金玫瑰。记得最早跟我推荐她小说的是贾梦玮,他说叶弥的小说不可不看,我拜读了她几篇作品后,忍不住给毕飞宇打电话交流,惊呼叶弥为文学天人,那时毕飞宇还在《雨花》当编辑,但他用作协掌门人的口吻,得意扬扬地对我说,没办法,我们江苏作家就是这么牛,一茬又一茬,都是高起点!
同叶弥真正接触是一同去首尔参加中韩文学论坛,我们出发前一天,恰好是汶川大地震,所以在首尔的那几天,大家的聚焦点都在国内这场大灾难,心情都很沉重。记得会议结束前一天,难得有个半天自由活动时间,我和叶弥相携逛一家大商场,我们在女装部,一层一层地走下来,发现很多漂亮衣服的尺码,都是S和M的,基本没有适合我们的尺码,最后叶弥感慨总结,原来韩国还在封建社会啊,这里束缚女性,你说像我们这样的女人,在这他妈的连衣服都没得穿!就在商场一角,我们这两个身形不够袅娜的人,雄赳赳地挺着腰,会心会意地笑了起来。
叶弥的小说跟她这个人一样,无论以何种方式打开,都是鲜活有趣、禅意深厚的。她朴素又妖娆,入世又天真。她的小说最吸引我的,是那些“越轨的笔致”,这是鲁迅为萧红《生死场》所作的序言中所说的话。当代女作家中,从骨子里拥有这种特质的作家,叶弥无疑是最突出的一个。
叶弥笔下的世界,从来不是清晰如目的,它常常是混沌未开的,处于烟雨蒙蒙的状态。或者说她笔下的人物,都是历经三生三世的人。游弋在历史长河中的善男信女,亦道亦僧,是民间哲学家、乡野知识分子。她善写人情,善写欲念或者说杂念,这些都是人性最敏感的神经,彰显小说优秀品质的,她把握矜持,偶有过度和任性,也不至于烧焦人物,情感温度始终在线。就像《桃花渡》里的女人爱上一个僧人,那是在寻找超凡脱俗之爱,同时也是在有意识地寻找隔绝之美,似乎没有比错过更能彰显永恒和美好的爱情,叶弥在小说中以花码头为据点,忧伤而大胆地诠释了这一切。
很多批评家指出叶弥喜欢写少年,喜欢写寺庙,这也确实是她小说的外衣,她是个有着强烈命运感的作家。但在内里,在《明月寺》《消失在布达拉宫的一头鹰》里,她所写到的寺庙,莫不是俗人的道场,《消失在布达拉宫的一头鹰》里的葛宝珍,因吃了葱油饼的荤腥,命运仿佛被上了诅咒,这个诅咒不是信仰带来的,而是俗世人间带给她的,导致丈夫的车轮碾压了她,而那头消失在布达拉宫的鹰,已经不是自由的化身,它是被上了枷锁的生灵。叶弥诠释人生,一支笔可以翻山越海,但最终都是点到为止,绝不做道德的审判官,这是她作为小说家的高明之处。而她写的少年,都是路上的少年,反抗的少年,想知道日升月落大道理的少年,换句话说,叶弥借助主人公,一直在努力“脱壳”,努力求蜕变,在芸芸众生探求生之意义。
因为欣赏叶弥的小说,记得2011年萧红诞辰百年之际,黑龙江作协主办首届萧红文学奖,我在众多待评作品中,看到叶弥的名字,很是激动。记得那一届的评委有雷达、丁帆、李敬泽、陈晓明、阎晶明、王尧、胡平、潘凯雄、贺绍俊、张燕玲、张学昕等著名批评家,还有像阿来、格非这样的重量级作家,我们采取实名投票评选,史铁生、韩少功、王安忆、叶弥都几乎是以全票的方式,获得了个人单项大奖。还记得颁奖典礼举行的时候,叶弥从苏州飞来哈尔滨时,挎来一篮新鲜的白玉枇杷。我在主持萧红作品研讨会时,这篮枇杷就摆在桌上,大家一边享用枇杷一边谈论萧红,等于是在一位后世女作家采撷的果实中,咀嚼上个世纪有着旷世之才的女作家的风华,滋味尽在心头。
我喜欢叶弥的小说,也喜欢她这个人。我们并不常见面,但每年总有两三次的电话长谈。有时说到高兴处,她会发出一阵一阵的笑声,让我似乎看到了她总是红扑扑的脸庞。她的笑声很软,很明媚,当然如果她对某件事表达不平时,也会顺口溜出一句“他妈的”,她骂“他妈的”的时候,语气也是软的。叶弥知道我喜欢的年轻一辈女作家,是七零后的乔叶和八零后的马金莲,她也高度认可。所以我前段时间去宁夏出差,在西吉见到马金莲,很是兴奋,回来特意给叶弥打电话,说我见到马金莲了,她就是西吉那片土地长出的作家,叶弥在电话那头一个劲地说:“是啦,是啦。”
叶弥在苏州近郊有一座自己的房子,有她的园田,有她收养的流浪猫狗。有这样的院落,就会有自然,有世情,有风雨。短篇《桃花渡》开篇写到埋葬猫咪小玫瑰的情形,我想可能也是叶弥的切身感受吧?她埋葬了多少温柔的生灵,她的指尖滑落了多少这样的死亡?我心疼这样的叶弥,却也庆幸她以看似静止的姿态,在乡间一隅,依然对世间生死发出诘问,在世外桃源中探寻风暴眼,而那都是文学之树闪光的枝条。
近年叶弥在写作上全面发展,不仅中短篇佳作迭出,她的长篇《风流图卷》也获得了业内好评,而且她还尝试写剧本,拓展着写作的疆域。她是个看似没谱儿但心中很有谱儿的人,低调谦逊,温和待人,比如我去年读她的中篇《是谁在深夜讲童话》,觉得有个人物没把握好,结尾突兀,有些地方也芜杂,给她打电话说感受,她“哎呀哎呀”地叫,说真是被你说着了,我被催着交稿,一催就结束得慌张,说以后真得小心。她从不自恋,懂得欣赏别人,所以读到她写金仁顺的评论,说:“看完金仁顺的小说,不夸张地讲,我想我不写也可以了”,如果这话从别人口中说出,可能会让人觉得那只是一句同行的客套话,但叶弥不会这样,一定是她被深深打动,才有此言。在此我想对她说,金仁顺的小说好,你的也很好,各美其美,这才是文学。叶弥是六四年生人,我想这条生肖为龙的作家,还会有更大的升腾空间。
叶弥最广为人知的短篇应该是《天鹅绒》吧,姜文将这部作品搬上了大银幕。姜文是个才华横溢的导演,但这部《太阳照常升起》,拍得过于用力了,拼接感太强,没有小说原著深沉有力。《天鹅绒》写姚妹妹跟丈夫唐雨林下放,与一个死去的疯女人的儿子李东方有了私情,唐雨林最终用猎枪杀死李东方的故事。这个故事并不新奇,但叶弥赋予小说唯美的质地,那就是“天鹅绒”,一个丈夫形容自己的女人的皮肤像天鹅绒,而与这个女人私通的李东方,在物质匮乏的乡下,却不知天鹅绒为何物,所以在自知必死无疑的时候,李东方渴望认知天鹅绒,唐雨林也给了他这个机会,这时的天鹅绒不再是布料,而是纵横着情感经纬的生命。小说在人性层面有了纵深的开拓,把复仇写出了新意。沿着《天鹅绒》说开去,叶弥的一些作品,包括早期的《文家的帽子》,善用道具,戏剧化的痕迹较强。
《美哉少年》是叶弥的第一部长篇,少年李不安的经历,也仿佛是每个作家的成长经历,满怀激情地探寻大千世界,也可能两手空空地归来。但我们对命运和人生的“不安”感,永远是文学出发的动力。我深知叶弥在文坛有很多文学朋友,我未必是写她的最佳人选,但我愿意用简单的勾勒,向一位同龄作家表达敬意,所以套用她的《美哉少年》,作这篇小文的标题。
叶弥一直是美的,她就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