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林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100875)
中国体育代表团2020年东京奥运会取得境外奥运参赛最好成绩,2022年北京冬奥会又获得竞赛成绩的历史性突破,不仅极大地鼓舞了14亿中华儿女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士气,展示了国家发展的综合实力,而且有效提升了我国竞技体育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有力验证了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生命力,对推动我国竞技体育教练员选拔机制改革、训练理念和方法手段创新、竞赛规律认识和把握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锻炼了一支具有国际视野、掌握先进知识、富有实战经验、能够“带兵打仗”的教练员队伍,推动了一定规模和质量的现代化体育场馆设施等保障条件的提升,培养了一批批出类拔萃的优秀运动员,为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我国参加奥运会等国际重大比赛仍表现出田径、游泳、体操、速度滑冰、越野滑雪、冬季两项等基础大项和“三大球”竞争优势不明显,冬、夏优势运动项目结构布局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距离实现《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提出的竞技体育战略、构建科学合理的训练体系和中国特色现代化竞赛体系等目标仍然有很大距离。尤其是对运动训练和竞赛发挥主导作用的教练员队伍,无论是东京奥运会中国教练员团队中的约80名外籍教练(包含技术、体能、康复等教练),还是北京冬奥会中国队104个参赛小项中约90个小项的主教练(教练)是外籍人员,无不折射出我国本土教练员队伍建设的窘迫和凄然。尽管我们要以开放的姿态,采取包容并蓄、洋为中用、积极引进的方式构建教练团队,但须清醒地认识到现阶段我国教练员人才短缺与匮乏的严峻现实。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将体育作为一项神圣的事业高度重视,1952年开始建立国家队和省市体工队,逐步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运动训练和体育竞赛体系,主要包括由三级训练网构成的人才培养模式、“国内练兵、一致对外”的竞赛模式和“缩短战线、确保重点”的发展模式等。“举国体制”下的我国竞技体育训练和竞赛模式为一代代迎难而上、拼搏进取的体育健儿夺得国内外重大比赛优异成绩提供了平台和载体,涌现出刘国梁、李琰、黄玉斌、周继红等为代表的乒乓球、滑冰、体操、跳水等杰出教练员群体。但是,就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目标及对照世界优秀教练员来看,仍然存在许多短板和弱项。
教练员对运动员的影响和对其竞技水平的提升所发挥的作用不言而喻。分析美国等世界竞技体育强国教练员管理体制发现,其不仅建立了严格考核基础上的教练员资格认证体系、认证机构和监督组织,而且形成了规范完备的教练员资格认证制度、教练员培训认证标准、教练员培训认证授权等相关制度。我国现行的教练员管理方式主要体现在指导运动员获取竞赛成绩后的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这种管理方式一方面突出了竞赛成绩与职称晋升的关联性,另一方面,降低了优秀运动员转型为教练员的限制门槛。然而,实践证明,教练员认证标准和资格条件等要求的缺失及管理组织不到位等,对督促和激励教练员掌握指导训练和竞赛所需的运动生理、运动力学、运动解剖、运动心理等专业基础知识缺少刚性约束,势必导致教练员知识体系不完善,进而影响其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国家体育总局已印发《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提出了教练员选拔工作的基本原则、选拔程序、选拔条件等要求,但就近年该规定的实施情况来看,不仅国家队教练员(主教练)选聘存在明显的执行不力现象,而且各省市专业运动队教练员选聘工作几乎处于无制度可循的状态,行政命令和长官意志的运动队教练员安排方式比比皆是,见怪不怪。同时,由于缺少公开竞聘的竞赛目标契约化承诺,常常造成教练员完成任务与否并无二致的现象,不仅易使运动员错失获得佳绩的难得机遇,而且极易导致运动员运动生涯“黄金时期”被白白浪费。
目前,我国专业运动队教练员编制隶属于省市专业队,尚无国家队编制设置,其属性为公益事业单位一类。就当前我国教练员待遇政策而言,不管是教练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还是教练员工资标准核算、绩效待遇发放,都是省市级专业运动队管理层面予以落实,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单项运动协会只是抽调、使用教练员,并无人事管理职能和责任。因此,省市专业运动队教练员的高级、中级职称比例及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经费来源的政策性缺失,对教练员成长和收入都产生了重要影响。调研可知,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省市专业运动队教练员正高、副高职称编制比例,以及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指标,远低于本省市其他事业单位如普通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同时,专业运动队教练员职称评聘方式不仅难以纳入本省市教育系列等事业单位自主评聘职称范畴,而且,我国专业运动队教练员正高级职称评审权限至今仍牢牢把控在国家体育总局手中,这与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重心下移的改革趋势形成巨大反差,严重制约专业队教练员的发展。此外,由于一类事业单位属性的省市专业运动队不具备创收渠道,又缺少交通补贴等补助政策,势必造成专业队教练员成长空间和收入状况受限的尴尬局面。
世界竞技体育水平逐渐提升推动运动训练复合型教练团队的组织模式日臻完善和成熟。现代复合型教练训练竞赛模式取代传统的师傅带徒弟经验式模式,不仅证明科技助力运动训练竞赛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说服力,而且正在朝着复合型团队合作效益最大化趋势发展。实践中复合型教练团队面临的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复合型教练团队怎么组建,以及行政主导式的资源整合优势与主教练负责制基础上的主辅关系怎样处理?二是复合型教练团队在训练竞赛不同阶段、不同时期、运动员不同伤病与竞技状态条件下的安排与协调?这关系复合型教练团队能否形成合力,只有这些问题处理得当,才能对复合型教练团队建设产生促进作用。
随着国际奥委会和各国政府反兴奋剂力度不断加大,运动训练赛风赛纪要求愈发严格,竞技体育行业成为高风险行业之一。防范运动训练竞赛风险不仅要突出全过程、全领域、全人群和常态化,而且要将运动训练竞赛风险责任作为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挺在胸前,树立运动训练竞赛风险管理“红线”和“生命线”意识。由于利益驱动、防范意识淡薄、管理措施不力等原因,运动训练竞赛中仍然存在风险点多发、频发现象,不仅表现在运动员入选国家队、国家队转地方队、地方队与地方队联合培养等过程中的责任风险不清,大学生运动员训练管理主体与代表高校参赛主体双重身份交织,运动员食用营养品、药品和化妆品时管理不善,而且体现在众多省市反兴奋组织机构建设形式大于内容、专业技术力量明显不足等。这些都是当前我国教练员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
“体育强国”国家战略的实施,尤其是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出“要创新竞技体育人才培养、选拔、激励保障机制和国家队管理体制”,为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明确了目标和方向,同时也为我国竞技体育教练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充分认识和把握制约我国竞技体育教练员队伍建设难点、堵点、痛点的基础上,借鉴国外运动训练竞赛和教练员管理先进经验,提出我国竞技体育教练员队伍建设须围绕健全体制机制、提升能力素养、拓展发展空间、优化措施保障等内容展开。
运动训练竞赛的专业化、科学化、国际化发展趋势,需要一支规范化、现代化的教练员队伍与之相适应。为此,一要对标对表。遵循运动训练竞赛发展规律、制胜规律和行业管理规律,瞄准世界竞技体育发展前沿,加快我国教练员等级标准、教练员资格认证规定、教练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等相关制度建设。可借鉴1978年美国颁布的《业余体育法》中的规定“没有获得教练员资格认证是不能从事教练员工作的”,实施教练员认证制度是规定教练员具备相应知识和技能及开展教练员培训工作的重要依据。二要健全组织。开展教练员认证工作,发挥国家、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管理职能的作用,纳入体育行业“放、管、服”改革内容予以实施。同时,推动各级各类体育协会组织突出教练员资质标准施行工作,促进运动项目发展,尽早推动实现类似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管理方式的教练员认证制度行政化管理。
受我国现行教练员管理体制的影响,优秀运动员退役入职教练员岗位已成为教练员队伍的主要来源。然而,长期以来优秀运动员繁重的训练和比赛任务严重挤占了学习时间,突出的学训矛盾造成优秀运动员文化知识薄弱和专业理论缺失。尽管他们积累了丰富的训练和竞赛经验,但随着竞技体育竞争日益激烈,科学技术被广泛运用,运动生物力学、运动解剖学、运动损伤预防与康复、大数据等相关学科知识和技术已渗透到训练计划制定、训练效果监控和比赛强度安排等环节,因此,当今的教练员应具有完整的思想体系、整体的基础理论、独特的训练模式和全面的工作思路,对训练竞赛形成系统思考、整体推进、全面把握和科学发展,可见,建立专业运动队教练员培训制度,开展教练员培训工作势在必行。
一要突出组织领导。教练员培训工作作为各单项运动协会的重要任务之一,须发挥各单项协会教练员委员会的职能,研制本运动项目教练员培训标准,制定本运动项目培养目标、培训组织与管理规定。同时,积极推动社会培训机构建设,以追求商业利益为动力,精心打造培训计划、培训课程和培训方式,提升教练员培训工作的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准,进而提高教练员的训练水平。
二要实施教练员培养工程。强化顶层设计,借鉴国外经验,组织实施包含“精英教练员计划”“青年拔尖教练员计划”“冠军运动员转教练员计划”在内的“教练员培育工程”,有计划、有措施、有步骤地做好不同项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教练员的培养规划、方案实施等工作,为其提供国内外系统学习深造的机会,并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尽快补齐不同运动项目尤其是优势运动项目、潜优势运动项目优秀教练员不足的短板。
三要加大教练员培训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支持力度。长期以来,我国行政管理模式下的教练员培训工作形式单一、系统性不强,加之任务式的培训组织实施方式,难以真正提高教练员的业务能力。为此,积极培育和引入社会力量开展教练员培训课程开发、理论与实践组织形式创新、信息化技术手段运用等场景感、体验式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力量从事教练员培训的创造力和竞争力。体育行政部门通过拓展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采取公开竞标的方式实现政府购买服务促进教练员培训效果提升的目的。
受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影响,各省市专业运动队事业单位性质管理体制导致教练员队伍建设公益事业编制政策的保障优势与束缚限制双重现象并存。一方面,参公方式的供给制,让体制内的教练员高枕无忧,另一方面,无创收来源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性质,缺少了二、三类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中绩效工资的经费保障,即使是国家和地方都实施了运动成绩奖励政策,但竞技成绩的周期性和运动成绩覆盖教练员面积的局限性,势必影响教练员队伍的整体收入水平。为此,制定教练员竞技成绩一次性奖励政策和未来训练竞赛周期“绩效津贴”(即为取得竞赛成绩的教练员按照成绩级别每月发放津贴奖励,直至下一比赛周期)激励政策,不仅符合运动队奖励政策总体原则,而且突出教练员职业岗位的特殊性和待遇补偿性。此外,教练员的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政策不容忽视,一方面,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在全面掌握当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改革政策和趋势的基础上,须做好与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主动对接与沟通;另一方面,国家体育总局也需与时俱进,将正高级教练员职称评审权限下放,以便更好地推动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稳步发展。除此之外,随着国家和地方人才政策力度不断加大,获得突出竞赛成绩的教练员不仅享有规定的荣誉称号,而且应将其纳入各级各类人才称号政策支持范畴,并解决其家属随迁、子女就学等现实问题,为教练员全身心投入训练竞赛扫除障碍。
就竞技体育而言,国家和地方体育行政改革、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各单项运动协会改革,以及各项目运动队体制机制改革等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激发、调动教练员的主导作用和运动员的主体作用,实现竞技水平的提升。为了充分发挥教练员(主教练)的主导作用,工作中须明确任务、赋予权限、压实责任。
一要赋予运动项目主教练组建运动队的人事权。第一,关于教练团队组建。首先,由主教练以战略性思维和开放性视野围绕运动队所需的体能教练、医疗保健人员、运动营养师、数据分析师、器材技师等拟组成团队成员提出建议。其次,根据教练团队组建选聘方案规定,实施竞聘上岗或考察聘任,也可接受主教练委托,由运动项目中心或项目协会组织落实选聘工作。再次,签署团队成员对主教练负责的协议书,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等权利和义务,形成具有复合特点的训练竞赛计划、内容、方法和操作实施方案,产生个体向团队、单一向综合、经验向科学的复合型教练团队训练效果。第二,关于运动员选拔。首先,制定运动员选拔方案,明确选拔目的、原则、条件和要求,为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运动员选拔工作提供依据。其次,注重扩大选拔范围和跨界跨项选拔渠道。再次,突出运动员思想道德、责任意识、拼搏精神、赛风赛纪要求。
二要赋予运动项目主教练经费支配权。资金分配和使用是竞赛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同时对激励运动员和教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主教练不仅具有运动队经费使用的支配权,而且拥有对重点运动员和教练员团队重要贡献成员激励资金的分配权,以及按照政策规定吸收社会资本资助的建议权。
三要具有情报信息获得权。信息时代的体育情报信息已成为运动队制胜的关键,但竞争对手和竞赛趋势等情报信息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依靠相对专业的方式或特殊渠道方可获得,为此,国家或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通过建立公共体育信息平台,采取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派驻备战联络处等信息搜集方式,有目的地获取主要对手的战术风格和特点,为运动队提供训练竞赛所需要的资料和数据保障。
四要肩负运动队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严肃新形势下运动队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管理工作,采取场景化、案例式教育手段提高教育效果,建立内容具体、规定明确的预警与惩处机制,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正能量,养成兴奋剂“红线”踩不得、碰不起的行为自觉,加大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违规违法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确保运动员“拿道德的金牌、干净的金牌”。
伴随“体育强国”战略的实施和我国竞技体育竞争力的日益增强,加强我国竞技体育教练员队伍建设时不我待。针对现阶段我国竞技体育冬、夏运动项目和田径、游泳、体操、速度滑冰、越野滑雪等基础大项,以及“三大球”项目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打破教练员队伍建设管理机制粗放、选聘制度执行不力、发展空间政策局限、团队合力释放不足等制约机制和瓶颈至关重要。因此,在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加快我国竞技体育教练员队伍规范化建设、注重构建教练员队伍培养体系、强化教练员培养支持政策、明确教练员职责权限等对策,推动我国竞技体育教练员队伍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