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茵 于丹
(广东财经大学 广东广州 510000)
目前,我国正处于百年变局的关键时期与新冠疫情反复的复杂环境之中,把握时代背景,围绕经济计划,遵循政策指引,是新时期会展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与方向。在近两阶段的“五年规划”中(2016年1月—2022年7月),如何评价政策对会展业发展的影响是值得研究的课题。与此同时,政策工具的研究已然成为政策研究领域的一种时尚[1],而政策工具只有在与施政者、目标受众等相互配合时才最为有效。因此,本文选取政策工具、政策主体和政策客体作为政策分析的三个基本维度,其中,政策的制定与颁布者与政策主体相对应,而政策实施或作用的对象则对应政策客体维度。同时选取展览业发展综合指数高居全国前三的北京、上海和广州, 对三地政府及中央层面出台的会展政策进行深入分析,进一步评估我国近阶段会展政策的有效性,识别未来政策可能的发力点,以期优化完善会展政策体系。
本文通过对已有文献研究的归纳梳理,总结出以下三类主题。第一类,从宏观角度出发,对会展政策体系的类型与特征进行分析与总结,包括对会展总体政策演变特征及路径分析[2]、会展政策类型的划分 [3]等。第二类,从会展政策体系的构建出发,对会展政策的效用评估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探索,比较探讨城市资金类政策与城市会展业的关联及作用机理[4]。研究“营改增”制度对会展业的税负效应[5]。第三类,从会展政策体系的内容层面,利用内容分析、文献统计、案例研究等方法,通过政策工具、会展产业链等视角,对会展政策文本进行量化研究[6]。研究发现,会展政策研究仍存在一定的发展与进步空间:第一,当前对于会展政策体系的多维度分析较少,主要集中在对政策工具的单维度分析,缺乏多领域的全方位系统分析;第二,已有的政策文本研究主要以各省市为研究对象,缺乏中央层面的政策法规体系分析。因此,有必要构建一个系统、全面,又不失针对性的多维度会展政策体系分析框架,以期为后续会展政策体系的优化与完善提供更明确的方向与思路。
2.1.1 x维度:政策客体
会展业的政策客体指政策实施或作用的对象,国家政策通过地方政府逐步落实到企业及社会公众,从而推动行业发展。基于此,本文将会展业的政策客体划分为政府、企业及公众三类,编码分别为11、12、13,并将其作为会展政策体系分析框架的x维度。
2.1.2 y维度:政策工具
基于政策工具三分类说、四分类说及五分类说,本文选取目前普遍运用的三分类标准,将我国会展政策按照其涉及领域划分为供给型(人才培养、资金支持、公共服务、信息/技术支持)、需求型(政府采购、贸易政策、海外交流、市场补贴)和环境型(目标规划、金融服务、税收优惠、法规管制、知识产权)三类政策工具并编码,供给型为211、212、213、214,需求型为221、222、223、224,环境型为231、232、233、234、235。
2.1.3 z维度:政策主体
会展业的政策主体是指政策的制定与颁布者,政策主体是判断政策影响力的重要因素。只有在施政主体与其政策客体相对应时,才能达到精准施策的效果,从而使政策利用最大化。为了进一步评估施政主体对会展业的影响强度,本文以张国兴等[7]政策量化思想为基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对我国政策法规纵向效力层级的划分标准,将政策主体按照1~6分的层级进行赋分,从而使会展政策主体的层次可视化, 中央层面的政策主体(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门)分别赋6分、5分、4分,编码分别为31、32、33;地方层面的政策主体(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部门)分别赋3分、2分、1分,编码分别为34、35、36。
如图1所示,构建出由政策客体、政策工具、政策主体三个坐标轴所组成的三维立体空间。三项政策指标共同构成54个小立方体,各立方体表示 不同的施政主体,针对相应政策客体采用了何种政策工具来推动会展业的发展。
图1 会展政策体系的三维立体结构
本文选取2016年1月—2022年7月,北京、上海、广州三地政府及中央层面出台的与会展行业密切相关的意见、通知、规划、纲要等10类政策文件,利用“北大法宝”和万方法律数据库进行数据采集,根据“会展”“展览”等关键词进行筛选检索,并通过访问中央及地方政府网站进行补充完善。通过3轮筛选,最终梳理得到有效政策文本174篇。部分文件编码如表1所示。
表1 部分会展政策文件编码表
3.1.1 x维度:政策客体的重心为会展企业
从x维度来看,如表2所示,我国总体上会展政策作用的客体主要集中在会展企业(57.64%),涉及政府(34.48%)的数量次之,以公众(7.88%)为作用对象的政策最少。 由此可见,我国会展政策对企业的直接影响最为显著。
表2 政策客体维度统计
3.1.2 y维度:政策工具以环境型为主
从y维度来看,我国会展业的政策工具分配如表3所示,涵盖供给型、需求型及环境型政策,整体上分布较为均衡。首先,环境型政策工具占比最高(占比44.10%),共75条;其次是供给型政策工具(占比36.78%),共56条;最后,需求型政策工具占比20.11%,处于弱势地位。
表3 政策工具维度统计
从宏观层面来看,我国中央及地方政府主要从会展业的外部环境着手,注重利用客观因素间接推动会展业发展;从微观层面来看,各项政策工具的内部细分存在较为明显的短板问题。供给型政策工具中的人才培养(8%)最为欠缺;在需求型政策工具中,主要通过海外交流(60%)及贸易政策(34.29%)鼓励国内各类会展主体与海外会展主体进行合作交流,但在政府采购(2.86%)和市场补贴(2.86%)方面较为欠缺;在环境型政策工具中,较多使用法规管制(33.33%)与目标规划(29.33%)。
3.1.3 z维度:政策主体以地方政府为主
如图2所示,在北上广三地的会展政策中,地方政府为主要的施政主体(共65条),地方政府部门次之(共38条);从时间分布上看,2016年1月—2022年7月,各年度政策主体的平均得分呈 下降趋势,由此可见,我国会展业的施政主体逐渐向地方下沉。
图2 政策主体维度统计
3.2.1 针对政策客体的政策工具分析(xy)
通过对x维度与y维度的二维交叉分析,得出会展政策客体与政策工具间的交互关系。如图3(1)所示,在供给型、需求型、环境型三类政策工具中,针对政府所运用的环境型政策最多(共34条),供给型政策(共21条)和需求型政策(共15条)基本持平;针对企业所实施的环境型政策最多(共55条),供给型次之(共42条),需求型最少(共20条);针对公众颁布的政策主要集中在环境型政策(共13条),供给型(共3条)和需求型政策(0条)缺失。由此可见,政府在会展业发展的进程中更多地发挥其引导、监督的作用,因此针对政府角色所实施的环境型政策工具最多,而且以监督管制会展企业为主;企业是组成会展活动的主体,故针对其所实施的政策数量最多;而对于公众所运用的政策则以约束与指引为主。
3.2.2 针对政策客体的政策主体分析(xz)
通 过对x维度与z维度的二维交叉分析,根据量化统计结果得出我国会展政策客体与政策主体间的交互关系。目前我国会展政策体系涵盖了各层级的政策法规,如图3(2)所示,政策的主体层级与政策颁布的客体密切相关,总体遵循中央对地方、地方对个体的规律。针对政府的施政主体主要为国务院各部门(共31条),然后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共21条);针对企业施政的主体以地方政府为主(共61条),然后是地方政府部门(共38条);对于社会公众而言,受地方政府的政策影响最大(共8条)。
3.2.3 针对政策工具的政策主体分析(yz)
通 过对y维度与z维度的二维交叉分析,得出我国会展政策客体与政策主体间的交互关系如图3(3)所示,无论是在供给型、需求型还是环境型政策工具中,政策主体为地方政府的政策都占主导地位(共62条)。此外,针对供给型政策,施政主体为地方政府部门的政策同样较多(共17条);针对需求型政策,其颁布主体为国务院的政策与国务院各部门的政策相同(7条);环境型政策中,政策主体为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的政策使用较为均衡,分别为14条、14条和15条。
图3 xy、xz、yz维度的二维交叉分析
为 进一步探索我国不同的施政主体,针对相应客体采用了何种政策工具来推动会展业的高质量发展,本文分别从北、上、广三地及总体层面对会展政策体系进行三维交叉分析。北京、上海、广州市会展政策分布如图4所示,分析发现,三地会展政策客体与主体分布皆呈“中间高,两端低”的形态,即针对企业所颁布的政策数量最多,而且颁布主体多为政府。由此可见,三地会展政策的主客体高度吻合,达到精准施策。但美中不足的是,针对公众所颁布的政策较少,尤其是需求型政策。
图4 北上广会展政策三维分析
从整体来看,针对政府实施的政策工具总体较为均衡,但环境型政策最多,以国务院各部门所颁布的部门规章为主;对企业而言,主要使用环境型和供给型政策,所运用的政策主体得分最低,主要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所颁布的地方性法律文件;针对公众所颁布的政策仍以环境型为主,主要为地方政府颁布的政府规章。由此可见,目前我国会展政策注重为会展企业营造有利的外部发展环境,间接促进了会展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会展业政策体系较为全面地涵盖了政府、企业和公众等政策客体,对政策工具的使用较为均衡,而且基本与其政策主体相适应。自2016年以来,我国会展业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一定程度上归功于中央与地方层面科学的规划与治理,主要集中在为会展企业打造有利的市场环境,但针对公众即参展观众等市场需求端的政策略显不足。基于以上结论,未来我国的会展政策体系可朝以下方向发展。
重视政策客体中社会公众的作用,在利用政策引导的同时刺激市场需求,鼓励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到会展活动中。可通过设立自由贸易区、关税调节等方式加强海内外会展活动的合作交流,扩大市场需求端的消费群体,并通过市场补贴进一步提高参展观众的购买力与购买意愿,充分协调政府、企业、公众各类政策客体对会展业发展的推动作用,进而实现供需有效对接。
进一步完善政策工具的使用,中央与地方应“双管齐下”,在目前环境型政策工具大力营造的外部环境下,充分利用供给型与需求型政策工具推动会展业的发展,同时重视会展人才的培养工作,努力推动会展教育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完善各级教育及培训体系以满足业界对会展专业人才的需求。
地方政 府应进一步落实中央层面的政策部署,按我国五年规划的指引方向稳步发展并落地,持续探索和实现会展模式创新,推动城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会展强国”的长远目标。地方政策的有效实施会对当地会展业起到直接推动作用,因此,各级政府需因地制宜,细化精准地落实中央的政策部署,最大限度地降低治理成本以精准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