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提出14条工作举措,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着力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四川省落实“双减”的工作举措一共有14条,将通过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高作业管理水平、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强化考试评价导向等措施减轻校内负担;通过规范机构管理、规范培训时间、规范收费行为、强化实名制管理等措施减轻校外负担。《实施方案》同时强调,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要求,从严管理面向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就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发出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属地招生”及“公民同招”要求,规范跨区域招生,到2024年全部取消跨区域招生。
通知提出,严格落实“属地招生”及“公民同招”要求,辖区内县域学位不足或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将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定向生指标不得跨区域分配。严格规范跨区域招生,各地2022年跨区域招生计划数须低于2020年的50%,到2024年全部取消跨区域招生。严格落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省级备案制度。严格控制班额,坚决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
山东省将深入推进“公参民”学校治理,在全面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上见实效。山东省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专项工作方案和“公参民”治理方案,确保9月1日前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省域占比和县域占比达到国家规定比例,年底前完成“公参民”学校的治理任务。
山东省要求,要坚持“转公一批、缩规一批、停办一批、政府购买学位一批”,特别是要强化财政资金保障,为政府购买学位兜底。山东省强调,要切实强化办学行为监管,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监管相结合,对前期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推动民办义务教育对标优质公办学校标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依法依规办学。
浙江省日前发布《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的通知,将开展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绿色低碳主题实践和绿色低碳理念培育等3项行动。浙江省要求,中小学校要将生态文明内容纳入课程体系,开展森林、水、粮食等资源的基本国情教育,普及“垃圾分类”“林长制”“河长制”等知识内容,因地制宜开发生态文明教育校本课程。
浙江省要求,要充分利用各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等场所资源,组织学生实地走访,开展“沉浸式”“体验式”教育。围绕省内山河湖海等自然资源和美丽乡村、特色小镇、诗路文化等人文资源,积极打造生态主题研学品牌和精品研学路线,引导学生亲近自然。
广东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广东“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建成以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校参与,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的新时代师范生培养体系,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师范院校和一流师范专业,提升师范院校服务区域基础教育发展能力。
为提升教师教育服务基础教育能力,《方案》提出,改革师范生招生与培养制度、健全协同育人机制、深化师范教育评价改革和深入推进教师教育职后培养等10条措施。同时,继续推行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数量,着力解决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基础教育教师短缺问题;深化大类招生改革,推进宽口径培养,创新校内弹性选拔机制,提高师范生生源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