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文畅
回顾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尽管人类的交往行为始终伴随着情感传播现象,但高频率、高强度、群体化、社会化的情感传播,是互联网时代才出现的传播景观与文化现象。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与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人际、群际的传播渠道经历了一次数字化的“凿空”,整个社会的交往体系和社会化传播的权力结构得到重塑。数字交流既摆脱了前大众传播时代具体物理时空对人际情感传播的限制,又打破了大众传播时代科层制组织架构的制约,使得“群体进行的非制度化的、去中心化的、缺乏管理主体的传播行为”①成为了当前媒介化社会的主导传播形态。在互联网群体传播时代,搭载着比特湍流的人类情感乘奔御风、无远弗届,掀起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场情感传播革命。
放眼当今互联网传播图景,“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情绪、情感传播现象层出不穷,网络节点上的每个人都沉浸在鲜活而多元的情感传播实践中:个体情感感染广泛的群体,群体情感裹挟分散的个体。情绪、情感沿着互联网群体传播的路径贯穿于私域和公域的方方面面,时聚时散,时消时涨,并以话语或行为的方式与整个社会发生着深刻关联。
本文在反思我国当前情感传播研究实践基础上,对情感传播进行范畴界定与理论阐析,并提出未来研究的可能路径,以期推动情感传播研究范式的合理化、本土化建构。
人类情感立基于生理性、物质性,浸润着社会性、文化性,同时也涵盖了符号性、象征性,是一个多元、跨域的复杂范畴。在心理学、社会学、哲学等学科的情感研究中,已经形成了相对清晰的学术脉络与理论倾向、相对稳定的研究领域与问题边界、相对通行的概念工具与理论手段。同时,各学科之间又互有渗透、借鉴与融合。那么,处于学术共同体之中的传播学在情感研究领域表现如何,又面临着哪些挑战与机遇?
近十余年来,我国以情绪、情感为研究对象或重要元素的传播学成果逐年增多。本文依据研究领域、研究方法的不同,将相关成果划分为以下五个类别:理论梳理与建构类、危机管理类、信息科学类、公共领域研究类、文化研究类。这五重研究路径虽然在逻辑上并非平行关系,也无法穷尽全部研究成果,但却在事实上构成了当前情感传播的研究版图,能够呈现出一个相对明晰、概要的研究面貌。
第一,理论梳理与建构类研究依托于社会学、符号学、传播学等理论,致力于爬梳情绪、情感传播的相关概念,探析情感传播的理论基础与形成机制。综述方面,赵云泽等人将情绪传播定义为“个体或群体的情绪及与其伴随信息的表达、感染和分享的行为”②。朱天等人对情绪传播在舆论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三个学科中的研究路径进行了探讨,倡导研究从“事件导向型情绪”向“全域整体型情绪”转型。③
理论建构方面,隋岩等人立足互联网群体传播的理论语境,指出群体传播是个人情绪社会化的核心动因④,文化和语言是建构情绪的重要手段⑤,完善了情绪传播的相关理论机制。蒋晓丽等人从互动仪式理论出发,指出情绪传播就是仪式传播,“传播不仅仅是信息的传递,更重要的是人们基于一定情境和机制而展开的人际互动和群体互动”⑥。
第二,危机管理路径普遍将情感视为“舆情分析、研究、治理中的一个深层次问题”⑦。这部分研究延续着舆情研究的风险管控取向,对网民的情绪、情感持有负面、否定的价值预设,并以为舆情治理提供政策和策略上的支持为目标。危机管理取向成果的数量之多、影响之大毋庸赘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可谓国内网络情感研究的主导模式。
随着研究的逐步推进,学界开始反思危机管理视角对情感传播的刻板印象。如郭小安提出:“公众舆论中的情感表达既可能是一种破坏性力量,也可能成为舆论治理的宝贵资源。”⑧李春雷等人也尝试从自上而下的管控视角转换到自下而上的底层视角,将公共事件中的底层谣言视为“底层群体朴素情感的话语表达”和“自我救助式的舆论景观”⑨。
第三,信息科学取向指利用信息科学中的情感分析方法检测网络环境中的舆情倾向与情绪强度。此类别中的大多数论文以具体突发事件为例,通过数据挖掘进行情感态势的分析,兹不暇列举。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大部分信息科学类研究只是危机管理研究在计算机科学领域的延伸,利用信息采集、情感分析等技术手段为舆情治理提供参考,学术研究的自主性较差。
第四,公共领域类研究融汇了政治学与传播学的双重视角,在参照西方公共领域理论的前提下,探析新媒体时代的交往模式,审视情感在构建当代中国公共领域中的作用。袁光锋提出应将“情感”的视角纳入公共领域的研究中来⑩,还建构了一个包含媒介、认知、基调情感、状态情感四种要素的情感政治分析框架。
亦有研究考察了特定情感类型在公共领域、公众舆论中的意义与价值,如袁光锋分析了新媒介中“愤怒”“恐惧”的表达机制与文化性,开薪悦等人通过对“辱母案”的探讨,发现由“朴素正义感”所产生的“公众同情”成为当下公众舆论的重要表征。不难看出,此类研究体现出较强的学理反思性与现实针对性,对情感在公共交往中作用的判断更为中性化、客观化,甚至表达出对情感积极作用的乐观期许。
第五,文化研究的进路聚焦于当代社会中阶级、性别、亚文化、意识形态、话语行动等领域,探讨这些领域内部鲜活的情感传播实践。整体上看,此类研究呈现出三大热门趋势。
一是网络抗争的情感结构与情感动员。这部分研究摒弃了危机管理视角,转向了话语研究路径,提出愤怒、悲情、戏谑等情感是网络抗争发展的重要线索,中国的网络抗争遵循的是情感动员的逻辑。
二是网络民族主义行动中的情感动员与情绪感染。以最具代表性的“帝吧出征”为案例,杨国斌认为“当代民族主义不仅仅关乎政治,更关乎文化、媒介与情感”;刘海龙指出新媒体“催生了一种独特的像爱护爱豆(idol)一样爱国的‘粉丝民族主义’(fandom nationalism)现象”;刘国强则将“帝吧出征”看做一场集体的互动仪式表演。
三是网络直播与粉丝文化中的情感劳动(affective labor)。网络直播方面,有学者指出主播在资本的操控下,利用符号化的身体与商品化的情感谋求经济回报。亦有观点认为主播的情感劳动后果复杂,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情感的压抑与扭曲。粉丝文化方面,有论者提出情感是推动粉丝数字劳动的重要动力。
表1 我国情感传播研究的五重进路
1.失焦的本体:情感作为事件之附庸
以上五重进路昭示着情绪、情感已经成为当代传播学研究的热门切入点。但遗憾的是,除了隋岩、袁光锋、郭小安等少数学者就情绪本身立论,大多数论著都是在以情绪切入研究后,便将视点从情绪、情感本身转移到可见可闻的事件、舆论或“后真相”等热门概念上。换言之,现有研究成果虽然涉及了情绪元素,但却只把情绪视作事件发生、舆论生成、概念生长的构成语境与外部环境,基本上从属于现象观察的范畴。比喻而言,“情感传播”就像当前传播学研究中的黄金配角,出镜频率极高,却保持着一副模糊不清的路人甲脸孔,缺少担纲主角的机会。
相较于变动不居、难以捕捉的情绪与情感,事件更易于观察与测量,因此,“事件化”取向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情感研究的可操作性。但在“事件化”情感研究的实际操作中,有三个常见误区需要规避。
一是学术概念的混淆。“事件化”研究取向使学界陷入一种“言情感,必事件”的困局当中,导致“情感”与“事件”两个概念在学理上名实不副、指涉不明,无法凸显情感作为研究对象的本体性和独立性。
二是基础研究的短缺。当前大多数“事件型”研究都止步于对情感型事件的浅层次分析及应对策略,疏于对情感传播深层次学理问题的探究,整体上形成了应用性研究多于基础性研究、描述性研究多于解释性研究的态势。
三是经验结论的过度概化。不少“事件型”研究以某个或少数几个具体事件为研究样本,分析事件过程中的情感传播机制,并将这一机制上升为情感传播的通行模式。可惜的是,多元庞杂的情感传播现象并非同质化的铁板一块,仅仅从选择性的、少数的经验样本中抽象出来的结论必然是过度概化、以偏概全。
2.规训的对象:情感作为理性之奴仆
在既有传播学研究中,情感大多呈现出一种野蛮的、蒙昧的、需要被理性规训的“第二性”姿态。情感污名化的成因表面上是上文提及的危机管理研究带来的刻板印象与路径依赖,深层根源则是我国传播学界对情感范畴缺乏认识论上的更新。
随着神经科学、实验心理学等学科的推进,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情感与理性并非一种二元对立的关系,而是以一种相宿相栖、难解难分的姿态寓于主体之中,共同推动着人的决策与行动。在国际学界,学者们普遍不再认为情感与理性存在结构上的对立。很可惜,国内的很多研究依然秉持着一种“文明化”的线性情感史观,出发点与落脚点都是掌控、驯服数字时代的群体情绪。大量同质化的管理研究一方面使得学界对情绪、情感的认知愈加独断与偏颇,另一方面也让渡了部分的学术独立性,体现出对行政政策的较强依附性。我们应该进一步追问的是:群体的情绪、情感一定是非理性、颠覆性的吗?作为情感传播主体的行动者们只能构成“群氓”或“乌合之众”吗?情感的传播与共情的形成必将引发负面的心理效应或社会后果吗?要回答这些问题,就不得不将研究视野从治理思维中解放出来。
在社会学界,成伯清提出应该关注社会建设中的情感维度,探讨共建情感共同体的可能性。对于我国的传播学者而言,是时候在认识论上超越情感与理性的二元对立结构,转而探究情感如何与理性互补、共融,进而在建构公共领域乃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发挥出重要作用。
3.“内忧”与“外患”:在自主性与跨学科之间
面对情感这一跨学科的研究范畴,广泛借助其他学科的理论资源和技术手段已经成为必然,情感研究的未来形态必然是覆盖多元学科的问题域与学术光谱。目前,国内的情感传播相关研究已经普遍树立起跨学科的研究意识,但基于“学科间性”实现视野交融、理论创新的研究却很少。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五点。
其一,研究成果所借助的理论、方法以经典社会学、心理学(如聚众心理学、符号互动论)为主,较少拓展到神经科学、信息科学等新兴领域,忽视了情感研究的前置性科学背景,“跨学科”的视野和想象力有限。其二,很多研究只对其他学科的理论进行浅层次的、语录式的观点援引,而非深层次的、方法论上的借鉴。论者徒以今日现象注解旧时理论,又疏于对经典理论适用性的甄辨与研判,“跨学科”的功夫停留在表面。其三,还有一些研究所引用的各个观点之间,或所引用的观点与文章自身观点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矛盾。在对理论的源流、内涵理解不足的情况下,“拿来主义”反而造成了学理与立场上的混乱。其四,有部分研究较为恰当地运用其他学科的理论分析了我国当代的情感传播现象,但“他山之石”与传播学理论之间未能互相启发、互相促进,因此研究停留在经验总结的层面。其五,上文曾总结出情感传播相关研究的五种进路,但这些跨学科的努力并没有在传播学内部形成对话式的关联,而是各自依托于芜杂的理论来源野蛮生长,导致情感传播研究整体上呈现出原子化、离散化趋势。
概言之,向外没有与其他学科的理论碰撞出崭新的理论增长点,向内没有形成统合着传播学论域的学科向心力,是为情感传播研究的“外患”与“内忧”。
传播学应该与其他学科的理论保持何种关系?美国传播学者克雷格(Robert T.Craig)在《作为领域的传播学理论》(CommunicationTheoryasaField)一文中提出,多学科传统导致了传播学领域内部的不一致性,而重塑传播学理论的目标正是要立足传播学实践,在多学科传统之间建立一种对话的、辩证的连贯性(dialogical-dialectical coherence)。这种连贯性并非由“他山之石”的简单搬运、拼贴而形成,而是要在开放多元的传播学元领域中,基于传播学的视角对其他学科的理论进行审视、质疑、验证与融通,在继承与反思并存的建构性实践中形成一套贯通着内在一致性的传播学元话语。惟其如此,才能在学理层面上自主实现持续的知识积累与深度的逻辑勾连。
综上所述,目前大多数的研究成果只能说是“情绪化传播”研究,而非“情感传播”研究。前者只将“情绪化”作为一个约定成俗的、不加甄辨的形容词,用以概化地描述当代社会的心理氛围与传播环境,特别是非理性泛滥的文化症候;而后者应以情绪、情感为本体,以传播为轴心,全方位、多角度地探究媒介化社会中情感传播的特征、逻辑与机制。诚然,危机管理亦是情感传播研究的题中之义,寻求负面社会情绪的纾解之道对维护转型时期社会的安定团结具有重大意义。但若危机管理研究一直占据着情感传播研究的主导地位,尚未建立完善的情感传播领域不免被结构功能主义视角和控制论导向所把持。其所导致的后果是,情感越来越沦为事件的附庸、理性的囚徒,情感范畴背后的多元内涵与复杂机制都被贬义的“情绪化”所遮蔽。
因此,严格地说,现有研究只能算作“情感传播”研究的准备阶段或史前史时期。从学术研究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个维度考量,情感传播尚未发育成一个有着本质规定性和相对独立论说体系的理论范畴。
纵观我国当前的情感传播研究现状,在研究本体与对象的层面上,情感传播的所指飘忽不定,且互联网时代中情感传播的鲜活实践已经溢出“网络突发事件”“舆情治理”等传统研究框架;在研究视角与方法的层面上,多学科进路尚未融通,呈现各自为营的割裂态势。这催促着我们要建立起一个锚定研究本体、包容多元现象的理论视野与公认体系,在学科内部形成良性的互动与争鸣。
本文提出,传播学应该将情感研究的焦点锚定在“情感传播”上,即以人类情感为本体、传播活动为轴心,在两个领域的接洽点释放传播学的想象力与阐释力。对“情感传播”的范畴界定与理论阐析,需要从“情感”和“传播”两个维度进行说解。
在面对“什么是情感”这一问题时,美国情感社会学家乔纳森·特纳(Jonathan H.Turner)直言:“可以说有多少种研究取向,就有多少种对这一问题的回答。”这提示着我们,不应该执着于“情感”的本质主义界定或局限于不同学科间的概念纷争,而是要在与其他研究取向的对照中,逐步廓清传播学论域内“情感”的基本内涵。
首先,哲学无疑是对人类情感投注目光最久的学科。无论是将情感视为理性之奴、罪恶之渊的批判,还是从本体论视角对情感价值的辩护,抑或是德勒兹以降对情动生成、流动、无序状态的强调,大体上都是对情感的抽象思辨与总体阐释。相比之下,传播学的情感研究着眼于生动、鲜活的社会经验层面,情感不只是思维之所及的对象,更是可以被观察、被测量、被记录的对象。情感传播,是一种具体化、情境化的具身实践。
其次,心理学侧重于研究情感的生成机制、生理反应等神经生物学属性,并大量采用了实验法、临床法等自然科学研究方法。与之相比,传播学对情感的兴趣点不在于其自然属性,而在于其社会性与文化建构性;不在于个体情绪波动的各项生理指标,而在于个体或群体情感如何向特定的场域流动,并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共情共感,建构并维系着某种特定的关系或认同。正因如此,主体间性与社会化必然是情感传播的题中之义。
再次,既然说情感传播重在探析情感的社会化过程,那么,传播学与社会学的情感研究有何异同呢?相同之处在于,社会学强调“情境、结构、面对面互动的动态机制、社会结构以及文化变量对情感的限制”,这些面向的研究也应该在传播学领域得到继承与深化。
所不同之处在于,传播学的情感研究必须与“传播”这一轴心时刻发生关联。对于当代的传播研究而言,“媒介化”(mediatization)已经成为一个重要议题。回望前互联网时代,面对面的人际交流情境是情感交流与情绪传播的主阵地,但因物理时空的限制,具体情境中的情感难以四散蔓延。而在互联网时代,无论是限于具体交际情境而中断传播的个体情感,还是在大众传播中湮没无闻的民间情感,都可以借助互联网这一基础设施提高自身的传播力与能见度,成为独属于这个时代的社会化景观。与人类的大多数传播行为一样,现代社会的情感传播也经历了一个媒介化的过程。技术与媒介如何介入了人类交往,如何促进了情感唤醒,又如何形塑着情感传播?这些数字媒体时代的新议题,都有赖于传播学窥其堂奥。
上文对各学科情感研究取向的总结只是择其大端,目的绝非将各学科的研究视野生硬割裂,而是在学科参照系中矫正并锚定情感传播的主要视点,从而凸显出当代人类情感实践化、社会化、媒介化的传播学面向。
20世纪70年代,美国学者詹姆斯·凯瑞(James W.Carey)将理解传播概念的两种取向划分为传播的传递观(a transmission view of communication)与传播的仪式观(a ritual view of communication)。前者基于行为主义和功能主义的视角,将传播看作“一个讯息得以在空间传递和发布的过程,以达到对距离和人的控制”;后者则脱胎于一种符号学的、文化研究的视野,认为传播可以“建构并维系一个有秩序、有意义、能够用来支配和容纳人类行为的文化世界”。学者们大多关注仪式概念在人类学、社会学、传播学等语境中的不同理论内涵,却甚少留意仪式观对情感传播的启示价值。后者正构成了本文进一步阐析情感传播范畴的思想线索。
一方面,从研究取向上看,我国的主流传播学研究深受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的结构功能主义影响,存在着崇尚实证研究、强调宏观把控的显著倾向,以致现有的情感传播研究过分倚重行政管理模式,而情感传播的人文主义向度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仪式观敦促着当代学者从文化的、意义的层面检视传播的内涵,立足于人类传播实践的多样性与可能性,推动情感传播研究范式的建立。
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传播的仪式观引导着我们重新思考传播研究中的“内容”概念。在奠定了结构功能主义传播学框架的5W模式中,拉斯韦尔(Harold Lasswell)将传播内容简明地解释为“说了什么(says what)”,划下内容分析的疆界。自此,在传播学研究中,“内容”主要指涉的是具有理性色彩的知识、思想与消息,而情绪与情感往往不被涵盖其中。即使屡有学者触及情感传播的现象,也多将情感传播视作信息传播的附属品。这种对内容分析研究对象的界定,在凯瑞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扩充。虽然他在论著中尚未明言“传播不仅传递智力信息也传递情感”,但此意已在字里行间呼之欲出。正如其对威廉姆斯之言的引用,称传播“也包括了对美学体验、宗教思想、个人价值与情感及学术观念的分享——一种仪式的秩序”。就我国的传播学研究而言,潘忠党曾指出,我们缺乏“将传播内容与活动作为动态的文化现象来研究,缺乏将文化落实到文化主体的符号创造和交往活动的‘文化社会学’的研究”。人类的传播行为既能“达意”,也可“传情”,理应成为传播内容研究的基础性常识。
沿着这条思路,我们不妨更旗帜鲜明地提出“情感即信息”的观点,即人类的情绪、情感是一种可感染、可传播、可解读、可共享的信息符号。尽管在20世纪以来的传播学中,对理性信息的研究占绝对主导地位,但我们如果回溯人类文明的初始阶段就不难发现,以人类面部表情、肢体动作、声音等为媒介的情感传播要远远早于主要以文字为媒介的理性信息传播。相较之下,理性信息多依托于特定文化中既成的语言符号系统,而情感信息的能指则更为多元。具体地说,除了将情感表达付诸语言,面对面交流时的表情、手势、语气,手写信件的字体、字迹,网络交流中的流行语、表情包,都能够依照各自不同的逻辑传递情感。甚至传播主体对传播方式、传播媒介的选择本身就是一种情感与态度的表征。如今,有着悠久历史的情感传播实践又被新媒体的逻辑激发出更加鲜活的生命力,在建构自我认同、群体认同、社会秩序、文化仪式等层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已然成为传播学研究不容忽视的领域。
综上所述,所谓“情感传播”研究并非“情感”与“传播”的简单嫁接,而是要做到如下几点。第一,在研究视野上,情感传播研究应该将传播的传递观与仪式观兼收并蓄,互为补充,以人文主义向度超越结构功能主义的局限。第二,在研究对象上,应该将人类情绪、情感作为理论叙事的主体,并以此为原点发散、集结成具有一定逻辑勾连的问题域。第三,在研究方法上,应该在传播学的元逻辑下,确立情感传播研究的基本范畴与研究方法,搭建多元学科理论之间的对话关系与知识关联。第四,在研究目的上,不但要探索媒介化语境中情感传播的特征与机制,还要力求阐明诸种传播现象背后的政治经济学动因与社会、文化意义。
英国传播学者约翰·希伯斯(Johan Siebers)曾敏锐指出:“情绪与传播的情感维度,以及传播如何中介和具身化了希望、欲望、恐惧、喜悦和悲伤等,同样是非常重要的议题,而且也是一个仍未得到太多关注但传播哲学与传播理论可以做出相当贡献的领域。”本文所极力倡导的,正是将作为一种研究范式的“情感传播”纳入当代传播学研究的核心视野。基于笔者的有限思考,下文将从方法论、认识论、本体论三个层面提出一些探索性观点,以期抛砖引玉。
在现有的情感传播相关研究中,以“机制研究”为题的成果层出不穷。然而,除了小部分研究拟建出不乏启发价值的理论框架,更多研究成果只限于单一领域和少数样本的现象描述与归纳,本质上是披着“宏大理论”外衣的“经验研究”。这种困局不但道出了学界既想追求宏大理论、又不免陷于琐碎经验的尴尬,更深层次地反映出情感传播在研究定位上的混乱和研究方法上的缺陷。
作为最具影响力的方法论概念之一,美国社会学家默顿(Robert King Merton)提出的中层理论(middle-range theory)为我国当前的情感传播研究提供了一条可供探索的路径。所谓“中层理论”,“既非日常研究中大批涌现的微观而且必要的操作性假设,也不是一个包罗一切、用以解释所有我们可观察到的社会行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变迁的一致的自成体系的统一理论,而是指介于这两者之间的理论”。
对中层理论的策略性应用,既是打破当前研究瓶颈的方法论要求,更是情感范畴多元性的内在逻辑要求。
第一,在情感传播研究范式的草创阶段,与其执着于遥不可及的普遍性理论,或沉湎于不成体系的直观经验,不如耕耘于既扎根现实经验、又具有一定抽象解释力的中层理论。基于经验研究的可验证性、可更新性,先前研究的不足会在后续研究中得到补正,相关的概念工具与研究方法也会得到细致打磨,这对于在学术共同体内部达成持续、有效的知识积累大有裨益。着力发展触及现实问题的中层理论,亦是通达普遍性理论的一种方法论策略。
第二,就研究范畴而言,情感具有鲜明的多元性、复杂性、变动性特征。尽管学者们对情感的分类方式各持己见,但整体上,大都认同可以将情感划分为基本情感(primary emotion)与次级情感(secondary emotion)两大类别。基本情感固化在人类神经自主系统之中,在人类发展的早期阶段就已经出现,是其他情感的核心或基础。复合情感源于基本情感以不同比率的混合,离不开社会互动与个体习得,因此具有社会建构的特性。当我们使用情感这一范畴时,实际上包含了从属于基本情感的高兴、恐惧、愤怒等具体情感类型,以及从属于次级情感的羞愧、内疚、自豪等具体情感类型。从文化史的角度看,这些数量庞大的具体情感状态又会随着政治、经济、技术的发展,复合、集群而成为崭新的情感状态。毋庸置疑,不同的情感状态拥有各自独特的生成动因、唤醒条件、表现姿态与传播模式,这就决定了情感的传播实践也具有多元化特征,不同类型情感的传播机制往往是不可通约的。因此,所谓“情感传播机制”在本文看来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本质主义归纳,而是一个涵盖诸多具体分类的复数概念,一个能够容纳一定张力与复杂性的理论空间。
在媒介实践日新月异的今天,若想发展出多元化的理论模式,就应该摒弃那些陈旧的、笼统的“机制研究”,策略性地借鉴中层理论。这要求我们廓清研究样本的经验边界,针对不同类型的情感传播现象展开分类观察与研究。
我们固然应该从西方的理论话语中汲取养分,但更不能忽略历史、文化等变量对本土情感传播的结构性形塑。就“情感”这一核心范畴而言,东西方的不同文化传统与现实处境为其灌注了不同意涵。
中国传统语境中的“情”绝非是一个与理智对立、被理智压制的第二性范畴,它既包括微观层面的情感体验,也涵盖美学、道德、宗教等领域更为抽象、玄妙的情感体验。正如蒙培元所论,中国哲学“把人的情感需要、情感态度、情感评价以及情感内容和形式,放在特别重要的地位,并以此为契机,探讨人的智慧问题和精神生活问题”。在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情”,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超越了生理层面的感受与欲望,它上承天道,下正人伦,兼具超越性与世俗性双重价值。具体地说,一方面,“情”与“知”“意”在人的精神世界中辐辏一体、圆融相合,作为一种存在方式捍卫着人的本体论价值,延展出一条超越性的生命向度。另一方面,“情”也沾染着浓重的道德、礼俗色彩,在勾画出种种道德想象的同时,也结构了共同体内部的伦理秩序、礼仪规范与人际关系。这种文化印记不但见于儒家关于道德情感的诸多论述,更渗透于中华民族人伦日用的方方面面。
正是基于“情”的伦理内涵与群体属性,华裔学者林郁沁以民国时期孝女施剑翘刺杀军阀孙传芳为父报仇一案为切口,追溯了“公众同情”(public sympathy)在20世纪30年代的兴起脉络,并探讨了“情”如何与司法、政治抗衡,建构起具有参与性与批判性的市民公众。林著的一大贡献在于,创造性地指出情感对于公众群体聚合的重要价值,从而突破了西方传统中情感与理性二元对立的认知框架,也超越了哈贝马斯以交往理性为基础的公共领域理论。这启发着我们,学术上的想象力与创新性并不源自对异域学说、时髦理论的追赶,反而植根于对本土文化传统的发掘与体认。
综上,所谓“坚守本土立场”正是要我们历史地、结构性地理解情感内涵的流变,摆脱西方理论对视角的钳制,为情感传播的实践与研究划下历史、文化的疆界。
在情感传播研究中,我们要警惕的除了结构功能主义的霸权与行政研究对学术独立性的侵蚀之外,还有“规训式研究”在本体论层面上造成的主客分裂,即对情感的贬抑与批判几乎都是出于高居临下、置身事外的治理目的,并没有把自身当成数字化语境中的情感主体,反身自涉地探求情感在人类存在经验中的意义。去主体性的研究因丧失了血肉骨骼而显得机械、苍白,最终导致了学术研究与生命体验的断裂。正如胡翼青所言:“只有重新理解传播及其技术是如何嵌入人的生活,重新界定人的存在及人与社会的关系,讨论传播与人存在的意义,才能有真正的独一无二的传播学理论,才能与哲学元理论发生关联,才有资格与其他学科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对话。”尤其是对于情感这一直接关涉人类存在的特殊范畴,我们更应该挣脱治理思维的束缚,从鲜活的传播经验切入,窥探情感如何建构起人与自身、与他者、与社会的关联。无论研究者以何种视角、何种手段展开具体研究,都应该在形而上学的层面上对人类存在的终极问题有所关切。只有在这个不可忽视的前提下,才能创生出自觉、自洽、自省的传播学理论。一言以蔽之,在高度媒介化的时代,当情绪的暗河浮出历史地表,以情感之维叩问人类存在的本质,理应成为传播学研究的理论观照与价值祈向。
注释:
① 隋岩、曹飞:《论群体传播时代的莅临》,《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第139页。
② 赵云泽、刘珍:《情绪传播:概念、原理及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地位思考》,《编辑之友》,2020年第1期,第51页。
③ 朱天、马超:《互联网情绪传播研究的新路径探析》,《现代传播》,2018年第6期,第139页。
④ 隋岩、李燕:《论群体传播时代个人情绪的社会化传播》,《现代传播》,2012年第12期,第10页。
⑤ 隋岩、李燕:《论网络语言对个体情绪社会化传播的作用》,《国际新闻界》,2020年第1期,第82-83页。
⑥ 蒋晓丽、何飞:《互动仪式理论视域下网络话题事件的情感传播研究》,《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第121页。
⑦ 彭广林:《潜舆论·舆情主体·综合治理:网络舆情研究的情感社会学转向》,《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0年第5期,第142页。
⑧ 郭小安:《舆论引导中情感资源的利用及反思》,《新闻界》,2019年第12期,第27页。
⑨ 李春雷、雷少杰:《想象、话语与景观:底层视角下公共事件中的谣言传播进路研究》,《国际新闻界》,2020年第8期,第9页。
⑩ 袁光锋:《“情”为何物?——反思公共领域研究的理性主义范式》,《国际新闻界》,2016年第9期,第1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