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应用、商业模式创新与创新能力的关系研究
——以制造企业为例

2022-10-17 03:39郭禾苗WANGJuanGUOHemiao
物流科技 2022年13期
关键词:商业模式创新能力效率

王 娟,郭禾苗 WANG Juan, GUO Hemiao

(南京邮电大学 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3)

0 引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并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也强调:“要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近年来,数字化浪潮席卷全国各行各业,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根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显示,2020 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 亿元,占GDP 比重达38.6%,数字经济发展催生商业模式和组织管理变革,有效支撑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目前,已有学者开始研究数字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Nambisan 等(2019) 认为先进数字技术能够改变企业价值创造和获取方式,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新路径;刘启雷等(2021) 认为数据要素投入生产中会驱动企业创造新的组合方式,实现要素赋能;Abrel 等(2016) 认为数字技术能够快速移植并带动企业价值的迭代,以此赋能产品创新;祝合良和王春娟(2021)认为数字技术为新型生产方式的实现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支撑。然而,现有研究主要是案例分析和理论探讨,实证研究较少。此外,鲜有文献涉及到关于制造企业数字化和创新机制的研究。

鉴于此,本文从数字技术应用出发,引入商业模式创新为中介变量,识别和验证数字技术对制造企业创新能力的传导路径。本文贡献在于:(1) 构建数字技术应用——商业模式创新——企业创新能力模型,就数字技术应用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机制进行分析;(2) 将商业模式创新作为中介变量分析数字技术应用对制造企业创新能力影响的传导机制;(3) 以问卷统计方法进行计量分析,对商业模式创新的中介效应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论可为企业创新实践提供经验证据。

1 文献综述

1.1 数字技术应用。数字技术的内涵可以从狭义和广义来理解:从狭义层面来看,美国IT 专家Don Tapscott(1996) 首次提出“数字技术”一词,认为数字技术是一个基于信息技术和相关通讯基础设施的综合概念;从广义层面来看,数字技术是以信息通信技术、数据分析技术和人工智能等多种技术为基础,将信息和知识进行数字化的一种综合性技术,具有内容和结构两种属性,它能够实现物理系统与嵌入式软件的技术交互,并将产品生产者、远端消费者和服务贸易者联系在一起。

关于数字技术应用测量,部分学者以信息化发展水平作为衡量企业数字化水平的依据。陈楠和蔡跃洲(2021) 以数字技术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衡量企业数字化程度;刘洋和陈晓东(2021) 将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分为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字基础设施三类;Zhu 等(2005) 使用问卷调查方法,将企业数字技术的应用划分为完善的运营网站、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资源规划系统等6 个题项。

1.2 商业模式创新。学者Mitchell 和Coles(2003) 最早提出“商业模式创新”一词,认为它是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前所未有的方式。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学术界对于商业模式创新内涵研究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展开:(1) 构成要素视角,商业模式创新是多种要素变动的结果,企业能够根据商业模式包含的各种要素对企业内外部资源重新整合,以实现价值的创造;(2) 系统运营视角,商业模式创新是组织的系统性改变,包括对现有生产活动、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联系机制的调整等;(3) 价值创造视角,商业模式是将创意和技术商业化包装,借助向客户传递价值的方式获取利润,而商业模式创新则强调降低物理时空约束,使其在无限拓展的时空内创造价值,更关注消费时间价值而带来的增值。

现有研究对于商业模式创新测度的探讨,研究视角可以归为两类。一类是从要素特征方面进行分析,将商业模式创新分为新颖型商业模式创新和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两个维度;另一类是从价值创造方面进行分析,将商业模式创新分为价值主张创新、价值创造创新、价值网络创新和价值实现创新四个维度。

2 研究假设与模型构建

2.1 数字技术应用与企业创新能力。在“云大物移智”为支撑的数字经济背景下,如何高效利用数字技术以谋求可持续创新能力已经成为企业成长的重要议题。已有研究表明,数字技术的深度应用能够驱动企业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数字技术具有开放性、关联性、可编辑性和可扩展性的特征。开放性是指企业与其他主体参与和共享活动资源,通过共享基础设施,支撑多个企业的机会开发,增强主体之间信息资源的透明度,降低因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创新风险,以提高创新能力;关联性是指数字技术在多主体关系中连接和互动的能力,帮助企业识别未被利用的独特资源,并将之应用于创新活动中;可编辑性是指被控制者之外的对象访问和修改的能力,赋予企业灵活应对市场的能力;可扩展性是指通过较少修改就能实现较高性能的能力,帮助企业以较少的资源投入来实现收益的最大化。

对于制造企业而言,一方面数字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会对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等提供强大的动力;另一方面数字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过程中,会加速企业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倒逼传统企业建立创新体系。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数字技术应用对制造企业创新能力之间显著正相关

2.2 数字技术应用与商业模式创新。商业模式是由诸多相互联结的活动组成的业务体系,主要是指企业价值创造、获取以及传递的过程,而商业模式创新是对价值主张、价值创造和价值获取方面的创新,涉及商业系统中的众多利益相关者。对于商业模式创新的测量,主要的划分维度是:(1) 基于要素特征的二维度,将商业模式创新分为新颖型商业模式创新和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2) 基于价值逻辑的四维度,刘刚等指出商业模式创新包括价值创造、价值主张、价值网络和价值实现。本文综合大量学者对商业模式创新的测量,将借鉴Zott 和Amit 等的研究。

在互联网信息化时代,技术变化周期缩短,企业数字化驱动商业模式重构,表现出转瞬即逝、变幻莫测的机会时间窗口。企业利用新技术优化业务流程,生产新产品服务,或者寻找新合伙人以达成商业模式技术创新目标。商业模式创新体现为创造更大的客户价值和商业价值,主要分为新颖型商业模式创新和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前者是指企业采用新方式与各参与方交易、尽可能在更大范围内寻找新的交易方以及设计新的交易机制,强调重塑价值创造的逻辑;后者主张降低企业与其参与主体之间的交易复杂度、交易过程中的复杂度以及交易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等,强调对现有商业模式的校正和改良。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制造企业通过数字技术搜寻与企业目标相一致的探索性知识、捕捉顾客需求和发现竞争者威胁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新的价值主张,开辟新的利益增长点,以此进行商业模式创新。由此,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设:

H2:制造企业的数字技术应用对新颖型商业模式创新之间显著正相关H3:制造企业的数字技术应用对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之间显著正相关

另外,新颖型商业模式创新与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之间也相互影响。很多制造企业最开始进行新颖型商业模式的创新,通过开发新市场、建立全新的方式来连接交易双方等途径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会逐渐转化为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例如:通过信息共享带来的交易成本降低、组织效率提高等。基于以上分析,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设:

H4:新颖型商业模式创新对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之间显著正相关

2.3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创新能力。为更有效地进行商业模式创新,企业会投入更多精力对其所在环境进行分析预测、捕捉顾客需求和识别经济发展中的机会和威胁,进而彻底颠覆原有商业模式。因此,商业模式创新提高了企业对外界的感知能力和创新能力。对于制造企业来说,商业模式创新是一种更为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它能够帮助企业合理配置内外部资源、充分挖掘顾客需求和克服新进入市场的困难,从而获得竞争优势。

作为动态化的过程体系,创新能力的提升离不开一系列颠覆性创新,而新颖型商业模式创新是通过创造全新商业模式和用户体验的方式,使人们有更强支付意愿从而进行价值创造,具体可通过以下途径:(1) 借助优先占有稀缺资源以获得先发优势;(2) 通过全新方法从事经济交易和连接交易伙伴;(3) 凭借声誉效应扩充用户基础。因此,一个创新的商业模式设计能够成为企业创新能力的来源。

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对企业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在相关理论和实践中得到检验。易朝辉等(2018) 认为面对不确定环境企业变革组织和重构价值链,用较低成本实现价值创造并提升创新能力。任之光和高鹏斌(2020) 认为效率型商业模式设计有利于通过营造信息共享环境以此降低交易成本,可以驱动创新能力的发挥。杨玄酯等(2021) 认为效率型商业模式设计对可持续导向创新绩效具有正向作用。

因此,综上对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创新能力的理论推演,本文提出如下假设:H5:新颖型商业模式创新对制造企业创新能力之间显著正相关H6: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对制造企业创新能力之间显著正相关

2.4 商业模式创新的中介作用。根据动态能力理论,本文认为商业模式创新在数字技术应用与企业创新能力之间起中介作用。动态能力理论认为,企业利用数字技术资源,建立、调适和重组商业模式,以此掌握变化莫测的商机,从而获得竞争优势。从新颖型商业模式创新来看,企业利用数字平台、数字组件和数字基础设施迅速整合内外部资源,创造出以顾客需求为核心的产品或服务,进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从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来看,企业通过数字技术识别和获取创新过程中所需资源,调整原有的企业运作模式和价值链,用较低成本能够创造更多价值,最终实现创新能力的提升。由此,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设:

H7:制造企业数字技术应用通过商业模式创新的中介效应影响企业创新能力

H7a:新颖型商业模式创新在数字技术应用与企业创新能力关系中起到中介效应H7b: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在数字技术应用与企业创新能力关系中起到中介效应

H7c:新颖型和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在数字技术应用与企业创新能力关系中起到二因子的中介效应

综合上述分析和理论演绎,本研究的理论模型如图1 所示。

图1 理论模型

3 研究设计

3.1 数据与样本。本研究采取电子问卷形式向被调研组收集数据,调查对象是制造企业高层管理者。通过高校MBA 中心获得企业高管邮件地址,大部分问卷由亲朋好友个别发送。为避免同源方差,先后进行两次调查,第一次调查为2021 年3 月至5 月,第二次调查为2021 年9 月5 日至9 月21 日。对两次调查得到的样本数据进行方差分析发现不存在显著差异,可以合并分析。共计发放问卷500 份,剔除存在明显错误和缺失的问卷,得到288 份有效问卷,问卷回收率为57.6%。样本特征如表1 所示:

表1 样本特征

3.2 变量测量。为确保测量量表的信度与效度,本研究梳理和归纳国内外相关文献,参考被反复使用的成熟量表,并采用李克特5 级量表,1 表示完全不同意,5 表示非常同意。其中,对数字技术应用的测量,借鉴Zhu 等的研究成果,共计7 个测量条款。商业模式创新包括新颖型商业模式创新和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两个维度,主要参考Zott 和Amit 的研究成果,每个维度包含5 个题项,共计10 个题项。在企业创新能力测量上,主要参考Berchicci的研究成果,共计5 个题项。在控制变量方面,认为企业年龄、企业规模和企业所在地是制造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因素。具体测度题项如表2 所示。

表2 变量的测量题项与信度检验

4 数据分析与结果

4.1 相关分析。本研究利用SPSS 22.0 对样本数据的每个潜在变量进行描述统计和相关分析(如表3 所示)。从均值和标准差结果来看,研究变量的数据分布情况较好符合正态分布,为进一步实证分析提供了初步支持。各变量的均值反映出企业基本特征以及被调查者对于数字技术、商业模式创新和企业创新能力的认知状况,其中创新能力、数字技术和新颖型商业模式创新的整体状况相对较好(均值分别在3.5 左右),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不如新颖型商业模式创新。从相关系数结果来看,数字技术应用、新颖性商业模式创新、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创新能力在0.05 水平上显著正相关;控制变量企业年龄、规模、数字技术应用与商业模式创新及企业创新能力在0.1 水平上呈现不同程度正相关。

表3 各变量均值、标准差和相关系数

此外,表4 结果表明:(1) 数字技术应用对企业创新能力具有显著正向影响,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356,因此H1 得到了支持;(2) 在数字技术应用对商业模式创新的创新路径中,数字技术应用对新颖型商业模式创新和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产生显著的正向作用,二者的标准化路径系数分别为0.437 和0.422,因此H2 和H3 得到了支持,但是新颖型商业模式创新对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作用不显著,H4 没有得到支持;(3)在商业模式创新影响企业创新能力路径中,新颖型和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都对创新能力具有显著正向影响,标准化系数分别为0.337 和0.208,因此H5、H6 得到支持,相比之下没有自变量数字技术应用对企业创新能力的正向作用显著,说明数字技术应用是企业创新能力高低的重要因素。

表4 修正后模型的拟合结果

通过Bootstrap 方法对模型效应进行分析(如表5 所示),可以看出数字技术应用影响企业创新能力的路径包括一条直接路径和三条间接路径。数字技术影响企业创新能力的间接效应1 和效应2 在PC 和BC 的上下界中均不包含0,则表明存在中介效应;但是间接效应3 在PC 和BC 的上下界中包含0,则表明中介效应不存在。具体的,其总效应是0.435 (p<0.05 ),直接效应是0.264 (p<0.05 ),间接效应1 是0.213 (p<0.05 ),间接效应2 是0.198 (p<0.05 )间接效应3 是-0.053(不显著),反映出数字技术应用对企业创新能力的正向影响作用,部分通过影响新颖型和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进而影响企业创新能力,因此H7a、H7b 得到支持,但H7c 未得到支持。

表5 模型效应分解结果

4.3 稳健性检验。表6 显示了数字技术应用、商业模式创新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回归分析结果。模型1 和模型2 检验自变量对中介变量的影响,分别验证了H2 和H3。模型3 表明新颖型商业模式创新对效率型商业模式创新有正向作用,但不显著,因此H4 没得到支持。模型4、模型5 和模型6 分别检验了自变量和中介变量对创新能力的影响,可以看出,H1、H5 和H6 也得到支持。模型7 和模型8 验证了商业模式创新在数字技术应用与企业创新能力关系中的中介效应,因此H7a 和H7b 的中介效应存在。由此得出,本研究结果具有较高稳健性。

表6 稳健性检验结果

5 研究结论与启示

5.1 研究结论。近年来,数字经济与企业创新能力之间关系是创新管理的研究重点,但是当前在数字经济视角下探讨数字技术对企业创新能力影响机理的研究还较少。基于此,本文立足动态能力理论和已有研究文献,构建了数字技术应用、商业模式创新、企业创新能力之间关系的概念模型,并以国内288 家制造企业为样本,实证探讨了数字技术应用对商业模式创新、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以及商业模式创新在数字技术应用与企业创新能力间的中介作用,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 数字技术应用与商业模式创新和创新能力均呈正向调节作用。即数字技术与商业模式创新的两个子维度(新颖型与效率型) 及创新能力之间均正向相关。这一结论表明,制造企业需要意识到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性,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5G 技术实现商业变革及创新型发展。

第二, 商业模式创新能够显著促进企业创新能力。即商业模式创新的两个子维度(新颖型与效率型) 与创新能力之间显著正相关。这一研究结论表明,对于制造企业来讲,通过重塑商业模式,能够优化价值创造方式,激发有效的创意,构建起企业创新发展的框架。

第三, 商业模式创新对数字技术应用与商业模式创新关系具有中介效应,呈现出数字技术应用→商业模式创新→创新能力的路径机制。即商业模式创新在数字技术和创新能力之间存在传导作用,数字技术是商业模式创新的基础,数字技术通过影响企业商业模式创新,进而影响企业的创新能力。这一结论表明,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技术无法直接驱动创新能力,制造企业需要基于数字经济蕴含的机会,充分构建和培育商业模式,来驱动企业创新型发展。

5.2 管理启示。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制造企业通过数字技术来重塑商业模式创新并由此驱动创新能力提高,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首先,要强化数字化应用意识,全方位建设数字企业,持续提高制造企业的数字化水平。具体来看,制造企业要大力引入先进数字技术,实现数字技术与企业运营的有机结合;具有数字化思维,利用数字技术动态感知市场需求变化;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等的产学研合作,建立开放式的数字创新平台。

其次,充分发挥商业模式创新在制造企业数字技术应用与创新能力之间的传导作用。数字经济环境下,不同的思想文化不断交织碰撞,使得原本联系较弱的要素更容易组合在一起,为重新设计商业模式提供条件。制造企业应该通过高效利用数字技术,积极赋能商业模式的重构,以此来提升企业的创新绩效。

最后,基于数字经济背景,制造企业应该积极从自身状况出发,进行商业模式的设计和完善,促使企业能够持续掌握创新的方法和工具。制造企业应该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商业模创新,助力企业降本增效、转型升级,打造企业数字化生态圈。

5.3 不足与展望

本文的研究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 本研究只以制造企业为调研对象,后续可以扩大研究范围;(2) 由于数字技术应用和企业创新能力的前置后置因素很多,本研究主要分析商业模式创新在数字技术与创新能力间的中介作用,未来可进一步探索其它中介因素;(3) 本研究数据仅仅来源于管理者主观感知,缺乏客观数据,未来需要提高主客观数据相融合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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