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归暮雪时

2022-10-14 07:13卷心菜青由
南风 2022年9期

文/卷心菜 图/青由

随着圣莫里茨的雪落下,远渡重洋的信封终于抵达遥远的彼岸。

当时沈叙一正结束了一段旅行,圣莫里茨的冬天比想象中更冷,但是磅礴的雪景也一度成为他念念不忘的幻想,这里不像他的家乡,冬季落不了这样皑皑的千百丈白雪。

他拿着笔望着桌上空白的信纸发呆,忽然从一沓画稿里抽出一张,画上的圣莫里茨冬日一片雪白,颜料像是没被沾染的圣地一样,画面是那样静谧美好,像是冰雪堆砌出来的一场梦。

用正楷落笔写下“展信佳,林鹤渝”的时候,心跳的频率让沈叙一有点喘不过气,连握着笔的手都在忍不住微微发抖。

圣莫里茨置身于冰雪之中,跨国的消息传播总归有所延迟,这片静谧之地传出消息总很慢,更别提邮寄的信封。

哪怕是在沈叙一开始一个人旅行,他也悄悄地隐在角落,在信件里写下那些看过的浩瀚奇观,一封一封地寄给林鹤渝。

林鹤渝是零三年初跟着沈老学书法的,莫约五六岁的样子。

沈老是邻里皆知的老艺术家,彼时林鹤渝是想学画没天赋、学书法一点通的丫头片子。

那日午后,依旧北风紧。练习正楷着实浮躁,林鹤渝便又溜进画室“偷艺”去。

想来若是那刻她打消此等顽劣念头,不碰案上那幅画,就不会和沈叙一争论这么二十多年。

看得出那是千里冰封的雪原,仅悬崖百丈冰,银装素裹雪色满山。

三笔两画一宣,雪原韵味备出。

上书一列瘦金体:路出寒云外。大片空白,急需补足。

她一时捺不住心性,小手一挥,便想多添些骏马冷月、玉树寒梅。

芍药鲜红尚需有人来妆点,画笔却被一只猛然伸出的手夺了去。她当即一棘,笔墨恰巧不巧落在别处,点染出了一匹红马。

四方白雪寡淡,中心一抹朱砂,倒盎然漾起了整幅画的生气。

“好看!”久违的欣喜涌来,林鹤渝自己不禁出口赞叹。重夺笔来,不待那人反应,已然大功告成。

“不好看!”有个童音带着愤愤声,自她背后响起。

林鹤渝回过头,那是她第一次见沈老的孙子,那个被称为绘画奇才的沈叙一。

殊不知比她年长一岁的年纪,他就已创作出如此精湛的写意山水画。

遗憾的是,当年林鹤渝全然不懂。

“怎么不好看!”她亦含怒反问他。

“这是中国画的最高境界!留白!你根本不懂!”沈叙一冷哼一声。

最后是沈老微笑着平息了这场将近拳脚的争吵。

拂去帽檐的薄雪,沈老含笑一问:“鹤渝,你的正楷练好了?”

她鼓着腮帮不语,和被迫分开、立在书桌两侧的沈叙一干瞪眼。

两个小孩在讨一位公证人的判决。

沈老只得叹了口气道:“叙一这幅山水,比往前进益许多,留白技巧运用得当。只是……”

“只是因为那匹马,坏了我一整幅画!我讨厌红色!”沈叙一接口道。

望见外头白雪簌簌,林鹤渝一着急,不禁就哇一声大哭出来,她带着哭腔质问沈叙一:“红色的马怎么了!我就是喜欢红色!五星红旗不就是红色的吗!”

沈老为她擦干泪渍:“鹤渝,这《病起书怀》你且用正楷去临。”

临前她觑了眼沈叙一。

他许是被吓着了,填了那后半句“人归暮雪时”,竟也练起正楷来。

林鹤渝和沈叙一果不其然成了最尴尬的两个人,他们俩自从认识以来就没有好好讲过话。

只是沈叙一的山水画实在是精湛,林鹤渝整天都很悠闲地练完正楷后还是忍不住时不时跑到画室偷偷看他画画,猫在角落里偷偷看的那种,经常会与来找沈叙一的江越同学尴尬对视。

江越第一次被林鹤渝吓到的时候直接被她一个胳膊肘摁在了墙上被迫捂嘴,那边的沈老侧目看过来也是一愣。

只有沈叙一专注于手中画笔飞扬没有抬头。

而被林鹤渝拖进卫生间的时候江越才堪堪缓过来一口气,惊疑不定地看着她:“林鹤渝?你在干嘛?等等,这里是男厕所吧?”

“关于我偷跑来看沈叙一这件事,请务必保密。”林鹤渝没理会他惊恐的神情,郑重其事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然的话下次去的可能就是隔壁女厕所了。”

沈老在假期组织了一次为期五天的写生,去往了临市风景很好的高山。

林鹤渝嘀嘀咕咕的,她作为书法班本不用一同前往,但还是跟着去了。

五点多的时候夕阳西沉,天际绯云似火,沈叙一心下一动,纸上原先空着的一块忽然添上艳红。

趁着天没黑透,他手中画笔飞舞,没多久就将眼前夕阳景色复刻。

“苍然彩霞,自远而近,画得越来越妙了!”林鹤渝下意识出声,抬起眼睛猝不及防地和回过头的沈叙一对视了。

她一噎,磕巴了一下把没说完的话咽了回去,“……干嘛。”

“林鹤渝,原来你一直在看我画画,”沈叙一忽然笑开了,“是不是?”

林鹤渝起初有些尴尬,但她表情神态调整得很快,再抬头时就看见沈叙一神色自若地把画递给了她。

小孩子闹脾气来得快,消得也快。

林鹤渝突然高兴得手足舞蹈起来,方才的忐忑全都抛却脑后,她笑起时唇边呵出白雾,映得眼睛也湿漉漉的。

她屁颠屁颠地上前蹲在沈叙一的画板旁,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讲着话,沈叙一偶尔偷偷瞥两眼林鹤渝,她实在是怕冷,半张脸都裹在围巾里,只留一双眼睛在外面,两颊的碎发有些刺眼,不得已时她才伸手拨一拨。

实在是……沈叙一突然有些词穷,他用美术生的脑袋搜寻形容词,半响最终敲定。

林鹤渝真是憨态可掬。

在沈叙一高考那年的夏天,林鹤渝指着这座城外的天地,告诉沈叙一等她高考以后要去环游世界。

然后沈叙一说:“好啊,那我们一起。”

与其平凡地度过余生,倒不如癫狂地与世界相拥一场。

她那时候眯着眼睛看他,然后毫无形象地大笑,最后她说:“沈叙一,你变了好多。”

沈叙一如愿考入赫赫有名的美院。

内胆里装着的是昔日如出一辙的傲气。

林鹤渝则继续待在沈老的画室里,读书上学挥笔写小楷,心里装着广阔无边的世界,做她的当代拿破仑。

沈老的画室里新来了个美院的女生,是跟着沈叙一过来的同学,叫夏柔。

她的长卷发披散在两肩膀,望着沈叙一的眼神盈盈如水,映出一张芙蓉般的面庞。

夏柔站在沈叙一身旁和每个人笑眯眯地打着招呼,她性格好、活泼开朗又落落大方,没过几天就和每个人都相处得很融洽。

林鹤渝起初也没觉得不对劲,一个劲地跟在夏柔身后一口一个姐姐地唤。

那天林鹤渝蹦进画室的时候,看见穿着裙子的夏柔在镜子前绑头发,见到她过来很是温柔地问她:“鹤渝,今天晚上的烟火大会,你要去吗?”

林鹤渝的眼睛忽然亮起来,看上去充满期待:“想!那你和谁一起去?”

“叙一……”没等夏柔的话说完,林鹤渝咬了咬后牙槽,叉着腰像耍脾气的小孩子:“他邀你?我就知道长得好看的家伙都不安好心!姐姐你可别……”

“我邀!我邀的他!”夏柔被林鹤渝的一段话弄得发懵,无奈地笑着,“他让我来问问鹤渝要不要一起去。”

“……去。”林鹤渝闷闷地出声,突如其来的情绪跌落让她自己也有些不明所以。

因为烟火大会的举行,街上的人格外多。

沈叙一和夏柔边走边讨论着美院的画展专题,林鹤渝在一旁蔫蔫地听着。

她抽了抽嘴角,搞不懂他们来烟火大会怎么还讨论公事。

“那个……要不我们去买条金鱼吧?”沈叙一的声音轻飘飘地响起。

“买那个干什么?”夏柔闻言一愣。

“七秒钟的记忆啊,把鹤渝的坏情绪吃掉。”他笑起来,走过去拍了拍林鹤渝的肩膀,“感觉你今天晚上怪怪的,一直在发呆,不知道还以为你失恋了。”

林鹤渝表情缓缓僵住,盯着他看了许久,像是被什么东西打击到了一样,偏过头不理人了。

“好了,我知道,那我和夏柔不讲题外话了,”沈叙一换了个话题,“好好陪你逛烟火大会。”

“算了,”她闷声闷气地说,到底还是把头转回来了,直勾勾看着沈叙一,一副要算账的样子,讲起话来颇有点咬牙切齿的意味,“我都还没恋爱,怎么可能失恋。”

不想继续这话题,林鹤渝往前跑两步想自己去逛逛,就被沈叙一揪住衣领拽回来:“跑什么,等会儿走丢了怎么办。”

“因为看到前面有卖刨冰啊,”林鹤渝心虚地缩缩脖子,举起手指给他一样一样掰扯,“还有苹果棒糖、鲷鱼烧和章鱼小丸子诶……”

林鹤渝吐吐舌头做了个鬼脸,听见经过的人小声地议论,回头一看发现年纪应该和他们差不多大,叽叽喳喳说着:“那个是沈叙一吗?他居然有女朋友吗……诶!怎么看过来了!”

林鹤渝之前对于烟火大会的设想大抵在于恋人,小时候沈叙一带她出来玩过几次,可是隔的时间太久了,她也没有什么印象。

后来因为沈叙一学业越来越忙碌,也没有出来玩过几次,哪怕空闲也顶多在家里看看烟花。

对于这种每年一办的活动,女生们总是抱有她难以理解的热情:“烟花大会真的很适合表白和恋爱。”

“鹤渝?”夏柔在林鹤渝眼前挥了挥手,“怎么了?突然停住不走,等一下再买小金鱼吧,烟花要倒计时了!”

周围躁动起来,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看向天空,脸上挂着明晃晃的笑容,还有不为人知的期许。

“三、二、一……”夏柔的声音很轻,但林鹤渝还是听见了。

世间静默,烟花盛开的那一刻欢呼声在耳边回荡。

林鹤渝看见夏柔踮起脚在沈叙一耳边轻轻说:“我喜欢你。”

后来林鹤渝在无数次的试探后总算认清了自己喜欢沈叙一这一事实,但现在的她还是倔强地对自己说还小,可能只是把对沈叙一的依赖弄混了。

喜欢和依赖在她眼里孰轻孰重怎么有的区分呢?可是那时的她没意识到,从年少就喜欢的人,真的一眼就忘不掉。

“也不是什么大事啦,夏柔姐姐这么好,便宜沈叙一这家伙了。”林鹤渝僵硬地收回目光,耸耸肩,眼睛飘向街边捞金鱼的小摊。

金鱼只有七秒的记忆,那是破碎的,短暂的,美好而永恒的。

“留白只会让画面更加趋于完美,这样的结果或许就是最好的结果。”林鹤渝回过头,眼神越过夏柔望向他的侧脸。

沈叙一无意识地笑起来,眼睛也是亮亮的。

“搞什么,沈叙一居然有一天也会傻笑?”林鹤渝搓了搓脸,突然有些鼻尖泛酸,小跑到捞金鱼的小摊旁,冲摊主示意了一下角落里的那条小金鱼。

摊主拎起盒子递给她,林鹤渝的视线逐渐聚焦落在小金鱼身上,她捧在眼前晃了晃。

里面那只小金鱼也随之摆了摆尾巴,悠然自若。

她低下头想,夏柔和沈叙一同为美院的学生,有着共同的话题,她做到了林鹤渝一直没有做到的事情,他们才是真正站在同一水平线上的人。

她回过神,仰头看向天空,忽然轻声笑起来。

人们说,爱情是勇敢者的游戏。

可她从来都是胆小鬼。

烟火大会落幕之后林鹤渝开始下意识地避开沈叙一。

她又开始像小时候一样躲在墙角偷偷看他画画,看他听夏柔讲话,神情专注而认真。

而江越又发现了她,望着她的方向犹豫要不要叫沈叙一看过去,在林鹤渝挥了挥拳头后才悻悻作罢,眼眸里略有无奈。

她又开始莫名其妙地钻牛角尖了。深知从小一起长大的林鹤渝什么属性的沈叙一叹口气,慢悠悠地搅了搅调色盘上的颜料,看样子没打算去问。

只说让她专心备考。

六月过后,天气越来越热,终于在一个蝉鸣阵阵的下午,林鹤渝的高考结束了。

这个夏天终归是不一样的,沈叙一曾答应与她一同周游世界。

林鹤渝还是捏着录取通知书去找了他:“沈叙一,你有空吗?我们一起去……”

他笑着摇摇头:“抱歉,鹤渝,我最近很忙。”

“这样啊,那过段时间……”林鹤渝闷闷地开口。

“鹤渝,”他为难地皱起了眉头,“我要和夏柔一起去国外留学了。”

“那假期呢?”她又不甘心地问,“假期可以吗?”

“可能这几年都不会回来,”他的眼神里满是抱歉,“但以后总会再见的。”

一阵风急,叶片随之飘扬。

就连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无法控制眼泪的接续掉落和心底呼之欲出的烦躁。

咬咬牙,林鹤渝强撑着向下的嘴角:“沈叙一,原来你这么不守信。”

沈叙一认认真真地替她把眼泪抹干净,像在对待不懂事的小女孩。

沉默了半响他还是轻声开口:“鹤渝,这么多年,我以为你懂了。补足太多,只会让整幅画感到窒息。”

“是,精神上的严丝合缝、不留空隙,难道不重要吗!”她鼻头泛酸,记忆里沈叙一的背影消融在斜阳里,化成一个散发光芒的小点。

沈叙一离开的那天和往常没什么区别。

他起得很早来到画室收拾东西,林鹤渝在沈老那得知他下午两点的航班信息后,卡着时间在门口堵他。

后者除了一开始略微有点不自然以外依旧挂上了那种熟悉的,带着无辜意味的笑:“早上好。”

这下反倒是林鹤渝瑟缩了一下,打了一晚上的腹稿一下子失去作用。

最后只能在大脑极度混乱的情况下不轻不重地“嗯”了一声,眼睁睁看着他绕过自己离开。

飞机是要提前两个小时候场的,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沈叙一难得磨磨蹭蹭拖了半天才到机场。

期间夏柔多次打电话来催促。

林鹤渝没有来送他,沈叙一想,她还是那么孩子气,总是别扭着不肯和他道别。

她是有很多坏习惯,但真要说起来他自己也有很多毛病。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一开始的相遇也算不打不相识。相处的时候总是吵架,林鹤渝经常说不过他后就开始耍赖皮,时常无法无天。

但是人怎么可能完美呢,坏脾气、孩子气、骄傲敏感又任性,她有的毛病他一件也不落。

也许爷爷说得对,他们都还没成为最好的自己。

但是不管怎么样都要道别一下吧,毕竟认真说了再见的人才会再见。

花了十几分钟更改机票,让夏柔按原航班先走。

坐上返程车的时候沈叙一突然惊觉自己有点发疯,不沉稳,这又是一个缺点。

一个属于勇敢而又无畏的年纪的小缺点。

下午两点,他察觉到脚下的剧烈晃动时正路过金鱼摊前。

摊主惊慌却迅速地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沈叙一稳住身体随着人流走,面上沉稳,心里却不由得慌了一下。

这个时间大家好像还在画室。

建筑物坍塌的那一瞬间才是真正动乱的开始,哪怕是学校从小就训练如何应对地震,可是人类在巨大危机来临面前就无可避免感到惊慌。

无奈之下他只能丢了行李箱保护好自己的包,孩子的啼哭声在这个时候已经没人关心了,只不过那声音穿透力太强才引得他不由侧目。

是个小女孩,跌跌撞撞向着坍塌的建筑跑,在他捞起她的那一刻才听见她喊的是“爸爸妈妈”。

那只不过一个回头的时间,街边商铺的门框就轰然倒塌,他下意识把小孩往自己怀里摁了摁,手臂和腰部传来巨大的痛感。

倒抽一口气,沈叙一反手一摸才发现是门上的钉子和尖锐的木头在他手臂和腰部划了个口子,鲜血不断向外渗出。

那小姑娘本来还在他怀里哭闹,看见伤口时呆了一下,直接给吓惨了,颤巍巍抓住他的衣领,声音都在发抖:“哥哥……”

沈叙一莫名想起林鹤渝小时候一开始是学画的,虽然的确是对绘画一窍不通,没忍住哭得鼻涕横流的是她,却连带着把沈叙一也吓了一跳。

沈叙一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忍着疼痛跨着步子疯狂往前跑。

震感稍稍平息之后有几个男孩冲过来扶住沈叙一,小姑娘埋在他怀里一声不吭地掉眼泪。

他只觉得脑袋发晕,几乎站不住,勉强抬了抬头,腿一软差点跪下去,这时候就开始感觉伤口火辣辣的疼,“好像余震要来了。”

天色越来越暗,街上的电线杆倒了一地。

高中门口陆陆续续聚集了幸存者,消防员动作迅速地扶起受伤的人交给医生。

看见人就急急忙忙冲过去:“是有人受伤了吗?”

“是,这个哥哥衣服上全部是血,不知道哪里弄伤了。”那个男孩抹了一把脸,把沈叙一交到消防员手里,又指了指他怀里的小姑娘,“小孩没受伤!”

“请先暂时去里面躲避一下,以免又有余震。”

医生为沈叙一处理好伤口后,他靠在墙壁上想睡会,眼前是模糊的,视线却不由得追随着向自己靠近的人影移动。

林鹤渝披着厚外套,除了脸色有点难看以外看上去没受什么伤,只不过目光有点复杂。

他可以察觉到她处在生气的边缘,越走近就看清她的眼眶通红,慢慢蹲下身的时候一动不动看着他,眼泪就那样吧嗒一下掉在地上。

“怎么没走?不是两点的飞机吗?为什么没有登机?”她语气却不自觉地严肃起来,“伤得很重吗?”

“因为你没有和我道别,小伤而已。”他一顿,又急忙问,“爷爷呢,大家呢?”

她被那句话震住,愣了好一会才说:“爷爷和大家去做志愿者了。”

夜晚降温很严重,沈叙一身体贴着的地面是冷的,刺激得伤口开始有点发痒。

林鹤渝也没有睡着,她抱着膝,背倚在墙上,眼睛直直地看着天花板,“在这里见到你我是真的很惊讶。”

他心头一滞,愣愣看向林鹤渝,一不小心抽动到伤口,咬着牙也没能阻止那声痛呼发出。

手臂已经冰凉一片了,他之前一直好奇如果这样冻着会不会让肌肉坏死,真到他头上来的时候他也不由自主开始感到害怕。

如果手出现问题,就不能再画画……

他觉得自己有一瞬间惊慌,对于有可能无法再画画这件事。

“伤口又痛了吗?”她着急地问,“睡不着吗?”

“不是。”沈叙一犹豫看了她一眼,还是决定实话实说,“就是太冷了,伤口不知道为什么有点痒,就醒来了。”

“要抱抱吗?”她红着眼眶看了他一会,突然开口。

被她从背后环抱在怀里的时候沈叙一还没反应过来,心脏就已经过速到快要炸掉一样,身体就像靠着一个小火炉一样逐渐回暖。

“睡醒了,一切都会过去的……对吧?”她的声音在不自觉地发抖,像是在说给自己听。

地震后十几天开始陆续重建。

沈叙一坐在阳台上,重新打开手机的时候,看见几十个夏柔的未接电话。

嘟声停息,夏柔焦急的声音传来,“叙一,终于接电话了,你没事吧?”

“抱歉,前一段时间一直没机会联系你,让你担心了,我没事。”他说。

林鹤渝走到阳台门口的时候,听见沈叙一的声音从未关紧的门后传了出来。

“嗯,我会来的。”他似乎是笑了,尾音都在上扬着,“我知道了,谢谢你,夏柔。”

再次听见夏柔这个名字,难言的酸楚骤然涌上林鹤渝心头。

她想,沈叙一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好看,只是从来不是为了她。

攥紧了手指打算离开,身后的房门却忽然被完全推开。

沈叙一开口问道:“怎么过来了?”

心头的酸楚压了压,她仰头看向他,干笑了一下:“听见你在打电话的声音了,刚刚是……”

“是夏柔。”他笑了一下,“我和她报个平安。”

林鹤渝愣了半晌,忽然笑起来,“那你这次打算什么时候走?”

似乎是没料到,沈叙一愕然看着她。

“不是本来就要走吗?”林鹤渝退了半步,手微不可闻地在发抖。

真奇怪,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她明明什么立场也没有。

但她很想生气,很想躲起来不做自己,不做那个看上去骄傲又倔强,从来不肯低头的林鹤渝。

她仰起头执拗地看着他,视线被泪水模糊,连带着他的面容也变得模糊不清起来。

当然,耍小性子闹脾气甚至想要被哄的一切前提是在对方心里很重要。

沈叙一似乎终于反应过来了,往前走了一步,试图靠近她:“鹤渝,不要哭。”

她踉跄向后一步,用力推开沈叙一伸来的手,他没注意到一下撞在墙上却没有反应。

只是看着林鹤渝错身而过,面无表情拉开了门。

其实这样才是真正的她吧,骄傲凌厉而又不退让,像一朵不服输的玫瑰。

沈叙一抿了抿唇,看见她转身合了门。

林鹤渝心里翻涌着莫名的燥意,她真的很想把它一刀剪断。

等到画室安顿得差不多了之后,沈叙一也打着石膏离开了,去国外和夏柔一起。

林鹤渝一整天都安安静静地坐在房间里。

手机里十几个沈叙一的未接来电,她盘膝坐在阳台上发呆,飞鸟路过窗前又远去,直到夕阳沉入山脉。

她自言自语地说着:“沈叙一小时候说自己喜欢温柔的人,最好也会画画。”

“平心而论,夏柔姐姐,很温柔,画画也很厉害,甚至……是最合适的人。”

她将脸闷进衣服里,终于忍不住痛声大哭。

“那,我就到这里结束了。”林鹤渝一字一顿地向着自己发誓。

她再也没有回复过沈叙一。

年初的时候天寒白昼短。恍然白驹已过隙,林鹤渝大学毕业找到工作搬到了s 市。

四年后的一个夏日傍晚,林鹤渝下班回家后去了趟超市,推着购物车到零食区的时候抬头看见夏柔,两个人都是愣了一下。

“夏柔姐?”林鹤渝都记不清快多久没听见过这个名字了。

昔日淡去的记忆一瞬间就被重新修复。

她们找了一家咖啡厅,夏柔告诉林鹤渝,她回到国内不久。多年前的烟火大会,其实沈叙一拒绝了她,他笑着说自己心里已经装了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人了。

他说他在等鹤渝长大,希望她可以再多看看别人,再想想他是不是值得。

“但我并不甘心,这么多年我一直追寻着他的脚步,努力拿到和他一样的海外留学录取通知书,跟着他走到那么远的地方,却一直走不进他心里。”夏柔笑着说。

突然之间,林鹤渝发现这个女孩的喜欢也很苦,她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只是毕业后,沈叙一就消失了,我也找不到他,后来我就回到了国内,”她眼睛里有细碎的泪光,忽然轻声说,“他的手受伤很严重,不管怎么样都没法恢复如初,他那么骄傲的一个人,我猜这也是他不愿意再回来的原因。”

告别的时候,夏柔抱了一下林鹤渝,在她耳边轻声说,“如果你能找到他,不要再错过了。”

答案她想要知道,她要找到沈叙一。

尽管夹杂时光的阻隔,林鹤渝仍熟悉地步入沈老的画室,他正弯腰去拾一方掉落的砚。她赶忙上前代劳后,便欲搀他坐下。

沈老却近乎固执地挪到桌后,打开陈旧的抽屉,抽出一沓信来。说是这些年沈叙一给她的。

林鹤渝凝视着沈老被墨汁浸得微浊且湿的双眼,望见山水画中的素色近乎染透了他的发丝,她拿着信的手指也随之震颤不已。

原来那些她曾想去的地方,他都替她去过了。

人类皮囊下掩藏着的,是少年人誓死要征服世界的一颗心。

这也是为什么,林鹤渝在不同的年纪里遇见不同的沈叙一,都会毫无疑虑地爱上他的灵魂,不论时间跨度几年,不论空间相隔又有几何。

因为他们这般相似,甚至可以说,是他引领她走向乌托邦的道路。

她还觉着沈叙一用正楷写的信,尤其适合一个人独自念着听。

“展信佳,林鹤渝。”

“那个冬天,我撒了谎,对不起。你说得对,你我共作一画,本不需要留白。”

雪中之景磅礴壮丽,天地之间浑然一色,茫茫银色需一点通亮之色来点缀。

多一分则厚,少一分则薄。山水如此,笔墨如此,留白亦是如此。

“江南烟雨,平湖山水,大漠孤烟,万里蹀躞,本就不容一寸留白。”

日暮诗成天又雪,与梅并作十分春。倚栏只憾少墨笔,难将这铁马冰河风光描尽。

“所以从头到尾,都是你赢。”

冬宜密雪,有碎玉声,独往湖心亭看雪。

“鹤渝,对不起。无能与你踏遍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