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及对策研究

2022-10-13 06:37赵芮田
农村科学实验 2022年16期
关键词:环境治理环境污染主体

赵芮田

(辽宁师范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9)

1.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

1.1 有利于改善农村的人居环境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逐步发展、家庭收入的提高,村民对自己的居住环境有了更高的要求,他们开始追求居住地的环境质量。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是村民幸福生活的首要条件,也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农村污染环境治理通过协商沟通、相互协作的形式,利用各主体的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共同治理,增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扎实推进环境整治,改善河流水质,从而真正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环境状况,满足广大村民的美好愿望,为村民构建舒适的宜居环境。此外,其他治理主体可以与政府合作,深入挖掘农村历史文化,保护历史建筑,打造农村特色风貌,使农村展现出新面貌,为村民提供新的蕴含历史风韵的人居环境。

1.2 有利于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

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好坏不仅仅体现在村民家庭收入和消费水平的高低,更在于生活环境是否舒适,交通设施是否便利,公共资源是否能够满足村民的生活需求。治理理论主张多主体相互协作,共同治理,这种模式能够有效弥补政府“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市场失灵情况,通过加大资金的投入,可以建立集中的垃圾处理厂,加快垃圾处理效率;可以投放更多的垃圾桶,定期进行消毒,便于村民投放垃圾;可以创新垃圾处理技术,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减少空气污染和水污染,让村民能够呼吸到新鲜、优质的空气,能够放心地在河边淘米、洗衣,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村民的居住条件,并使他们的生活品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更为重要的是,在不断推进环境治理的过程中能够促成环保意识的广泛宣传,推进乡村文明建设,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幸福感。

1.3 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传统环境治理模式的治理力度弱,导致农村整体环境整治效果并不显著,再加上农村一直以来都采用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对农村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对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屏障。不同于传统治理模式,治理能够结合多主体的力量,深入改善农村环境污染现状,进而改善农村青壮年因不满农村落后的基础设施而大量流向城市所导致的农村“空心化”现状,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不仅为打造产业兴旺的美丽家园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基础,吸引了更多优秀人才驻扎农村,带动了更多企业、资金的流入,进一步推动农村的繁荣发展。此外,在治理改造过程中,始终贯彻生态环保意识,以实际行动促使农村经济向集约型转变,将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乡村兴则国家兴,农村经济和生态的良好、可持续发展不仅能够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质的提高,更有助于推进国家经济现代化建设。

1.4 有利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

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模式能够使政府、村民、企业、社会组织等各主体全身心投入农村环境治理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治理效果。与此同时,在优美乡村环境的吸引下,外来人员和企业开始不断投身农村经济建设,开办大量厂房,引入高科技设备,为当地村民带来新的工作岗位,同时也为当地带来了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不仅有利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为农村居民的富裕生活提供更大可能性,更有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真正落实,通过各主体的共同努力把农村打造成生态宜居、生活富裕、产业兴旺、真正意义上安居乐业的住所。只有农村环境得到真正改善,创新农村的营商环境,才能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等更多要素的加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才能促进农村全面振兴和繁荣,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

2.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

造成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关系图如图1所示,从图1中可以看出环境污染治理与政府、企业和村民密切相关。

图1 环境污染关联图

2.1 基层政府职能错位,治理意识不足

治理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便是各主体能够通过沟通、协商来达成观念上的一致性,而这必须建立在主观的治理意识上。事实上,近些年国家对于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尤其重视,并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了地区环保督察力度,部分政府虽有心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积极治理,但治理意识仍不足。另外,在村一级的管理过程中,“村两委”普遍存在着“本届不管上届事”的惯性思维,对于涉及这种环境保护措施执行耗时较长且收效并不能在短期内有效显现的行政管理行为,基于很难出成绩、出政绩的“本位主义思想”出发,很难有效且延续性地提出一套可行的解决方案。

由此可见,基层政府,尤其是乡镇和村级政府职能的错位造成了目前政府在农村环境治理中决而不行,加重了政府的治理压力,导致环境污染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治理。此外,政府治理意识的不足也致使其他主体参与环境治理的途径少之又少,村民、农村社会组织、企业等相互间的合作、协商也极其少见,使得多元治理模式难以实现其治理目标。

2.2 村民环保意识薄弱,缺乏参与治理的主动性

客观来讲,由于城乡之间发展的确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村民的环保意识滞后现象是的确存在的。再加上受到传统的“靠山吃山”狭隘小农意识的冲击,不少人不仅对于环境污染问题视而不见,甚至还将其视为一种所谓的“生活性常态”,长此以往,非但一些历史遗留的对于自然环境所造成的污染以及破坏无法得到有效缓解,而且还导致了当下的涉及环境保护的一些新问题层出不穷,给域内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如图2所示,调研显示有17%的村民没有意识到环境受到了污染,62%的村民意识到了环境污染但认为其并没有影响生活,仅有21%的村民认识到了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可见,部分村民无法将环保意识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对于已有的分类垃圾桶熟视无睹,不经分类就随意丢弃生活生产垃圾,更有甚者投放垃圾时无视垃圾桶,将垃圾随意丢弃。这种意识与行为的不匹配,是村民的环保和集体意识薄弱所造成的,他们在进行经济活动过程中,把个人利益最大化作为落实行动的首要目的,进一步导致污染治理主动性极大减弱,影响乡村污染治理工作的推进。

图2 村民对环境受到污染的认知情况

2.3 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润,常常无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企业作为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经济组织,既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者,也是农村环境污染的制造者和治理者。不同于政府和公民,企业更看重的是经济利益,面对农村环境治理周期长、投入多、回报少的特点,大多数企业都会选择片面追求自身利益,忽视甚至无视生态环境的价值,导致在与政府、农村社会组织等主体之间的合作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进展。此外,企业在生产活动中缺乏主体责任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不注重低碳环保发展,仍然停留在高污染、高排放的生产模式,面对相关政策的号召,只是空喊口号,并未付诸实践,依旧单纯地靠扩大生产规模来提高经济收益,没有考虑通过加大资金的投入来改进生产技术,从而实现企业的低污染、可持续发展,这种以错误的利益价值观为核心的生产方式使得治理流于形式,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并未得到改善。

与此同时,企业总是想当然地将环境治理视为政府的义务,认为与自己无关,在政府有关部门过来检查指导时,总是敷衍了事,表面承诺自己会改进,实质上还是和以前一样,毫无改进。加上目前违法排放的处罚力度小,企业总是不以为惧,污染物一直保持高排放量,这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往往时巨大的、无以挽回的。

3.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对策

3.1 转变基层政府职能,提高乡村环境治理意识

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治理、改善和保护农村环境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要前提。政府作为农村环境治理的带领者,要进一步完善自身主体责任,改变原有的治理模式。在开展涉农工作中强化环境治理工作,需要着手从强化乡村环境治理意识上下功夫、想措施,循序渐进地向广大村民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让村民能够普遍提高对环境保护的认知,而这就是基层政府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进行转型的一个必然过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在不断加深对“美丽乡村”建设了解与理解的基础上,县一级的党委政府应树立环境治理与乡镇振兴相结合、政府投入与群众动员相结合、短期设施建设与长期长效管理相结合、末端治标与前端治本相结合的管理体系,把乡村环境治理工作做到精细化管理、精准化考核、精确化监督的效果。用广大农民朋友耳熟能详的方式解决好诸如垃圾分类、可再生资源回收等一系列直接关乎乡村环境治理能够具备可持续性与延续性的关键问题。从而在潜移默化中,逐步提升涉农环境治理的政府公信力,为以文明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为先导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夯实政府工作基础,营造一个和谐的群众拥护氛围,便于相关工作能够稳步推进。

3.2 增强村民生态保护意识,提高其参与环境治理的主动性

村民作为村落的主人,他们是农村环境治理的受益者和推动者,村民对环境治理的态度决定了农村环境污染的改善程度,而农村生态环境的好坏又反作用于村民的生活质量,因此我们需要充分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加强村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最大程度上改善村民的生活质量。首先,政府要加强对村民生态环保意识的教育,可以通过开展环境保护讲座的形式,让村民能深入了解到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对村民个人身体健康的危害和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阻碍,只有这样村民才会转变原先的思想观念,自发参与到环境治理中去,争做环境治理的建设者;其次,可以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引导村民保护环境,强化其参与行为,以实际行动支持环境治理的相关政策,改掉生活中乱扔垃圾的不良习惯,在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的恶化。对时刻考虑集体利益、勇于制止他人不良行为的村民加以奖励,发挥优秀村民的带动作用,引导更多村民参与环境治理;最后,政府要创新村民的参与渠道,保障参与方式的多样化,以便村民和政府间进行有效沟通,如此,村民才会意识到自身在环境治理过程中的重要性,才会更加主动地参与其中。

3.3 塑造企业环保意识,推动农村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

在治理农村环境问题上,企业是一个重要的治理主体,企业是否具备生态环保意识直接影响了环境治理的效果,决定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方向。自工业化、城镇化开始至今,伴随着“固泽而渔”式的发展方式,企业往往缺乏环保意识,疯狂掠夺自然资源,不惜破坏生态环境,盲目追求经济利润。为了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在思想意识方面,企业要树立环保意识,努力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加强对员工生态价值观的培养,在企业内部形成企业生态文化,在思想上形成约束。在管理方面,要不断健全生态管理制度,从法律层面加强对自身的监督与管理,规范生产行为,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优先考虑生态效益,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技术改进方面,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创新生产技术,引进高科技人才,减少环境污染,发展循环经济。只有企业自觉承担起治理责任,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农村环境治理才会真正有效果,农村经济发展才会有质的提高。

4.结语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农村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优先考虑经济效益,忽视了环境效益,最终导致农村环境污染现状严重,村民生活质量较差,农村的全面发展受到阻碍。由于农村环境治理的复杂性,单一的治理力量难以应对,需要政府、农村社会组织、企业、村民的共同参与,相互合作,共同治理乡村环境污染,这是农村环境治理的新方向。这种治理打破了传统治理模式,赋予各参与主体一定的权力,各治理主体通过沟通、协商,以最少的资源成本达到了效益最大化。在合作过程中,需要各主体的努力配合,政府部门要主动提高治理意识,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企业要承担起自身的主体责任,改进生产技术,农村社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为治理提供财力、人力支持,更为重要的是村民要树立环保意识,积极践行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只有各参与主体明确各自的职责共同践行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的价值理念,治理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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