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角色机制的高校网络舆情治理与信息素养教育协同模式研究

2022-10-12 09:28汤丽媛宋甲丽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舆情素养大学生

汤丽媛,宋甲丽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3)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已经渗透到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校园网络舆情治理工作对大学生思想意识形态有着重要影响,深受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教育部门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大数据时代的网络舆情具有新的传播特点和涨消特征,主要表现为自由性与可控性、互动性与及时性、丰富性与多元性、隐匿性与外显性、情绪化与非理性、个性化与群体极化性、定向性与针对性等方面。[1]如自2020年1月份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爆发不仅对行政机构的应急协调管理能力提出了挑战,而且由其引发的网络舆情研判、治理等工作更是极大考验着管理者的意识形态决策智慧,如果处理不当,将直接影响国家安全,引发社会动荡。相较其他社会群体,当代大学生求知欲强,思想活跃,思维灵敏,敢于表达,乐于分享,善于利用新媒体平台对社会公共事件表达观点,交流意见,而且往往会引领整个高校层面的舆论,产生很多追随者;同时大学生又年轻好冲动,当信息不对称时,更容易被网络信息误导,一旦其成为错误舆情的传播者,往往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这次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大学生网络舆情治理工作刻不容缓,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或将面临更加复杂的情况和未知的难度。

一、新时期我国高校网络舆情工作的现实困境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当下大学生群体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平台自由表达言论、观点的意识越来越强烈,高校网络舆情的治理渐渐成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总体来看,我国高校的网络安全、舆情监测、事务公开、校园舆论引导等方面的能力和技术在近年得到了提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准确把握网络舆情的发展动态,第一时间捕捉舆情苗头,及时、妥善处理一些危机事件,塑造了良好的舆论形象。但是,我们也应客观认识到,由于受制于平台、资源整合不足、舆情研判失准、治理方式钝化或硬化、疏导功能低效等原因,一些高校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因处理不当引发的二次网络舆情危机案例比比皆是,以至于在社会上产生了非常消极的影响。笔者通过整理近五年来的相关研究成果,结合相应的案例进行研究和归纳,发现近年来我国高校的网络舆情工作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现实困境:

(一)重管理、轻治理,网络舆情危机化解能力不足

当前,虽然高校在日常工作中已经意识到了网络舆情工作的重要性,但是高校管理者和学生之间毕竟存在着数字鸿沟,传统的舆情管理理念和干预手段已经不利于管理者准确把握学生的想法与需求,这就造成网络舆情研判失准。在突发事件、热点事件的萌芽期,很多高校为了学校的声誉选择不回应,甚至采用封号、删帖、下“禁口令”等落后的方式应对网络舆情,结果并不为学生接受,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直到网络舆情因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破坏性大而不可控时,高校才去着手引导和控制。如此重“管理”而不重“治理”,反而延误了舆情引导的最佳时机,使得大量混杂着谣言、偏见、误解甚至错误价值导向的信息在后期的网络传播中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

(二)网络舆情平台、资源整合不足,舆情治理工作机制缺位

当前,在高校网络舆情的日常工作中,一般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宣传部等部门负责学生的思政教育,信息化管理处负责网络管理,学生处、辅导员队伍负责具体的学生工作。这样往往造成了舆情监管部门、二级学院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主体分散而导致的信息资源缺乏共享、工作职责不明、遇事易推诿扯皮等情况。再者,大多数高校目前都未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和科学有效的沟通管理机制,既造成了舆情内容发布与公众舆情心理期待存在的“势差”,又致使高校舆情监管与疏导逻辑产生冲突,使得分布在网络舆情监管中的各个环节变得互斥无序。

(三)忽视网络舆情的正面作用,忽视参与主体在舆情中的作用

高校网络舆情是高校师生尤其是大学生群体借助互联网平台等媒介表达对学校管理、社会现象及国内外事件的观点和看法,通过网络表达个体情绪的一种行为。校园网络舆情可看作是互联网传播场域下的参与主体利用网络发布观点和表达意愿形成的集合。从辩证的角度来看,校园网络舆情的存在并不是百害而无一利的,新时期的高校网络舆情也为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多积极影响。一方面,互联网因其高效便捷的传播手段进一步加强了高校师生之间的沟通,使管理者可以在第一时间倾听群众的心声,了解师生的需求;另一方面,根据德国社会学家伊丽莎白·内尔·纽曼教授提出的“沉默的螺旋”理论,[2]我们发现,在校园网络舆情中,大学生在群体行为中也会因为“害怕孤立”而寻求“意见气候”,会为了避免被群体边缘化甚至逐出群体而顺从大流,这时候如果存在着积极向上的群体认同和价值观正确的主流观点,就可以发挥其正面作用,利用舆情的力量帮助大学生坚定正确的人生信念,加强集体团结,形成强大精神支柱,从而推动群体行动的正向发展,促进大学生自身人生价值的实现。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高校管理者往往忽视了网络舆情的积极作用,视互联网平台和网络舆情为“洪水猛兽”,缺乏常态化的治理理念,风平浪静时敬而远之,舆论引爆时又不可控制;面对一触即发的舆情爆点,不是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经验主义泥淖,就是亦步亦趋地疲于应付、忙于围堵,反而丧失了网络舆情阵地的主导权和话语权。

同时,新时期下的互联网平台已经取代了传统大众媒介的传播模式,成了一个完全“去中心化”的网状分布式媒介平台,教师和学生作为高校网络舆情平台中的内容生产者和信息传播者,是以虚拟符号的方式在网络舆情平台中发表言论、表达立场,并且人人都可以对自己的角色进行多重设定,甚至自由分解。[3]他们在网络舆情场域中的个体角色已经被完全激活,成了该场域中的“重要节点”。在舆情的生成与传播中,这些作为节点的参与主体不仅成为一个具有信息加工、处理、交换与协调功能的流动枢纽,而且因其节点的可独立存在和去中心化的特性成为了信息流动和舆情发展的推动者。如果没有正确认识新时期网络舆情的产生原因、演变规律和各个参与主体在舆情传播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就无法准确把握网络舆情过程中的关键节点,从而错失改变信息流动方向和传递主流声音的最佳时机。

图1 大学生在校园网络舆情中的角色扮演(图片来自网络)

(四)信息素养教育弱化,网络舆情治理工作与立德树人相背离

信息素养教育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在我国,不同高校开展信息素养教育的侧重点也不同。通过对淮安地区的2所本科、3所高职院校开设的信息素养教育课程进行调研,获取了各个院校在这门课程上的内容大纲、授课方法、课程评价等信息,结果发现,目前高校主要将信息检索与利用、网络行为规范等作为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的主要内容,(见表1)学生接收到的教育理念仅停留在“允许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的普及性层面上,而缺乏“我是谁?”“我能做些什么?”等自主意识方面的深入思考和引导。总体来看,目前高校的信息素养教育对于大学生网络舆情相关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并没有做深做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帮助学生利用前沿科学技术手段处理海量信息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学生的信息焦虑;[4]2.人文关怀不够,缺乏对学生群体在校园网络舆情治理中的思辨能力、情绪控制、角色定位、主体责任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引导;3.授课教师专业性不强,课程育人效能不足。长此以往,学生的信息素养教育也会无可避免地陷入高校育人系统中的“资源茧房”,甚至陷入“塔西佗陷阱”,[5]学生主体作为校园网络舆情中的子系统,无法实现和网络舆情治理主体之间的交互和融合,最终导致大学的网络舆情引导教育与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相背离。

表1 淮安地区高校开设信息素养教育内容统计表

二、高校信息素养教育赋能大学生网络舆情A(把关人)B(代言人)双角色引导机制的内在动力

(一)培育信息意识内化能力,摆脱信息焦虑,增强“把关”能力

高校信息素养教育在向大学生普及互联网知识、信息检索技能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增设网络道德教育、批判性思维提升、舆论信息价值评判、公民信息道德责任担当等内容进一步拓宽大学生信息素养的内涵,帮助大学生强化对各类网络信息的认知、甄别、检索、获取、评价的技能;通过将学生的信息内化意识渗透于其思维惯性中,增强其对网络信息的感知力、辨别力和洞察力,帮助大学生在混乱无序的信息中捕获有价值的信息,在几何式暴涨的信息流中保持求真务实的态度、在虚假信息泛滥成灾的网络空间中带着批判辩证思维的眼光,实现信息认知的沉淀和信息思维的自觉转化,从而消除被动浏览式的信息灌输干扰,彻底摆脱信息焦虑。

所有标准规则与教育体系的效能只有通过大学生自身内化才能发挥影响力,科学精神也只有内化于心才能外化于行。[6]因此,在引导当代大学生自觉养成网络信息主体性意识、塑造学生独立的网络人格过程中,网络信息素养教育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通过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网络舆情产生、传播的本质特性,在面对一些虚假的、不良的或未经证实的言论时,能做到利用自己的信息素养能力对网络信息的真实度进行把关,积极参与交流互动,对不符合事实的内容进行坚决反对、严厉批评,在网络舆论铺天盖地涌来的时候想把关、能把关、会把关,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共同筑起一道防止虚假信息、谣言扩散的隔离墙。

(二)提升知识建构创新能力,打通“信息茧房”,做好“代言”工作

大学生作为信息素养教育的受众,在理论知识和学习实践不断结合的过程中,每个人的大脑中都建立了不同信息的甄别方式、不同信息资源的获取途径和使用方法等,这些隐形的知识构成了信息素养的知识建构技能,激发学生不断创造出新的更有价值的信息成果。[7]一方面,随着技术不断发展和算法日益精密,各种智能化的服务模式、各类价值和效用均非常有限的重复性信息反而将很多人困在“信息茧房”中,使其丧失了不断探索和创造的可能性,而以培养学生创造有价值信息为主要内涵的信息素养教育,不仅可以采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学模式激发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还可以不断提高大学生获取知识的效率,帮助他们高效使用信息资源平台和信息工具,从而不断深化其数字化学习与创新能力;[8]另一方面,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通讯社”为特点的发散式网络舆情传播环境下,信息素养教育不仅帮助大学生对当前的舆论热点作出了精准的判断,而且激发了学生主动维护学校官方媒体公信力的社会责任感,同时,在学校宣传部门和思政教育的辅助下,在校园中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网络平台上的真善美,积极引导学生与社会、与学校良性互动,鼓励学生成为网络舆情平台中道德担当的“旗手”和校园主流价值观的“代言人”,确保“好声音”和“主旋律”成为网络舆情的“定向导航”,确保网络舆情的主动权和话语权牢牢掌握在以师生为主体角色的校园网络舆情共建共治体系中。

因此,面对形势日益严峻的网络舆情治理工作,高校不仅要成立专业的网络舆情监控机构,加强日常管理,还要利用好信息素养教育的契机,深入研究参与者本身(学生群体)在网络舆情中的先天主导优势和主体角色,将网络舆情引导融入到常态化的信息素养教育中,引导学生在网络舆情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利用好信息素养教育的成果,学会获取信息、判断信息、评估信息和使用信息,在提升学生网民媒介素养的同时,强化大学生的价值观教育,让大学生不仅当好学校的“代言人”,更要做好自己的“把关人”,丰富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的内涵和内容,在常态化的信息素养教育中寻求与网络舆情治理协同发展的新模式,突破大学生网络舆情治理的困境,提升高校网络舆情治理工作的效果。

三、基于A(把关人)B(代言人)双角色引导机制的大学生网络舆情治理与信息素养教育协同模式

(一)加强角色引导,在多元中立主体

党和国家始终把提高全民族素养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根本任务,当代大学生的信息素养教育更是这项任务的重中之重。虽然大学生是网络信息素养教育的“受体”,但其在网络舆情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主体性不容忽视,我们必须认识到,大学生的思想独立性和思辨能力是在网络舆情参与过程中保持自我清醒、追求价值正确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加强学生的自我意识指导和独立精神建立,引导学生在网络舆情中扮演好自己A(把关人)B(代言人)的角色,是寻求大学生网络舆情治理与信息素养教育协同发展的立足点。

首先,要提升学生的信息甄别能力,在信息素养教育课程中加入与网络信息发展、舆情传播等相关基础知识,通过相关的案例分析、网络舆情过程的实时监控等手段,引导学生认识此类事件的道德构成因素,积极寻求和客观认识突发事件的真相,加强学生信息意识内化能力的培养,深化学生对网络信息价值属性的认知,并通过开展相关的专题讲座、辩论赛、知识竞赛、网络舆情模拟互动和校园突发事件应对演练等,加强对大学生信息社会责任意识的宣传,鼓励大学生主动适应网络信息生态的多元化特征,将主动权赋予学生自身,强调自觉和自律,引导学生明确自身“把关人”的角色,既能对自己的发言合法性、真实性、可能会引起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把关,又能在面对网上的海量信息和多元文化时保持清醒,去伪存真,推动网络舆情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其次,要以信息素养教育为契机,通过积极发掘、选拔和培育一批政治素养强、道德修养高、语言文字和媒介素养过硬的师生作为校园舆情中的意见领袖,定期开展针对性培训和讲座交流,在面对网络上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时,主动出击,发挥意见领袖的聚焦效应,及时对相关的问题作出准确的解读或回应,以新时期大学生应有的网络道德担当来重塑其“代言人”的角色机制,从而构建舆情参与群体针对类似事件的新共识,既发挥了学生群体在舆情事件中应有的主体地位影响,又通过意见领袖的热情和影响力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周边同学的思想和行为,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

(二)促进师生共治,在多样中谋共识

按照协同论的特点,任何系统的行为都不是子系统行为的叠加,而是子系统各要素连接贯通、互相作用的必然结果,[9]因此,高校网络舆情治理也离不开师生共治范式。除了学生,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也是校园网络舆情中的特定主体,高校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需要具备更强的媒介信息素养和更高的信息利用能力,树立起引领意识与角色意识。因此,高校也应进一步将信息素养教育的受众扩至全校人员,针对不同群体,设计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信息素养培训体系,帮助行政管理人员准确把握舆情发展规律,鼓励教职工时刻关注大学生思想发展动态,积极利用官方的互联网渠道与学生进行良好沟通,对不同的声音做出真实解读和正确引导,从而把师生群体的情绪引导到一个理性、健康的轨道上来。通过师生共同参与构建出一个可以实现舆论互动的网络空间和舆情信息教育的新环境,打通网络舆情治理战线中师生之间的认知盲点、信任不足和利益冲突的症结,打破学生主体与高校管理者之间原有的孤立状态,实现双向互动,在不断变化着的校园网络舆情场域中达成新的共识,实现良性交互。

(三)深耕文化育人,在主流上有认同

校园文化营造是一种环境教育方式,环境和氛围对人的思想、价值观及言行都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而校园文化和知识理论教育一样,具有重要的育人作用。[10]在信息素养教育课堂内,高校需要将信息素养的教育内容和课程思政有效地融合在一起,既要教会大学生运用好信息获取、利用的技能,摆脱信息焦虑,净化网络信息平台,又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提升学生的信息道德规范意识,引导其理性参与网络信息的发布与传播;在课堂外,高校可以通过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化育人平台,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手段充分挖掘优质文化资源,引导大学生从身边的典型、平凡的社会生活中感受意义、体验崇高、增进认同,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氛围,增强道德的感染力与渗透力,提升大学生的网络信息素养,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夯实高校师生意识形态的思想文化根基,坚定理想信念,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的广泛共识。

(四)完善课程体系,在机制上有保障

大学生网络舆情治理与信息素养教育协同模式的实现需要有效的机制来保障。既要创新信息素养教育课程的驱动模式,建立“三全”育人机制,又要充分整合高校各个部门如学工部、团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化管理处、图书馆等的资源,推动信息素养教育在课程的设置与开展、理论和实践等各个环节中顺畅有序地进行。首先,组建一支具有政治水平过硬、业务能力过关的高层次师资队伍是开展大学生网络信息素养教育的前提,在向学生普及网络信息检索与利用技能、传授网络信息知识的基础上,以增强网络信息意识为导向,提升网络信息道德为目的,通过多元化的课程设置和授课模式,积极探索新时代大学生网络信息教育的新模式。其次,要对课程的体系构建和评价方法进行实时更新,根据不同年级、不同人群制定层级递进式教学方案,对学生在信息获取、利用和研发等能力素养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后,要充分发挥高校图书馆(尤其是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优势在大学生网络信息素养教育中的载体效能,进一步挖掘图书馆丰富的馆藏资源、海量的学术资源、专业的学科馆员等在高校信息素养和媒介素养教育中发挥出来的重要作用,如在国内已有高校图书馆与情报学科、新闻传播学科的老师一起开发有关媒介信息素养的通识课程。[11]

四、结语

面对高校网络舆情治理的困境和目前研究现状,网络舆情治理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是一项亟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协同发展模式的工作。网络舆情的治理不仅需要完善的管理制度,更需要对参与者本身(大学生)的作用影响进行研究。高校在网络舆情的治理工作中,应把握好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的契机,通过角色引导、师生共治、文化育人、体系保障等多种手段重塑大学生在网络舆情中的角色定位——A(把关人)B(代言人)双角色机制,并以此为切入点寻求高校信息素养教育与网络舆情治理工作的协同发展模式,从而提升高校网络舆情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回应时代呼声,解决时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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