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烨斌 ,郑瑞强 ,2
(1.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西南昌 330045;2.江西农业大学“三农”问题研究中心,江西南昌 330045)
数字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国家把发展的选择权交给农民的关键一步,是乡土社会在时代变局中孕育的发展新机,为乡村振兴事业明确了一条弥合发展鸿沟的现实路径。围绕推进数字乡村的顶层设计、政策框架和法律保障已逐渐完善,截至2021 年11 月底,全国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100%,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逐年稳步增长,数字化覆盖达到新水平。2022 年1 月,中央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明确了数字乡村发展方向、阶段目标和实施路径,为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数字中国建设取得新成效提供有力支撑,数字乡村建设走上快车道。
系统梳理数字乡村建设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当前国内外学界主要从五个方面展开研究。
一是数字乡村建设的科学内涵和理论研究。曾亿武等认为,“协同学、数据可视化基本理论和内生性发展理论”是与数字乡村建设密切相关的理论基础,将数字乡村建设阐述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其中一个进程,通过应用数字技术到乡村建设中,加强各要素组合,达到提升多元主体能力,增强乡村内生发展动力,最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1]。Jason C.Young 认为,当前数字乡村理论研究过分关注数字鸿沟问题,忽略了农村能够利用数字技术进行社会经济创新实践,并以加拿大农村案例阐述数字平台能够为乡村社区塑造发展增强韧性、可持续性[2]。
二是数字乡村建设赋能乡村振兴的机理研究。王胜等基于乡村的空间性,分析了“匹配、乘数、协同、公平、溢出”这五个效应对乡村社会和经济的作用原理,探究数字乡村建设是如何作用乡村振兴,解决“农户市场对接困难、农村基层治理不平衡、农业生产效率不高、农村发展瓶颈、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3]。沈费伟等认为,数字乡村建设应遵循从传统管理到数字治理、从平台建设到资源整合、从技术服务到赋能共享、从适度收益到长效发展的实践逻辑,具有“以人为本、成效导向、统筹集约、协同创新”四大优势特点,是实现高质量乡村振兴的策略选择[4]。
三是数字乡村建设的现实困境及其纾解。冯朝睿等指出,数字乡村建设存在数字与乡村的互嵌失调现象,耦合过程中产生包括数字鸿沟难以破除、数字转型难以推进、治理体系难以形成等现实问题,提出推动政策高效落实、夯实数字环境、推进产业振兴、促进治理有效的策略[5]。陈潭等认为,在数字乡村建设进程中,要警惕信息鸿沟不减反增,防范化解信息鸿沟成为数字乡村战略实施的阻力[6]。吕普生指出,城乡数字鸿沟是城乡居民在接触和使用信息资源的机会和能力方面的差距,而农村居民在这些方面处于显著劣势[7]。张鸿等针对数字乡村发展的就绪度评价研究,验证数字乡村发展就绪度区域特征明显的现状,提出要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8]。沈费伟等通过分析新时代背景下的数字乡村对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作用机理、价值呈现和带来的生态、资源、文化和道德被破坏的问题,论证以“保持乡村性”为要旨的提升数字乡村治理绩效的方法策略[9]。Sarah Rotz 提出,数字乡村会带来关键的社会问题,在数字农业的建设中,不应忽视“技术加剧剥削、劳动力边缘化、挤压农业空间”等问题[10]。
四是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乡村居民主体性和主体能力提升的研究。郑素侠等在行动者网络理论的基础上梳理发现乡村居民的信息能力较低,基层政府与乡村居民间缺少有效互动导致供给与需求错位、乡村居民信息意识滞后于信息技术发展更新、政企间有效利益联结缺失,以及非体制精英与普通居民的社会网络脱节,提出了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激发主体信息意识,完善激励和动力机制,有效调动行动者能动性,建立行动者网络[11]。尹广文提出,要把握乡村建设主体需求,营造数字乡村建设行动氛围,教育培训乡村干部群众,提升数字乡村建设主体能力,健全数字乡村组织体系,保障数字乡村建设行动开展,从而构建数字乡村共同体,多元协同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实践[12]。师曾志等认为,数字赋权下的乡土社会被重构,主体能力被激发,主体意识被唤醒,人与人之间重新建立信任和情感,共同参与乡村振兴,实现乡村善治[13]。
五是数字乡村的体系指标研究。崔凯等遵循投入产出的总体框架,围绕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的数字经济构成,对乡村数字经济的主要指标进行设计,构建包括数字环境、数字投入、数字效益和数字服务等四项一级指标及对应的十六项二级指标的乡村数字经济指标体系[14]。张鸿等梳理了31 个省(自治区、市)五年间的指标数据,构建模型评价了中国各省(自治区、市)的数字农业发展情况[15]。
综上所述,数字乡村建设的研究已经有很大进展,数字乡村建设的科学内涵和理论、数字赋能乡村振兴的机理、现实困境及其纾解、提升乡村居民主体能力和构建体系指标研究有了诸多成果,但联通数字乡村赋能乡村振兴的理论逻辑和实践操作领域的整体研究稍显单薄。因此,研究梳理数字乡村赋能乡村振兴的基本维度,探寻数字乡村建设的现实困境并提出切实有效的优化路径,有助于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数字乡村建设是秉承新发展理念的一种创新发展模式,随着数字信息技术在整个乡村共同体的应用,多元主体的信息能力得以带动提升并反哺乡村建设,提供相应数据信息支持,推动构建信息服务体系,形成新时代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推动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数字乡村建设应以农民、农业、农村为主体和对象,国家和政府作为治理主体要不断推进服务体系、机制的高质量发展,目标是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我国城市数字化建设和国外数字乡村建设的实践探索为乡村推进高质量数字乡村建设提供有力指导,然而数字乡村建设不能简单复制先前实践,主要原因是发达地区的数字建设的背景是建立在完备的工业社会基础上的,乡村从传统农业社会跨越到现代信息社会的过程中存在工业化和信息化的矛盾。数字乡村建设的对象是农业、农村,主体是农民,追求形式上的数字化只会浪费宝贵的公共资源,应保留其“乡土性”并走特色化道路,利用好时下发展迅猛的信息技术和数字资源对乡村进行关键性主体赋能,打通城乡信息壁垒,形成在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全面赋能乡村振兴的良好发展形势,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乡村振兴战略是通过赋予乡村与城镇相同的主体地位,以高质量发展乡村为目标提出的促进城乡之间融合发展的国家战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下,乡村建设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突出表现为资源分配不均衡和组织协调低效,有必要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带给区域的匹配、乘数、公平、溢出、扩散等发展效应,赋能乡村振兴。基本维度如图1 所示。
图1 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全面赋能乡村振兴的五个维度
1.发展数字新经济,赋能乡村产业兴旺
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16],是建设数字中国和推进数字乡村的着力点。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产业振兴,通过发展农村数字经济,发挥数字技术对产业发展的扩散、匹配、集群效应并促成产业振兴,基本维度如图2 所示。2021 年农村网络零售额突破2 万亿元,农村数字经济通过农村电商的发展有着突飞猛进之势。截至2021 年6 月,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9.2%,城乡地区互联网普及率差异缩小4.8 个百分点,得益于政策加持下加快推进的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全方位、全链条的乡村数字经济势在必行。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生产力要素,大数据赋能农业生产、管理、质量和销售的全环节,包括智慧农业等直接与生产相关的新产业,易采集的消费端数据更是直接推动了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经济和零工经济等新业态的繁荣,数字文旅和乡村普惠金融等新模式也激发了对未来农村数字应用场景的想象力。运用数字化手段进行智慧赋能,是推进乡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运用物联网、可视化技术、大数据、云计算、AI 等技术与农业结合的新型智慧农业生产模式,通过收集生产端、消费端的大数据,推动传统农业从“自然选择,靠天吃饭”向“知天而作,靠数增收”转变,提高全要素生产力,显著降低生产、物流、销售成本,降低现代化不充分的不利影响和风险。同时,信息化时代的新业态是数字信息和实体经济融合而生的,包含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经济和零工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调动村民的生产积极性,确定村民的经济活动主导权,留住有理想、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人,以人才兴旺促进农业升级和横向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吸引资本对乡村市场进行布局,再以乡村普惠金融和数字文旅等精准的互联网新模式对乡村产业进行要素间重新组合并促进产业升级迭代,数字经济发展模式的不断创新让乡村产业有了兴旺之源。
图2 数字新经济赋能乡村产业兴旺的基本维度
2.繁荣网络新文化,赋能乡村乡风文明
伴随信息技术飞速迭代,新媒介下“差序传播”的网络传播模式深刻影响了文化的传播秩序[17],乡村网络文化是乡风文明在虚拟空间的一种表现形式,同样也作用于现实空间。新时代文明乡风建设借助“数字东风”力量发展势头迅猛,利用数字在传播、协作和共享等方面的优势打造文化创新、文化科技和文化展示的乡风文明新场景。数字文化传播以公众号、视频平台等新媒介为枢纽,凭借碎片化、节奏快、周期短和传播强等优势,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有价值的现代文明,填补乡村居民的娱乐空闲时间并达到文化传播的目的,陶冶乡村居民性情,培植深厚的文化兴趣,活跃乡村互助友爱的精神氛围。众多中华优秀传统乡村文化IP通过数字要素得以拓展,成为乡村居民喜闻乐见的文创作品,其高度的辨识度、有趣的性格特征和丰富的价值内核在VR 展示、全息投影、视频平台和大数据等文化科技的加持下得以展示,为乡村主客提供丰富且具有未来感的文化体验,文化产业得以带动并持续升级。依托数字平台,乡镇基层部门将乡风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放在“云”上协同,以数字协作的形式明确相关责任人、时间节点和考核机制,确保关键环节衔接畅通,有序扎实推进移风易俗、文物资源数字化、文化站点建设等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借助数字图书馆、网络电视、网上课堂、公众号和视频平台实现城乡间文化资源的数字共享,以数字为载体,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丰富农村居民的精神生活,普及推广优秀教育数字资源和农业生产数字影音,营造乡村终身学习的氛围,引导乡村建设自身独具特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乡风文明。
3.倡导绿色新生活,赋能乡村生态宜居
数字生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发展理念,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智能化工具提出创新解决方案,通过“以数优治”的思路建设“节能、便捷、共享、绿色、智慧”的生态宜居型乡村。乡村能源系统率先实现数字化,聚焦于“服务商、供应商、消费者”三方构建的“智慧服务、供需协同、降本增效、资源循环”的绿色低碳新场景,打造“资源监测、快速响应、协同管理、高效运维、源头可溯”的智慧互动能源资源网。智慧绿色生产的内涵是高质量发展,不仅要关注数字技术如何作用提升全过程要素的生产效率,更注重利用好数字工具的智能治理属性解决传统农业生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等痛点,实现乡村生产的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绿色乡村建筑和乡村智慧出行“数智宜居”的属性同样蕴含于未来乡村的美好图景之中。可再生的本土材料建造的房屋遵循着原生态土屋“天人合一”的绿色理念,采用前沿被动式建筑技术提升节能效果,建筑造型设计体现当地乡村文化特色,内部装潢简约的同时蕴藏着物联网的智能关怀,为主客营造强烈的身心归属感。乡村智慧出行则打破了城乡的空间壁垒,打通“人、车、物”畅通无阻的县域智慧交通网络。生态宜居型乡村还需要构建智慧绿色生态,发挥数字的可视化功能,深入优化乡村生态治理模式,以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控乡村的“山水林田湖草沙”,守住生态红线,使乡野复归绿色宜人、健康舒适的环境体验,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发展阶段不断助力提升生态系统的碳汇增量,为实现“双碳”目标、维护生态安全和乡村生态宜居作出更大贡献。
4.提高数字化治理水平,赋能乡村有效治理
大数据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引擎[18]。大数据驱动的数字乡村治理成为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一条明晰的技术路线。在5G 基站、地理信息技术、物联网、无人机、遥感测绘和视频监控等技术支撑下,分门别类采集实时数据,打造可视化的数字乡村治理平台,构建数字乡村未来图景“乡村治理一张图”,以动态交互的方式提供村庄规划、精细化管理、耕地保护、生态环境治理、自然灾害预警和智慧便农服务等治理模式,助力基层服务,提升管理效率,实现“以图管地、以图管产、以图防灾、以图监管、以图决策”的目标。“村务监督群”和“村务公开群”等建立在手机App 上的参与式数字治理模式是一种乡村治理和民主议事的数字创新实践,乡村居民的主体性在数字赋权下得以凸显[19],有效引导村民有序主动参与到乡村治理体系中,对村内公共事务起到监督和议事的效果,打破传统乡村治理模式的公共话语霸权体系,凸显“自治”地位。数字技术也将匹配到县域不同层级间,实现基层治理和党建管理的数字化,以创新协同治理模式推动乡村治理有效化向数字、信息和网络方向发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共同体治理模式,增强乡村智能治理能力,以党建为引领,构建“法治、智治、自治、德治”的“四治”融合体系,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5.激活发展内生动力,赋能乡村共同富裕
在艰苦卓绝的百年奋斗历程中,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了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展望新的百年奋斗目标,面向的是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在促进共同富裕过程中,政府和市场的主次关系被重新统筹,应用数字化工具的发展,内生动力成为数字时代多元主体能力的关键一环,农村居民的数字信息技能水平将极大关联其富裕程度。若能弥合数字鸿沟,消除数字排斥,数字乡村无疑能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公正、合理的开放型经济,使得乡村居民获得均等化的市场机会。主打下沉市场的系列电商平台在一片红海中崛起,见证乡村数字经济的巨大上升空间和市场潜力,乡村居民对数字经济的认知与意愿的提升,将倒逼乡村基础设施的完善和人居环境的改善,提振农民劳动生产的积极性,实现村民收入的提高,形成良性循环。数字信息也可促进农户主体、社会资本、村级集体经济等要素的耦合,促进收益分配公开化、透明化。作为民生服务的一环,信息化精准救助和常态化监测帮扶作为社会救助和帮扶的新形式赓续脱贫攻坚精神,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得以通过大数据等方法手段自动识别和预判困难群众,实现从“被动等”到“主动找”,依托大数据救助图景,采取多部门联动机制使得救助项目更优更快。乡村振兴背景下,数字乡村建设使得众多技术形成合力,为乡村修建了一条通往共建共享共富的“云”上之路。
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探索过程中,各地展开了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毋庸置疑,数字乡村能够发展数字新经济、繁荣网络新文化、倡导绿色新生活、提高数字化治理水平、激活发展内生动力,进而推动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效赋能乡村振兴。然而,数字乡村建设的实践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也不同程度面临着内源性阻碍、要素支撑不足和发展机制有待完善等现实困境。
1.数字鸿沟持续作用于数字乡村建设。数字鸿沟的主要生成原因是主体间存在接入能力差、信息差、认知差和目的差,由此将数字鸿沟的内容分成三个层次,接入鸿沟、技术鸿沟和认知鸿沟[20]。随着近3 亿农村用户接入互联网,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9.2%,还有超过40%的农村居民受困于接入鸿沟。随着数字乡村建设的加快推进,受困于信息基础设施的接入鸿沟正在逐步弥合。技术鸿沟主要体现在乡村主体间信息能力的差距,存在于内容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更反映在数字内容的生产机制中。从全民自媒体到人工智能,技术断层将造成无法估量的影响,对内容生产者和技术拥有者的良知和道德提出了更高要求,网络话语权被高技术人群垄断,数字技术“弱者”无法利用互联网“武器”发声并捍卫自己的权利,有关部门对数字技术的监管同样存在技术鸿沟。最后是基于农村传统观念的认知鸿沟,认知层次的差距指主体能否理解信息技术对社会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把握这种影响并培养相应的能力和意愿,以契合个人与社会的发展并实现共同进步。受制于乡村主体较低的文化程度,乡村主体间和城乡居民间存在动机、意愿和寻找信息方式的巨大差异,农村居民对自身或者是后辈在信息技术发展和把握上存在认知鸿沟,将导致乡村数字经济、智慧生产等发展受限。
2.大数据伴生的信息风险。伴随着数字乡村建设带来的乡村产业数字化和用户下沉化,遭受电信诈骗、信息泄露等信息侵害的受害者对象也呈现下沉趋势。电信诈骗风险在农村逐渐攀升。部分农村居民由于认知能力不高、法律意识不强、喜欢贪图小便宜、信任水平高等因素,很容易被电信诈骗分子列为行骗对象,受害人囿于较低的社会支持水平倾向于继续在网络上寻求帮助,使得犯罪嫌疑人能完成行骗[21]。由于犯罪分子在数字时代进行迭代升级,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而且相关服务器通常都设置在国外,警方很难破获此类案件并对财物进行追回。对于初入网络空间的农村居民,一旦出现巨额财产损失,个人和家庭对新兴技术更易持有怀疑态度,并且可能因“电诈”致贫,存在潜在的信息泄露、信息茧房等信息风险。算法的优化需要以用户的数据为食,获取的数据越多算法能演绎的场景越是完备,故而农村日新月异的数字发展,将通过人与人、人与智能手机之间的关联,产生大量可供算法收集的数据,一定程度上助力了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然而,部分互联网企业以提供便利服务为名却行垄断之实,为了拓展商业版图而利用算法优势窃取用户隐私、营造信息茧房,抢占用户的空余时间,这种由算法带来的无序扩张伴生了诸多信息泄露风险。
3.乡村产业数字化受阻。数字与产业的耦合主要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在乡村重点体现为产业数字化,在广东、浙江等发达地区和农业集约化地区关于乡村产业数字化已有丰富的实践,广东、浙江得益于电商发展打造出了许多“淘宝村”,农业集约化地区也开始建设诸如农业农村天空地(卫星、无人机、传感器)一体化观测体系并发挥其效用。然而,由于农业生产难以预测、农户分散等特性,天空地观测体系通常也只采集静态数据,从事农事的主体农民更是无法参与到数据化链条中,无法采集到有效的生产端数据,从而导致农村数字经济生产中存在产品与服务广而不精、集成度不高的问题,在产业数字化的过程中往往能够实现销售端的电商化,但是无法实现生产端尤其是农业生产的数字化,不利于整体的产业数字化升级。在欠发达地区和丘陵山区,乡村产业数字化实践程度不高,其原因仍是自身产业发展不充分,乡村产业数字化的基础没有夯实。
4.基层数字治理面临问题。基层数字治理面临数字治理理念落实不足、主体在治理中的参与度不够和绩效评价指标有偏差等结构性问题,表现为公共需求表达不畅、多元主体在各自决策时的权力冲突和决策不精准与执行效能低下。在数字乡村治理过程中,数字平台片面注重乡村治理数字化的技术性思维,忽略乡村治理的核心导向是公共需求,数字平台中不合乎需求的设计与操作模式造成村庄间、村庄与政府间的沟通不畅,公共需求的供需双方对于数字表达缺乏信任,易形成无效沟通,挤压乡村的治理空间,阻碍基层治理精准化。数字乡村治理需要乡村多元主体参与协同,对数字治理的认知水平不高、意愿不强等多重因素导致的参与度不均衡和政府各层级的利益竞争制约了主体间的协同和互动,陷入组织内耗。部分地区的数字治理呈现了决策不精准与执行效能低下,决策数据的碎片化甚至缺失使得决策者无法切中基层治理的要害,数字治理无法有效赋能甚至成为基层治理人员的负担,治理绩效评价中不合理的目标和指标也无法构建系统、完整的验收体系,导致各地乡村治理成效存在差距,背离了数字乡村赋能乡村治理的初衷。
数字乡村建设是由技术力量驱动的发展过程,天然被赋予对要素集中和创造超越的追求,因此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是数字乡村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核心推动力量,当前数字乡村赋能乡村振兴的实践面临着人才匮乏、资金缺口和技术薄弱等困境。
1.人才匮乏。在数字乡村赋能乡村振兴过程中,人才缺位成为约束创新手脚、阻碍农村发展的根本问题,主要体现在人才供给疲软、人才流失严重和人才培养体系结构性失衡等方面。数字乡村建设仍处在萌芽阶段,乡村产生了大量的人才需求,人才供给端和需求端之间不能实现预期内的匹配,乡村的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需要大量的信息通信技术人才和跨界人才,而日益空心化和老龄化的村庄使得数字乡村建设不仅面临着高技能数字人才短缺的问题,一些村庄甚至陷入普通村民短缺的窘境。数字人才培养体系同样存在结构性失衡。受困于乡村主体间信息能力差距较大导致的数字鸿沟和数字排斥,乡村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日益旺盛,而相比其他领域,信息通信技术的迭代周期短、时间快,数字人才更需要持续培训、终身学习,人口结构的改变对于信息行业同样是巨大的挑战,加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基层政府等组织针对数字技术人才的培养机制不够完善,适应数字乡村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往往需要多学科共同培养,进一步加剧了人才缺失与人才错配现象,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数字乡村建设进程。
2.资金缺口。资金保障是数字乡村建设的关键支撑。数字乡村建设是数字中国战略的“最后一公里”,是在我国最广袤的乡村土地上进行的技术变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使得农村地区经济相对落后,而信息基础设施对资金需求高,资金短板成为阻碍数字乡村建设推进的关键因素。因此,数字乡村建设离不开财政支农资金和社会资本的投入。然而,当前基层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不容忽视,对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视程度不高,财政投入还处于低位。2020 年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财政投入总额占当年全国农林水支出的1.4%,相比2019 年提升0.6%,2020 年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社会资本投入为 809 亿元,较2019 年提高70%,提升幅度仍有较大空间。由于乡村发展水平受限、政策机制有待完善、数字认知水平不高和资金投入久回报低,存在技术薄弱、人才匮乏、资源浪费等问题,使得社会资本产生犹疑心态,投资意愿较高的资本找不到投资渠道,容易陷入“去哪投,怎么投,怎么管”的困境。同时,数字乡村建设不能仅凭外部资金注入,还需要对乡村内部的农户资产、村级集体资产进行整合。农户、村集体与生产主体间利益联结不够紧密,农户资产和村级集体资产与财政投入和社会资本的关系较为脆弱,没有构建数字乡村利益共同体机制,资金运转缺乏内生性的动力。
3.技术薄弱。数字乡村建设是应对当前乡村发展问题的技术尝试,对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挖掘等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随着十亿用户接入互联网,普及率超过70%,为实现乡村网络环境的全面提升,三大运营商针对数字乡村建设开启了乡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布局。例如,中国移动的《数智乡村振兴计划》白皮书公布了“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和行动计划,计划“十四五”时期要基本实现行政村5G 覆盖,但是同样存在信息基础设施维护效能低的技术性问题。大数据对乡村振兴具有赋能作用,但目前存在数据资源挖掘不足的问题,表现为“无数据可用、数据不够全、数据不够深”。数字乡村建设的技术研发存在短板,尤其是在智慧农业配套的基础装备设施上,比如农业传感器、无人作业和芯片制造等方面存在技术瓶颈,国产化水平较低。对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遥感探测技术、地理信息技术、无人机等技术与农业的开发应用形式较为单一,由于复合型技术人才的缺失,在各技术的综合开发应用上还稍显不足。
尽管《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 年)》《2020 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相继出台,但就目前的数字乡村发展机制和体系而言,还存在数字乡村立法缺失、多组织间协调困难、网络有效监管不足等问题。
1.数字乡村立法缺失。数字乡村建设还在摸索和完善之中,由于数字乡村覆盖面广、涉及多方利益,对数字乡村建设的内容需要针对性立法,如信息安全、网络直播、网络安全、电子商务和智慧农业等与数字乡村建设配套的法律也需要建立完善,存在部分法条空白的领域,如数字经济、数据共享、数据产权、权责划分等政策法规。由于数字经济包含了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资产数字化,传统经济的法律已经不适用于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数字经济领域的立法空白使得其发展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立法长期缺失将导致无序竞争,影响社会稳定,必须有效建立数字经济相关法条,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阶段。同样数据开放共享和主体权责划分的立法缺失也导致了目前在产权归属、开放共享、权责划定的标准无法统一,加剧了数据资源的浪费。因此,对数字乡村建设相关领域展开立法,是建设数字乡村和数字中国的必然要求,也是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2.多组织间协调困难。数字乡村建设需要农户主体、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社会组织的协同参与。基层政府对于数字乡村的认知还需要提升,部分干部对于数字乡村建设的认识有限,对数字化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深刻,开展相关工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队伍与数字乡村建设不匹配,存在平台未对接、数据未共享的情况,导致基础信息不统一,信息管理、统计分析存在偏差。由于机制缺失,多元主体在参与建设时所表现出的执行效能不同,数字共享不通畅使得分散在各部门和各村庄的数据和资源无法充分整合并利用,条块分割增加了基层组织的工作负担,各部门间难以形成合力,大量建设未实现共享数据,功能重复的数字平台出现了资源浪费和闲置。由于没有统一标准,软硬件开发缺乏能够整体支持数字乡村建设的数据共享平台系统,使得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不足,无法发挥其效用。在三产融合方面,标准不一使得农村产品质量不一,打造优质品牌存在阻力,不能形成头雁效应。
3.网络有效监管不足。数字乡村网络空间的监管不足体现在软件和硬件两方面的监管和保护。软件层面的监管不够,存在视频平台、直播带货等网络消费市场的无序经营乱象。平台依托算法引导、用户画像,制造信息茧房,加强沉浸式体验,形成增加用户的留存时间和留存率,极大地挤压了用户学习和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不断影响用户的消费决策,形成以流量为食的数字内卷,这种趋势在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的农村居民间表现更甚,加大了监管难度,导致农村居民网络成瘾,有些平台为了博眼球甚至推送低俗视频,潜在的道德风险隐患将进一步影响乡村社会环境。涉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电信设施等硬件同样存在安全风险,存在对盗窃破坏行为的打击力度不足的现象。种种问题反映出数字乡村网络空间的监管制度尚不健全,网络监管机构的专业化程度不高,威慑力不足,网络监管还存在“调查难、取证难、举证难、出证难”的执法问题。
针对数字乡村建设内源性阻碍、要素支撑不足和发展机制有待完善等现实困境,结合数字乡村建设的趋势,还应从构建产业优先、协同联动和要素支持三个机制系统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以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
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精准赋能乡村振兴,关键在于优先发展产业并实现产业融通与数字化。立足地方实际和资源禀赋,注重产业数字化过程中“第五大生产要素”数据的收集与应用,着力建设具有全产业链服务能力的农村产业园区,深度融合一二三产业,需要坚持产业实体经济与信息技术的耦合发展,夯实产业基础,深化新技术新渠道运用。深化农产品电商发展,以推进“数商兴农”工程打造农产品优质品牌,落实农村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引导农村电商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培育一批农产品龙头企业,带动特色产业发展。实现农业数字化的关键难题是生产端数据的采集,重视技术力量但要避免唯技术论,集中优势科研资源,在传感器研究、拟合生态环境模型和构建农业生产模型等方面实现突破,继续建设天地空一体化观测体系建设工程,将现实形态的农业产品转化成数据,促进集约化生产,降低用人需求,在疫情背景下实现农业的无人化作业。数字乡村建设应通过优先发展产业,实现产业数字化,以利益驱动提高主体数字认知、盘活已有沉睡资源、推动价值增值变现,并使得产业数字化服务于农村居民增收,通过构建县域数字产业孵化园,培育一批农村新业态,引进平台企业,提高要素吸引能力,促进资源要素交流,进而辐射县域村镇发展共富。
数字乡村背景下,基层组织建设需要专注于构建数字协作型组织,以协同联动能力的提升和服务体系的完善带动数字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数字乡村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过程中,应明确地方政府的发展引导功能、服务供给作用和乡村振兴主体责任,打破乡村治理数字化的技术性思维,真正构建能提高生产力的乡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和乡村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畅通村庄间、村庄与政府间的公共需求表达,把政府层级之间的管理关系变为服务关系,以数字化平台推进基础公共服务下沉。政企合作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要对乡村发展注入适度的外部动力和足够的资源,让乡村能够以更多维度、更快速度、更高水平完成数字化转型,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外部主体的促进者、服务者和保障者的角色和责任,防范乡村作为主体过度依赖外部、被外部掠夺已有资源,重视对内生动力的培育和自身能力的进化,实现数字乡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以数字化为契机的协同联动机制的内核是主体间关系的平等,只有平衡层级组织间的利益并减少横向利益冲突,才能实现主体间的合作共赢,真正提高乡村居民的获得感。给乡村居民在治理中的协同参与提供足够的空间,在乡邻互助互爱的现实基础上延伸拓展到村落数字共同体,推广建设诸如“两群”式的共建共治共享数字平台和数字社区,发挥联动优势,打通乡村大小事务的沟通不畅、监督不力等堵点,提高乡村居民凝聚力。此外,进一步推动县域融媒体中心建设并辐射县域村落,发挥其在乡村移风易俗、传播正能量和讲文明树新风的作用,使乡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提高乡村居民幸福感,打造乡风文明的乡村数字生活。
构建数字乡村要素支持机制,全面支撑数字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包括基础设施支持机制、数字人才支持机制、绩效评价支持机制、完善法治支持机制。
一是基础设施支持机制。加快构建基础设施支持机制,匹配数字技术应用所需平台。基础设施是数字化和技术化手段运行的基础,通过打牢数字基础,形成虚拟与现实的纽带,数字公共服务、数字基础设施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搭建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解决方案,解决农业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抓好农村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三大痛点,持续推动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普惠金融服务平台;行政村基本采用最新通信技术,智能手机、网络电视和电脑等消费级数字终端惠及乡村家家户户,实现农村家庭宽带网络基本覆盖,乡村物联网按照地方所需建设,乡村学校配备多媒体设备,能够接通最新一代IPV6 宽带网络;乡村企业和农户基本接入智慧种养数字体系,广泛采用环境智能监测与控制、动植物生理生态监测等硬件设施辅助养殖,软硬件的开发应以减少人力使用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为目标导向。
二是数字人才支持机制。数字乡村建设的实现和乡村振兴战略都应注重“以人为本”,积极培育和引进数字人才是数字乡村培育自发动力的重点。大部分数字技术都非常简单易用,但乡村居民却误解数字技术门槛高、难以使用,应加大宣传力度,破除心理认知障碍,这是弥合数字鸿沟中的认知鸿沟的第一步,要借力社区优势宣传数字乡村建设的理念并培育乡村居民的数字认同感,使广大乡村居民都有效参与到数字乡村建设中,充分发挥数字乡村的赋能作用,实现内部资源和财富的保值增值,最终使得乡村内生出向外部输送优质内容和创造价值的能力。高等教育应注重增加“互联网+”的软技能培训课程,培养学习者在互联网时代下技能发展的跨学科学习、思考和实践的能力,推动建立持续培训体系,以适应更新迭代快的信息时代,培养高端数字人才后备军。农技推广服务应以智慧农业、农村电商为新抓手推广新知识、新本领和新营销,培养专精智慧养殖、智慧种植和数字营销的乡村新乡贤。构建乡村教育资源信息平台,联通乡村与城市教育信息平台,让新时代的农村孩子能通过多媒体设备在优秀老师的线上直播课上学习,平台以更高效更有力的资源整合开发更多更好的与乡村匹配的数字教育资源,提高乡村义务教育质量,全面增强乡村义务教育实力,实现乡村人才振兴。最后乡村不仅要有内生人才,还需要注重吸引创客、大学生、文创人群进入乡村中成为新村民。
三是绩效评价支持机制。构建绩效评价支持机制,解决基层治理执行力较差的问题。绩效评价应围绕经济发展、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五个指标构建。
四是完善法治支持机制。法治支持为其他机制的实现提供规则,划定外部主体尤其是政府的权力和责任,规范基层组织的治理行动,在健全法治的过程中,应注重数字背景下去中心化的影响,在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上创新理念,借助数字化平台的宣传作用,使法治宣传深入乡村居民的日常生活,促进践行法治的习惯养成和坚定法治信仰的生成,实现数字乡村建设行稳致远。
数字乡村建设是国家在新时代数字浪潮下对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采取的顺势而为的发展形态的战略突破,以应对和解决现代化和后现代化中存在的城乡二元发展矛盾。本文研究讨论了数字乡村赋能乡村振兴的基本维度、探讨数字乡村赋能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境,并尝试思考了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赋能乡村振兴的路径。囿于数字乡村发展和研究的实践进展,研究认为未来学界可以从数字乡村的法律完善、发展水平的指标及评价、乡村居民网络成瘾问题、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基层工作动力等方面继续开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