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 王 伟
我国建筑企业具有较强的行业特征,组织机构设置相对复杂,涉及资金规模较大,因此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会面临诸多问题,甚至导致经济效益难以达到预期。基于此,需要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优化和改革。
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财务集中核算,能够解决企业资金流向分散、兼管难以全面等问题。根据该制度实行的经验能够发现: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在规避财会合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但是,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发展扩张,尤其是大型企业集团地域经营范围、产业经营范围、资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并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为了保证企业能够稳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能够及时有效地掌控和监督企业各项资本投入和资产经营状况,企业财务管理职能有顺应企业发展而自我改革的现实需求,这当中也包括对企业核算模式的改革。
1.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财务集中核算后,更便于执行资金集中管理及提高资金集中度,将各个下级单位的闲置资金汇聚起来,能显著提升企业资金安排的灵活性及周转能力;通过这种方式,可有效减少企业总体的沉淀资金量,实现对资金的高效利用。同时,财务集中核算间接强化了资金管制制度的效能,维护了企业整体利益,能有效杜绝下属企业层层卡扣、层层加码现象。
2.有利于加强总部监督。引入财务集中核算模式后,建筑施工企业总部通过核算中心、审计中心及资金结算中心的直接参与提高了对下属单位财会业务与资金的管控,监督模式也实现了全业务监督;避免了企业资金下拨的层层卡扣与层层加码现象,避免下属企业截留资金挪作他用,能够对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流向实现了全过程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3.有利于增强企业投融资能力。财务集中核算模式下,企业资金以较高集中度的形式由企业总部统一管理,企业便于根据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将资金倾向投资于重点项目、高盈利项目中,防止投资过渡分散、下属单位各自为政、成本管控不到位等低效行为。另外,财务集中核算集中资金后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信用评级,提升企业的融资能力,通过建筑施工企业整体名义进行信贷活动,能够享受到更加优惠便捷的信贷,进而为企业的发展增添活力。
4.有利于统一会计核算口径。大中型企业下属单位较多,企业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度,能够高标准的把控和执行统一的会计核算口径、会计政策、费用标准等会计事项。会计核算口径意义重大,其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一致性,能够为企业决策层管理层提供可靠的决策有用信息。传统会计管理模式中,下属单位因所处地域不同、过往财会习惯、经济状况甚至主观故意等多方面因素,容易导致会计核算口径不一致、会计政策执行不一致、费用标准执行不统一等诸多差异,带来财务信息失真与对比矛盾。
1.相关程序过于冗长和繁杂。就目前施工建筑企业而言,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在规模较大的企业中应用较为广泛,能够高效处理企业相关业务,但是在小微企业中该制度的应用较少。其原因在于处理相关业务的过程中流程较为复杂,资金难以快速实现调拨和使用;集中核算集中资金的弊端大于由此带来的利益。以建筑企业急需物资采购为例,项目施工过程中,关键设备物资的及时到货是影响施工进展的重要因素,若相关采购流程拉长到企业总部,容易导致一部分物资难以快速到位而影响到施工。同时,涉及项目各种事项需要结算中心处理,而不对项目进行授权,会增加项目工作人员的报批工作量,处理效率降低。因此,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主要适用于大中型建筑企业及业务量较少的总承包单位,项目多而规模小的小微型施工企业及业务量繁多的承建单位采用集中核算时弊端也较多。
2.资金的灵活使用权被剥夺。实施集中财务管理制度后,建筑施工企业下属企业账户中可用于周转的资金将显著减少,对项目施工的组织指挥带来一定的限制,工作灵活性便利性显著降低后,可能会影响到下属企业经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的积极性。在该模式下,因会计工作人员集中于核算中心而不受项目部管理,对会计工作的开展造成了阻碍,会计人员也不可能熟悉各个项目具体情况,难以提升其工作的质量。
3.会计应有职能被严重弱化。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对企业运行也会带来负面影响,在会计核算职能从下属单位向核算中心集中后,容易产生下属单位与核算中心缺乏有效而全面的沟通,因此会计的多项职能作用将会被削弱。譬如出现重视资金而轻预算管理、重视采购而轻保管盘点、重视支付而轻监督、项目主动规避监督等等。此类现象主要是由于财务管理权限的部分转移后带来的积极性减退,项目可能简单认为只需签字和传递资料数据回中心即可。同时,会计多项职责向核算中心转移后,下属企业无需记账、编制财务报告及预算报告,尤其是预算报告的编制,业务发生单位是第一现场,是最熟悉该单位财务情况也最能提供准确预算的,将预算职能转移至总部中心后预算结果难免会失真。
4.内部监督监控机制的失效。监督也是会计人员的一项重要职能,会计监督在企业的健康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执行集中核算后会计人员回撤中心后,原本对项目的各项经济业务非常熟悉的会计人员,此时对项目的经济业务将变得陌生,只能从仅有的传递资料数据上了解概况,其监督职能很难完全发挥;此时项目也更容易刻意规避监督。内部监督的失效容易造成项目挪用、截留资金及腐败现象。
1.健全和完善集中核算体系。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是以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为标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企业财务核算系统并制定配套制度,明确财务工作人员的职责,使之成为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在建立的过程中,应对企业财务系统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在核算中心下设置会计核算、数据分析、报表管理和财务预算等岗位,而项目财务人员主要发挥管理会计作用;加强内控制度设计,强化审计工作等进一步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
2.建立管理会计运行新模式。在财务集中核算制度的框架内,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财务管理与财务核算分离的情况。由此,项目的财务人员主要职能应该从核算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变, 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工作目标,为管理和决策层提供决策有用信息,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发挥更具价值创造性的作用,主动深入参与企业增收创利的决策管理当中。具体来说,管理会计应将工作重心转移至解析过去、控制现在、筹划未来的主轴上;解析过去、控制现在要求管理会计要对过往的经济数据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加工,提炼出其中的规律与趋势,为决策者作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发现其中重要指标的偏差,为这些指标的控制与纠正提供依据;筹划未来要求管理会计要对项目未来经济指标作出准确预测,从而进一步从结果导向为经理层提供需要优化的方向参考,同时也要求管理会计注重税务筹划工作,通过税务筹划为企业合理避税创造更多利润。
财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施是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一次改革,财务管理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实现了核算、资金的统一管理和调度。目前,财务集中核算制度主要在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及总承包单位中试行,总体来说只有一部分企业执行此制度,其效果还未得到充分论证,但从发展趋势来看,具有较明显的导向作用,需要企业通过不断加强自我完善与优化管理,将此种制度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为企业更好地增收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