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丽
关于耕作,我读过的最深情的句子,来自二十世纪英格兰的作家托马斯。在他的笔下,农夫的生活才是真正有意义的生活。因为看着农夫耕地,“是看着一个与太阳和风雨同盟的人,从古老的祭坛上取来香精,让大地变得美丽富饶,硕果累累并直到永远”。当历史推进到二十世纪,人与自然的关系已不再是“我和它”,而变成了“我和你”,从两个独立的、不相干的个体转变成一种共生共存的同一,这是自然史上的一个巨大进步。
回到最初的话题上来,作为辛勤的农夫,如果你有一块肥力充足的田地,肯定能让人心情舒畅。可是假如老天没有眷顾,你分到的是一块位于苇塘边上的拓荒地,那么,耕作就变成了一件棘手的事。在未来的数年时间里,你不但要把高低不平的地块收拾平整,还要和顽强的苇根做不间断的斗争。我曾亲眼见证父辈如何在苇塘边开垦、耕耘,花费更多的时间照料拓荒地的情景,其中的滋味一言难尽。春天拔苇根,夏天战蚊子,秋天轰赶偷稻子的野鸭。如果说水田的拓荒地有什么值得留恋的理由,那么,聆听苇莺的歌声,应该可以算是一条。
苇莺是天生的歌手,但想要看到它们的真面目,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曾经在冬季的蒲河边,看见一只小鸟站在干枯的芦苇上向着虚空鸣叫。田野寂寞,黄昏逼近,万物归家,那叫声里便掺杂了一些落寞。我听那音色很像是苇莺,但仔细辨认外形,应该是一种雀类。后来,在1989年版的《滨州生物志》上,我看到了有关“大苇莺”的记载。俗名“苇扎子”,体长十八厘米,背羽浅棕色,眉纹浅黄色,在苇塘中活动,鸣叫,食昆虫,为夏候鸟。就是说,苇莺在每年春天从南方返回北方繁殖,秋季迁往南方温暖地区越冬。这就印证了我在冬季见到的那只鸟,确实不是苇莺。
苇莺是个好邻居。虽然无法近距离窥见真容,但我知道,它们就生活在我身边,它们不啄食稻子,不打扰人们的生活,不惹人讨厌。初夏的芦苇长得密密匝匝,苇莺们的家就安在那里。在距离地面一米多高处,有一个椭圆形的巢。几根芦苇秆被密切地联系在一起,起到托举支撑的作用。五月的风吹过来,晃晃悠悠,像坐摇椅一样舒服。我们深入苇荡,不是为了勘破生长的奥秘,而是为了寻找坚硬成型的苇子编枪。芦苇秆做成的枪架可比香蒲做的要结实得多。野慈姑在水边开着嫩黄的小花,我们在苇塘边行走,荷花初绽的蕊是嫩黄的,刚出壳的小苇莺的嘴角也是嫩黄的。它们都是初到这个世界的孩子。苇子叶窸窸窣窣地划过我们的肌肤,苇荡里面清凉而神秘,让人不自觉地想要放慢脚步,眼睛四下逡巡,想把这里的秘密更多地装进脑袋里。等等,停下来,你猜我们看到了什么?我们发现了苇莺的巢。精致的椭圆形的巢,里面躺着几枚小小的卵。淡蓝绿色的外壳,蛋壳上带着浓淡不等的褐色斑点。凝视的目光变得温柔起来,这神奇的事物是舍不得拿走的。它们太小,小到让人不忍心破坏。那就不要碰了吧,那是苇莺亲爱的孩子。风把苇叶吹得波浪一样,一波一波赶过来,提醒着时间紧迫。亲鸟随时会赶回来,于是我们恋恋不舍地离开那巢穴,顺着原路返回,回到我们的生活里。
心却从此有了牵挂。过一阵子,苇荡里传出细嫩的叫声,我们就知道,小苇莺已经出世了。就让它们安全地长大吧!
在苇塘和稻田之间,在村庄和田野之间,我们和鸟儿一样忙碌穿梭。我的任务是给牛割草,把包袱割满了,镰刀扔到一边,我往包袱上一躺,那散发着清香的草就被压在身下,变成软软的垫子托着我。我的思绪像枝叶一般伸展,无限地扩大,神游天际。
“嘟——嘟——”苇塘里传来鸟儿的叫声,这喉咙里装了滑轮,嘟着嘴发出叫声的,是水鸡。
“嘎——嘎——”这扯开大嗓门说话的,是野鸭。
“唧唧”“喳喳喳”。我抬头去找,几个俊秀的身影一掠而过,弹丸一样隐没于深绿色的苇丛中。发出这圆润悦耳叫声的是苇莺。水滴是圆溜溜的,苇莺的叫声也是圆溜溜的。无论何时何地听到这声音,脑海里马上泛起涟漪,仿佛站在了苇塘边上,那丰盛的植物群落和动物群落就降临在你的周遭,它们活着,旺盛地生长着。我们呢,在苇莺的歌声里,下田,插秧,拔草,到小学校去上课。晚上,我们回到自己的家。我的家和苇莺的家隔得不远,就是一个池塘的距离。夏天,风把水汽和荷花的香气送过来,把它们的歌声送过来;也把我们灶房里的饭香,把我们的谈笑声送过去。一去一来,在同一片星空之下,我们度过了春天和夏天。孩子们在同一片池塘里洗澡嬉戏,瞒着父母到田野游逛,走了很远,出了村子,周遭的事物变得陌生起来,对面的来人也没有一个认识的,感觉危险了再折回。而小苇莺和我们一样乐于探险,唯一不同的是,我们用两只脚板在地上量,它们在天上丈量。
后来,我去了外地求学,故乡像一卷书,折叠了我在这里听到的人生隽语,折叠起满街的灯火和养育我疼爱我的亲人们,折叠起那些蓬勃生长的秧苗。那些芦苇秆做成的机关枪,还有那些水汽淋漓的水鸟的歌声,它们都被折叠进去,搁置起来。时间在四季之间循环,树苗长成大树,花朵遵循季节的召唤鼓起花苞。有人老去,有人新生,我时常梦到一些人,也时常想念那些儿时的水鸟:野鸭、水鸡、大雁、白鹭,当然,还有朴素的苇莺。当年惊鸿一瞥的那个窠巢内的鸟儿不知道又繁衍了几代。许多年过去,大家都被生活的洪流裹挟着,去了天南地北,在通信如此发达的今天,我们却再也不通音信。
立秋之后的一个下午,我在田野游逛。芦苇已经秀穗了,鲜嫩的穗子,散发着初生的色泽。有风吹来,那苇荡中就泛起了波浪,一层赶着一层涌向远方。玉米地的旁边,野草长得几乎没过人头。蓼花结出红嫩的种子,劳豆蔓依然紧紧贴着芦苇生长,萝藦藤在狗尾草和狗牙根上缠绕着,在秋天,萝藦翠绿的叶子总是典雅。空气中飘荡着秋天黄熟的气息。突然,近处草丛中,几个蹦跳的身影跃入我的眼帘。放慢脚步,儿时那种怦怦心跳的感觉又回来了。猜我看到了什么?是的,我居然看到了苇莺。
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观察它们,大概有三四只,就在距离我不到两米处,被芦苇和杂草纵横的枝叶遮挡着。在这虚掩的屏风面前,我们终于第一次正式相见。最近的一只侧向我,蹲在一根横着的芦苇秆上,体形细长,个头跟麻雀差不多,但明显更为纤细。羽翎是褐色的,腹部的绒毛白里透着棕黄。一对眼珠机灵地转动,小黑豆一样。“唧唧”,它叫了两声,也许是问“你好”,我也在心里回应了一句:“你好。”对视的时间很短,它打完招呼之后扑扇一下翅膀,飞走了,光影里,留下一线棕黄色的烟雾。
小苇莺飞走了,我却长时间站在原地回味。这不曾列入计划的重逢,也许持续了几分钟,也许不过几秒钟,短暂得我们只来得及完成彼此身份的确认。它认得我吗?这个田埂上的不速之客,这个看起来不具备太强攻击力的家伙?它知道我其实是它的先辈的伙伴吗?隔了这么多年,它又认识了些在苇塘边玩耍的孩子吗?
我希望听到肯定的答案。时代的变迁中,我们都有了不同的居所,但有些东西确实需要重新安放。美国作家斯奈德在他的著作《天地一隅》中提到了“重新安居”的论点。他认为,现在,许多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人,只是天地一隅的匆匆过客,并非名副其实的“居民”,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与土地的密切联系。所谓重新安居者,是指从工业社会及现代文明中脱身,从身心方面都重返土地、重返生活地域的人。1930年,斯奈德生于美国旧金山,十八个月后随家人移居西雅图北部的湖城。他父亲在那里经营着一个小的制作奶酪的农场。农场四周环境优美,树丛环绕。“当我幼年时,就对自然界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密而深切的感情,这不是学来的。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自然是我的‘宗师’,生活是我的成就法。”
他还进一步指出“重新安居”的三个实践步骤:对周围的一切都心存感激;从我做起,负起责任;与注入你身心的能量之源(如土壤、水、血肉之躯)保持密切联系。斯奈德的观点让我很感兴趣。如何以实际行动去关爱大地,我能做什么,踏着林间已经落下的黄叶,我在思考。湿地和田野被越来越多的人视为休养生息的场所,这间接证明现代人所承受压力的不断增加。在城市和田野之间,在城市和林地之间,我们的确应该寻找另外的一条路径来安放自己。一个生活在城市中的人,熟记三十条所谓的卸下人生负累的建议,掌握十七种让你变开心的生活习惯,翻阅一篇八百字的“如何不生大病”的帖子,不如多到林地和田野来走一走。走着走着,人似乎也变成了一棵树,一株草,变成一只飞翔的鸟,咿咿呀呀唱出心中的诉求。
和苇莺的重逢,成为这一天的惊喜,我期待再次与这些童年玩伴的后代们相见。我们有着同一部乡村的记忆史,而它们以及城市居民的不时回归乡野,是寻常生活之外的新益。
我们,都在重新拾起一些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