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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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阶段,发展理念出现了变化,开始重视打造现代化国家,转变以往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农村地区和城市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为了能够缩小城乡的经济发展差距,开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力求能够打造现代化农业体系。土地整治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影响下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可以针对土地资源进行有效的整理,避免土地资源出现浪费的现象,推进农业的发展速度。但是在土地整治过程中也存在着较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继续实施,无法对农村地区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需要相关部门能够认识到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制定合适的解决措施。
土地整治具体指的是针对某一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进行综合整治并结合规范整治规划,利用各种手段对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和整治。土地整治过程中会针对配置不合理或者过于分散的土地资源进行深入开发,力求能够提高土地的产出率以及利用效率,优化农村地区的生产条件以及生活条件,改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问题。从广义角度进行分析,土地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复垦以及开发,但本质上也是针对土地资源进行高效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组织模式。我国目前已经针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文件,为土地整治活动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如下表所示,即为土地整治内容。
土地整治内容表
土地整治能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针对土地资源实施综合化治理,重点整治基本农田为其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改善了传统的农业生产活动条件,明显提升了土地的生产能力,可以针对各类生产资源进行合理利用,控制农业生产活动中的成本收入。通过对土地的分布格局进行调整,有利于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对于提升农民经济收入水平有积极影响。在土地开发整治过程中会重点针对耕地资源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改善耕地资源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粮食生产效益不会受到影响,可以为我国粮食安全以及粮食供应提供重要基础保障。土地整治可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体系,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价值,改善乡村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能够促使土地资源形成可持续利用模式。同时,土地整治也可以避免土地资源出现浪费的问题,力求能够利用最少的土地资源获取最多的经济效益。
在我国农村地区的不同发展阶段对于土地整治提出的要求是有所不同的,具有明显的差异性。第一阶段,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增加城镇的发展压力。新型城镇化战略在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会议中提出,战略的核心内容是将人作为发展主体,对现有的城镇化发展体系进行完善,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城市内土地资源较少,部分企业为了能够避免占用城市内的土地,减少生产成本,开始将企业转移到了农村地区。第二阶段,土地整治工作主要是针对土地进行整改,整治工作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等多个方面。第三阶段,即为目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阶段,重视对土地整治体系进行完善,形成生态化的整治模式,为农业经济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由此可见,乡村的发展方向会直接影响到土地整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具体方向,在某种程度上土地整治工作也可以加快乡村地区发展,转变以往的发展意识。
土地整治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有着互利关系,合理的整治模式能够加快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推进乡村地区经济水平快速提高。如果没有针对土地资源进行有效整治,会影响农村的发展速度,也难以保证乡村振兴进度的有效推进,会进一步加剧土地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从而形成恶性循环,不利于农业的持续发展。由此可见,土地整治的目的在于确保各项发展要素能够形成协调发展的模式,保证农村经济能够拥有正确的发展方向。土地整治可以针对土地资源进行有效利用,促使土地利用模式形成多层次的发展模式。在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下,可以通过对农村地区的优势资源进行应用形成生态种植林,可以在提升种植效益的同时改善生态环境。乡村振兴需要从产业、人才、文化等多个方面入手实现乡村振兴要求,因此在土地整治工作中也呈现出了多元化的特点,通过多种不同方式对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
通过土地整治,对一定区域范围内没有得到合理利用的土地资源进行综合利用,改善土地的生产环境,利用开垦、灌溉、改造等多种手段形成良好的基础设施体系,保证农业生产活动的有序开展。同时在整治过程中会针对农田林网空间的设置模式进行优化,保证土地资源布局的合理性。在完成土地整治后能够有效改善土壤以及水资源的利用效率,针对存在的土地资源利用问题进行解决,并针对水渠进行有效保养,强化区域范围内土地资源的抗旱性以及耐涝性,可以有效避免生态问题的出现,防止生态环境问题给农业生产造成影响。通过对土壤进行整治,可以优化土壤结构,为农业生产构建小规模的优质环境,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了良性生态系统,保证各项资源的循环利用。在土地整治时会将部分土地资源开发为耕地资源,提升土地垦殖率,同时也提高了绿色植被的覆盖面积,包括林地、草地以及农作物,增加了植被覆盖率。
社会效益在评价时主要会针对耕地率以及新增耕地面积进行评价,通过耕地面积的扩大能够有效提高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从而提升社会效益水平。通过土地整治项目,针对部分土地进行复垦,能够有效增加当地的耕地面积,解决居民过多、土地资源过少引起的人、地矛盾问题,保证耕地形成动态化的平衡发展状态。在完成土地整治后,各项农业设施的使用可以开发土地资源的潜在能力,使其生产产量得到有效提升,生产质量有所提高,为土地后续的生产能力提供保障。
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具有系统化的特点,我国目前发展过程中所重视的民生工程之一,能够保证土地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必须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从人地关系等理论角度出发进行顶层设计,以此来确保整治活动有序推进。然而之前我国并没有针对土地整治活动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尚未明确具体的土地配置要求,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由于在土地整治实践过程中没有扎实的理论作为指导,使得整治模式出现了固化的问题。部分地区过于重视提高整治项目的推进速度,没有认识到不同地区自然环境以及发展需求存在的不同之处,未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使用同质化的整治模式难以真正提升整治效果。因此,对农业生产活动开展有着不利影响,也无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提供有效保障。
在土地整治过程中需要制定合理的规划要求,而整治规划是影响整治效果的关键要素,需要利用理论支持、顶层设计、公众参与等方式保障整治活动的推进。然而现阶段整治规划没有经过专业的论证,也没有将具体的顶层设计要求落实到土地整治活动中,公众普遍缺少土地整治参与积极性,使得难以发挥公众的主体作用,影响了整治规划的执行效果。部分地区在实施土地整治时未针对当地的人口情况进行分析,对当地人口流动趋势和特点缺乏了解,也未明确非农化的具体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也难以针对未来的农村发展趋势进行预估,在土地规划过程中会增加规划的范围,但是在具体的整治实践中只是针对小面积的土地进行整治,没有充分发挥整治规划的引导作用。土地整治规划未和人地关系进行紧密结合,打破人和土地之间的平衡关系,将其被泛化成为以地论地的发展模式,难以落实土地整治项目的开展要求,不符合乡村振兴战略在实施过程中所提出的人地协调发展理论。
土地具有复合功能,但是在具体的土地整治过程中只会关注土地所具备的主导功能,弱化了其复合功能的作用。例如,在针对农用地进行整治时过于重视扩大耕地面积,未对土地所具备的生态功能进行分析,缺少量化土地功能的具体标准,难以提高土地整治项目所具备的生态效益。针对建设用地进行整治的过程中只重视提升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程度,未了解农户对土地整治项目的认知,弱化了农户的满意程度,影响了农民对于土地整治项目、乡村振兴项目落实的配合程度和积极性。
在土地整治过程中挖潜是主要的整治理念,只是一味地通过开发未利用的土地资源来增加耕地的面积,利用城乡增减挂钩的模式扩大建设用地,忽视了土地所具备的生态效益。出现这些问题和分散化的整治模式最为直接的联系具体体现在地块空间、整治主体的分散性,会导致土地整治工作出现整治不足的问题,也会产生过度治理的现象。因此需要改变这种整治模式,构建空间统筹整治体系,形成空间治理理念,将保护耕地、提升耕地质量作为重点。随着农业机械开始在生产活动中的广泛应用,农业生产规模势必会持续扩大,在整治土地时也会向着集中化的方向发展。在这一背景下,政府会细化整治任务,明确不同部门的整治职责,促使部门之间形成协调作业的模式,提高顶层设计的科学性,达到生活空间、生产空间以及生态空间统筹整治目标。
乡村振兴战略认可了农民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尊重农民的基本意愿,重视维护农民自身利益,促使农民能够拥有安全感以及幸福感。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也应当改变土地整治过程中的思想理念,能够落实以人为本的整治理念。以往在整治过程中将土地作为核心,忽略了土地所具备的共生性特点,也没有认识到时空动态化发展的特点,影响了土地整治效益的提高。通过以人为本理念的落实能够重视提升农民的效益,从农民的实际需求出发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合理规划,让农民能够认识到土地整治和自身之间的关系,从而调动农民参与土地整治的积极性。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影响下,农村土地制度会得到创新,能够充分释放土地资源所具备的活力,开发土地价值,有利于实现规模化经营的发展趋势。
以往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将问题作为工作导向,例如会将城市土地资源利用需求和耕地保护要求这一矛盾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整理农地、开发未利用地、复垦废弃地的手段保证耕地面积处于平衡的状态。虽然能够解决当前存在的矛盾问题,缓解矛盾问题带来的影响,但是这会让城市以及乡村之间的土地资源形成单向流动的模式,长期这样仍然会影响到城市地区以及乡村地区的发展平衡性。面对这种现象必须要改变土地整治过程中的整治导向,将目标导向作为土地整治项目的开展基础。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应当明确城市以及乡村地区的融合为整治目标,不只是将农村地区土地资源供应给城市进行使用,而是将工作重点放在乡村振兴上。利用土地整治项目改善现有的居住环境,在农村地区构建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盘活不同类型的土地资源,促使土地功能能够发挥多元化的优势。
除此之外,还应当加强土地权属调整,调整土地分布模式,让相同权属主体的土地资源可以以集中的方式进行分布,为规模化经营体系的建构提供基础保障。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可以为城市提供新的消费市场,加快城市和乡村的对接速度,为居民提供更加适宜的生存环境,是现阶段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乡村振兴中的土地整治可以取得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改善现有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升乡村地区经济发展速度。但是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存在整治模式固化、人地关系泛化、土地复合功能被弱化的现象,影响了乡村地区的稳定发展。为此,在土地整治工作中应当改变分散性整治模式,形成空间统筹整治模式,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目标导向,调整土地分布模式,保证土地整治工作的合理性,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优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