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刊记者 方方 实习记者 鲁哲
国以税为本,人以信为先。迈入“十四五”新时期,深入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对推动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开展差异化管理,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银税互动,进一步完善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动态精准监管机制,推动守信纳税人数量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各地不断优化服务,推动纳税信用体系更加完善,让企业真正感受到纳税信用的力量。
——题记
“真是太及时了,想不到我们的纳税信用等级在关键时刻发挥了重要作用。这100万元的信用贷款真的是‘及时雨’,为公司今年的运转经营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近日,凭借A级纳税信用级别获得贷款后,江苏徐州双阳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曹邦勇兴奋地说。
据了解,徐州双阳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货运服务、仓储服务为一体的物流公司。受疫情影响,企业面临运输成本增加、回款困难等问题。正当企业一筹莫展之际,国家税务总局睢宁县税务局主动上门宣传,在用好、用足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帮助企业对接银行申请“银税互动”信贷产品。当天,曹邦勇就在税务人员的辅导下办理了信用贷款,100万元贷款快速到账,有效缓解了经营压力。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良好的纳税信用逐步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金字招牌。在深圳,前海税务局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以及审批业务办理方式进行了分级分类,信用等级最高的一类企业可获取“超级白名单”权限;福建省福鼎市税务局依托纳税信用体系,做好纳税信用动态管理服务,持续优化“税银互动”合作机制,强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为企业发展融资搭桥牵线,形成“以税促信、以信换贷、以贷扶微”的良好局面;截至2022年7月,贵州税务通过与27家银行金融机构联合推出的“税源e贷”“云税贷”等54种“银税互动”金融信贷产品,共为7.95万户次中小微企业获得665.73亿元贷款提供支持,为小微企业提振信心、扩容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迈入“十四五”新时期,深入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对推动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税务部门持续探索创新税收治理方式,以推进信用监管为主线,逐步创建“信用+风险”动态监管体系,推动征管服务方式更加科学,管理手段更加精准,进一步推动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促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为全面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重要保障。
“以前像我们这样的小微企业经常面临‘不敢贷、不能贷’问题,非常感谢税务人员的悉心辅导,帮助我们申请贷款,缓解了资金压力,增强了我们发展的信心。”近日,百里杜鹃辉华运输有限公司凭借良好的纳税信用等级,从当地贵阳银行顺利申请到30万元无抵押、无担保、利率低的“税源贷”。该公司的负责人杨行说:“前不久我们公司才退了两笔共12 万元的留抵退税款,一‘退’一‘贷’,就象‘双轮驱动’一样助力我们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非常感谢国家的好政策和税务部门的辛苦付出。”
随着我国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向多领域扩展,优质的纳税信用日益成为企业长远发展的“金名片”。 从2002年“诚信纳税 利国利民”一词首次出现在税收宣传月的主题,一直到2007年全国税务系统连续6年围绕诚信这一主题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让诚信纳税意识逐渐深植于纳税人心中。
与此同时,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级别,以杜绝纳税人偷税、漏税、逃税等行为。
2014年,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实施《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建立了纳税信用管理的基础性制度,由200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此后,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纳税人实际诉求,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进入飞速发展阶段。
2020年4月24日晚,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联合举办“税银益企说”直播活动,来自税务、农商行的两位干部职工变身“主播”,为广大三门纳税人讲解“银税互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等税费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等热点问题
2015年,为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2014年推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与原中国银监会联合,开始在全国推广“税银互动”守信激励措施,探索将纳税人无形的信用资产变成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形信用资金。
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级别动态调整、通知提醒等内容,并对信用级别评价指标的扣分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更好地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
2019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初步建立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框架。在完善、科学、透明的信用机制下,以“有奖有惩”的模式融入日常征管,能促使自然人纳税人形成依法诚信纳税习惯。
2019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通过作出信用承诺、纠正失信行为等方式开展纳税信用修复,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
2020年10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举行纳税信用管理专题座谈会
2020年,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完善纳税信用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推出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措施,帮助纳税人积累信用资产,促进税法遵从。该公告扩大了纳税信用评价范围,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也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7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5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
为确保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准落好,税务部门发挥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从严从快加大打击骗取留抵退税工作力度,严查重处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7月15日,税务总局曝光5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包括3起团伙式骗取留抵退税案件,2起骗取留抵退税数额较大案件。其中,既有骗取留抵退税的同时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又有利用中介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案件,还有税务部门依法对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近3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其偷税的案件。分别是:
一、广东查处一起虚开团伙骗取留抵退税及出口退税案件。近期,广州市税务稽查部门根据分析线索,联合公安经侦、海关、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一起骗取留抵退税及出口退税团伙案件。经查,该团伙控制多家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7.78亿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6000余万元,税务稽查部门已查实该团伙控制的多家企业利用虚开发票虚增进项税额骗取留抵退税64.83万元的违法事实,正对其他涉嫌利用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开展深入检查。目前,公安经侦部门已抓获犯罪嫌疑人52人。
二、浙江查处一起虚开团伙利用中介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案件。近期,杭州市税务稽查部门根据分析线索,联合公安经侦部门破获一起虚开发票团伙利用中介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团伙通过成立某中介财务公司,利用其代理记账及代开发票便利收集相关信息,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控制多家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47亿元,税务稽查部门已查实该团伙控制的下游企业利用虚开发票虚增进项税额骗取留抵退税27.27万元的违法事实,正对其他涉嫌利用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开展深入检查。目前,公安经侦部门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
三、湖南查处一起虚开团伙骗取留抵退税案件。近期,怀化市税务稽查部门根据举报线索,联合公安经侦、人民银行等部门依法查处一起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团伙控制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稽查部门已查处并依法追回下游受票企业利用虚开发票虚增进项税额骗取留抵退税5.18万元,通过异地联动成功阻断受票企业留抵退税1085万元,正在对其他涉嫌利用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开展深入检查。目前,公安经侦部门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
四、厦门查处一起批发零售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件。近期,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福建港发酩品荟酒业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333.22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五、西藏查处一起商贸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件。近期,拉萨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西藏欧莱凯家居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247.85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同时,税务稽查部门依法对其近3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该公司偷税56.01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该公司偷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加收滞纳金。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11月,为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违规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继续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有效衔接纳税信用评价与“首违不罚”制度,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22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出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明确引导个体工商户积累信用资产。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申请参加评价,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完善新型动态精准监管机制。坚持依法治税原则,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对通过虚增进项、隐瞒收入、虚假申报和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的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
……
自2014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印发了一系列纳税信用管理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涵盖信息采集、级别评价、动态调整、结果应用、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环节较为完备的纳税信用制度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纳税信用管理处处长耿铁鹏表示,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良好的纳税信用逐步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金字招牌。当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向多领域扩展,守信企业在税收服务、融资授信、项目管理、进出口等领域享有越来越多的优惠和便利。企业纳税信用整体状况稳中向好,说明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能力都在增强,纳税信用管理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纳税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与企业和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良好的纳税信用体系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市场更好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系系主任毛捷认为,要完善纳税信用体系,就需要进一步优化机制、创新方法,拓展并深化纳税信用的使用面和作用力,只有让纳税信用真正用得上、用得好,企业和个人才会更加关注纳税信用,更自觉维护纳税信用。
“真是太给力了,我本来担心今天办不了过户,多亏了税务机关实行的告知承诺制,让我今天就能顺利把房子过户了,省了往返跑两千多公里的冤枉路!”8月12日,正在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便民服务中心里办理二手房交易的廖女士连连感慨道。
原来,家住广西的廖女士前往云梦县便民服务中心准备办理房屋过户业务,在缴纳税款时发现缺失由户口所在地开具的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短时间内无法返回广西开具证明,但又着急办理过户,让廖女士心急如焚。不动产登记中心涉税窗口的工作人员在了解其具体情况后,安慰廖女士不用担心,根据相关规定此类情形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情况,并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告知了廖女士。最终,廖女士在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及虚假承诺风险后,签署了告知承诺书,顺利办好了相关手续。
其实,早在2019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该方案确定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江苏、浙江、大连、厦门等税务局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
据介绍,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旨在探索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努力构建基于诚信推定的新型征纳关系,让诚信成为守信纳税人、缴费人的“通行证”,同时对失信者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
此次纳入告知承诺制试点的税务证明事项共14项,主要涉及办理减免退税所需证明。其中,有6项涉及办理个人房地产交易税收减免事项所需相关证明;其余8项试点事项,涵盖了办理有关税务事项所需资格资质证明、权属证明、身份证明、检测证明等。
“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能从源头上减少纳税人事前证明材料的报送,进一步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实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事后管理,如果发现纳税人有欺瞒行为,将进行失信惩戒。”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陈琍说。
随即,在2020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国家税务总局根据部门信息共享和行政协助机制完善程度以及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水平,适时扩大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并进一步推动彻底取消有关税务证明事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对已经通过信息共享取得并可即时查验的税务证明,可自主公告决定不再索要有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以查验结果替代证明材料。
紧接着,2021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在全国范围内对办理契税减免、企业申报税收饶让抵免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报送,为群众办税缴费减负提速。
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5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
一、北京查处一起商贸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件。近期,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北京金汇盛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166.16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同时,税务稽查部门依法对其近3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该公司偷税46.09万元,依法追缴该公司偷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加收滞纳金。
二、浙江查处一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件。近期,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台州元胜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184.89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1倍罚款。同时,税务稽查部门依法对其近3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该公司偷税41.7万元,依法追缴该公司偷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1倍罚款、加收滞纳金。
三、新疆查处一起商贸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件。近期,图木舒克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图木舒克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79.52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同时,税务稽查部门依法对其近3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该公司偷税260.9万元,依法追缴该公司偷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加收滞纳金。
四、福建查处一起零售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件。近期,漳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南靖县龙山利达加油站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企业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15.56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该企业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1倍罚款。同时,税务稽查部门依法对其近3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该企业偷税156.96万元,依法追缴该企业偷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对该企业立案后能够配合检查且主动补缴的偷税款148.72万元,处0.5倍罚款、加收滞纳金;对其未主动补缴的偷税款8.24万元,处1倍罚款、加收滞纳金。
五、广西查处一起汽车销售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件。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广西智合金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71.08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同时,税务稽查部门依法对其近3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该公司偷税52.95万元,依法追缴该公司偷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加收滞纳金。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税务系统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了困扰纳税人“要办事先开证明”的难题,切实减轻办税缴费负担。随着告知承诺制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群众生活的便利度也在大大提升。
“好不容易有时间过来办理,结婚证忘了带了,这可怎么办?”在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契税减免窗口,李女士十分焦急。原来,她办理的“拆迁户”契税退税业务,房产在其本人名下,但提供的拆迁协议是其丈夫签署的,资料不齐全。经过窗口人员解释,李女士提供了家庭成员情况承诺书,顺利办理了减免手续。
“你承诺,我办理”是税务部门新推出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为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告知承诺制带来的便利,天津市税务系统利用微信公众号、税务微信群、各办税服务厅广告机等渠道开展广泛宣传,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以及承诺书模板,方便纳税人查阅和下载,让纳税人对“减证便民”工作更有感。“这个承诺制真好,办事越来越方便了。”李女士办理完手续后说。
2021年1月15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在纳税信用修复咨询窗口咨询涉税业务 新华社 发
2022年4月1日,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工作人员指导纳税人进行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操作 新华社 发
“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是我们落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减轻办税缴费负担,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的重要措施,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事后管理,在保障业务办理规范性的同时,最大限度办实事、解难题,发挥税收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天津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除了在天津,各个地方也在积极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吉林省德惠市税务局持续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精简报送涉税材料,持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切实做到了“减证明,减事项,减资料”,实现了日常申报税、退抵税、出口退(免)税、代开发票等业务无纸化办理,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感;在广东省河源市,税务部门主动拓展宣传渠道,通过在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群发布通知和在办税服务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让纳税人缴费人知晓告知承诺制,确保告知承诺制政策精准落地,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带去便利;在辽宁,全省各办税服务厅建立了“容缺受理”台账,对相关业务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业务数据统计、档案留存、信用信息记录等工作均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对“容缺受理”资料补齐期限也进行了明确,放宽了疫情期间资料补齐期限,确保了“非接触式”办税的顺利推行……
在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看来,税务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了办税缴费便利化程度。这种还权还责于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征管方式,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营造了征纳互信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了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企业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不仅可以一次申领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税务部门还开辟‘绿色通道’,专人帮助企业办理涉税事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兴华轻化建材商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巴里坤县税务局的服务连连点赞。
对“3连A”纳税人的“特殊对待”,源于巴里坤县税务局以推进信用监管为主线,探索实践“信用+风险”动态监管体系,推动征管服务方式更加科学,管理手段更加精准,优化办税流程、缩短办税时间,让广大纳税人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大幅降低了办税成本。
这只是税务部门为积极构建以动态“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税务监管体系的一个缩影。此前,位于上海市虹口区的东方国际集团上海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收到出口退税款1300万元,这笔税款从网上申请到退入企业账户仅用时3天。该公司财务副经理韩斌表示:“出口退税的办理持续提速。”
办税提速和服务精细化的背后,是税务部门运用“信用+风险”动态监管方式,调整了部分地区上百个办税业务的同质化管理要求,优化办税流程、缩短办税时间,实现大部分事项可全程在线、自动即时办结,针对必须到窗口的业务也能提速办结。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大幅降低了办税成本。
此外,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如何让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直达惠企,同时又能精准防范骗取留抵退税风险?在此之中,“信用+风险”发挥了明显的导向作用。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条件之一,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这就对企业的纳税信用提出较高的要求。
湖北省枣阳市良东商贸有限公司是2020年注册成立的零售企业。因该公司为2020年新办企业,2021年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不能享受留抵退税政策,但该公司一直积极履行纳税义务,通过今年的纳税信用等级调整工作,动态调整为B级后,成功申请了39060元留抵退税。公司负责人谢威俊说:“税务部门积极主动辅导调整纳税信用等级,并高效办理了留抵退税,感觉服务十分精细化和人性化。信用等级提升后,发票申领,纳税申报等更多事项可以网上办理,办税缴费的效率大为提升。”
在今年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表示,针对今年留抵退税加力扩围的实际,将依托税收大数据,严格加强对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的审核,进一步完善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动态精准监管机制和留抵退税风险防控体系。
除了让办税越来越便利之外,“信用+风险”也能运用大数据思维和实行动态风险监控指标管理,能够实现从信息“森林”中快速锁定风险“树叶”的目标,让风险管理更精准、更高效。
打开已嵌入“信用+风险”动态监管功能的宁波市“创新版”电子税务局,一组数据引人注目:“信用+风险”动态监管体系在宁波市税务部门试行后,2020年,该局累计已阻断462户次严重失信纳税人在线上直接办理风险事项,严重失信纳税人阻断率达到100%。
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税务部门“一针见血找问题”,在堵漏增收的同时,持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增强纳税人自我约束力和自主遵从度。将“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纳税人信用和风险状况挂钩。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定期向有关部门推送严重失信纳税人信息,在出入境、市场准入、招投标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
去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表示,“信用+风险”动态监管体系的建设和应用对于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是将税收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随着各地试点的顺利推进和规范运行,税收征管科技含量显著提升,监管更加精准有效,将进一步推动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促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为全面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重要保障。
2022年8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广州市越秀区工商业联合会联合举办“银税互动”“信易贷”专场活动,落实“助微计划”,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让本地更多企业享受依法诚信纳税红利
“‘信用+风险’动态监管体系能够运用税收大数据对纳税人实时精准‘画像’。”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樊勇认为,税务部门通过应用一系列规则指标和算法模型,可以对纳税人开办、领票、申报、缴税、优惠、退税以及注销全生命周期的信用,以及各环节待办业务的风险进行动态监控,对高信用纳税人压减环节快速办结,对中低风险纳税人提示提醒更正差错,对高风险纳税人及时阻断化解风险。
“叮!”近日,菏泽尚清食品有限公司账户里收到了一笔230万元“税银贷”。“因为纳税信用等级较高,我们快速获得了这笔230万元的贷款,缓解了资金周转的困难。”菏泽尚清食品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王家菊表示,“有了充足的资金,我们才能购入更多的原材料,便于工厂快速运转。”
菏泽尚清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脱水蔬菜、水果干制品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小微企业。疫情发生后,产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企业因资金问题陷入了采购难的困境。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主动联系企业,并提出了解决难题的好办法:通过“银税互动”,享受信用贷款,解决融资难题。
疫情发生以来,资金短缺是企业扩大产能、复工复产面临的共性难题,牡丹区税务局以“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通过大数据筛选,主动对接联系辖区内疫情防控相关行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纳税人,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通畅企业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桥梁,促成银行和企业之间以“短、平、快”的方式搭建沟通桥梁、达成融资意向、建立合作基础。
“银税互动”是纳税信用的增值运用,通过税收大数据,让企业的“纳税信用”转换为“融资资本”,帮助守信企业更加便利地享受到低成本的金融支持,尤其在疫情时期,“银税互动”帮助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的作用尤为突出。2020年4月,针对企业迫切的资金需求,国家税务总局与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在已实施“银税互动”支持政策框架下,针对疫情期间小微企业更加迫切的资金需求,加大税收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努力帮助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银税互动’是税务和银保监部门于2015年面向诚信的小微企业创新开展的一项融资支持活动。它的具体做法是,税务部门将企业的纳税信用推送给银行,在依法合规和企业授权的情况下,将企业的部分纳税信息提交给银行。银行利用这些信息,优化信贷的模型,为守信小微企业提供税收信用的贷款。”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韩国荣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王超认为,“银税互动”进一步提升了纳税信用的含金量。将纳税信用与企业融资发展有机结合,显现了诚信纳税的示范作用和激励作用,有利于实现企业、银行、税务部门三方共赢。
“从数据上看,今年7月份共有256户纳税人获得信贷1.17亿,‘银税互动’单月户数与获得信用贷款金额同比均大幅增长,反映出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信心回暖的积极信号正在增长。”日前,在贵州省毕节市税务局与各金融部门的联席会议上,税务人员对“银税互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分析,这也是贵州税务持续开展“银税互动”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的一个生动缩影。
特殊时期,信心比黄金更重要。贵州税务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深化“税银互动”工作,依托“银税互动”联席会议机制、将“税务信用云”与内部“数据汇聚平台”的数据实现快速共享、互联互通等方式,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小微企业当前存在的经济增长压力,贷款融资难等问题进行多方位的分析讨论,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以“真金白银”为市场主体送去资金活水,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投资活力,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让诚信纳税企业尽享良好纳税信用带来的政策红利。
目光转至安徽省,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加强与省银保监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全面升级“税融通”业务。依托电子税务局打造线上“税银互动”平台,为银行提供统一的标准化数据接口,将税银合作形式由税务部门与银行线下信息对接,升级为线上数据直联。同时,优化纳税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企业无须再到税务部门开具纳税信用评价证明,只需通过电子税务局“税银互动”线上平台发起授权,即可实现纳税信用贷款申请、审批、授信、放款线上“一键办理”。
“我们也没想到,是A级纳税人这块‘金字招牌’为我们解了燃眉之急。”安徽天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独春永感慨道。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天路新材料公司上半年销售量同比下降了15%,原材料、人员工资和购置新设备等因素造成的资金压力成为该公司面临的巨大障碍。
安徽省界首市税务部门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中了解到企业的困境,立即启动“税银互动”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帮助企业对接银行申请了399万元的企业信用贷款,大大缓解了企业的资金流通压力。“纳税信用变‘真金白银’,让我们有充足的资金实施新的项目,预计第三季度企业效益将得到大幅度提高。税务部门的服务,含金量真的很高!”独春永说。
同样受惠于“税银互动”的还有安徽凤杰金属资源有限公司。“我们今年7月的订单较去年同期增长15%以上,各生产线满负荷运转,日均产出量2500吨左右。”该公司总经理崔大海近日在与上门走访的税务干部交谈时,分享了今年以来凤杰金属的亮眼业绩。由于去年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改,加上上游原料短缺、部分订单预付款无法及时回笼,资金不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这可让崔大海犯了难。“税务部门多次主动上门辅导,为我们量身定制个性化服务套餐,不但顺利申请到200万元的‘税融通’贷款,还享受到了1084万元的税收优惠。有了政策支持和资金后盾,我们再没有了后顾之忧。”在崔大海看来,“税银互动”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助力。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孙玉山表示,“银税互动”帮助中小企业增添社会信用,那些纳税信用好、信用积分高的纳税人可以在领用发票、“银税互动”等方面享受更多便利化服务,“信用积分”将成为纳税人一笔“隐形财富”。这也意味着,通过“银税互动”,企业良好的纳税信誉转化为了“融资资本”。
“由于自己的原因,导致税收失信,现在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诚信纳税是企业发展的基石,税收违法的事坚决不能做!”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税务局稽查部门对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访时,其法定代表人刘某无比懊悔地说道。
刘某的公司承接了一项计算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在该工程完工以后,为了不缴这笔税款,刘某一时糊涂动了歪脑筋,安排企业会计在网上购买假发票后提供给发包方作为付款凭证,在当期申报中隐瞒真实收入进行了虚假申报。随后税务稽查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购买假发票进行结算,查实该企业存在对当期收入不如实进行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的违法行为。中卫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税务处理和税务行政处罚后,推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按照总局、省局、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主题为“诚信纳税,一路畅通”宣传活动
在济南市市中区税务部门,纳税工作人员正在为纳税人办理业务
刘某以为缴清了税款和罚款,对公司今后的经营并不会产生影响,但没想到的是,因为这一次的事件,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被降为D级,直接导致企业在领用发票上被限额限量,甚至在后续的工程招投标中频频被限制。该企业因为税收失信,最终承担了违法带来的一系列后果。
与此类似,近日,湖南大地泵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周定喜急匆匆来到国家税务总局衡东县税务局,迫切希望尽快修复信用问题,正常领取足额发票,收回货款。
原来,2020年度该公司因纳税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导致该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次限量每月仅25份。疫情期间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近期因大额借款还有3天到期,急需资金回流,才发现事情不妙。
“公司客户比较分散,且单笔业务销售额不大,所以发票用量需求较多。如果不能正常领取足额发票收回货款,一旦借款逾期,后果不堪设想。”周定喜很着急,他表示,自公司被评定为D级后,已根据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和标准的规定准备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全面整改。
当前,“偷、逃、骗、抗、虚开”等税收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税收秩序和市场秩序。要通过建立税收信用体系和税收违法失信约束惩罚机制,为社会信用水平的提高提供制度保障,不仅要对其予以舆论谴责,更要其付出经济上的代价,在制度上保证诚信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失信者必须承担其行为造成的成本。
早在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对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偷税和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等8类税收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在2016年和2018年,税务总局对该办法进行了两次修订。实施以来,原办法在震慑税收违法行为和引导依法诚信纳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去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失信主体确定、失信惩戒和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工作的相关执法程序,明确各级税务机关的职权,细化失信主体确定、信息公布、信用修复等环节工作流程,确保相关工作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黎江虹坦言:“由于纳税人对个人财产的看重非常明显,税法遭受纳税人的抵触和违背较之其它法律深刻得多。信用尤其是失信惩戒机制,对于构建税法惩戒的立体化网络有非常大的帮助。这一次的修订在规则的设定上更具操作性,对于税收法治的确定性有大的进步。”
“这些年税务系统大事一件接一件,硬仗一场接一场,任务虽重但都较好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说。除了对失信主体的“明文规定”,近年来,税务总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让失信者在全社会“寸步难行”。
2018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共同部署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
2021年10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在北京召开全国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虚开发票、骗取退税及税费优惠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暨常态化打击工作部署会议。
在今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门公开了联合查处的5起税收违法案件。六部门明确,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持续保持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的高压态势。
在今年5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六部门联合打击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推进会。据介绍,六部门协同联动,对留抵骗税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打准打狠,4月1日~5月10日,已立案检查涉嫌骗取留抵退税企业1800余户,已查实448户企业存在骗取或违规取得留抵退税,涉及留抵退税款8.22亿元。
对此,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六部门协作机制作用,把打击骗取留抵退税作为当前常态化打击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虚增进项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释放严查重处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的强烈信号。特别是对恶意造假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办,按规定将其纳税信用直接降为D级,采取限制发票领用、提高检查频次等措施,依法对其近3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延伸检查其上下游企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在一系列的“大动作”之下,各个地方也在纷纷探索新的道路,让失信惩戒、诚信纳税的观念深入人们的心中。
“新办企业可以申请纳税信用复评吗?”“银行存款账户如何报告?”“开具、收取发票需要特别注意什么?”……近日,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联合重庆市长寿区税务局举办“纳税信用评价热点问题解答及案例分析”线上培训会,吸引了200余家企业的233名财务人员参加。
在重庆,税务稽查部门采取多种举措推进税收联合惩戒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诚信纳税意识,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一系列的宣讲活动向社会、纳税人传递了诚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举步维艰’的理念。”重庆市税务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止在重庆,在山西太原,自去年以来,太原市税务局加强税收联合惩戒制度政策宣传,把宣传税收联合惩戒制度贯穿到税务稽查执法过程中;天津市税务局不断强化失信联合惩戒与守信联合激励功能,强化部门协作,使涉税违法行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有力促进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青海税务持续有力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并对特定严重失信人实施“限飞限高”。尤其是在虚开、骗税等重点税收整治领域中,着力加大部门协作,实施定向精准打击,为构建良好的税收共治格局起到了积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王道树在今年1月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1年,税务部门切实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依法严肃查处一批重大偷逃税案件,有力维护了国家税收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2022年,税务部门将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加强精准监管,进一步落实好常态长效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
图为税务干部帮助纳税人了解“银税互动”产品
图为浙江省嵊州市税务部门税务人员深入企业宣传税收新政,并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税收辅导,提高企业办税能力
“因种种原因,我们公司之前被认定为D级纳税人,只能限量领用发票,不少优惠政策都不能享受,多亏税务部门及时辅导我们完成信用修复,才恢复了商业信誉。”浙江连翔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连翔表示,企业信用修复后,可享受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即时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并可享受到更优利率的信用贷款支持,进而重塑企业发展信心。
原来,在得知连翔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纳税信用修复的需求后,海盐县税务局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实,在税务干部的细心辅导下,该公司按规定提交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最终修复了“信用污点”。
“如今,纳税信用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信用不好会直接导致其潜在客户拒绝与其合作、银行拒绝为其授信和贷款等一系列后果,也无法享受各项优惠政策,最终可能导致被市场淘汰出局。因此,鼓励和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及时修复纳税信用就非常重要。”海盐县税务局副局长王云飞说。
2022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正式实施。记者了解到,在《公告》正式施行后,满足相应条件的纳税人均可以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将在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反馈信用修复结果,纳税人完成纳税信用修复后,纳税信用级别不为D级的,将不再受D级评价保留两年的限制,并按照修复后的纳税信用级别适用相应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之前已适用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不作追溯调整。
“总的来说,纳税人越早纠正失信行为,纳税信用修复效果越好。因此,我们提醒广大纳税人,一定要及时关注自身纳税信用情况,出现失信行为的要及时纠正,尽早修复。”王云飞表示,让失信者有“痛感”,让守信者得“甜头”。
在《公告》发布之后,贵州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顺利完成纳税信用修复程序,2021年度的纳税信用级别由D级提升至B级,成为全省首家完成破产重整后信用修复的企业。
2022年4月,修文县税务局在开展“便民春风行动”专项大走访过程中了解到该公司适用《公告》政策,立即开展“一企一策”辅导,帮助指导企业提前收集纳税信用修复相关资料,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如期完成信用修复,确保该企业在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该企业税收信用等级提升至B级后,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即征即退、一次性领用2个月发票用量、银税贷款利率支持等优惠政策及激励措施。
“纳税信用的修复,让我们迎来重大利好,发票用量提高减少进厅次数,商业信誉恢复迎来融资支持,优惠政策扩大激发企业活力,《公告》给予了我们快速重返市场的推力,现如今,我司经营业务逐渐稳定并持续向好,从根本上扭转了局面,后期按照公司经营战略,通过政策支持,一路轻装前行未来可期!”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张其利说到。
贵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赵磊表示,纳税信用就是企业的新名片,《公告》为破产重组企业和失信企业提供了重头来过的机会和权利救济的途径,扩大了纳税信用修复范围,是鼓励吃过失信“苦头”的纳税人重拾信心、重视信用的重要举措,破产企业也会因此获得更好的发展,从而反哺经济,形成双向促进,达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打造诚信社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效果。
同样在贵州省,贵州同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此前由于逾期申报、逾期缴纳税款,导致现在纳税信用等级较低。而该公司目前正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贵州省科技局发明专利成果转化等项目。如果公司纳税信用等级不修复,将直接无缘参与评比,这使得纳税人一下子慌了神,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在得知企业情况后,国家税务总局播州区税务局及时到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向企业详细介绍关于纳税信用等级修复的相关文件规定以及修复范围和标准。在主管税务机关的宣传辅导下,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完成个税补申报以及税款的补缴,符合纳税信用等级修复条件。因此,在企业的申请下,税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在系统内为其办理纳税信用等级修复,并成功修复了该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
“这修复的不仅仅是我们的信用等级,更是修复了我们的发展信心和市场信誉,相信我公司一定会越做越大。”贵州同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郑明凤感叹道。
在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看来,纳税信用修复机制,为失信纳税人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提供了权利救济的途径,是税务执法中“宽严并济”的原则的体现。
诚信抵万金,“真金白银”积累的纳税信用更显珍贵。纳税信用作为纳税人履行税收信用的客观反映,能直观体现纳税人对国家、对社会的诚信状况。近年来,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开展差异化管理,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银税互动,进一步完善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动态精准监管机制,推动守信纳税人数量不断增加。可见,我国纳税信用体系正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多部门协同和多领域应用的综合作用下,更加健全有力且精准高效。可以预见,在纳税领域,一个科学的评信体系、用信体系、促信体系将指日可待。
近日,广东揭阳产业园税务局与揭东农商银行白塔片区支行联合开展“税月护航 惠农兴商”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宣传解读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融资信贷等业务,引导和鼓励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营造“诚信一路绿灯,失信寸步难行”的浓厚氛围。图为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