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2019-03-13 08:34
财会学习 2019年6期
关键词:行政许可国家税务总局附件

公告2018年第67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的通知》(国税发〔2003〕114号)。

二、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84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一条。

三、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修改内容见附件1),并根据本公告重新发布(附件2)。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修改内容一览表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

國家税务总局

2018年12月29日

猜你喜欢
行政许可国家税务总局附件
规范行政许可重在“全面”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坚决不收"过头税"
新型武器及附件展呈
德国军队使用的手枪套及其附件
“非行政许可”的内涵和性质分析
点点鼠标,论坛附件一把抓
数码相机附件面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