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性非遗传承人身份认同与重构①

2022-09-28 02:18朱莉莉南京博物院江苏南京210000
关键词:遗传生育身份

朱莉莉(南京博物院,江苏 南京 210000)

在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理念的推动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专业化、系统化的保护研究工作,逐步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非遗保护工作强调以“人”为本,以田野调查为基本方法,推动了非遗跨学科、多视角的研究。当下,非遗传承人的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依照已纳入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名录,基于博物馆非遗保护范畴课题的需要,开展较广泛而深入的田野调查,以国家、省两级的江苏女性非遗传承人为研究对象,探讨女性非遗传承人保护工作中的自我表达,并针对其保护传承工作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进一步展开相关研究工作提供参考。

一、女性非遗传承人研究现状

博物馆非遗保护工作着重非遗展示展演,以及非遗传播与共享,对女性非遗传承群体的关注,只有零星的展陈尝试,并没有系统展开挖掘。目前国内相关研究,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有:王烜以历时、共时与现时的视角,认为历史特殊婚制、游牧民族属性和传承人身份认定是裕固族女性地位较高的主要原因,传承人的身份认定在现时中地位影响力是上升的。田丽红提出山西侯马刺绣女性传承人老化断代情况严重、市场前景堪忧,认为贤惠、勤劳、贞洁等女性独有的气质,有助于习得和传承刺绣技艺。其有落入女性刻板印象窠臼之嫌。梁莉莉以回族女性传承人为中心,从突出“性别平等”保护理念、强化“文化主体”身份及“赋权”等角度探讨女性传承人保护路径。方云以非遗类展陈个案探索中国家庭主妇个体体验的生命故事,呼吁对中国传统土布纺织工艺传承的关注。于倩倩认为女性传承人是年画传承的隐形群体,因女性力量的天然缺点与思想观念的差异,形成了印刷装裱者多刻板者少的局面。但作者未深入探讨如何发挥年画事业中女性传承人的作用。许意如提出将大数据技术与培养女性壮锦传承人结合,实现女性壮锦技艺传承人的科学性、有效性、合理性培养。杨秀明提出在新媒体时代,非遗舞蹈女性可以发挥网络平台优势,借助身体动态影像促进非遗舞蹈的传播,在交互过程中阐释非遗舞蹈文化精神,发出女性主体声音,在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共同寻求真正的性别平等。

整体而言,这些研究对我国不同地区女性非传承人的现状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关注女性非遗传承人由身份认定、非遗类展陈到新媒体数字化保护多路径探索,更多聚焦在单项非遗或者少数民族女性传承人、女性传承人在传承中的生活环境及传承困难、力图改善女性传承人的传承困境等方面。但是真正深入地从性别理论、两性互动、共享及非遗项目横向对比的研究较少。目前,非遗保护工作中,男性非遗传承人仍占有主导地位,女性非遗传承人在完成非遗保护工作外,还要面对生育、职业性别隔离等因素带来的影响。本文引入“江苏省女性非遗传承人”作为核心概念,在2019年—2020年田野调查中,就典型性、地域性等特点,从江苏省非遗传承人中筛选出音乐表演类和手工技艺类国家级、省级女性非遗传承人44位(表1),涉及11市,以半开放式访谈和实地调研的调查方法,聚焦其非遗传承情况、创作思路、生活境况、思想转化、存在问题等。

身份认同是个体与他人持续社会交往的产物,与自我认知密切相关。身份认同有初级身份认同和次级身份认同,初级身份认同如性别及族群身份,本文研究对象性别框定为女性,这是每个受访者已有身份认同。次级身份认同包含社会角色、职业及社会地位等,如妻子、母亲、女儿、媳妇、职工、领导、传承人等多重身份叠加,共同左右个体身份认同和价值观。身份认同会随获得新的社会角色或放弃旧角色变化,因而显得复杂多变。女性非遗传承人身份可能会对个体本身带来自豪感、归属感。例如,持有非遗项目使其拥有自主表达权,且赢得来自各方的尊重,社会地位有所提高,更容易掌握家族中的话语权,这也是非遗项目获得价值认可的渠道。

近年来,女性非遗传承人逐渐参与到博物馆策展、公众教育、传承活动等非遗保护工作中,其话语权和发挥的力量越来越引人瞩目。本文系统地搜集女性非遗传承人的个人与家庭情况、流传派系以及她们对非遗项目的认知实践、传承创新,记录女性非遗传承人从艺经历中对各方关系的适应、自我调节,非遗传承过程中女性非遗传承人对自身认知和建构,进而就如何呈现女性非遗传承人在博物馆非遗保护中的作用、引导公众与女性非遗传承人进行更广泛的交流对话、并进行非遗相关理论探索和实践反思等展开讨论,以期对博物馆非遗保护事业提供有益参考。

表1.被访江苏女性非遗传承人情况表(单位:人)

二、江苏省女性非遗传承人工作状况及其类型

田野调查访谈是将个人记忆转化为社会记忆时所获取的第一手资料,其中饱含着女性非遗传承人对所持有非遗项目的深层理解和反思。通过前期数据整理和资料爬梳,可以充分了解非遗项目相关知识、目前的传承状态、市场状态。访谈对象的筛选,避免因身体原因无法清楚表达想法的受访对象,力求在非遗门类、非遗作品呈现及传承工作等方面具有典型性,且在同门类项目中筛选出横向对比的持有人,以实现互补互证。采访提纲包括学艺经历、专业发展、思想感情、兴趣爱好以及核心社会关系等内容。为保证访谈的有效性,还通过摄影、摄像、录音设备,数字化跟踪记录非遗传承人,展示所持有非遗工艺步骤或是唱腔、身段的音乐表演演示等。采访结束后,对访谈内容加以整理,如有疑问,再向被访者请教确认并进行补充访谈。同时,对搜集的材料进行核实和深度挖掘,保持问题意识。田野调查和深度访谈是非遗保护工作的必要步骤,能够精确认识非遗发展趋势,合理引导非遗保护及创新工作。

本文所选取的样本,按非遗类目来看,如表1所示,有手工技艺类和音乐表演类。其中,前者涵盖雕刻、锻制、印刷、织绣、中医诊疗等12个非遗项目、16位女性非遗传承人,后者囊括传统曲艺、传统戏剧、民间文学、传统音乐等19个非遗项目、28位女性非遗传承人。按传承关系来看,其中有家族传承中的母女传承对比,如柳琴戏王桂珍、王晓红,淮剧黄素萍、陈澄;有师徒传承对比,如苏州评弹邢晏芝、扬州弹词包伟;还有同一非遗项目多位女性传承人的横向对比,如常州乱针绣孙燕云、单银娣、狄静。

她们的工作状态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为受旧有行业规范的影响,主体地位弱化,承认男女性别造成的差异。非遗传承的主力军为男性,这在手工技艺类非遗项目传承中尤为突出,因为其有着“传男不传女”的行业规矩。而像雕刻类非遗女性传承人占比少,除了因受制于“传男不传女”的旧俗,还与雕刻类工艺步骤对体能要求高有关,所以女性并不占优势。不过,随着社会的进步,非遗传承破除陈规旧俗,女性也有了成为非遗传承人的机会,研究样本中呈现有夫妻共持、母子档、母女档、父子档等多种传承方式。金陵刻经印刷技艺省级非遗传承人邓清之,进入刻经传承队伍,对雕刻类非遗传承来说即是一个重大改变。

二为受家庭角色的羁绊,女性角色内化。妻子承担生育重任、照顾家庭之余,即使也参与非遗传承的相关工作,但总会出现“名誉都是丈夫的”情况。音乐表演类非遗中的淮剧、柳琴戏,手工技艺类非遗中的秦淮灯彩、邳州纸塑狮子头等以家族传承为代表的非遗项目,妻子在非遗传承环节同样承担很多责任,但这些贡献时常被忽略不计,最终成就的是丈夫,因为妻子常被认为不适合“抛头露面”。访谈发现,在传承发展非遗工作之外,家庭身份在女性非遗传承人的多种身份中仍普遍居于首位。多位女性非遗传承人在访谈中强调家人对自己工作的支持,以及自己在孩子成长路上母亲身份的缺失。调查样本中的44位女性,有30位有类似表述,高达68.1%。

三为主体意识觉醒,产生自我认同,并反过来影响周围人对她们的身份认同。女性非遗传承人发挥主观能动性,将对自身、世界的感悟,通过作品呈现出来,产生对自身文化的认同,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周围人对自己的身份认同。在音乐表演类非遗中,女性非遗传承人对声腔形态及舞台表演等创作有较高的自我价值认同,并产生强劲的主观能动性,进而追求更为高远的目标。对专业技能的高要求、高标准、高创造力,促使她们对事业更为精进。扬州弹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李仁珍,凭借高创造力,形成“李调”,被誉为“弹词皇后”。苏州评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邢晏芝继承“俞调”“祁调”,并在此基础上创造了“晏芝调”。滑稽戏国家级传承人顾芗三次荣获“梅花奖”,不断尝试新剧本、新角色,自我评价较高。在手工技艺类非遗中,宋锦织造技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钱小萍,撰写《中国宋锦》《丝织丝纹》等著作,是苏州丝绸博物馆创始人和首任馆长。扬州玉雕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薛春梅,以玉雕人物山子雕为专长,作品频获“天工奖”“神工奖”等奖项。扬州三把刀项目国家级非遗传承人陆琴,创办了陆琴脚艺品牌、陆琴脚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出版了《修脚保健技巧》《修脚技术》。做学徒打工时,她自己攒钱买相机,拍下顾客的病脚,做笔记分析研究。陆琴靠着不被看好的职业,建立技师考评机制,对社会成员教授收纳,帮助国家促进就业,充分实现了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

综上所述,准确把握江苏女性非遗传承人的现状,有助于女性非遗传承人在非遗保护事业中,积极应对多重社会角色的矛盾,不断探索非遗传承创新,建立自我认同,实现自我价值。

三、性别观念对于女性非遗传承人的影响分析

波伏瓦的《第二性》认为“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女性”是被建构出来的,角色认同在循环往复不断建构、塑造、规范中形成,并潜移默化地形成自我规训。在非遗传承工作中,女性非遗传承人拥有独特专业能力和创造经验,但现实社会的性别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她们对自我角色的限定,她们在家庭角色和工作角色中不停转换,在自我角色的限制和对传统束缚的突破中矛盾前进。这个过程有退让也有妥协,最终促使女性完成自我建构。本文调查样本所在的家庭,对女性坚持非遗保护工作有支持声,也有反对声。虽然当下女性属于家庭生活的观念有所松动,但女性每一步抉择仍有来自家庭的压力和责任,究其原因有四。

其一,陷入性别角色定位的矛盾。女性非遗传承人持有的非遗项目与生计挂钩,如果经济收入可观,则事业能促成经济独立,一定程度上能提升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及权利,可使她们获得较大范围的自主权。如果经济收入薄弱,就容易引起生存压力与传承压力的分歧,继续持有非遗项目会造成家庭矛盾加剧。在音乐表演类非遗项目调查样本中,有即使非遗工作很出色、经济独立,还要兼顾家庭,却仍不被丈夫理解的例子,也有因经济收入长期高于丈夫,家庭兼顾不周,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的例子。还有女性因为音乐表演事业放弃婚姻生活或是生育权利,她们无法兼顾婚姻生活中妻子或母亲的角色,而选择成全自己,但在访谈中,她们显然觉得大众对这个选择不赞同,语气和态度也明显对访谈深入此话题充满抗拒。传统和社会赋予她们的角色定位,让她们对自己的选择缺乏底气,甚至有自我否定的倾向。更有个别女性非遗传承人发现女性所处的劣势,强调不把自己当女性看,甚至觉得自己性格果敢、不拘小节,带有男性气质,在性格构建中更倾向于男性看齐,表现出对本身女性角色的否定。

其二,生育权并非如己所愿。所谓的生育权,是女性本身能够自主决定是否要生育、什么时候生育或者放弃生育。但在目前访谈样本中,被动生育的占大多数,个体要承受生育带来的一切影响,其中,生育对事业的干扰尤为突出。从样本中音乐表演类女性非遗传承人的情况来看,生育是舞台艺术发展的重大影响因素。她们中有为了舞台艺术放弃生育权利的,也不乏因此导致婚变的。有因舞台艺术而在怀孕过程中反复失去孩子的,也有自身想放弃生育权但又不得不因婚姻而选择生育的。音乐表演类非遗,时常有“跑码头”演出,这对身体素质要求极高。本是台柱子,却可能因怀孕、生育被替换,本可以拼奖、拿奖的好时机也可能因怀孕、生育而必须舍弃,怀孕、生育对演出影响由此可见一斑。对于家庭而言,生完孩子要继续跑码头,也是困难重重。如果夫妻为同行,孩子就跟着老一辈做留守儿童,样本中就有传承人的子女表达出童年母爱缺失,不理解自己的母亲。虽然也有的丈夫选择退居二线做行政工作,这样夫妻中有一人能够照顾家庭日常,但这毕竟是少数。如果夫妻不同行、妻子的工作难以获得丈夫的理解,就会引发诸多矛盾。在艺术追求和家庭生活二者之间寻求平衡,音乐表演类女性非遗传承人要比手工技艺类女性非遗传承人更难,原因在于前者需“舞台演出”及“跑码头”,较之于在家就可以完成创作的后者,更难兼顾生育环节及家庭生活。

其三,职业性别隔离因素。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会因性别不同而集中到不同的行业,担任不同性质的工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性别隔离有所下降,但女性似乎仍难与男性享有同等的职业晋升机会。从音乐表演类非遗剧团女性样本来看,她们在升职方面所面临的障碍更为突出。非遗剧团想要在众多剧团中脱颖而出,除了依靠创作优秀作品,还要在市场中占据有利位置,争取相关部门政策扶持、外部资金、市场演出、进行邀约订单、对剧团行政财政及业务朝向加以把控,这些都非常考验团长个人眼界魄力、业务能力及综合能力。如果音乐表演类女性非遗传承人担任团长,除了完成上述工作内容,还要额外承受性别可能带来的劣势。如职位晋升中的隐形性别歧视,职业性别隔离,又如剧团领导班子依然以男性居多,在投票过程中对职位就任者的性别选择仍会有一定影响。当女性非遗传承人剧团团长在领导力、管理力、人际关系方面过硬,获过中国戏剧梅花奖,拥有卓越的专业技能,且能够在业内带动流量、为剧团获取更多资源,晋升的阻力会相对减小。也有女性实际上具有担任剧团负责人的能力,但仍选择做业务方面负责人,因为她认为自己对处理剧团行政事务和人际关系等没有把握,而是更擅长演戏、教戏、创作等纯粹的音乐表演业务工作。例如,南京白局团长黄玲玲负责南京白局传承团队运转,她坦陈自己是被推到团长位置,因此不得不担任团长一职,虽然她自身专业过硬,但她认为自己的管理能力还达不到应有的水平。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女性非遗传承人缺乏自身认同,对领导位置性别隔离的隐形障碍具有畏难情绪,并影响到女性非遗传承人自身志向的主动性。

其四,性别刻板印象的影响。新闻工作者沃尔特·李普曼将“刻板印象”定义为:闯入个人认知能力及其对外界事物的看法之间的一种由文化因素决定的形象。刻板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事实的歪曲。性别刻板印象是对男性与女性不同特征的条件反射式的观念,会使被刻板印象化的群体成员个人认知的独立性受到影响。认为女性在数学和自然科学方面能力不及男性、女性在逻辑思维方面不及男性等,都属于对女性的刻板印象。在男性为主导的职业领域中,劳动力性别隔离是由两性生物差异与自然差异造成的。波伏瓦就生物学上女性与男性身体构造的不同,认为女性在月经、生育、体能等因素的影响下,个体生命的确没有男性丰富。PMS在女性经历中有着很大的影响,比如,对音乐表演类女性非遗传承人来说,舞台演出、跑码头均对体能和精神状态有所要求,演出之前和整个演出过程,都充满了与PMS的对抗。调查样本中的女性非遗传承人,很少将个人事业的成功归功于自身努力,而是更强调外部环境的诸多因素对自身成功的作用,甚至将其归因为运气,这种归因误差进一步导致部分女性非遗传承人对事业选择期望降低,承认社会存在的性别刻板印象及劳动力性别隔离,缺乏走向成功的野心和积极性。这样的心态,是适应现实、被动调节的结果。

四、女性非遗传承人的自我觉醒与身份重构

女性的生存状况在社会变革中不断改善,但女性在要职上晋升不易、生育自主权缺失等问题仍然存在。样本中女性非遗传承人高频次地表达出既想实现自我社会价值,又想实现家人对好妻子、好母亲、好媳妇、好女儿等多重身份的期盼,现实中她们却在自我肯定和自我妥协中不断摇摆,实现平衡的代价往往是让步、妥协、牺牲,或者是持续处于高压状态。平等并没有在真正意义上到来,现代社会在男女平等方面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要改变女性非遗传承人面临的诸多困境,需要个人力量和社会力量双管齐下,不仅要尝试从女性自身进行变革,也需要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的实践改革。个人转变不是在真空的社会环境中完成的,而是时时刻刻受所处社会环境影响。具体说来,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

1.敦促两性享有同等的社会权利。博纳尔称女人属于家庭,而不属于政治社会,大自然创造她们,是让她们照料家务,而不是行使公共职权。某种程度上来说,女性学历提升使女性在公共职业中正式任职的比例有所提高,但事实上,男性似乎更具有利地位。习焉不察的是,在大部分情况下,女性同时为劳动者和主妇,即使夫妻双方都为全职工作者,照料孩子和家庭也依旧主要由女性承担,女性在“职员”和“主妇”双重角色之间取得有效平衡非常艰难。“主妇”承担的无偿的家务劳动,不直接作用于集体生产,在社会层面体现为家务劳动的贬值。步入婚姻后,囿于家庭劳动、生育,似乎不少女性都很难长期坚持研究或全身心投入职业。对于部分女性来说,即使她们能通过工作获得经济独立,可一旦需要,她们仍会选择牺牲自己的工作、兴趣以保障丈夫的职业规划。具体到非遗保护工作中来看,可以通过赋予女性非遗传承人以同等的专业进修机会、制定相对公平的用人机制等措施,来保障女性非遗传承人在传承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为女性非遗传承人从事非遗保护工作提供更多可能性。

2.加强自我认知能力。应该说,性别隔离和性别阶层化仍是普遍现象,女性在专业领域晋升相对困难,女性在事业前进道路上受阻的这一普遍现象被称为“玻璃天花板”——女性能看见她的目标,但是会撞见一个她们看不见但又不能穿过的障碍。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尤其是对非遗剧团的领导层来说,男性成员因占据数量优势而能决定群体文化,零星的女性成员的存在,类似于装点门面,于是她们成为了“象征性的女性”。女性非遗传承人即使获得领导职位,在非遗剧团核心团队决策中,决策分量仍显甚微。同时,基于男性、女性的社会性别刻板印象,男性更有可能被挑选为群体领袖。比如,江苏省演艺集团音乐表演类非遗京、昆、锡、扬四个剧团的团长皆为男性。刻板印象、认知偏差和社会结构等因素,使女性更难进入行业领导职位。加强女性非遗传承人在自身性别和领导身份的融合,首先需要她们主动跳脱性别刻板印象的窠臼,不断增强自信,在领导身份、领导能力、人际支持以及对团队承诺等方面加强自我认知。

3.公共政策的真正落实。拒绝做母亲,选择不生育被视为女性心理失调的标志,刻板印象视之为自私的表现。更有学者认为“在这种社会背景中,要一个孩子的决定不能代表一种自由的选择,最多是逃避压力来适应环境的无能”。“生”还是“不生”,影响女性非遗传承人决定的因素既来自自己,也来自他人。选择不生育,需要承受外部压力。而选择生育,要克服自身压力,要考虑是否已经做好为人母的准备,要考虑配偶及整个家庭的需求,还要考虑当自身需求与他人需求产生冲突时选择对抗还是妥协,以及自己是否能够承担相应的后果。列维—斯特劳斯说:“在血统形态变动的后面,入住夫家的常规表明了标志人类社会特点的两性不对等的基本关系。”没有决定生殖命运的能力,女性就永远不会在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中拥有平等角色,而会继续在政治上被男性统治,经济上依赖于男性。不可否认的是,当下男性也在逐渐对孩子和家庭进行必需的养育性角色参与。在调查样本中,15.9%的男性配偶从无感、反对,到逐渐对女性非遗传承工作改观、承认女性付出,并落实到实际行动,自觉担任起更多的家庭责任及辅助工作。应该说,一定程度上,这对改善女性非遗传承人的困境以及推进性别平等,是有意义的。然而,这还远远不够。对于女性来说,工作和家庭的平衡,有赖于个人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对于儿童照顾、带薪假期、同工同酬、教育公平、工作场合平等、反性别歧视等公共政策的真正落实,实现家庭责任的社会平等,是改善目前女性非遗传承人困境、促进两性平等的有效路径。

结 语

当下女性非遗传承人在公共空间的自我表达仍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有必要结合博物馆的功能与特点,以女性非遗传承人为研究对象,展开相关的田野调查、学术研究及非遗主题展陈等。通过田野调查,非遗传承发展中的性别伦理问题已然浮出水面。“家中无长兄”的现实与家族传承的需要,促使女性非遗传承人走向创作,从幕后至台前,在公共空间中积极表达,在非遗传播发展中崭露头角,努力挣脱刻板印象、认知偏差、性别隔离等对自己的影响。通过非遗保护中性别话题的呈现和争鸣,实现对女性非遗传承人的整体观照,是博物馆伦理道德中有关性别文化探索的重要内容。

总之,女性非遗传承人在非遗传承发展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视,非遗传承公共责任的分担和文化资源的共享在每个女性非遗传承人身上会有新的体现。在非遗传承保护创新上,女性非遗传承人对自身权利意识关注的提高、女性非遗传承人的身份认同与重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未来学术研究中仍需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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