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玮倩,鲁银梭
(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杭州 311300)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暂缓,稳就业已成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的重中之重。大量发展中国家的经验证明,创业是解决就业问题中非常重要的途径,创业形成的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2014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达沃斯论坛上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口号,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旨在鼓励全社会的创新创业。2021年底,中国返乡创业人数达1120万,农村家庭创业有利于调动和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产业兴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乡村振兴提供内生动力,实现共同富裕。
依托于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发展的数字金融极大发挥了金融的普惠性,大幅降低金融机构服务成本,极大提高了农村群体的金融资源可利用性,缓解信贷约束。同时,数字金融所具备的支付、理财等功能,可以获取农户金融交易行为,使得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道德风险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致力于解决现实问题,扩大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深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三农问题如今把数字乡村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为农村数字金融发展铺平道路。浙江省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态势,已建设11169个丰收驿站、2万多个村级金融服务点,覆盖所有乡镇和大多数行政村。
1.1.1 对于需求型信贷约束 数字金融基于网络、电脑、手机等终端设备,突破了传统金融网点的时空局限,大幅降低农村金融服务门槛和服务成本,弥补传统金融服务短板。传统金融机构存在城乡以及不同区域金融服务分配不均等问题,特别是农户往往缺乏抵押担保物,即使自身具备创业能力和意愿也难以获取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随着数字乡村建设,农村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得到完善,2020年全国范围内行政村通光纤和通4G比例双双超过98%,乡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55.9%。一方面在农村设立网点的成本大幅削减。当农户具有金融服务需求时,相较于传统金融服务,数字金融代替了传统金融中介以及物理网点,农户更容易接触到金融体系,节省距离和时间成本,提高农村居民等长尾群体的金融供给水平,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发展实现了线上批量化服务,大幅降低线下设立网点的人工成本。相对于传统的“一对一”服务模式,基于云计算等技术,金融机构可以在短时间内处理大批量金融交易,突破传统金融服务的”二八定律“。蚂蚁金服等早已使用“310”模式自动化放贷,即3分钟在线申请、1秒到账、0人工干预。微众银行的分布式IT构架单日可处理3.2亿笔金融交易。
1.1.2 对于供给型信贷约束 数字金融依托于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搜索引擎等互联网技术可以将农户在互联网上的大量行为数据沉淀下来,抓取和筛选更为准确的海量信息,并利用信息技术将这些数据整合成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助力构建农村居民信用体系。根据大数据下农村居民消费特征、金融需求以及风险等级等指标,生成农村居民精准金融画像,以提高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个性化,有助于弱化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借助于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对企业经营状况、发展潜力等进行监测,密切关注企业还款状况和能力,降低了监督成本。
数字金融不仅通过缓解信贷约束直接促进农户创业,还可以通过缓解农户信息约束,提高创业积极性,促进创业机会识别。数字金融优势体现在解决信息不对称。互联网作为信息技术的主要载体,数字金融拓宽了信息传播渠道,其借助于社交网络技术,为农户提供了可实现交流、分享的平台。大量的数据信息在农户等不同的市场主体间流通,有助于农户及时获取农业资讯、享受便捷金融服务,缓解了信息不对称。数字金融通过为农户提供交流分享的平台,扩张了农户的社会网络,拓宽了信息传播与分享的路径。一方面,农户通过互联网能够接受更为准确、优质的金融和市场等信息资源,农户能够及时掌握市场最新动态,把握商机,灵活调整生产经营策略,从而增强农户收集和使用信息的能力。另一方面,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数字金融具有较强互动性。微信、支付宝等拥有社交关系链数据,可以帮助农村创业者推广产品,挖掘更多用户。最后,随着社会网络的不断扩大,农村创业家庭将会对其社会网络覆盖人员起到示范效应,这也可以提高农户创业的意愿。传统金融服务具有“嫌贫爱富”的特点,使得农村存在较为严重的金融排斥,因此农村居民的金融素养对农户做出明智判断显得尤为重要。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得投资、融资、支付三项功能已经渗透到了农户生活的方方面面,提高了其对金融产品的认知水平。农户通过使用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了其包括交易工具、风险态度等在内的金融素养,使得潜在创业农户掌握创业所需要的金融知识和技能。金融知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创业资金的管理能力、创业项目的认知能力、风险控制的能力、行业和市场洞察力等多方面的能力,这些能力可以帮助创业者制定合理、有效的创业决策,规划创业路线,也能够保证创业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企业日常的良好运转。金融知识水平的高低极大影响农户创业意愿和创业决策。
图1描绘了2011~2020年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发展变化状况,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总指数从77上升到407,增长近5倍。数字金融发展迅速,年平均增长率达18%。笔者可以将数字金融发展分为3个阶段:2011~2015年,数字金融高速发展,数字金融总指数处在正增长阶段。2015~2016年,数字金融发展速度放缓。2016~2020年,数字金融发展保持稳定增长,预计浙江省数字金融将进入平稳发展阶段。即使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仍有20的增长,体现了数字金融顽强的生命力。
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覆盖广度的测度与传统金融服务有所不同,传统金融服务使用网点和服务人员数量衡量,而数字金融则侧重于用户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电子账户数量。使用深度表示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活跃度情况,主要从实际使用数字金融服务情况来衡量,包括用户使用的支付、基金、信贷等业务。数字化程度是由第一期指数的数字赋能服务程度指标进一步充实形成,这更真实体现了数字金融服务的成本低和门槛低的优势。在3项维度的对比中,数字化程度指数高于覆盖广度指数和使用深度指数。这与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的普及与网费的降低密切相关,提高了浙江省居民移动化和数字化水平,提高了普惠金融的数字化程度。
图2 浙江省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
依托浙江省发达的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优势,通过科技手段使得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跑出了浙江速度。根据网商银行数据统计,浙江省使用数字贷款的已有200万以上县域小微经营户和农户,在全国县域数字贷款名列前茅;浙江台州、衢州及安吉、奉化、云和、庆元、莲都、平阳、平湖、苍南等8个涉农区县深入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积极与网商银行签约并合作;杭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融担公司与网商银行合作,以零接触的数字信贷的方式,为小微经营户和农户提供信贷资金,缓解信贷压力。为助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的指导网商银行推出“乡村振兴带头人计划”,提供全年免息的数字贷款给优秀农民代表,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
相较于成熟的传统金融监管体系,我国对新兴的数字金融服务的监管还相对薄弱。首先,数字金融服务存在监管法律制度不足的问题。虽然有关部门制定了一些规则制度,但是国内数字金融的监管法律制度仍然相对缺失,仍存在利用数字技术进行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等违法行为,造成了多件互联网金融风险事件,比如P2P信贷、互联网保险等业务。农户风险承受能力低,这些金融风险事件严重影响数字金融在农村落实,不利于农村家庭创业。其次,数字金融监管服务困难重重。数字金融的跨机构混业模糊了监管界限,给数字金融监管制度体系建设造成较大阻碍。例如蚂蚁金服,其拥有银行、理财、支付等多领域金融服务,其跨行业混业的经营模式给监管带来很大的难度。
数字普惠金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专业复合型人才的赋能。农村数字金融人才不仅要求具备专业的数字金融能力,还需要懂三农政策且具有服务乡村的精神。一方面,当前数字金融机构服务多针对于城市的需求,针对于三农业务的人才紧缺。尤其是传统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业务人员老龄化严重,对数字金融的技术和服务等不熟悉。农村数字金融业务人员能力与数字金融业务发展需求不匹配,对数字金融助力乡村振兴造成阻碍。另一方面,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有限等原因,造成人才困境,这些都阻碍了数字金融赋能农村家庭创业。
数字金融的功能发挥依托于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基本公共网络、移动智能终端等。随着乡村振兴政策实施,目前农村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已经取得了较大进步,但相较于城市的数字网络环境还有较大差距。农村低质量的数字基础设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户使用数字设施的意愿,例如不稳定的网络信号、网络设备安装困难等现状大大降低了农户对数字设施的使用意愿。另外,数字金融通过各类信息技术减少信息收集成本和服务成本,但这都是需要收集农户使用数据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不足,阻碍了农户对数字金融的使用,农户使用数据的缺失则可能影响金融机构向将具有创业意愿的农户提供金融服务。
数字鸿沟还体现在农户对数字金融的使用能力方面。使用数字金融服务需要较高的金融素养,然而农户教育水平不高,长期被传统金融服务排斥,金融能力缺失,因此数字金融服务使用意愿不高、能力不足的现实困境。这种由于农户自身教育水平和认知水平低下造成的“自我排斥”对数字金融在农村创业领域价值的发挥有一定的困难。
国家出台一系列建设数字乡村的政策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为数字金融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但数字金融的创新性导致了其监管滞后性难以避免。监管当局必须强化对数字金融市场运行的监督管控,及时干预各种违背市场公平的行为,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一方面,监管部门对各数字金融主体进行跨市场多维度监管,清除监管空白,提高监管效率,预防控制跨市场混业数字金融风险。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实施标准和行为规范,包括对其应用范围、运营权限、行业标准以及准入规则做出规范。另一方面,监管科技应随数字技术的发展不断进步,部署监管应用平台,对监管数据加以综合化利用,筑牢数字金融制度防火墙。只有数字金融安全健康发展,农户才会逐渐消除制度排斥,才会积极利用数字金融缓解信贷和信息排斥。
加强农村地区专业化、复合型数字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农村数字金融人才建设要适根据农户创业需求,对农村数字金融服务进行分工细化和网格化,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从业主体的人力资本改造,引入交叉学科专业人员。依托“双创”政策,完善农村金融人才引进的保障和奖励机制,吸引并且留住更多优秀人才返乡创业,培养一批农村金融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加大农村金融人才培养力度,开展传统金融机构人员职业教育与数字化培训,提升数字金融业务水平。建立与工作业绩相挂钩、与农民评价相衔接的激励机制,优化人才评价和培养机制,充分调动农村金融从业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物联网、信息通信技术等数字技术是数字金融的基础底层设施。借助数字乡村和5G建设政策,加强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乡村数字金融影响面。首先要加快农村地区网络发展,提升农村网络设施水平。其次要开发适应农村居民使用的技术产品、应用软件,不断完善数字金融信息终端和服务供给。最后要加快推动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向数字智能化转型,提高数字基础设施质量,缩小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差距。
数字金融需要需求方具备一定的金融能力和金融素养,而农村地区数字化发展晚,农户受教育程度低,金融教育供给不足。在创业的农村居民中,一大部分金融素养低,对数字金融存在认知偏差,并且农村金融自我排斥现象严重,导致其对数字金融有着从众和抵触心理,在数字金融产品的使用方面有一定困难,这阻碍了数字金融在农村地区的应用实施。一方面,加强对数字金融供给方的教育。数字金融机构应根据农村居民的需求和使用行为偏好,完善农村金融客户精准画像,开发符合农户调性的数字金融服务产品,引导农村居民正确合规使用数字金融服务产品,从而促进农村居民对创业机会的识别。另一方面,加强对数字金融需求方的教育。积极开展数字基础知识和金融基本素养培训,讲解数字金融优势、使用方法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鼓励农村居民合理使用合适的数字金融平台和产品获得与其偿还能力相匹配的信贷资金等。利用传统银行服务网点等为农户提供可信任的数字金融服务人员,使农户能在使用数字金融使用过程中学会如何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以及如何规避风险等。同时,注重农村家庭信用知识教育,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农村信用体系。通过数字金融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数字金融应用能力和水平,以更好赋能农村家庭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