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章磊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内在要求,延伸监督触角,泸县纪委监委试点开展村级党风政风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选育用管,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深走实。今年以来,在全县20个镇(街道)、305个村(社区)选聘监督员366名,截至目前,全县村级党风政风监督员共开展走访530次,收集诉求问题168个,意见建议94条。
聚焦保障监督员选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严格落实“推荐、审核、决策、公示、培训、聘任、备案”七道程序,把牢监督员“入口关”。
锁定筛选标准。出台监督员“准入”和“禁入”两张清单,明确熟悉村情、公道正派等5项准入标准和现任村组干部近亲属、特定关系人等5类禁入人员,并优先从长期在村居住的“三退人员”(退伍军人、退休教师、退休干部)和“三代表”(人大代表、村民/社员代表、乡贤代表)中选择。
固定聘任程序。建立“三推三审三公开”机制。推荐方式上综合村民自荐、群众互推、组织推荐三种形式,拓宽监督员“入库”渠道;资格审核上侧重审查履职条件、群众基础和社会关系三项内容,确保拟聘人选能力强;拟聘人员确定后,通过镇(街道)公示栏、村(居)务公开栏、院坝会等载体,在镇、村、组三级同步公示。
严格履职筹备。落实“双培双聘双备案”制度,帮助适应身份进入状态。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镇(街道)纪(工)委开展工作要求、保密纪律等任前培训,并组织镇财政所等业务股室开展岗前基础业务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由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共同发放聘书,并向县纪委监委和镇(街道)党(工)委开展双备案。
针对监督员履职系统性、专业性、持续性、责任性“四强”特点,丰富“领导体制、职能职责、工作任务、履职方式、培训学习、考核目标”等六个维度,增强监督员“战斗力”。
优化体制职责。实行镇(街道)纪(工)委和村“两委”双重管理,业务主要以镇(街道)纪(工)委为主;全县统一编制《监督员履职手册》,明确村级“三重一大”、村级公开、村情民意、惠民政策落实等7大类53小项事项为其主要履职范围,解决“干什么”的问题。
细化任务手段。将工作责任具体化为每季度至少开展1轮村(居)务公开专项监督等7项具体指标;明确将列席村(社区)重大会议、驻点收集情况、电话接受反映等为监督员履职的主要工作方式,解决“怎么干”的问题。
强化培训考核。综合采取集中培训和结对辅导两种方式,镇(街道)纪(工)委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业务培训,增强系统性提升;镇(街道)纪(工)委委员分别结对联系3至5名监督员,加强“师徒式”传帮带,增强及时性和针对性。建立动态考核台账,及时记录党风政风监督员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建立退出机制,对一年内无故缺席会议2次以上、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或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的监督员进行清退。
围绕提升监督员队伍建设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动员力,以筑牢“工作经费、履职条件、人员队伍、组织关怀”四重保障为抓手,提升监督员“主动性”。
强化工作经费保障。明确经费保障渠道和具体标准,监督员工作按照相关标准匹配工作经费和通讯费补贴,对提供有价值问题线索或建设性意见建议的进行奖励。
强化履职条件保障。要求村(居)委会在“三重一大”决策时主动邀请监督员列席,每月通报近期开展和即将开展的主要工作;村(居)委会通过村(居)务公示栏、当家人微信群公开监督员联系方式,拓宽监督员收集信息渠道;各村(社区)明确至少2处“接访茶园”,便于监督员面对面收集民情民意。
强化人员队伍保障。每个村(社区)配备1至2名监督员,员额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聘,确保工作不断档。把年轻监督员工作表现与确定村(社区)两委、监委会后备干部培育有机结合,通过参与监督提前了解村组工作重点,破解“急用现找”问题,同时打通人员转换通道。
强化组织关怀保障。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每半年开展一轮监督员“面对面”谈心谈话,了解履职困难、纾解心理压力;监督员遭受故意刁难、打击报复的,依法依规开展保护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