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了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远景目标。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体制决定了政府与市场边界以及政府间权责分配,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制度保障。在中国多层级政府管理体制下,省以下财政体制作为现代财政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基层治理、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和共同富裕的最终实现,因此,如何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建立有为政府迫在眉睫。目前,关于省以下财政体制文献较少,周黎安和吴敏(2015)首次系统描述了分税制改革后,主要税种在省以下各级政府间的税收分成比例、演变过程及影响因素
。谢贞发等(2016)研究了城市层面上增值税和营业税分成对产业结构影响
;毛捷等(2018)通过县级地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分成比例衡量财政分权程度
;方红生等(2020)实证发现中国省以下财政收入划分落实了“财力协调”原则,但“区域均衡”原则并未落实
。可以发现,关于省以下财政体制文献,主要集中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国省以下财政收入划分或省以下税收分成制度研究。然而,现代政府间财政关系包括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与转移支付,三者相辅相成。本文重点系统整理和探讨中国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
转移支付主要解决政府间纵向与横向财力不均衡和外部性。首先,财政联邦主义从资源分配和激励等角度说明了上级财政事权有限而财力相对集中的必要性,转移支付用于弥补地方财力与支出责任存在的缺口,实现政府间纵向财力均衡。其次,因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均衡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需要财政资金从财力较高地区转移至财力较低地区,即实现政府间横向财力均衡。最后,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中,往往存在正外部性,为了使公共物品数量达到有效水平,需要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补贴。基于以上原因,转移支付一直是学者关注的焦点,按政府层级划分,相关研究主要分两类:一类以省作为研究对象,考察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
;另一类以县为单位,考察中央、省、市三级政府对县转移支付总体影响
。从研究方向看,二者研究内容基本一致,主要分三部分:一是转移支付与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是转移支付与政府支出规模与结构
;三是转移支付与经济增长等
。如果将中国转移支付传导过程分为中央—省—市(包括“省直管县”)—县—乡,以上文献聚焦于“首”和“尾”
,主要关注转移支付对省、县整体影响,忽略了转移支付中间传导过程,即省以下转移支付(省、市对下转移支付)。但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重要性不言而喻。第一,中国幅员辽阔,各省管辖土地面积大、人口多,分权程度高,省级政府承担或被上级政府要求承担发展本省经济,推进共同富裕,实现辖区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职责
,省以下转移支付是省、市级政府发挥政府职能的重要工具。第二,省、市级政府是转移支付传导中间环节,既要承接上级转移支付,又要对下转移支付,产生中间层级政府间策略互动。例如,在中央转移支付无法满足本省辖区内地区间财力均等化等目标的资金需求情况下,省级政府需集中财力为下级政府提供更多转移支付。现有文献存在以县为单位的转移支付制度研究,但其主要参考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忽略了省以下财政体制中的众多信息。同时,由于县级政府所获转移支付包含中央、省、市多层级政府拨款,研究结果无法判断省、市级政府转移支付规模及效率,最终无法对相应层级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因此需要分层级考察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本文以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在以往相关文献中,苏明等(2002)介绍了我国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运行特点、问题
。安体富和贾晓俊(2010)讨论了省以下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改革方向
。王爱君(2011)分析了在基层财政处于困境背景下, 需要通过完善专项转移支付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的实施效率,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维持基层政府的正常运转
。以上文献考察时间比较久远,我国在经历2001年所得税分享改革、省直管县改革、2016年全面“营改增”改革后,转移支付规模、类型等发生了显著变化。同时以往文献主要从理论层面考察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建设,缺少了相关经验证据。因此,本文通过整理相关资料,考察了2000—2019年省以下转移支付规模、结构及其影响因素。具体而言,本文系统整理并分析了2000—2019年转移支付规模与结构。因省以下转移支付数据难以获取,本文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获取省以下转移支付,并保持数据可比。进一步,本文从中央转移支付、省以下财政收入分成、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以及经济发展不均衡程度等角度分析省以下转移支付影响因素。本文一个重要意义在于,通过系统整理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尝试打开中央与市县政府间财政资金转移“黑箱”,为今后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和省以下转移支付研究提供了基础性资料,扩展未来研究思路。
为描述省以下转移支付规模与结构,本文整理了2000—2019年中国27个省份(不包括4个直辖市)的省对下转移支付数据以及省本级财政收入和市县上解收入。具体而言,2000—2009年数据取自各年度《全国地市县财政统计资料》(此书出版至2009年),其中省本级财政收入指标使用全省财政收入减全市财政收入总和获得。2010—2019年数据取自历年各省市财政决算,其中2010—2015年财政决算报告参考各年度《全国预决算文件集》,2016—2019年财政决算报告来源于各省市政府官方网站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数据取自历年《中国财政年鉴》。
本文使用省对下转移支付/(全市财政收入总和-市县上解支出)来衡量转移支付相对规模
王英家和岳希明(2022)具体介绍了省以下财政收入划分办法,其中部分省份采用分税加比例分享方式划分政府间财政收入,即全省财政收入按税种或行业划分为省级固定收入、市县固定收入和共享收入;部分省份采用基数加综合比例分成方式,即全省财政收入按税种或行业划分为省级固定收入和市县固定收入,再通过总额分成、增量分成等办法将部分市县固定收入上解至省级财政。与前者相比,后者的市县财政收入包含了政府分成收入省级分享部分,为保持数据可比性,本文中,所有省份的全市财政收入总和均扣除了市县上解支出。
。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来源于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和省本级财政收入。本文使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与省对下转移支付比值(即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省对下转移支付)观察转移支付资金来源。该比值大于或等于1的省份,表示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低于或等于中央转移支付,中央拨款完全可以覆盖省对下转移支付;比值小于1的省份,表示中央转移支付不足以覆盖省对下转移支付,需要省级政府集中财力提高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该比值越小,说明需要省级政府集中的财力越高。关于转移支付结构,采用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各自占转移支付比重衡量。因2010年、2011年数据缺失严重,以及2019年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新设立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并将其暂列至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保持数据可比性,本文在部分分析中舍弃以上三年数据。
二是省以下财政收入分成制度。2002年后,我国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收入分成办法主要分两类:一类采用分税种加比例分享方式划分税收收入,省级政府对市县一视同仁,采用相同比例确定共享税比例,此方式本身并不会改变地区间财力差距;另一类采用基数加综合比例分成方式划分财政收入,省级政府通过对不同市县实行不同分成办法,改变了地区间税收分享比例,影响地区间财力差距。若采用基数加综合比例分成方式省份在收入分成阶段扩大了地区间财力差距,则相比于采用分税加比例分享方式省份,采用基数加综合比例分成方式的省份需要更大规模转移支付。采用基数加综合比例分成方式省份包括浙江、江苏、福建、河南、辽宁、湖北、山东、青海,其中河南、辽宁、湖北、山东、青海等省份分别在2004年、2010年、2011年、2013年、2020年通过将原省与市县共享税下放至市县征管,转而采用基数加综合比例分成方式。本文设定虚拟变量,如果某省份在某年采用基数加综合比例分成方式,则设定为1,否则为0。
省以下转移支付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转移支付和省本级财政收入。东部地区省以下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来自省本级财政收入,2019年中央转移支付与省对下转移支付比值最低的省份是广东,为37.64%,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省级政府集中财力,其次是浙江(55.62%)、江苏(61.81%);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少数民族省份和被视为少数民族省份,资金来源比例保持在100%以上或附近,中央转移支付完全可以覆盖省对下转移支付,并且中央转移支付可以为省级政府提供本级财政支出资金。其中,2019年,比值最高的省份是西藏(143.21%),其次是青海(133.91%)、新疆(129.79%)。 从趋势上看,全国各省份转移支付来源比例逐年降低,例如东部省份广东从2000年的78.73%下降至2019年的37.64%,西部省份西藏从2000年300.29%,下降至2019年143.21%。
分项观察省以下转移支付结构变化(见图2)。首先,税收返还曾是中东部地区尤其是东部地区主要转移支付方式,西部地区明显低于东中部省份。例如2000年江苏省税收返还占转移支付比重是74.83%,同期新疆比重是22.54%。原因是分税制改革后中央从东部集中较多财力,因此需要大规模税收返还以保持各省财力稳定。从趋势看,随转移支付绝对规模增加,税收返还逐渐以定额为主,各省份税收返还比重不断下降。2018年江苏省税收返还比重下降至22.25%,新疆下降至3.10%。总体规模看,2001年全国省对下税收返还是1591.44亿元,2018年是6171.31亿元,占省对下转移支付比重从2001年的36.09%下降至2018年的8.81%。
其次,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渐成为省以下转移支付主要方式。从图2可以看出,辽宁、山东、江苏等东部省份,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逐年上升,转移支付主要方式从税收返还转为专项转移支付,再转为一般性转移支付。河北、河南等中部省份和贵州、广西等西部省份,一般性转移支付自2002年所得税分享改革后,比重出现了短暂上升,原因是改革要求将所集中增量收入全部用于对财力困难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之后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保持稳定(存在例外,如四川在汶川地震期间,专项转移支付比重突然增高,主要原因是政府援助资金以专项为主)。对于西部省份,虽然大多省份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相对稳定,但也有部分省份出现了一般性转移支付下降趋势,例如新疆从2000年的60.74%下降至2018年的46.91%,西藏从2000年的59.67%下降至2018年的50.85%,内蒙古从2002年的67.10%下降至2018年48.11%。
通常情况下,果树在实际的成长过程当中,经常会出现发育不均衡的现象。因此,在实际的果树培养当中,需要定期对果树进行修剪,适时的调整果树的树枝、树冠等,调整果树的平衡。如果果树的花或者芽等过多的出现在同一枝条上,果树管理人员需要对进行适当的修剪,避免树枝上的营养被过多的果实所吸收,影响果实的成长质量。管理人员在不同情况下,对果树进行适当的修剪与调整,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提升果树的结果质量。
最后,关于专项转移支付,从近几年看,西部省份的专项转移支付比重明显高于东部省份。以2018年为例,东部省份广东(32.17%)、江苏(35.49%)、浙江(32.45%)、山东(34.15%)、辽宁(28.03%)、福建(38.17%)普遍低于西部省份青海(46.38%)、甘肃(39.54%)、宁夏(43.78%)、内蒙古(46.08%)、新疆(49.99%)、西藏(43.32%)、云南(45.87%)、贵州(44.68%)、四川(40.54%)。原因可能包括中央转移支付结构限制了西部地区省份自由选择分配资金方式,以及西部因政治、社会稳定等原因对专项转移支付存在特定需求。从趋势看,绝大多数省份的专项转移支付在经历上升后出现下降,尤其是在2009年后。部分原因是,2009年中央进行转移支付分类改革,将专项转移支付中指定方向较为宽泛的政府拨款划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各省进行相应分类改革,导致专项转移支付比重下降。
本文将省以下财政体制与转移支付目标作为重点考察因素,具体包括:
一是中央转移支付规模。分税制财政体制下,按效率原则划分税收收入,中央集中较多财力,中央拨款成为绝大多数省份省以下转移支付主要资金来源,因此,获得中央拨款越多省份,省级政府具有更强的财政能力,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越大。本文使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与各省自有财力比值作为代理变量,数据取自各年度《中国财政年鉴》。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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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转移支付规模与地理位置对各省进行排序(见图1)。辽宁、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东部省份的省对下转移支付相对规模除个别年份外,都低于100%,即市县主要以自有收入为主。相反,在中西部省份,该规模在绝大多数年份中都高于100%,市县主要依靠上级政府转移支付补充财力,尤其是西部省份和东北部省份黑龙江和吉林,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最高,部分原因是以上地区多为少数民族和被视为少数民族省份,中央转移支付高于其他地区,导致省以下转移支付相对规模居高。从转移支付相对规模的趋势看,东部省份中,江苏、浙江对下转移支付比重逐年降低;山东、广东、福建在经历短暂下降后,比重逐渐趋稳;辽宁在经历较大下降后,在2015年出现倒U型反转,主要原因是辽宁省财政收入“挤水分”后,财力下降,中央对辽宁转移支付增加。中部省份转移支付在2002年所得税分享改革后出现短暂上升后趋稳,个别省份因特殊原因出现短暂波动,例如,2008年、2009年四川因汶川地震,转移支付比重上升。对于西部省份,转移支付规模则呈现不断上升趋势,符合中央不断加大对西部省份资金支持预期。2009年后部分省份转移支付比重下降,部分原因是2009年后中央转移支付规模增速减缓,西部地区更易受到中央转移支付增速减缓所带来的影响。
三是省级政府所集中财力(不包括上级转移支付、债务收入等),用省本级财政收入与市县上解收入之和占全省财政收入比重衡量。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是政府间财政关系重要内容,省级政府所集中财力是省以下转移支付重要资金来源,省级政府集中财力越高,可支配财力越高,转移支付规模越大。数据来源与省对下转移支付来源相同。
四是省级政府承担事权与支出责任比重。财政事权划分决定了各级政府支出所需财力,省级政府承担事权越多,省本级财政支出占全省支出比重越高,市县财政支出比重越低,在财政收入划分保持不变情况下,市县所需财力越小,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越低。本文使用省本级财政支出占全省财政支出比重衡量省级政府承担事权大小,数据来源与省对下转移支付来源相同。
不好有诈!他一念既出,撑在地上的六只节足,已猛地曲弹而起,带着他的身体飞快地离开了地面。罡风擦着他的双脚刮过,将他的鞋底削去了一大块,然后,在一声尖锐的金属擦击声中,将那只插在天葬师胸前的节足斩断。
被解释变量
_
代表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即省对下转移支付
(全市财政收入总和-市县上解支出);解释变量
_
代表中央转移支付规模,
代表省级政府承担事权比重,
代表所辖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程度,
代表省以下财政收入分成制度,
代表省级政府所集中财力,
和
代表地区与时间固定效应,分别控制地区不变特征(例如地理和文化特征等)和所有省份随时间变化特征(例如国家政策变化、宏观经济增长等),
表示误差项,下标
和
分别代表第
个地区和第
年。标准误聚类在省级层面。
由此来看,在古希腊,音乐与哲学都属于一个系列,也就是都关注于理念的世界。两者都以实现美的理念为主旨,而美是理念中最显现的,是宇宙的表现,是与神的关联。这样,只是凭借音乐是不够的,而哲学包罗万象,把音乐也纳入自身之中,哲学由此成为最成功的形式。尽管,现代音乐作品已经与古希腊音乐概念相距甚远,但我们在回顾希腊文明对音乐的认识,理解希腊时期音乐与缪斯相等同的基本思想,注意音乐表现了宇宙统一的秩序、美的秩序这个基本特征的时候,就让我们现代人在如何理解音乐自身的意义和音乐作品的特点、以及音乐与哲学的关系等方面,必定会有所体悟。
+
+
+
(1)
为检验以上假说,本文构建如下固定效应模型:
为验证省以下转移支付结构是否与财政体制与转移支付目标存在相关关系,本文使用以上模型再次进行回归分析。因2009年后和2019年转移支付类别发生变化,本文将数据缩短至2010—2018年,并由于此阶段税收返还额趋于固定,被解释变量仅考虑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总转移支付比重和专项转移支付占总转移支付比重。结果见表3。首先,中央转移支付比重与转移支付结构无相关关系。其次,采用基数加综合比例分成方式省份,更倾向于使用一般性转移支付,原因可能是采用基数加综合比例分成方式的省份在收入分成阶段扩大了地区间财力差距,因此,需要更多一般性转移支付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再次,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与省级政府所集中财力呈负相关关系,但并不显著,与省级财政支出成正相关关系;相反,专项转移支付与省级政府所集中财力呈正相关关系,与省级财政支出比重成负相关关系,表明省级政府承担支出责任越高,越倾向使用一般性转移支付。部分原因是由于本应由省级政府承担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下移至市县,省级政府需提供更多专项转移支付,相应专项转移支付规模越高。这也说明我国省级政府应承担更多事权与支出责任。最后,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均衡程度与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呈负相关关系,与专项转移支付呈正相关关系,即均衡程度越低省份,越倾向使用专项转移支付。本文采用以下方法验证模型稳健性:第一,用变异系数指标替换基尼系数,分列至表3第(2)、(5)列,发现相关性并未发生变化;第二,因2010年和2011年存在部分数据缺失,本文删除以上两年数据,分列至表3第(3)、(6)列。结果也未发生明显变化
。
五是省内经济发展不均衡程度。转移支付主要目标是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级政府承担着调节辖区内地区间财力差距职责,旨在缩小县域间、地市间公共服务差距。因此,省辖区内地区间经济发展越不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越大,所需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越大。本文使用各省所辖地市间人均GDP的基尼系数衡量各省省内经济发展不均衡程度,其中GDP和人口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和各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本文采用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因直辖市的特殊性和海南、西藏存在数据缺失等原因,因此本文舍弃了以上省份。因大规模省以下财政收入划分改革始于2002年,本文采用2002—2019年全国25个省份的面板数据。表1是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2是实证结果,第(1)列表示被解释变量是省以下转移支付规模。结果显示,中央转移支付、省以下财政收入分成制度、省级政府所集中财力与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表明中央转移支付规模越大,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越大;采用基数加综合比例分成方式省份,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高于采用分税加比例分享方式省份,但从经济意义上讲,影响较小;省级政府所集中财力越高省份,转移支付规模越高。省级财政支出比重与省以下转移支付规模存在负相关关系,即省级政府承担事权与支出责任越高,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越小。以上结果符合本文预期。省内地区间财力差距与省以下转移支付规模存在正相关关系,但并不显著,即省对下转移支付并未较多考虑省内地区间发展差距。原因可能是省级政府更注重总体经济增长,经济发展较快地区,资金回报率较高,即单位政府支出,GDP回报更高,但是否如此,需今后经验证据证实。
为保证模型稳健,本文进行以下操作。第一,本文使用变异系数作为各省经济发展不均衡程度的代理变量进行再次估计,结果列入表2第(2)列。经济发展不均衡程度系数仍然为正,但仍不显著,其他变量基本未发生明显变化。第二,本文缩短数据时间段,2004年河南省财政收入分成方式从分税加比例分享改为基数加综合比例分成,因此,本文选取了2004—2019年数据进行再次估计,结果列入表2第(3)列。结果也未发生明显变化。收入分成制度与转移支付规模仍然存在正相关性,经济发展不均衡程度系数虽变小,但仍不显著。
由图1可以很明显看出,硬质合金与钢两侧界面区内有一定的反应产物形成。当间隙为0.05mm时反应产物贯穿了整个焊缝,随着接头间隙的增大,反应产物越来越不明显。因此,对界面区内产物及钎缝中心区的元素构成进行分析有助于确定界面区产物的类型及钎焊接头形成机理。
4、录像视频。录制过程中,我们可以采取分段录制的办法,将一段内容分解细化,一是便于录制多次,从中挑选出最佳的视频片段,二是在录制中,方便对一些构造和拆装的细节进行拍摄,不至于因为连贯不停顿拍摄影响整体内容的衔接。
本文系统整理了中国省以下转移支付类型、规模、结构及其影响因素。不同地区转移支付规模与结构存在明显差异,省以下转移支付相对规模(省对下转移支付与市县自有财力比值)从东向西逐渐降低,趋势上看,东部地区省份如江苏、浙江等省份呈不断下降趋势,中部地区除个别年份外,在2001年所得税分享改革后,保持相对稳定,西部地区省份转移支付比值呈现不断上升趋势。关于转移支付资金来源,中西部地区主要依靠中央转移支付,东部地区主要依靠省本级财政收入。关于各省份转移支付结构,税收返还比重逐渐降低,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渐成为省以下转移支付主要方式,从近几年看,西部省份的专项转移支付比重明显高于东部省份。影响因素分析发现,省以下财政体制影响了转移支付规模与结构,省级政府所集中财力越高、省级政府承担事权与支出责任比重越低的省份,省以下转移支付规模越大,并越倾向使用专项转移支付;采用基数加综合比例分成方式的省份,更倾向于使用一般性转移支付;省以下转移支付规模与地区间发展差距并无显著相关关系,但经济发展不均衡程度越高的省份,越倾向使用专项转移支付。综合本文分析,得到如下启示:
首先,增强省级政府统筹职能,加大对省域内财力困难地区支持力度。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以省作为建设单位推进共同富裕成为未来发展方向,因此省级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具体而言,在中央转移支付规模进一步增长已非常困难的背景下
,为实现地区间财力均衡,重要的是合理确定转移支付规模和提高转移支付效率。一方面,对于省域内财力差距较大的省份如广东,省级政府应进一步集中财力,合理增加转移支付规模,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对于省域内财力差距较小地区,应适当降低省级政府所集中的财力,调动下级政府增收节支积极性。另一方面,提高转移支付效率,在确定公共服务提供成本情况下,积极向财力较弱的地区倾斜,尤其存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省份,如何合理确定各地区补贴规模将成为未来提高转移支付使用效率的关键。
广垦糖业集团是集农工贸、产供销一体化支柱型产业集团。集团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6亿元,总资产约100亿元,年总产值约80亿元,职工总人数约1.3万人。目前,糖业集团下辖两家农业公司,11家糖业公司,5家专营公司,共计18家二级企业。辐射周边19个种蔗乡镇,农户9万户,种植面积约60万亩,带动湛江垦区农场种植甘蔗40万亩。糖业集团年营收近40亿元,总资产近100亿元。集团年产糖能力达80万吨,约占湛江地区总产糖量的60%以上,约占广东省总产糖量的50%以上,约占全国总产糖量的5%以上,是广东省规模最大的国有糖业集团。
经由我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将本院2017年1—12月接受的宫颈炎患者78例作为研究对象,并随机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每组均39例。对照组中,年龄26~55岁,平均年龄(40.5±14.5)岁,病程1~5年,平均病程(3.0±1.01)年。观察组中,年龄25~55岁,平均年龄(40.0±15.0)岁,病程1~6年,平均病程(3.5±1.5)年;两组一般资料比较结果P>0.05,可作对比。
其次,应进一步降低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尤其是西部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规模过高,一方面会导致地方政府与当地社会治理脱节,地方政府无法根据本地居民偏好使用资金;另一方面专项转移支付自身固有的问题,例如需配套资金、审批时间长、资金分散、透明性低等不足导致部分共同事权难以落实
。因此,应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明确各级政府事权边界,对于社会保障等关乎全省居民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应由省级政府直接承担,减少并规范省级政府与市县政府间的共同事权。同时,清理、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及时退出不符合规定的专项拨款,增加按因素法分配资金的一般性转移支付。
为了达到治理基层区队的微腐败的目的,需要做好最后一步,以亮剑姿态,给予基层区队管理人员以震慑和约束。强化惩治管理并增加腐败的成本,使部分贪污腐败者无法接受并产生畏惧心理。明确相关的法纪法规,针对基层区队存在的问题予以科学治理,对于那些以对员工切实利益损害而获取个人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和惩处,通过扩大查处范围和深度,使“微腐败”的现象逐渐消失。例如:当发现基层区队管理人员通过在班队长的选拔提升、工资的分配管理以及企业工作岗位的调控管理等方面以权谋私而获得收益的违法行径时,均依据相关党纪党规中的规定,给予降职、撤职等惩处,从而使贪污腐败者尝到违法乱纪的严重后果,为构建廉洁的环境做好铺垫。
最后,减弱因GDP锦标赛和财政分权引发的地区竞争对转移支付影响。转移支付功能定位是解决政府间横向与纵向不均衡,而过度的将转移支付应用到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往往不符合帕累托最优,影响效率与公平关系。因此,应持续深化官员考核晋升机制,减弱GDP增长目标对考核的影响,而相应增加地方民生和福利等相关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
本文结果还为今后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和省以下转移支付研究提供了基础性资料,扩展了未来研究思路。例如,中央与省级政府间策略互动、省以下不同财政体制下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行为及经济社会影响、省以下转移支付效率等问题,值得未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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